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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基督徒把十诫第三诫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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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信颇多这类转贴,不少基督徒把一些心灵鸡汤的话语都署名上帝。举一例:
“我讨厌戒条,所以只定了十条而已。----上帝”
上帝的圣名岂能如此滥用,毫无敬畏之心。
 楼主| 发表于 2014-12-7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多年以后,以色列人终于知道圣经是上帝亲自启示的,对圣经极奇的敬重。甚至他们在进行抄写的时候必 先沐浴,抄写到上帝的名字或上帝时,要将笔尖洗净一次;或者洗一次手,以免得罪神。每抄写时都必须一面抄一面念,以免抄错。希伯来文有许多「点与划」,如 果有一个字少抄一个点或一个划,整张纸都要作废,而且要加以烧毁,不能存留。不论上帝藉众先知说了这什么话,不管这些是祝福的话,咒诅的话,好听不好听的 话,责备的话,安慰的话,审判的话等等,都要照实的写下来,一句也不能加多或减少。包括犹大家中有淫乱可耻的事,也要一一抄下,不敢更改。犹太人最看不起 外邦人,也讨厌这些外邦人,当上帝说要使外邦蒙福或叫他们得救的话,他们也不敢不写。他们对上帝的话语极奇的小心保管,他们有专门的人来进行抄写,保管及 教导圣经,这些人叫「文士」,或「法利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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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7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式可以不同,精义要留意,对神的圣名要有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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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7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150家教会推出的广告,虽然如此我仍认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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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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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叫「文士」,或「法利赛人」

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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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7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想猫的人 于 2014-12-7 18:13 编辑

因为是新加坡150家教会推出的广告,我再多写几条反对意见,以示慎重。
1.主祷文:“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若基督徒自己就不尊神的名,别人岂能尊神之名。
2.古代假传圣旨是大罪,冒皇帝之名行善也不行。神是万王之王,更不可冒名。
3.某些观点本就有争论,如我举的那例,圣经哪里写神讨厌诫命?我认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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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那十诫的第四诫还要不要守啊?不守安息日的基督教会是不是犯罪的教会呢?
洁净食物的诫命,基督徒还守不守?
犯了一条,就犯了众条。总不能守大的诫命,废除小的诫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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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7 23: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诫比较复杂,我不太能搞懂,各种观点都挺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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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7 23: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食物新约有经文,我是不吃血,其他都吃。改革宗血也吃,我觉得也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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