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的情形(1-5節) 一1 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約伯是「完全人」「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當然所謂的完全,沒有人是一點錯都沒有的;「完全」是在上帝的恩典之下,我們把上帝的恩典完全的活出來;給我們多少恩典,我們就活出多少恩典。上帝的恩典當然是無限量的,我們就可以活得無限量的好。有時在某些時代,神好像傾倒出來特別多,我們就好像活得特別好;有時少,我們就不一定那麼好。總之,我講這話意思是說:我們不可能像神那麼完全,但神給我們的恩典,總可以叫我們配合祂恩典的那種完全。 聖經裡講的「完全人」A. 挪亞在創世記第六章9節,「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哪裡是沒有罪的?他有罪,後來不也犯罪了?喝醉酒、咒詛小兒子(可能還有咒詛錯誤)。我們就知道人「在神眼前蒙恩、是個完全人」,完全是因為神先給他恩典,他才能夠成為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一個完全人。 B. 亞伯拉罕另外創世記第十七章1節,耶和華也對亞伯拉罕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那就是因為我是全能的神,我給的力量是夠用的;因為我是全能的神,你就可以做我要你做的事情、你就可以成為我要你成為的人。(那也包括亞伯拉罕在九十九、一百歲的時候可以生孩子)。做完全人都不是靠著自己、都絕對靠著主的恩典;主的恩典我們都活出來,那就是一個完全人。申命記十八章13節,「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都是靠著主的恩典,我們自己辦不到。 C. 大衛撒母耳記下廿二章24節,這是大衛的禱告:「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大衛怎麼這麼厚臉皮?他敢說他在神面前是個完全人?是!是靠著主的恩典。靠著主的恩典,我們本來一切的不義、不好可以被塗抹、可以越來越完全。 D. 新約裡的完全耶穌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天父完全一樣。」(太5:48)意思也是一樣,我們既然已經蒙了重生、成為天父的兒女,聖靈就給我們夠用的力量、豐富的能力。我們就在這豐富的能力和力量裡面,靠著主的恩典(都是靠著主的恩典,也都是因著主的恩典),就活出一個把恩典完全活出來的人,那就是一個完全的人。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太19:21)如果我們看字面來講,就是你撇棄一切來跟隨主、變賣一切分給窮人,這就是完全人;但如果照字面,就完全誤會了這話的意思。譬如一個人戀愛失敗、感情受挫,他把一切都變賣了分給窮人,那叫做完全人?那叫做神經病、那叫受到太多的傷害而站不起來的人,並不是個完全人。那裡完全的意思是指在信心和愛心上完全,就跟創世記第十七章一樣,你現在什麼都不能做了,信靠我,我是全能的神,信靠我,你也就能作完全人。信靠!信靠上帝,不再信靠金錢;而且有愛心的把金錢分出去,那是完全人。信靠!上帝給你多少,你活出多少(凡有的還加給他),你就活得越來越完全了。 「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腓3:15)我們中間居然還有完全人?完全人不是稀世珍寶,只有幾個人嗎?好像就是挪亞、約伯、但以理,少數的幾個。這都是指相對的,我們沒有一個人是真正的完全,但上帝給我們恩典時,我們就可以越來越美好。 「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林前2:6)如果是完全人,照字面就不需要再講智慧,因為他已經都有了;講智慧是說完全人有信心,願意繼續的領受,那是完全的人。 「他在禱告之間,常為你們竭力的祈求,願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西4:12)再次說,「完全」不是像神一樣完美無缺(當然神給多少,我們就能像祂多少),而就是有信心,能站立得穩。 「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1:4)若信靠上帝,這些苦難可以磨練得我們完全。 「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雅3:2)這更不是說一個標準的外交官,言語上不會給人家抓到小辮子,而是誠於內、形於外,心裡想的口裡就說出來;內心被神更新了,語言良好,那就是一個完全人。 「完全」是:靠著神邁向完全「完全人」我們還是要從恩典、從因信稱義來講:神的恩典使我們完全、使我們越來越像神;神賜給我們的恩典,使我們向完全邁進;各個年齡層、各個時代都不一樣,但我們會越來越完全,凡有的還加給他。越來越完全,當然第一個,絕不可能靠自己、任何人都不可能靠自己完全;第二個,就算靠上帝的恩典,每個人也可以繼續有長進;是繼續越來越完美,而不是停在一個地步不可能更完美了。神是豐富、無限的,我們也是能繼續成長。當然神不會越來越完全,祂已經在永恆中完全,我們會是越來越完全。約伯是一個完全的人,信靠上帝、敬畏上帝、有智慧、有信心、有愛心。 正直他是個正直的人,「正直」是公義、公平、遵守上帝的話、遵守良心、不徇私、不舞弊。正義、正直、公平,這都是政治哲學上常討論的:John Rawls講正義論,專門討論這些;亞里斯多德的哲學也不斷討論什麼樣的人、社會是公義的社會。正義、正直好像跟憐憫不一樣,憐憫是一種柔和寬大;正義、正直是比較嚴謹的、好像是遵守上帝律法的。不過我們在新約裡就看到(其實舊約詩篇、以賽亞書就看到),神的義其實也是一種拯救、憐憫和恩典(羅馬書更是這樣講);神的正義不只是定人罪,神的正義最後是個福音,就是神的正義最後在福音上顯出來。 敬畏上帝,遠離惡事約伯是完全的,他的特點就是公正、正直、不徇私、不舞弊、「敬畏上帝」。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敬畏上帝,講得明白一點,就是怕上帝。怕上帝不是因為自己的得失,而就是因為上帝的偉大,叫他油然而生不得罪上帝、不任意妄為的態度、行為。他「遠離惡事」。惡事常常在我們身邊不斷的跑出來,事實上,惡事不必從外面來,惡事常從我們心中產生。遠離惡事也是心中敬畏上帝就能遠離。這一點也求神幫助我們,因為真的惡事不必在什麼走進色情電影院、書刊、賭場才會被吸引,惡事是從心中就出來的;人心比萬物都詭詐,誰能識透呢?遠離惡事,願我們心中有神的靈、神的話,使那些惡不會天天跑出來、干擾我們。 有一個人完全(靠著上帝的恩典)正直(公正、不自私、憐憫、愛),敬畏神(不是怕自己的得失,就是因為認識神而不敢自主、不敢自大,完全順服上帝),遠離惡事(心中有神的話、神的律法,就不讓那些惡念一直佔據他)。 一2-3 2他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3他的家產有七千羊,三千駱駝,五百對牛,五百母驢,並有許多僕婢。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 神賜約伯物質上的豐富 如果第1節講到約伯道德上的完全,第2節就講到他物質、肉體上的完全。這是我們最羨慕的;就是新儒家、康德、亞里斯多德、基督教都有講的Summum bonum圓善、完美的善、最高的善、是完全的。當然我想康德提這問題就是:一個人在道德上這麼善良,可是他在物質上的祝福怎麼這麼少?因此他們說,因為有「不朽」這事,在今生看不到,在將來看得到。這個觀點我是不能贊成的,這好像一種:Wish for Thinking 一相情願的;我們不能因為想應該這樣,就當然應該這樣。但約伯真是這樣,他敬畏上帝,但他不可憐。你看很多人敬畏上帝,道德、信仰無懈可擊,但生活很苦。不過我們將來在天上是這樣:善良、正直且一切物質的豐富都永永遠遠、無窮無盡。現在看約伯好像是這這樣,他得到了。他的敬畏、正直是真的;然後家庭非常豐富、聲望至高至大;在東方人中他是至大的。 一4 他的兒子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裡設擺筵宴,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姊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 這件吃喝的事,正面意義不大這裡這件事情我不能不說:是不是我們已經看到一個不善良的陰影了?他有七個兒子,「按著日子」是多久一次?按著節期,還是三天一大宴,五天一小宴?是一年三節?還是三年一次?如果三年一次,好像不必太多這樣做,因為後面講:「約伯常常這樣行」,恐怕七個兒子和三個姊妹就常常一同吃喝吧。這個不管從世俗、從聖經新約、舊約來看,恐怕都不是太理想的事。吃喝不是壞事情,我們將來在天上的筵席是快樂的、所羅門每天吃掉的東西也是非常驚人;神讓我們能吃、能喝是很好的。但不管是在聖經裡或在世俗裡(縱然聖經裡的吃喝比世俗要健康得多),我們不覺得那是罪,因為上帝造的都是好的,祂給我們有口慾、得滿足,很好。特別提摩太前書四章4節,「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那裡就講到吃和性。吃喝不是壞事,但若天天吃喝、醉酒,那就不大好。拿八是這樣、財主和拉撒路裡的財主是這樣、挪亞那世代的人也是這樣,因為在吃喝中間忘記了上帝,想到的就是吃喝嫁娶。耶穌就說:「挪亞的時代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吃喝不是壞事,但當吃喝變成好像一個很重要的事情,甚至變成唯一的事情時,人常常就會忘記上帝。吃、喝、穿,當然也是屬肉體的每個世代都在追求的(可能還追求一點精神上的慾望的滿足,可能是平安、權力,不單是肉體上的),不過即便我們用吃喝來紀念主:吃這餅、喝這杯;即便我們說將來天國的筵席;即便神也讓我們歡歡喜喜吃喝,但常常在那裡吃喝筵席,最起碼看不出有什麼正面意義。 如果他的兒子是按著日子禁食禱告、出去服事那些孤兒寡婦、短宣、遵行信仰上的規矩,那我們覺得這教子還有方。如果約伯常常需要為他的兒女這樣獻祭的話,看來不是很好的事,太體貼肉體了。而且他們請誰?這好像也不太合聖經裡耶穌的教訓:「耶穌又對請他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路14:12)」。不要請那些你們認識的人,免得他們回請你,你就得了你的賞賜了,那不是真的請人;你們要請那些不認識的、貧窮的,他不能回報你。當然不是說我們請客都要請不認識的人,那我們也做不下去,而是我們做事、對人良善,不是求回報;不是在計算我這樣做將來會得到多少好處,而是根本沒有想到那些,就是從上帝那裡領受了恩典,白白的得來,我們就很願意白白的捨去。現在請三姊妹來是什麼意思?就是自己關起門來,天天吃喝快樂,而且還不要說這種兄妹在一起吃喝還會不會產生什麼不當的行為就不知道了。也沒有請城裡的孤兒寡婦,像舊約聖經講到十一奉獻、頭生奉獻時,都要請孤兒寡婦一起來吃喝快樂。他們這吃喝,怎麼看都不是太正面。 一5 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 約伯這作法似乎不是最好「筵宴的日子過了」看起來還不是一天而已,好像還是有一段日子的吃喝。我是完全不知道一個人有一段時間天天在那裡吃喝流水席,不要說天天,一頓、兩頓這樣我都覺得很受不了、叫人頭昏眼花。哪有那個時間?哪裡胃腸會受得了?沒有正經事要去做嗎?尤其咱們中國人一吃喝就是好幾個鐘頭,浪費很多、也不環保、也對身體不好。所以我對他的兒子女兒天天就這樣吃喝,不覺得是很好的事。因此在這裡我也覺得,當神把他們取去的時候,未必是件很壞的事。我們一想到死,都是最壞的事,但誰說死(肉體的死亡)是最壞的事?因為停止他們作惡,甚至還叫他們到一個比較少犯罪(甚至不犯罪)的地方,我不覺得是壞事。因此很多人一看到小孩子、或比較好的人死了,就很難過、不能理解、覺得上帝做錯了。這都是從世俗的觀點來看:覺得肉身的死亡是最壞的,所以這是最壞的事。這是不應該有的想法。這個至大的人,好像他的完全沒有延伸到他兒女的身上。 約伯在他們吃喝完了就「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我真的想到就像宮廷的大宴會,吃完了個個都像個肥豬一樣,腦滿腸肥、吐得滿地都是。這裡說自潔,我馬上想到整個的宴會場亂七八糟,是不是也該潔淨一下;而他們的心靈更是需要自潔。如果他們要自潔,是不是有比吃喝玩樂更重要的事情?那更重要的公義、憐憫的事情,你們倒不去行?(這是耶穌的責備)是不是太多的吃喝,根本不應該事後叫他們自潔,而是叫他們少吃喝,多一點禁食禱告、多一點把財富分散給窮人?但是約伯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我是覺得約伯作父親,他的兒女這樣並不太好。叫他們自潔,說得最好聽,也是一件次好的事;最好的叫他們不要有這種筵席。我在想這老子有一點蠢,為什麼不乾脆禁止這樣的事?是不是兒子不大聽話?總之我還是說:約伯所顯出他敬畏的這一幕(他的兒女、家庭生活不大理想),敬畏上帝的情形似乎不夠好;他做的都是有一點亡羊補牢的事,雖是為時未晚,但可以有更好的作法。太容易了,一開始就叫他們過一點聖潔、儉樸的生活。他越是這麼敬畏、越是清早起來就獻燔祭,越是讓我們覺得這種敬畏是不恰當的;不如早一點禁止兒子做這樣的事情。 約伯怕他們做錯,「獻了燔祭」。其實燔祭是感恩,倒不大有贖罪的意思;我也想會不會因獻了祭就又再大吃一頓。不過這裡獻燔祭,好像是有一點為他們祈求,希望上帝就不要再憤怒。因為最早的燔祭是創世記八章20節,挪亞從方舟裡出來獻了燔祭,上帝聞了覺得很香、很好。我們在新約看以弗所書講的馨香的祭,也有這樣的意思。是不是上帝因為約伯獻了燔祭,就赦免了他們。不是這些兒子自己獻贖罪祭,而是老爸去獻燔祭,都顯出約伯是不是太嬌寵了?他的敬虔是不是也有不大理想的地方?我並不是要否定前面講的完全正直,可是,的確可以更好吧?是不是這件事情,他的兒女被取去了,以後他可以更好?約伯這麼富有,他的兒女,最起碼我們沒有看到他們在靈裡的富有,只看到他們在物質上好像太奢華了一點。而約伯這麼仔細,按著他們的數目獻燔祭;越仔細就表示他越懂神的話;越懂神的話,卻沒有走最好的路,我就越覺得約伯不是太理想。 「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我們也很遺憾,後來他太太的建議就是:「你去棄掉上帝」。當然約伯沒有棄掉上帝,但他對上帝的不滿也是很危險。詩篇第十篇3節,「因為惡人以心願自誇;貪財的背棄耶和華,並且輕慢他(或譯:他祝福貪財的,卻輕慢耶和華)。」惡人以我的心願得到實現了自誇;貪財的、好色、好權、爭名奪利、體貼肉體、貪愛世界,都一樣是背棄耶和華,且都是在輕慢上帝,都不應該。約伯怕他兒子這樣,我覺得越是怕,他越有點愚蠢;他作法並不對,都在亡羊補牢,而沒有一開始就叫他的兒子不犯罪;如果他兒子不聽,不敢說該死,最少是有罪的。「約伯常常這樣行」。我越看越覺得神對約伯家裡的處置,更不是像我們平常想到的是那麼霸道、不講道理。 撒旦在神面前挑撥(6-12節)一6 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有一天」很奇怪。這當然是文學的手法,我們要問的是:「有一天」為什麼是這一天?為什麼早一點神不說、晚一點神不說,在這一天說?我們從前面來看,約伯常常這樣行,是不是某一年,他的兒子開始這樣定期好好吃喝玩樂一番,約伯講不聽,只敢在他們吃喝玩樂之後,為他們獻燔祭,而且叫他的兒女學習自潔?是不是表示在某一段日子開始,我相信應該不會太長,應該不超過一兩年,這種狀況下去,天上就有個巨大的變化了。我越來越想到神是要約伯學一個功課:要他的兒女學會悔改,不要在世上在犯罪。神要教約伯一個功課,也許不是他直接的錯,但他始終不是最好的處置,所以神做了一些事。「有一天」我們人看可能是偶然、找不出理由、是個意外,但在神裡都有祂豐富的智慧,我們不一定看得到,但讓我們都有這樣的信心。 「神的眾子」就是天使「神的眾子」是誰?一般人喜歡講是天使。可能在我們想不出更好答案、在聖經裡沒有給我們更清楚指示時,我們說神的眾子就是指天使實在也是無懈可擊。詩篇八十九篇6節,「在天空誰能比耶和華呢?神的眾子中,誰能像耶和華呢?」那裡的眾子、聖會,應該是天使;詩篇廿九篇1節,「神的眾子啊,你們要將榮耀、能力歸給耶和華,歸給耶和華!」也是天使;我覺得比較最好的經文是在詩篇八十二篇6節耶穌在約翰福音十章34節也引過這話「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這是指有權力的人。人裡面,最有權力的就是天子、皇帝,他是上帝的兒子;當然這兒子純粹講說他有權柄,而這些皇帝通常活出來都是非常悖逆、不好。通常最有權柄的受造物當然就是天使,所以這裡眾子說是天使,應該是講得通的(可能也沒有更好的講法)。 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侍立在神的面前,服事上帝嗎?其實神從來不需要任何人的服事,神在服事人(徒十七);神一切的權能就用來在服事人。列王紀上廿二章19節,「米該雅說:你要聽耶和華的話!我看見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天上的萬軍侍立在他左右。」天上萬軍也就是天使,站在祂的旁邊,站著服事。聖經上在講站,總是像個僕人、waiter侍者(等候者)一樣,站在那裡,等候你來吩咐;幫你端菜倒水、讓你很愉快。站著服事,聖經裡蠻多這類的經文:詩篇十一篇4節:耶和華的寶座在天上,侍者就在旁邊服事;希伯來書第一章講到耶穌是「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做完了工作,祂就坐下來了。神也對耶穌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做你的腳凳(詩一一零)」。眾子、侍者都站在耶和華面前,要聽耶和華說話、吩咐、指教、要他們做的事情。我們很稀奇的發現怎麼「撒但也來在其中」。這跟列王紀上廿二章講得也是類似,天上侍立的萬軍中包括有一個說謊的靈。這就在講到說,其實萬物都在服事上帝、聽從上帝的命令。我們一定要相信神有絕對的權柄統管一切的事,不要說祂只管好的事;壞事也在祂的掌管、旨意當中。撒旦也在,甚至他在這眾子、天使中好像是最重要的,因為耶和華沒有問別人,單單問了撒旦;其他我們知道的天使長,利百加、加百列,都沒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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