『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2913|回复: 24
收起左侧

请求审断我和仓里的谷的争论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28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面的话:
我本想息事宁人,却没有想到ID仓里的谷不肯放过我。我也知道恨恶责备是一件愚蠢的事情,既然有人对我怀怨,我就愿意来到审判台前,以求更加的明白。
记得刺猬版主常说,这里也是一个教会,今此正式将仓里的谷起诉到论坛管理层面前,为此给管理层带来的麻烦,深表歉意。起诉书如下:


仿起诉书
原告:ID皂荚树,   性别:男,    高级会员
被告:ID仓里的谷,    性别:男     金牌会员
请求事项:
1、  在“婚姻辅导书和现实完全不一样”帖子和本帖中,公开宣判。
2、  使用管理权限,一定程度上对ID仓里的谷进行禁言。
事实和理由:
在“婚姻辅导书和现实完全不一样”帖子中,被告多次对原告进行诬告和毁谤,经解释后,仍不终止,并在80楼,对原告内心世界做出幻想式诬告。
此致
约拿的家论坛管理层
原告:ID皂荚树
2015年7月28日
附:原帖网址http://bbs.jonahome.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884&page=8#lastpost

发表于 2015-7-2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hlin 于 2015-7-28 11:06 编辑

在“婚姻辅导书和现实完全不一样”帖子中,被告多次对原告进行诬告和毁谤,经解释后,仍不终止,并在80楼,对原告内心世界做出幻想式诬告。

看了这段话,实在忍不住,要上来对你说几句话:
你指控的“被告”所做的事情,自己在那个帖子里做的还少吗???
你用幻想带入法,将自己的经历代入到雾妹妹的男友身上,将雾妹代入你前女友身上,将我代入到当时情景中可能没有阻止反而支持你们分手的肢体身上,在雾妹妹的故事里完美的写了一出自己的剧本,其中的诬告和毁谤还少吗?在我做了解释后,你继续不依不饶,说我死不承认,你自己回头看看自己的发言。
别人的沉默,不代表你是对的,只是不愿意激发你一次次的恶语伤人伤己而已,你对雾妹妹说了多少过分的话,你毫无反省,现在还来起诉别人。
你要别人怎么对你,你就要怎么对待别人。你号召弟兄们起来辩论,可惜没有人回应你,那个时候你就应该知道,你看到的,你心中想到的,是偏离了的。但你依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无法自拔。小小千寻出于“爱心”,用自己的经历勉励你走出过去的伤痛,可惜你连一点回应都没有,你到底要闹哪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有一位记者采访精神病院院长:“你们用什么方法确定患者是否康复呢?”

院长说:“在一个浴缸放满水,旁边放一个汤勺和一个大碗,看他们怎样把缸里的水排出去。”

记者不以为然说:“那当然是用大碗了!”

院长看了他一眼,慢慢地说:“正常的人是拔掉塞子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8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铜为镜,可正衣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8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告楼主,你在抢道德高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皂荚树 于 2015-7-28 13:23 编辑
fhlin 发表于 2015-7-28 11:03
在“婚姻辅导书和现实完全不一样”帖子中,被告多次对原告进行诬告和毁谤,经解释后,仍不终止,并在80楼, ...


把我和仓里的谷的幻想方法看作一样?
他幻想是为了指控我,并作为证据好吗,我幻想却是为了体恤她的男朋友好吗?
如果仅仅单方面说话,好话全是她一个人的,坏事全是他男朋友的,你觉得这样合理?
只能姊妹们说弟兄不像头,不能弟兄们问一句“在这样的环境中怎样才能做头?怎样做才好?”

说我诬告,我指控你的,你不承认。那么我就举出了“判断她男朋友的例子”作为证据。
你证明你自己知道他男朋友的行为,才可以推翻我的论据好吗?而不是因为这个例子和我有多少相像。
这个例子和我有多少相像,是关乎我有多少热情在这件事情上,而不是对这个事件本身的“理”有所改变的。

至于千寻姊妹说给我听的话,我看到就好了。我们没有在这个帖子中讨论这件事情。你们是偷换主题好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皂荚树 于 2015-7-28 13:30 编辑
约拿 发表于 2015-7-28 11:13
话说有一位记者采访精神病院院长:“你们用什么方法确定患者是否康复呢?”

院长说:“在一个浴缸放满水 ...

你很幽默,但是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

有一点,你或许是对的,神总会放一些特定的人,为要对付我们生命中不好的地方。
但是这个世界上,有公道公理,有神所创造的审判机构。基督徒也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你坐这个位置,更应该以公义公平为宝座,为根基。

我若有做错了的,你应该列出证据,驳回我的诉求。

而我也愿意在你面前坦言:
我此次申诉,为的就是能从你们版主的口中,看到自己的缺点,
因为我相信你们不会像仓里的谷一样,判断我而讲不出证据,说不出所以然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Ichthys 发表于 2015-7-28 12:21
以铜为镜,可正衣冠。

你说话还是那么精炼,的确,多言多语难免有过。

看到了你那篇关于解经的帖子,也记得你曾经有一帖责备我,任意修正、引申,本想回复的,发现也颇需要精力。

我看到你那篇帖子时,想到的两个词是“哲学”和“修辞”,
哲学有一个种定义是:研究智慧的学问;修辞,众所周知是研究语言的学问。(对于解释圣经问题,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我也没有整理,就想到了这么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qiujun 发表于 2015-7-28 12:30
报告楼主,你在抢道德高点

道德高点,这个东西有什么好的功用吗?我都快混成,十个人九个叫我恶棍了,这也不要紧,更可怕的是,我自己竟然不知道为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8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告状,除了罗列罪名,还要举证!  你知道什么是举证吗? 你以为给个链接就是举证。你至少要把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先罗列出来吧,总要有个叙述,时间地点过程等等。那个帖子有差不多一半都是你的“口水贴”,你叫别人怎么看你? 连个告状都不会!几下就穿帮,你能还继续“装”下去?

再问你一句, 八福的第一福,你今生有没有得到过? 你的人生经历过“悔改”吗?那怕仅仅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23 16:1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