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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第十八章:
18:1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18:2 “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
18:3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18:4 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18:5 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
18:6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
18:7 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18:8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18:9 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8:10,11 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
18:12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18:13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注:原文作“血”)必归到他身上。’
18:14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注:有古卷作“思量”),不照样去做:
18:15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18:16 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18:17 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18:18 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18:19 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18:20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18:21 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18:22 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
18:23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18:24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
18:25 你们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们当听,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
18:26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18:27 再者,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将性命救活了。
18:28 因为他思量,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18:29 以色列家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
18:30 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
18:31 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
18:32 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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