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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与正常男人一样, 有正常的"性欲".
如果人有正常的"欲", 当"欲"不能满足的时候, 一定要通过犯罪来"满足"吗? 其它人会软弱犯罪, 而基督没有软弱, 基督胜过了罪. 你认为是很能忍耐也好, 或是为"为天国缘故自阉"也好, 基督没有犯罪,在行为和思想意念上都没有犯罪.
对于基督在"欲"上的得胜, 可以参考福音书中,基督在旷野三次受试探的经历. 耶稣在旷野禁食40天以后, 很饥饿, "食欲"也是人身体最基本的一种"欲", 当魔鬼借"食欲"来试探耶稣时, 耶稣没有犯罪. 魔鬼借着正常的"欲",引动人的"私欲", 使人陷在罪人. 所有的罪人被罪捆绑, 必然犯罪, 其规律是" 欲->私欲->犯罪"。 魔鬼故意隐藏了”私欲“,使人误解天然的“欲”是犯罪的根源,把这规律变成“欲->犯罪“。当把这个错误的理解应用到在基督身上时, 就产生许多错误的结论。
亚当未犯罪之前,有欲而无私欲,故被造之初,他未犯罪; 魔鬼引起亚当的“私欲”时, 亚当犯罪。
基督有"欲",而无"私欲", 因为他是神, 所以"罪"没有任何可能在他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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