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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我的神阿,求你因这事记念我,不要涂抹我为神的殿,与其中的礼节所行的善。
13:22 我吩咐利未人洁净自己,来守城门,使安息日为圣。我的神阿,求你因这事记念我,照你的大慈爱怜恤我。
13:31 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献柴,和初熟的土产。我的神阿,求你记念我,施恩与我。
以上均出自尼希米记13章。
好多次听到这样的观点,举例:
1.不犯律法不是因为怕神,而是出于爱神。
2.行善是出于爱神爱人,别有得神赏赐的念头
粗听看似挺属灵的,挺高尚的,但在我看来是做不到的,连为神做了大事的尼希米都一连三次向神求福。
尼希米的祷告放到现在会不会被看做是和神做交易?以善行换恩赐?太不属灵?
提供一个出自圣经的真实案例来说明,有这些念头是人之常情,并非出于交易的心态,反是信心的表现。
那不信的人,即不怕神的审判,也不信神会赏赐,这才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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