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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新约启示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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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一切荣耀归上帝

无论是旧约还是新约都是这个总原则:“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他们当将荣耀归给耶和华、在海岛中传扬他的颂赞。”(赛42:8,12)“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上帝的,直到永远。阿们。”(太6:13)“颂 赞,荣 耀,智 慧,感 谢,尊 贵,权 柄,大 力,都 归 与 我 们 的 上 帝,直 到 永 永 远 远。阿 们。”(启7:12)

创造、护理、启示、救赎包括审判,都是上帝自己的工作。万有包括我们的存在与延续,都是上帝的托住或护理。人信主、得救、成圣并将来成为完全,全都是上帝恩典的工作,人一点功劳都没有。一切都是上帝的恩典,“都是恩典”,就是把一切的荣耀都归于上帝。

当彼得称耶稣是基督,是永生上帝儿子的时候,主并没有赞扬彼得,而是把荣耀归给上帝说:“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7)这就是说,若非上帝特殊的指示,就没有人可以认识耶稣是基督。在很多保罗书信中的开篇,保罗看到信徒在基督耶稣里的爱心、信心并忍耐,感谢赞美的并不是他们,而是上帝。最清楚的例子就是,保罗认为马其顿教会信徒的乐捐,是上帝恩典的果效。他说:“我 把 上 帝 赐 给 马 其 顿 众 教 会 的 恩 告 诉 你 们。就 是 他 们 在 患 难 中 受 大 试 炼 的 时 候,仍 有 满 足 的 快 乐,在 极 穷 之 间,还 格 外 显 出 他 们 乐 捐 的 厚 恩。”(林后8:1-2)实际上,《圣经》从不会因着人的善行,归荣耀于人,而是把颂赞荣耀都归于上帝。圣经是把一切的荣耀都归给上帝,不是尊崇任何人,而是降卑、倒空所有人,使上帝的圣名和恩典在全世界得尊崇。

还有在马可福音10:17-18所记:“耶 稣 出 来 行 路 的 时 候,有 一 个 人 跑 来,跪 在 他 面 前 问 他 说,良 善 的 夫 子,我 当 作 什 么 事,才 可 以 承 受 永 生。耶 稣 对 他 说,你 为 什 么 称 我 是 良 善 的。除 了 神 一 位 之 外,再 没 有 良 善 的。”这个人对主耶稣并不真的认识,只是认为他是一个老师或先知。他称主为良善的,并不是因他认识耶稣就是至善的上帝,而是出于恭维或礼貌,却实际上把荣耀归给了人。所以主耶稣马上说:“除 了 上 帝 一 位 之 外,再 没 有 良 善 的。”这便把荣耀归于上帝。

 楼主| 发表于 2015-1-17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b、上帝的属性

旧约和新约启示的上帝属性是完全一致的,上帝属性的真理,本就远超越人类的理性,而新约与旧约启示的一致性,便更加显明整本圣经都是上帝自己的启示。

例如:

1、上帝的完全、不变与无限(旧约:申32:4,撒下22:31,诗102:25-27,王上8:27,耶23:24,    新约:太5:48,来6:17,雅1:17,来13:8,约3:13)

2、上帝是独立自主的(旧约:伯41:11,赛40:28,    新约:徒17:24-25,罗11:36)

3、上帝的无所不在(全在)( 旧约:诗139:7-8,耶23:23-24,    新约:徒17:24-28,弗4:6,太18:20,来4:13)

4、上帝全知全能(旧约:诗139:1-4,16,箴 15:3,11,创17:1,   新约:太10:29-30,可14:36,太19:26,约21:17)

5、上帝是完全的圣洁、公义、良善、信实、慈爱、怜悯。(旧约:利11:44-45,出15:11,创18:25,诗11:7,诗34:8,诗106:1,诗33:4,诗36:5,诗145:8,出34:6,哀3:22,   新约:彼前1:15,提后4:8,可10:18,林前1:9,林前10:13,来10:23,约3:16,雅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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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8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c、因信称义、重生

因信称义是指:人在得救这件事上任何事都做不了,唯有单纯的真信心,相信接受圣经启示与耶稣基督的救恩。才能称义(得救)。而那使人称义的真信心却绝对不是源自人自身,而完全都是上帝赐的。此真理与人类罪恶本性完全相背相反。

而圣经却丝毫不迎合人罪性思维惯性,贯通一致启示因信称义的真理:旧约:创15:6:“亚 伯 兰 信 耶 和 华,耶 和 华 就 以 此 为 他 的 义。”哈2:4:“惟义人因信得生”
新约:罗3:28:所 以 我 们 看 定 了 , 人 称 义 是 因 着 信 , 不 在 乎 遵 行 律 法 。加2:16:既 知 道 人 称 义 , 不 是 因 行 律 法 , 乃 是 因 信 耶 稣 基 督 , 连 我 们 也 信 了 基 督 耶 稣 , 使 我 们 因 信 基 督 称 义 , 不 因 行 律 法 称 义 , 因 为 凡 有 血 气 的 , 没 有 一 人 因 行 律 法 称 义。”此外还有罗4:7-7等经文不再详细引了。

重生是指:从上帝而生,由内而外的生命更新。是上帝自己大能的工作。也就是说,是圣灵使死在罪中的人活过来,使他们能以超越自身罪性的捆绑而信主耶稣的过程。旧约经文:以西结书11:19-20:“我 要 使 他 们 有 合 一 的 心,也 要 将 新 灵 放 在 他 们 里 面,又 从 他 们 肉 体 中 除 掉 石 心,赐 给 他 们 肉 心,使 他 们 顺 从 我 的 律 例,谨 守 遵 行 我 的 典 章。他 们 要 作 我 的 子 民,我 要 作 他 们 的 神。”耶利米31:31-33:“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和犹大家另令立新约。不象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立的约......耶和华说:那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新约经文:约3:3  耶 稣 回 答 说,我 实 实 在 在 的 告 诉 你,人 若 不 重 生,就 不 能 见 神 的 国。”弗:2:4-5:“然 而 神 既 有 丰 富 的 怜 悯。因 他 爱 我 们 的 大 爱,当 我 们 死 在 过 犯 中 的 时 候,便 叫 我 们 与 基 督 一 同 活 过 来。”多3:5:“他 便 救 了 我 们,并 不 是 因 我 们 自 己 所 行 的 义,乃 是 照 他 的 怜 悯,藉 着 重 生 的 洗,和 圣 灵 的 更 新。”

惟独圣经启示人必须重生,才能得救。也就是说,人必须得到由内而外的,本质性,根本性改变才能得救。从恨上帝,变为爱上帝;从爱罪,变为恨罪;从追求今世利益,变为追求属天永恒福分......圣经同时断然否定人可以靠自己力量重生的可能。(见:耶13:23,赛64:6,约6: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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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9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d、关于人身体复活

相信人死后灵魂会继续存在,且要面对审判,这是很多宗教都有的信念。但人身体复活的观念异教是没有的。唯独圣经启示,当审判时,信基督的人身体复活全人进入天国,不信者复活后则全人下入地狱。此为圣经前后一致的启示:(见:但12:2-3,约5:28-29)这一观念是人类理性所不能想象与接受的。一个死了多年已成为尘土,甚至被焚烧成灰的身体,怎样复活呢?然而上帝既可以从无创造万有,包括人的身体,也可以使已化成灰的人复活。因此圣经说:“或 有 人 问,死 人 怎 样 复 活。带 着 什 么 身 体 来 呢?无 知 的 人 哪,你 所 种 的,若 不 死 就 不 能 生。并 且 你 所 种 的,不 是 那 将 来 的 形 体,不 过 是 子 粒,既 如 麦 子,或 是 别 样 的 谷。但 神 随 自 己 的 意 思,给 他 一 个 形 体 ......”(林前15:35-38)

《圣经》一直在强调,人的整体性,受造是整个人的被造;堕落犯罪是整个人;当受的审判也是身体与灵魂,都灭在地狱里。(太10:28)人犯罪也是在肉身中犯罪,所以上帝的儿子必须成为肉身,并真实的死在十字架上,才能把人救回。这样,人得救也是整个人(身体与灵魂)的得救,虽然现在基督徒死了,只是灵魂进入乐园,身体还在泥土里,甚至已全然朽坏。但他的身体已经得救。直等到那完全的时刻。主耶稣第二次再来时,身体复活与灵魂再次结合,进入永远的荣耀里。异教要么高举灵魂,要么注重肉体。却不知人类被造是身体灵魂整体性的。人得救与成圣是整个人,灭亡受审判也是。所有的异教都没有这样全备、正确且毫无矛盾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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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e、结语:

首先、圣经关于上帝的启示是独一无二的,圣经说:上帝是自有永有、独立自主、完全、无限与不改变的,他一切属性(包括圣洁、公义、良善、信实在内)也都是如此。因上帝与他自己一切属性是不可分的,就是说唯独上帝是绝对与无限者,所以上帝必全能、全知、全在。因着上帝永远是绝对与无限者,所以就不可能有其他神存在的可能与位置。独有他是上帝。独有他创造、护理万有,并知晓决定一切,因此圣经又启示上帝就是真理、生命、智慧之本体。因此有人说圣经启示的上帝达到了有神论最高点,是绝对纯粹的独神论。

只有圣经启示的上帝,完全圣洁、公义、良善、慈爱。一方面他绝对不能容得一丝罪,一方面他又愿意赦免人一切的罪,但他有绝对不能背乎自己完全公义圣洁,(否则他就不是绝对者、至善者,也就不是上帝了)于是上帝甚至把他的独生子赐给世人,使他成为赎罪祭与挽回祭。代替担当他们的罪与刑罚。使一切信子的人都得永远的赦罪与生命。因着原罪的污染,所以没有人行为可能达到上帝完全圣洁之标准,这样人就绝对不可能自救,都当灭亡。因此唯独圣经启示人得救(称义)不是因着行为,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十架受死救赎。这样一位自有、绝对、完全、无限与不改变的上帝,在任何宗教中都没有可类比的。即或有异教模仿圣经如此说到上帝属性,也都无一例外的在说到上帝作为时,与上帝属性相矛盾。根本原因是受造、有限、被护理、依存性的人类思维,不能发明出一位自有、完全、无限、不变的创造护理万有的上帝。堕落、有罪、非绝对、不完全的人类,根本不具能力构思出一位完全圣洁、公义、慈爱、至善的上帝。

第二、圣经关于人的教导是独一无二的。与世上其它书籍不同,圣经谴责了人和人的各种所作所为。圣经从不颂扬人的智慧,从不赞美人的成就。相反宣告“各人最稳妥的时候,真是全然虚幻。”(诗39:5)圣经没有教导说,人是高贵的族类,会不断地朝善的方向发展。而是说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人是失丧的罪人,没有能力改善自己的光景,只配下地狱!圣经对人的描绘是颇具羞辱性的,完全不同于出自人手笔的自画像:“没 有 义 人,连 一 个 也 没 有。没 有 明 白 的,没 有 寻 求 神 的。都 是 偏 离 正 路,一 同 变 为 无 用。没 有 行 善 的,连 一 个 也 没 有。他 们 的 喉 咙 是 敞 开 的 坟 墓 。 他 们 用 舌 头 弄 诡 诈。嘴 唇 里 有 虺 蛇 的 毒 气。满 口 是 咒 骂 苦 毒。杀 人 流 血 他 们 的 脚 飞 跑。所 经 过 的 路,便 行 残 害 暴 虐 的 事。平 安 的 路,他 们 未 曾 知 道。他 们 眼 中 不 怕 神。”(罗3:10-18)“人 心 比 万 物 都 诡 诈 , 坏 到 极 处 , 谁 能 识 透 呢?”(耶17:9) 上述一种关于人的观念,如此不同于人自己的观点。如此给他骄傲的心带来羞辱的观念,绝不会出于人自己。这种思想也绝不会产生自任何人的心思。  

第三、圣经对罪的教导是独一无二的。人把罪看做一种不幸,总是力求尽量降低它的凶险程度。罪被归诸于无知,被称为人类发展阶段的必然结果。甚至很多人公然否定罪的存在。但与人类书籍不同的是,圣经剥夺了人所有的借口,一再强调人是有罪的。在圣经中,罪从未得到掩饰或辩解。而是从头至尾都在强调罪的可憎与恶极。圣经宣告,人类是罪恶深重的,罪惹上帝发怒,且会迷惑人。并坚决认为罪是恶极的。所有的罪都得罪上帝与基督。圣经宣布,罪不只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态度。圣经断言罪不只是不服上帝的律法,更是对赐律法的上帝的背逆
。罪是属灵的无政府状态,是公然反对全能的上帝。而且圣经并没有特别针对某一类人,而是定所有的人都有罪,没有义人,连一个都没有!人会写下这样指控自己的话吗?人心会构想出如同圣经那样对罪的描述吗?有谁能想到,罪在上帝看来是如此的可憎与恶极,以致惟有他独生爱子的血才能赎罪。

第四、圣经关于刑罚罪的教导是独一无二的。对罪的错误观点,必然导致对罪所当受的刑罚不全面的观念。低估罪的严重性与邪性,必然使人相应减轻罪所当受的判决。今天许多人高声反对对罪实施永刑的公正性,说,一个罪人一时犯的罪,却受永远的刑罚是不公正的。然而在上帝看来,永刑是绝对公正与必须。因为在完全圣洁公义的上帝看来,罪是极端邪恶与污秽的。而且上帝是永活的,他的公义圣洁也是永远的,不变的。因此罪就必须受到彻底永恒的刑罚!但是大多数人看不到永刑的适当与公正,相反,他们极力的反对永刑。即使在基督教会内部,也有大量的人反对与不信永刑。他们认为上帝充满慈爱怜悯,不会使人遭受无尽的痛苦。是啊,即使基督徒也有不少人不愿意接受,圣经关于这主题的严肃教导。因此十分显然,圣经如果只是人的虚构,那它就肯定不会教导说,任何基督以外的人死后都要体尝,永远和知觉的到的折磨。永远的硫磺火湖、完全的黑暗、不死的虫,一直持续,永不停歇,无一人可以承受,却不得不永远承受的痛苦折磨。人心怎么可能构想出这样一种结局?这种观念是人心极其反感与抵触的,不可能出自人。

第五、圣经关于拯救罪人的教导是独一无二的。首先,人凭着自己意识不到需要拯救。由于人心骄傲,人以为凭自己可以回到上帝那里。由于人的悟性被罪弄的昏昧黑暗,他完全不能领会自己堕落和失丧的光景。像那些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一样。以为自己在道德上高于粗野与犯罪的人,拒绝相信自己站在上帝面前时与他人没有分别。其次人对得救的方式一无所知。即使当人认识到自己没有预备好去见上帝,他也没有任何得救的正确观念。因对唯独因信称义真理的无知与拒绝。所以他们就努力去立自己的义。想要通过对自己罪的补偿,换取上帝给他以天堂为回报。人心最高的观念就是靠自己的功劳去赚得拯救。然而圣经却清楚地启示:“你 们 得 救 是 本 乎 恩,也 因 着 信,这 并 不 是 出 于 自 己,乃 是 神 所 赐 的。也 不 是 出 于 行 为,免 得 有 人 自 夸。”“他 便 救 了 我 们,并 不 是 因 我 们 自 己 所 行 的 义,乃 是 照 他 的 怜 悯,藉 着 重 生 的 洗,和 圣 灵 的 更 新。”“ 所 以 我 们 看 定 了,人 称 义 是 因 着 信,不 在 乎 遵 行 律 法。”(弗2:8-9,多3:5,罗3:27-28)

的确,如果人凭着自己思考这些事,那么他要么绝不会充分意识到他需要救恩,要么绝不会发现得救是靠恩因信,而不是凭行为。更不用说他是多么无法想象到,上帝真道关于救恩的本质和得救之人将得荣耀、拥有奇妙结局的这些教导了。有谁想到,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宰会把可怜、堕落和败坏的男女从粪堆中拣出,抬高他们成为自己的儿女?有谁想到,那些只配地狱永刑的人会与主基督一同被接到荣耀里,与他一同坐在天上,并与他永远同住,更将高过其他一切受造物,甚至高过天使?!这样的观念,远超过人类最高的智力水平!人类的智力怎能构想出一种途径,可以让上帝借此夸耀公义而不是怜悯,怜悯而不是公义?世人的头脑怎会想象得到一种白白和完全的恩典,赐予只配下地狱的人,不用付金钱和代价?任由人类想象力驰骋高飞,又怎会想得到上帝自己独生子为我们成为罪,并且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

第六、圣经关于罪人救主的教导是独一无二的。圣经对主耶稣的位格、品格和作为的描述,是整个人类思想所不能达到的。设想人能够创造一个宇宙,也比相信他能构想出主耶稣的品格更容易。看到一台设计精巧、结构复杂并运转良好的机器,就知道它一定出自一位聪明的设计师。看到一幅伟大的艺术作品,就知道一定是一位伟大艺术家的杰作。只有米开朗基罗才能构思出圣彼得大教堂;只有拉斐尔才能绘制出‘改变形象’;只有弥尔顿才能写得出《失乐园》;也只有圣灵才能展现出在四福音中看到的主耶稣的生动形象。

基督集所有美德于一身。在圣经中诸多伟大人物身上,某个特征和美德会十分突出,特别引人注目。但在主耶稣身上,可以看见各种美德。而且这些完美品性在他身上得到完全的平衡。他温和,同时具有帝王的威严;他文雅,同时勇往无畏;他富于同情心,同时也正直刚毅;他温柔顺从,同时也具有绝对权威;他是上帝,同时也是人,并且他绝对无罪。因此我们得到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他是独一无二的,在所有人类作品中,找不到哪一部有对这样一位无以伦比和奇妙绝伦的人物的描写。

不但圣经对基督品格的描写是独一无二的,而且圣经关于他位格和作为的教导,也是极端超越性的,除非是上帝的启示。谁能想象,宇宙的创造者与维系着,会取了奴仆的样式,成为人?谁曾想过,荣耀的主会降生在马槽里?谁梦想得到,天使敬拜的对象,会成为如此贫穷,连枕头的地方都没有?谁曾声称过,撒拉弗在他面前要用翅膀遮脸的那位,会成为被宰杀的羔羊,忍受他神圣的面容被令人作呕的吐沫玷污,容让出于他手的的造物鞭笞和殴打?谁会想得到,以马内利会如此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最羞辱痛苦的十字架上?因此圣经自身充满是上帝默示的证据,圣经在教导方面的独一无二显明他来源的独一性。圣经关于上帝自己、关于人、世界、罪、永刑、救恩,关于救主基督的教导,显明是真正从上帝而来的特殊启示。(此段落内容多引用删节自:宾克所著《圣经是上帝默示的》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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