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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的恒忍 - 持续为基督徒(古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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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圣徒的恒忍 - 持续为基督徒

(资料取自古德恩 Wayne Grudem 《系统神学》,更新传道会出版,2011年)


●大纲●

前言

A.真正重生的人必会恒忍到底

B.只有恒忍到底的人才是真正重生的人

C.离弃主的人外表可能有归正的记号

          C.1 假弟兄

          C.2 心里没有根的人

          C.3 外表有归正记号的非信徒

                    C.3.1 曾经蒙了光照

                    C.3.2 尝过神天恩和善道的滋味

                    C.3.3 于圣灵有分

                    C.3.4 若离弃真道就不能从新懊悔

                    C.3.5 如同不结果的土地

          C.4 惟真信徒才会拥有「更好的事」

          C.5 若故意继续犯罪就没有赎罪的祭了

          C.6 扫罗王得救了吗?

D.信徒真正的确据

          D.1 我是否一直继续信靠基督为得救之道?

          D.2 我心中是否有圣灵重生工作的证据?

          D.3 在我的基督徒生命中,是否看得出长期成长的模式?


 楼主| 发表于 2015-5-13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文●


前言


    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基督为我们赢得完全救恩之许多层面的意义,它们也是圣灵如今施行在我们身上的。但是我们如何能知道我们今生都将持续为基督徒呢?是否有任何事物可以保守我们不离开基督?是否有任何事物能够保证,在我们离世、确实在天上永远与神同住之前,都能持续为基督徒?还是我们有可能转离基督,而丧失救恩中的福分?「圣徒的恒忍」(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的主题就在解释这些问题。圣徒的恒忍的意思乃是,所有真正重生的人将蒙神的能力保守,并将以基督徒的身分恒忍直到一生的末了;而且只有那些恒忍到底的人,才是真正重生的人。

    这个定义有两个部分。它首先指出,有确据(assurance)赐给那些真正重生的人,提醒他们,神的能力会保守他们持续为基督徒,直到他们离世为止;而且他们将确实要在天上永远与基督同住。另一方面,这个定义的第二部分清楚地表明,能持续地活出基督徒的生命,是一个真正重生之人的证据之一。将这个教义谨记在心是很重要的,否则原本未曾真正得救的人自以为所拥有的,不过是个虚假的确据。

    我们要注意到,长久以来,福音派基督徒对这个问题就有着重要的歧见。许多卫理会和阿民念派传统的信徒一向认为,有些真正重生的人还是有可能失去救恩,而改革宗的观点则认为,真正重生的人不可能失去救恩。(注:「圣徒的恒忍」(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一词的英文开头字母是 R 它是英文「郁金香」(TULIP)中的 P 。这个「郁金香」中的字母代表了「加尔文主义的五要点」;其他字母所代表的意义如下:T 代表「全然的堕落」(Total depravity,见本书第二十四章 C2.1及C.22节),U 代表「无条件的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见本书第三十二章A-D节),L 代表「有限的赎罪」(Limited atonement,见本书第二十七章 D节),I 代表「无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见本书第三十四章 A节)。大多数浸信会信徒在这个论点上是随从改革宗的传统;然而,他们是用永远的保障(eternal security)或信徒永远的保障一词来表达,而不用圣徒的恒忍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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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A.真正重生的人必会恒忍到底


    有许多经文教导,那些真正重生、是真基督徒的人,会持守在基督徒的灵命中直到死时,并要在死后在天上与基督同在。耶稣说:

    「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38-40)

    耶稣在此说,一切信他的人都会有永生;且说,他会在末日叫那个人复活  --  在这句说到相信子而得永生的上下文,清楚指出耶稣将要使那人复活,与他进入永生(而不只是叫他复活接受审判与定罪)。因此我们很难不这样结论说:每一个真正相信基督的人,将终其一生是基督徒,直到最后复活,进入与神同在的祝福。(注:Grant R.Osborne,“Exegetical Notes on Calvinist Texts,”in Grace Unlimited , pp170-71. 作者在处理此经节时,没有为耶稣的叙述  --  「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给予另外的诠释的机会,但他提到按这经文的上文,第35节是强调永生在于个人在基督真的「来与信」(p.171),而在这些经文中所有的动词「信」用的是现在式,这表示不只是要有初始决定的信心,且要持续在有信心的状态中。笔者很抱歉地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与我的这位朋友兼同事有不同的看法;我得说几点回应:虽然没有人会否认,人必需相信基督才能得永生,而耶稣在此说到的不只是初始的得救的信心,同时也要求持续不断的信心;然而连一经节的意思并没有延伸到指明,「每一个在离世以前都不断相信的人,就有永生」;它只是表示,「现在处于相信基督之状态中的人」,就有永生,而且耶稣在末日要叫他复活。此经节只是论到,所有现在处于相信基督之状态中的人,并且也论到基督在末日要叫他们都复活过来。Osborne在他研究这一经节的第二篇论文里,没有进一步的反对之词。见Osborne,“Soteriology in the Gospel of John,”in The Grace of God,the will of Man,p248.)不只如此,这段经文也强调,耶稣会执行父神的旨意,让「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约6:39)此处再次指出,父神所赐给子神的人一个都不会失落。

    另一处强调这个真理的经文是约翰福音10:27-29。耶稣说: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耶稣在此说,那些跟随他、属他的羊,他要赐给他们永生。他且进一步地说:「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现今有人反对这一点,认为即使没有人能够将基督徒从基督的手中夺去,但是基督徒自己可能从基督的手中离开。但是这种说词似乎是卖弄学问的文字游戏  --  「谁也不能」岂非也包括了在基督手中的人吗?况且,我们知道自己的心不值得信赖。所以,如果我们自己从基督的手中离开的可能性仍然存在,那么这段经文几乎就不具有耶稣所赋予它的确据了。

    但是更重要的是这处经文里最有力量的那句话,「他们永不灭亡」(约10:28)。这句话的希腊文结构(ou mē 之后再加过去式假设语气动词)是特别加重的语气,我们可以将之更明确地翻译为:「他们当然永不灭亡。」这句话强调了那些属于耶稣之「羊群」 、跟随他、而且蒙他赐永生的人,将永远不会失去救恩,或与基督隔离  -- 他们「永不灭亡」。(注:这里译作「灭亡」的希腊文是 apollymi,与约翰在约翰福音3:16所用的乃同一个字。约翰说:「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Grant Osborne在他的论文“Exegetical Notes on Calvinist Texts, ”p.172中说到,这一经节的解释不可与约翰福音15:1-7中有关葡萄树和枝子的教训分开,然而他没有为「他们永不灭亡」」这句话另作诠释,而且也没有解释为何我们竟不明白其意乃是这些人必定会在天上永远与神同在。Osborne在他下一篇文章“Soteriology in the Gospel of John”里,虽再度提到约翰福音lO:28,但仍然没有另外解释,只是说这段经文强调神的主权,而约翰福音里的其他经文则强调我们对神信心的回应  --  这是与神的主权同工的。Osborne的这些文章似乎没有说明,为何我们不应当以这些字的普通意思来解释,即指明相信基督的人肯定不会灭亡。当然,那些相信圣徒恒忍教义的人(如笔者)会肯定,神保守我们稳固为基督徒的方法,乃是使我们持续相信基督(见以下的讨论),所以若主张圣经也强调信心持续的必须性,与持守圣徒恒忍的教义两者并不冲突;这在教会史上已屡为改革宗神学家们所表述。换言之,我们可以相信这两处经文,而不需结论说真正的重生之人有可能失去教恩。)

    另有他处经文说到,相信的人有「永生」。例子之一就是约翰福音3:36:「信子的人有永生。」(另参约5:24;6:47;10:28;约壹5:13)若这真的是信徒所拥有的永远生命,那么这生命就是持续与神同在到永远的生命。这是神的恩典,来自于救恩(在约翰福音3:16-17,36;10:28里,永生和定罪、永远的审判成对比)。支持阿民念派的人反驳说,「永生」只是一种生命的质量,是一种与神有关系的生命型态而已,人可以一时拥有,而后就失去了。然而这说法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形容词「永远的」(希腊文 aiōnios,就是「永远的、没有终止的」的意思)所指的是没有终止的时间,和阿民念派所说的差异是很清楚的。当然,这种生命可如阿民念派所说具有一个特质,可是这个形容词「永远的」所要强调的,乃是在于它和死亡是相反的;它和审判以及与神隔离也是相反的;它是在神的同在中活到永远的生命。相信子神的人就有这个「永生」(约3:36)。

    保罗的著作和其他新约书信里的证据也指出,那些真正重生的人会恒忍到底。「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所以,神若对那些已是基督徒的人施加任何永远的惩罚,都是不公义的  --  他们已不被定罪,因为他们罪恶的全部惩罚已经被付清了。

    保罗在罗马书8:30中接着强调,神在预定中的永远旨意,与他将那些旨意在人的生命中成就出来,二者之间有清楚的连接;并且他成就这些旨意的最终一步,乃是使人「得荣耀」,或说是最终赐予那些与基督联合的人复活的身体:「他所预定的人,他又呼召他们来;他所呼召来的人,他又称义他们;他所称义的人,他又叫他们得荣。」(罗8:30,和合本译作「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保罗在此看未来得荣耀一事,是在神所立旨意中必定要发生的,因此他说到这事好像已经完成了似的(「叫他们得荣耀」是用过去式)。这对所有被呼召又被称义的人来说  --  亦即那些真正成为基督徒的人,都是真实的。

    证明神保守重生之人直到永远都有救恩的进一步证据,就是神在我们身上的「印记」。这个「印记」就是在我们里面的圣灵  --  他是我们会得着所应许之产业的「凭据」:「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产业(和合本小字)被赎,使他的荣耀得著称赞。」(弗1:13-14)在这段经文里被译为「凭据」的希腊字 arrabōn,是一个法律和商业上的用语,意思为「头期款、抵押、定金、保证金」,代表「一笔缴纳的款项,使签约者有继续付款的义务」。在神赐圣灵内住在我们心里时,他就已委身要赐下所有永生的进一步福分,和在天上与他同在的大赏赐。这就是为什么保罗说,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产业(和合本小字)被赎」(弗1:14)。一切有圣灵内住的人,即所有真正重生的人,都有神永不改变的应许和凭据,保证他们在天上会得到永生的基业。神以他自己的信实确保这事必要发生。(注:Osborne,“ExegeticaI Notes on Calvinist Texts,”p.181 回应了这节经文。他认为保罗也教导个人的责任,因为「基督徒受到劝诫,不要“叫圣灵‘担忧’”(另参帖前4:8)」,而且「背道的危险是真实的,他就不敢『叫』圣灵『担忧』。」然而再次地,这个反对的意见并不是基于对这节经文的另外诠释,而是根据其他教导个人责任的经节而来,而这个事实也是改革宗的神学家乐于肯定的。阿民念派神学家经常假设,如果他们肯定了人的个人责任与持续信心的需要,他们就等于因此否定:神主权性的保守与护卫是绝对确定的,并且永生是必然的结果。但是他们对引证圣徒恒忍教义的经文,却不提供任何其他叫人信服的诠释或任何解释,好使我们明白为何不该把这些话  --  重生的人必然会恒忍到底  --  当作绝对的保证。改革宗所探取的立场则是:神主权性的保护与人的责任是一致的,因为神主权性的保护是透过人的责任而运行,并且神主权性的保护保证了我们会借着维持信心来回应,而信心则是我们恒忍所必要的。我们接受改革宗的观点,而不假设那些论及人的责任之经文是否定了神主权性的保护;这样的观念似乎是比较恰当的。)

    信徒将恒忍到底之确据的另一个例子,可见于保罗写给腓立比教会的书信:「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在此既用的是「你们」(希腊文是复数的 hymas 衍生自su),因此他是泛指在腓立比教会一般的基督徒,但是他也是在对收到他信函的特定信徒们说,神在他们身上开始的善工将会继续下去,并且要在基督回来的那日才会完成。(注:Osborne 正确地否定了这应许只是指教会将要继续下去的想法。他说:「保罗确实有意表明这应许是延伸到个人身上的。从最终的救恩来看,个人会蒙神保守,但是这并不排除对恒忍的需要。」(“Exegetical Notes on Calvinist Texts,”p.182))彼得告诉他的读者们说,他们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彼前1:5)。「保守」一词(希腊文phroureō)的意思可以是「看住不让逃跑」 ,以及「保护不受攻击」,也许此处的保守兼具这两种意思:神保守信徒们不从他的国度逃跑,而且他也保护他们不受到外界的攻击。

    彼得所用的「保守」一词是现在式分词,表达出「你们会不断地受到保守」的意思。他强调这是靠着神的能力而来。但是离了蒙保守之人个人的信心,神的能力就不生效了,这「保守」乃是要借着他们的信心才能成就(在彼得书信里,「信心」〔希腊文pistis〕通常是指信徒个人的活动〔见彼前1:7,9,21;5:9;彼后1:1,5;及新约许多经文〕)。从彼得书信里有关神「借着」某人或某事物而动工的平行例证(彼前1:3,23;彼后1:4;另参彼前1:12;2:14;3:1等)可看出,信徒个人对神的信心或信靠,是神用来保守他百姓的方法。因此,我们可以如此解释彼得前书的这节经文:「神是继续借着他们的信心,使用他的能力来保守他的百姓」;这个叙述似乎意味着,神的能力其实在激发并不断地维持每个人的信心。(注:有关在dia后接所有格是十分常见的结构,但 J.N.D.Kelly 对此节的译法「由于信心的缘故」(as a result of。。faith)却是极为不可能的(BAGD,p.180,IV, 举了少数这种意指「由于......的缘故」之结构的例子,意思都是模棱两可的;而Kelly本人也没有提出例证。见J.N.D.Kelly,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Peter and Jude,Black's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London:Black,1969],p.52)。)

    这个保守不是为着暂时性的目标,而是为着准备在末世要显现的救恩。此处的「救恩」也不是指过去的称义或现在的成圣(用神学的类别来说),而是指将来完整地得着救赎所有的福气  --  即我们救恩的最终、完全之应验(另参罗13:11;彼前2:2)。虽然救恩已被预备好了或「备妥」了,但一般说来要到「末时」,即最后的审判时,神才会「启示」给全人类。

    这最后一句话使我们很难,或几乎不可能看到神会结束他保守的作为。假使神保守的目的是使信徒恒忍,直到他们领受了完满的、天上的救恩为止,那么我们就可以很妥当地下结论说,神会实现这个目的,而且信徒真的会得着最终的救恩。终极而言,信徒得着最终救恩乃在于神的能力,然而神的能力乃是不断地「借着」他们的信心工作。信徒希望知道神是否在保守他们吗?如果他们能继续透过基督来信靠神,就表示神在作工并保守他们,这样他们就应当感谢他。

    以上有关对神的保守与我们的信心之强调,很自然地把我们带进恒忍教义的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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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B.只有恒忍到底的人才是真正重生的人



    虽然圣经一再地强调,那些真正重生的人会恒忍到底,而且肯定也会在天上有永生,与神同在;但仍有其他的经文说到信徒必须一生持续相信。这些经文使我们了解到彼得在彼得前书的所说的话是真实的,亦即神的保守不会脱离我们的信心单独工作,而是要藉着我们的信心,这样他就使我们持续相信他。以这样的方式持续信靠基督的人就得着了确据,知道神在他们里面工作,并保守他们。

    这类经文的另一个例子就是约翰福音8:31-32:「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耶稣在此提出一个警告,真实信心的证据之一就是持续遵守他的道,也就是持续相信他所说的话,并活出顺服他命令的生活。同样地,耶稣也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10:22),藉此警告人不要在受逼迫之时离弃神。

    保罗告诉歌罗西教会的人说,基督已经使他们与神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们在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稳固,坚定不移,不至被引动离开(和合本小字)福音的盼望」(西1:22-23)。保罗和新约圣经其他的作者们都会如此说,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他们讲话的对象是自认是基督徒的群体,但他们无法知道每一个人心中真实的光景。在歌罗西那地方的人,可能有些人加入了教会,甚至承认相信基督,并且受了洗成为教会的会员,然而却没有真实得救的信心。保罗如何将这样的人与真信徒区分开呢?这样的人若不真实地悔改、相信,就不能得救。保罗如何避免给他们错误的确据,免得他们以为他们已经得救了呢?保罗知道,信心不真实的人终究会离开教会的团契交通,所以他告诉他的读者们说:「只要你们在所信的道上恒心」(西1:23),就终必得救。那些持续相信的人,显示他们是真信徒;但是那些没有继续相信的人,则表示在他们的心中原本就没有真实的信心。

    希伯来书3:14也记述了类似的强调:「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成为有分于基督的人了(和合本译作‘就在基督里有分了’。」(注:作者使用完成时式动词 gegonamen(衍生自ginomai),意为「我们变为了」(即在过去的某一时间发生,而其结果持续到现在进行着)。)这节经文为恒忍的教义提供了一个绝佳的观点。我们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有分于基督」呢?我们如何知道自己在过去的某个时间已经联于基督了呢?有一个方法可以让我们知道自己是否得着了在基督里的真实信心,那就是看我们是否到一生的终了都持续地相信。

    我们若注意希伯来书3:14的上下文,就不会以教牧上不合适的方式应用这节经文和其他类似的经文。我们必须记住,在圣经上的其他地方还说到有另外的证据是基督徒救恩的确据(assurance of salvation );(注:见以下本章 D节 所列出的救恩确据。)所以,我们不应当以为,我们在死前不可能得着自己属于基督的确据。不过,持续地相信是得着救恩确据的一种方法,即希伯来书的作者在这里所提出来的。他以这点警告他的读者,不应当离弃基督,因为在他书写这段经文时,已经有情况显示这样的警告是需要的。在这段经文的开始,亦即在前两节,他说:「弟兄们,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中间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神离弃了。」(来3:12)事实上,在所有说到信徒一生持续相信基督乃是真实信心标记之一的经文里,其目的从来不是要使那些现今信靠基督的人忧虑,以为他们在未来有可能离弃主(我们也不应当以那个方式运用这些经文,因为这样做会使人因错误的原因而心生忧虑,这并不是圣经写作的意思)。相反地,那些经文的目的总是在警告那些正在思考要离弃主、或已经离弃主的人,因为他们若果真如此行,那就明显是个标记,说明他们起初就未得救过。因此,强调持续相信的必要性应当是用来警告离弃主的人:他们的背道证明自己的信心从来就不是真实的。

    约翰清楚地叙述,当人离弃了教会的团契交通和对基督的信仰时,他们就因此显示出自己的信心原本就不是真实的,他们从来就不是基督身体的真实的一部分。约翰论到离开信徒团契交通的人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信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壹2:19)约翰说,那些离开了的人以行动显示「他们不是属我们的  --  他们不是真正重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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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C.离弃主的人外表可能有归正的记号


    那些最终离弃主的人,也可能会有很多归正的外在证据。在教会中分得清楚哪些人拥有真正的得救信心,哪些人只是在理智上信服了福音的真理,心中却没有真正信心吗?要区分这两种人不是容易的事;而圣经在几处提说,参加可见教会之团契交通的不信之人,也可能会显出一些外在的记号或标记,使他们看起来或听起来就像真信徒一样。例如出卖基督的犹大,在跟随耶稣的三年里,他的行为必定和其他门徒差不多;他的行为模式和其他门徒的一致情况令人信服,以至于在耶稣三年事奉的尾声,当他说门徒中有一位要出卖他时,他们都没有转向犹大而怀疑他,反而「一个一个地问他说:‘主,是我么?’」(太26:22;另参可14:19;路22:23;约13:22)然而,耶稣自己却知道在犹大的心中没有真实的信心,因为他曾经说过:「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么?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 (约6:70)约翰后来在福音书中写道:「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他,谁要卖他。」(约6:64)但是门徒们却不知道。

C.1 假弟兄


    保罗也说到「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加2:4),并说在他的旅程中,他历经了「假弟兄的危险」(林后11:26)。他还提到撒但的差役「装作仁义的差役」(林后11:15)。这并非表示,所有在教会里显示出一些真正归正记号的非信徒,就是撒但的差役,在暗中破坏教会的工作;因为有些人可能正处在思考福音内容、迈向真正信心的过程中,另有些人可能只听到福音信息的不恰当诠释,还有些人可能尚未由圣灵带领到真实认罪的地步。但是保罗的叙述确实表示,有些在教会里的不信之人是假弟兄姊妹,是被打发来扰乱团契交通的;但其他的不信之人则只是暂时不信,他们最终会得到真实的得救信心。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们都会表现出几个外在的记号,使他们看来像是真信徒。

    我们在读到耶稣论及最后审判所将发生的事时,也看到这样的情形:「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1-23)

    虽然这些人举耶稣的名讲道、赶鬼,又行了「许多异能」,但是这样的工作能力并不保证他们是基督徒。耶稣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他不是说:「我曾经认识你们,但是不再认识你们了」;也不是说:「我曾经认识你们,可是你们离开了我」;他乃是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他们从来就不是真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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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C.2 心里没有根的人


    同样的教训也可以在马可福音第4章的撒种比喻里看到。耶稣说:「有落在土浅石头地上的,土既不深,发苗最快,日头出来一晒,因为没有根,就枯干了。」(可4:5-6)耶稣解释说,那些撒在石头地上的种子代表「人听了道,立刻欢喜领受,但他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可4:16-17)他们「心里没有根」的事实指出,在这些植物里面没有生命的来源;同样地,由这些植物所代表的人在心里面也没有真实的生命。他们具有归正的外表,显然也作了基督徒,因为他们「欢喜」领受这道;可是当困难来时,就找不到他们了 -- 他们表面上的归正不是真实的,而在他们心里也没有真正的得救信心。

    持续相信的重要性也在耶稣是葡萄树的比喻上得到证实。这个比喻把基督徒描绘为枝子(约15:1-7)。耶稣说:

    「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结果子的,他就修理干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15:1-2,6)

    阿民念派曾主张,不结果子的枝子仍旧是葡萄树上的真枝子,因为耶稣仍称它是「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 (约15:2)。所以他们认为,被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的枝子必定是指真信徒,他们从前曾是葡萄树的一部分,但后来却跌倒了,因而要承受永远的审判。然而这并不一定是耶稣在此所说之教训的含义。在这个比喻里所使用的葡萄树的意象,其中可用来教导的细节是有限的。事实上,如果耶稣想要教导与他相连的有真信徒,也有假信徒,而且他又要使用葡萄树和枝子的譬喻,那么他只能以不结果子的枝子来指那些心中没有真正生命的人(有几分类似于马可福音4:17里的比喻,即落在石头地里而「心里没有根」的种子)。在约翰福音第15章,不结果子的枝子虽然以某种方式连接于耶稣,而且外表上显露出是真枝子的模样,但是它们真实的光景却由其不结果子的事实表明了出来。同样地,这种情况也由一个人「不常住在」基督里(约15:6),并且如枝子般地被丢弃而枯干的事实而被表明出来。假设我们尝试进一步解释这个比喻,例如说所有葡萄树上的枝子都是活的,否则从一开始就不会在葡萄树上;如此一来,我们就是在尝试将这意象推展到它所能够教导的范围之外。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比喻里就没任何东西可以代表假信徒了。耶稣所说的这个意象的重点,只是表明那些结果子的人因此显出证据表示自己是住在基督里;而那些不结果子的人,就是没有住在他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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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C.3 外表有归正记号的非信徒


    最后,在希伯来书里有两段经文也证实,那些最终离开主的人外表可能有许多归正的记号,在许多方面看起来就像基督徒一样。这两段经文的第一段是希伯来书6:4-6,它屡次被阿民念派用来证明信徒有可能失去救恩。但是更仔细地检视以后,就发现这样的诠释并不叫人信服。希伯来书的作者写道:

    「论到那些曾经一次(和合本译作‘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来6:4-6)

    作者又继续用一个农业的例子来说明:「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来6:7-8)

    在这个农业的譬喻里,那些沦入最后审判的人被比喻为长不出菜蔬或有用的果子、反而长出荆棘和蒺藜的土地。当我们回想圣经中的其他譬喻,结好果子就是真实属灵生命的记号,而不结果子就是假信徒的记号(太3:8-10;7:15-20;12:33-35),我们就明白希伯来书作者说到最值得信赖的证据就是人们的属灵光景(他们所结的果子),而这些人缺乏这种证据,这就表明作者是说他们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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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C.3.1 曾经蒙了光照


    有些人反对上述的说法,而认为这一大段内容是说到发生在跌倒之人身上的情况,表明这些人必定已是真正重生了的人。然而,我们若仔细察看作者所用的个别词汇时,就发现这个反对之词不能令人信服。该书作者说,他们「曾经一次......蒙了光照」(来6:4);但是这个光照只是指他们了解福音真理,并非说他们已用真实得救的信心来回应那些真理。(注:「光照」一词译自希腊文的 phōtizō,是指一般性的学习,不一定是指带来救恩的学习  --  这个希腊字也被用在约翰福音1:9.说到那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也被用在哥林多前书 4:5,说到最后的审判将照明一切隐情;也被用在以弗所书 1:18,说到伴随基督徒灵命成长的启示。此希腊字并不是论述得救之人的专用词汇。笔者在完成了以下希伯来,6:4-6的讨论之后,写了一份更为详尽的文章,加上更多的分析和佐证的资料,以及与其他文献之间的对照。见Wayne Grudem,“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A Case Study From Hebrews 6:4-6 and the Other warning Passages of Hebrews,” in Still Sovereign,ed. Tom Schreiner and Bruce  Ware (Grand Rapids:Baker,2000).)

    同样地,用来说到那些「曾经一次(have once been )蒙了光照」之人的「一次」,希腊文是 hapax,此字也被用在腓立比书4:16,说到腓立比教会的人「一次两次」送馈赠给保罗;此字又用在希伯来书 9:7,说到大祭司「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所以,这个字的意思不是指某事只发生过「一次」,永远不能重复发生;而只是说它曾经发生过一次,但没有指明是否还会再重复发生。(注:这个字与 ephapax 不是同一个字,ephapax 在新约圣经真使用得更为频繁,意指不重复的事件(罗6:10;来7:27;9: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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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C.3.2 尝过神天恩和善道的滋味


    希伯来书的作者又进一步地描述,这些人「尝过天恩的滋味」,而且他们是「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来6:4-5)。与「尝」这个观念连带的事实乃是,它在本质上是暂时的,一个人可能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所品尝的东西。例如,相同的希腊字(geuomoi)被用在马太福音27:34,描述那些将耶稣钉十字架的兵丁「拿苦胆调和的酒给耶稣喝:他尝了,就不肯喝。」这个字也有象征意义的用法,表示「进而知道某事物」;(注:BAGD,p.157.他们提及了geuomai(「尝」)这个字的其他例子,譬如在希罗多德(Herodotus)6.5,说到米利都的人「尝了自由的滋味」,但所尝的并非他们所拥有的。他们也引用了屈梭多模(Dio Chrysostom)32.72.说到有亚历山大的人遇到罗马军队时,曾经「尝到了战争的滋味」,而罗马军队只不过要骚扰他们,并不是真正地要与他们作战。约瑟夫的《犹太战记》(Josephus,The Jewish War)2.158,则说到了爱色尼人的神学观点:「因此,他们所向披靡地吸引所有曾经尝过他们哲学的人。」在此约瑟夫再次清楚地说到,那些「尝过一次」的人,并没有接受爱色尼的哲学为自己的观念,而只是强烈地受它吸引而已。由此类推,在希伯来书第6章里,那些「尝过」天恩、神道和来世权能「滋味」的人,可能强烈地受到这些事的吸引,或也可能没有受到吸引,但是仅仅品尝滋味并不表示他们把被尝之物接受为己有  --  反而是相反的,假使作者只能说他们「尝了」这些事,就表示他们尚未将所当之物接受为己有。)如果我们用此意义来理解这个字,事实上在此也必须要采取这样的解释,因为经文不是在讲品尝食物,那么就表示这些人已经进而了解到属天的恩赐(在此可能表示他们已经历过一些圣灵作工的能力),并且知道一些神的道和来世的权能。这却不一定是指他们有(或没有)真实的得救信心,可能只是表示他们理解了,而且有些属灵能力的经验。(注:15「尝」字也被用在希伯来书2:9,说到耶稣「尝了死味」,指明他凭着经验知道死亡(在此用「尝」字十分合适,因为他并没有留在死亡境内)。同样的意思也可以运用到那些尝过天恩滋味的人身上,或不信的人身上(另参太7:22;林前7:14;彼后2:20-22)。在希伯来书6:4-5,这些人所经验到的圣灵的能力与神的道,当然是真实的经验(正如耶稣真正的死了),然而那种经历本身并不显示他们具有重生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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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C.3.3 于圣灵有分


    希伯来书这段经文也进一步论到,这些人「已经......于圣灵有分」(来6:4)。此处的问题在于这里译为「有分」这个字 metochos 的确切意思是什么(在RSV中这个字被译为名词 partaker,而在 NIV 则以动词 share表达,均是「有分于......」之意)。读者不一定明白「有分于」一词的意思广泛,它可以指非常紧密的参与与连接,也可以指只是松散地与另一个或一些被提到名字的人有关连。例如在希伯来书3:14的上下文显示,那里的「有分」(metochos)就是指在救恩的关系和基督有十分亲密的连接。(注:相同的希腊字 metochos 也被用在希伯来书3:14,然而 RSV在那里是用动词 share表达。)但另一方面,此希腊字 metochos 也可以有不严谨的用法,如指伙伴或同伴。我们读到圣经的记载说,当门徒们捕获很多鱼,以至于网都要破了时,他们「便招呼那只船上的同伴来帮助」(路5:7);在此这个字就只是指那些与彼得作同伴或合伙的人,以及其他在打渔的门徒们。(注:希伯来书1:9也使用相同的字说到「同伴」(RSV 译为comrades,NIV 和 NASB 则译为companions)。)当保罗警告基督徒有关那些不信之人的罪行时说:「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弗5:7),他所用的字就与 metochos 非常相近的一个字(symmetochos,乃是 metochos 与介系词 syn〔with,「与」或「同」〕结合的复合字)。保罗在那里所关切的并非他们整个人的本质会被不信之人改变,而只是担心他们与不信之人有关连,使他们的见证受到破坏,又使他们的生活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

    由此类推,希伯来书6:4-6说到已经与圣灵有关联的人,生活受到了他的影响,但这不一定指他们的生命有圣灵救赎的工作,或他们已经重生了。我们再以路加福音5:7打鱼的同伴作类比:彼得和门徒们可能和打鱼的同伴们有关联,甚至多少受到他们的影响,但却没有因这关连在生命上产生彻底的改变。这个字 metochos 所呈现的关系范围可以从相当弱到相当强,因为它只是指「一个共同参与、分享或陪伴某些活动的人」。显然这就是希伯来书第6章所讲到之人的情况,他们与教会有关连,因而就与圣灵的工作有关连;无疑地,他们在生活中的某些方面也受到他的影响。(注:希伯来书其他用到 metochos 这个字的经文(来3:1;12:8),的确有更为亲密之关连或参与的涵义,但是希伯来书12:8所讲到的「共受」管教,也确实容许人将此解释为:有些人可能受了管教,却没有因管教而有所改变。无论如何,这两种情况都没有足够的证据让我们认为,希伯来书的作者一定是把这个字当作一个专用词汇,专指一种救恩性的参与,因为在希伯来书1:9和12:8就非如此。我们必须察考这个字在它被使用的范围内可能有的意义,才能真的了解它的意思;而它被使用的范围则包括了与新约作者采用相似字汇的新约希腊文文学和其他文学。七十士译本使用此字的用法也能帮助我们了解它的意思,因为该译本中有几处例子,此字只有同伴的意思,而非任何一种与神或圣灵有重生或生命改变关系的意思。例如,在撒母耳记上20:30,扫罗指责约拿单是大卫的「同伙(partner)」(译者注:此节NIV译作「你和耶西的儿子站在同一边」时,即反映了七十士译本的译法。此词和合本译作「喜悦」;RSV译作「选择」)。在诗篇119:63 中,诗人说到他与所有敬畏神的人「作伴」;传道书4:10则记载,两人比一人好,因为假如他们跌倒,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箴言28:24在亚居拉(Aquila)、辛马库(Symmachus),和狄奥多田(Theodotian)等希腊文译本里,都使用这个字说到弃绝父母的人是强盗的「同类」。而这个字表示比较亲密之连接的例子,可见以斯帖记8:13、箴言29:10、何西阿书4:17,和马加比三书3:21。有关这个字 metochos 的结论乃是,虽然它可以被用来指一个人的生命和救恩果效的密切连接;但是也可以仅指与某人的关连或参与。所以,这个字本身并不表示希伯来书6:4-6所说的人是与圣灵在救恩上连接,或已经重生了;它只是表明,他们在某些方面与圣灵有关连,并受到他的影响。马太福音7:22就是很好的例子,那里说到奉耶稣的名传道、赶鬼和行异能的人,他们肯定是在圣灵的工作上有关连或有分,但是他们未曾得救,因为耶稣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太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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