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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林前12:28;弗4:11)狭义与广义
使徒,(apostolos,意受差遣者)是项职分(office),也是恩赐(弗4:11说“他所赐的”)。若说使徒的职分就是为主作见证,那么,凡信徒皆可称为使徒。
主耶稣有十二名使徒,亦称门徒,据徒1:22记,凡见过肉身的主及复活的人便列于使徒名单内。因此,狭义来说,只有十二门徒才配称使徒。但从广义来说,巴拿巴(徒14:4、7)、保罗(林前9:1)、雅各(加1:19)、安多尼古、犹尼亚(罗16:7)、以巴弗提(腓2:25)亦称为使徒。
在恩赐名单内,使徒这字是指建立教会的初期领袖(参弗2:20)。林前13:28亦支持此点,12:29岂都是使徒么,表示此处是狭义性用法,并非人人可称为使徒。因为使徒是教会的奠基者,教会建造了,奠基者这职分也就功成身退了。
综观以上:
若说使徒这职分没有结束,那么,历世历代皆有使徒的继承,便会流于天主教教皇系统的错误神学里。若说使徒这职分今日还在,那么使徒的证据(如神迹、奇事、异能,参林后12:12)何在?
过渡性=有时限
若说使徒的职分不能重复,那就表示这职分属过渡性质(transient nature),凡过渡性质均受时间限制。这些人属于历史的一时段,如R.L.Thomas说:目击耶稣基督者在第一世纪末已结束,十二门徒的约翰是最后一位使徒,自他之后,再没有使徒职分。
为了使福音在恶劣环境下传开,主耶稣赐予使徒们行神迹的权能(太10:1;可3:15;路6:7),他们是权能布道家(Power Evangelism Speciaists),主耶稣亦以他们奠基教会(弗2:20)。后来主耶稣又将那行神迹的权能延伸至使徒教会时代,故保罗说:行神迹异能是使徒的凭据(参林后12:12)。
十二使徒与他们的直接助手是领受神启示的器皿,新约正典就是在他们的时代完成,因为他们皆有智慧言语的恩赐和知识的恩赐(林前2:7、10/13;彼后3:15-16)。他们又能说预言,故亦有作先知的恩赐(启1:1-3)。他们为主做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无怪乎保罗将此恩赐置于首位,非如D.A.Carson谓“第一”是指时间,非重要性。
——《你的恩赐知多少 马有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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