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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圣经注释 - 创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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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4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nandeht 于 2014-11-24 08:19 编辑

序言
主编序言
  「天道圣经注释」的出版是很多人多年来的梦想的实现。
  天道书楼的同工多年前就一直思想要出版一套这样的圣经注释,后来神也感动了史丹理基金会的同工也有了一样的负担,决定全力支持本套圣经注释的出版,于是华人教会史中一项独特的出版计划就正式开始了。
  这套圣经注释的一个特色是作者来自极广的教会背景,作者在所著作的范围之内都是学有专长,他们事奉的地点分散在全世界各处。工作的性质虽然不完全一样,但基本上都是从事于圣经研究和教导工作,蒙神使用的人。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这套书中的每一本都是接受邀请用中文特别为本套圣经注释撰写,没有翻译的作品。因为作者都是出于中文的背景,所以他们更能明白华人同工的思想,所写的材料也更能满足华人教会同工的需要。
  再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本套书的作者虽然来自不同的教会背景,但都是属于整体的福音派立场,尽管每位作者在经文的解释上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所有作者都完全相信全本圣经都是神的启示,是绝对可靠的,是神救人的福音。
  本套圣经注释在陆续出版中,我们为每一位作者的忠心负责任的事奉态度感谢主。我们盼望在本世纪结束之前全部出版工作可以完成,也愿神使用这套书帮助激励事奉的同工及弟兄姊妹,更加明白及爱好神的话。
主编 鲍会园

张序
  邝炳钊博士的《创世记注释》出版,是今日华人教会的一件盛事,因为这本释经书为华人教会创立了一条圣经研究的新路线。它结合了最新圣经研究的学术成果和实际有用的经文应用。由释经到应用加上附录,一共经过八个循序渐进的清晰步骤,叫读者参阅后不但对经文有全面性和深入的理解,更能把握到几千年前的一卷书的现代意义。读者读后必然像我一样,深深感受到旧约圣经,今天仍然满有新鲜感地、有力地向我们讲话。
  有些释经书满纸学术,令人读后感到神的话语复杂,混乱和苦涩,望而生畏。但邝博士的释经书却能叫人喜爱研经,叫人因为明白神的话语而雀跃和感恩,叫神的道成为改变生命的活水泉源,这是一本有学术又能培灵的一本释经书,迎合了华人教会一直以来学术和灵命得着结合的渴求。
  邝博士是一位出色的旧约学者、一位思路清晰的大律师、一位对神敬虔、待人真诚热切的好牧者,这一切的特点,在这本创世记的注释书上表露无遗。这本书流露了他的生命。
  我为这本释经书,满有喜乐和向神感恩。学者、牧者和任何喜爱神的话语的信徒,必能从这本释经书得到很大的帮助。这本书也为华人教会的释经研究开了先河,成为日后其他释经书的典范。张慕皑博士 建道神学院院长 九龙城浸信会主任牧师

曾序
  研究圣经之注释参考书有多种类型,较普遍的有两种:纯释经性的注释(Exegetical Commentary),对经文字词、文法、背景、结构加以研究,从而找出经文之原意,让读者掌握经义。另一种则是阐述性的注释(Expository Commentary),在解经之余亦同时将圣经作者的信息表达出来,这类型解经对信徒灵命堷育及生活实践有直接助益。
  邝炳钊博士这本《创世记注释》可说是这两种注释的合并,然而却更超越这两类型式,为传统注释创新另一出路,在讨论经文、结构、字句注释,原意及应用外,还加上每段经文与其他旧约和新约之关系,特别是旧约如何引用该段经文,而新约又如何引用该段经文并加上了神学意义和新亮光,让读者得知创世记在整体圣经之影响和带出甚么样的神学信息。而最大特色则是其附录部分,包括从中东其他文化、中国传统、心理学及法律观点等不同层面,探讨每段经文的一些特别难题或有趣的事件,让读者得以认知和了解一些常问的问题,以及一些与今天处境相关的课题。而附录正是本注释最具特色和有价值的一部分,对信徒认识信仰及掌握疑难经文肯定有极大的帮助和启迪,而对教牧传道人来说,这些资料可成为其讲章预备有极启发性的应用和提示。故本人深感本注释书可算是极具革命性的圣经诠释路线,为华人教会开创了一条全新注释圣经的清新路线。
  这本注释乃反映作者是以一种「汇贯整合」的研经方法(Integrated Studies)来处理创世记,不期然反映了邝博士过去二十多年的学术训练及事奉背景之应用,他不单是专精的旧约学者,又是大律师、辅导员、神学教育工作者、有丰富牧养经验的牧者,亦对中国文化有研究和认识,故能使本注释内容极其丰富,1 范围极其广阔,包罗万有,诚然是邝博士心血研究结成之「巨著」。深信他这样努力的钻研成果,会奠定他是创世记研究与演绎的权威学者。
  本人深信这本《创世记注释》是华人教会最切合时需的参考注释书,可帮助传道牧师在预备讲道信息时,更能掌握经文原义,而附录部分之讨论更引发他 / 她们的思绪,作进一步属灵及生活应用的讲解。同时对有心追求之信徒,在研经及准备查经资料及主日学课程时,可助他们一臂之力。求神透过圣灵藉这注释书,引领凡使用它的华人信徒、牧者,进入真理的奥秘和领悟圣经之奇妙处。更盼望邝博士在未来年日中,继续以此路线,诠释其他圣经经卷,贡献给华人教会。曾立华博士建道神学院教牧系系主任1 本书引用了六百零八本英文书籍和文章,中文则用了一百三十本书及文章。其中八十本中英文书和文章,乃是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出版之新作,可见邝博士对新近研究资料之敏锐触觉尤见宝贵。

作者序

作者序(卷一)
  多数基督徒都同意,创世记十分重要和宝贵;它是圣经第一本书卷,为信仰提供了许多宝贵资料,有助我们认识上帝、世界、人、罪恶等。
  另一方面,不少基督徒都觉得创世记极不易懂。远在一千九百年以前,旅居在埃及亚力山大城的犹太学者斐罗(Philo),曾写了六卷书探讨创世记难懂的地方,单是论及第二至第十章这九章经文,斐罗便用了两卷书的篇幅,提出近二百条不可忽视的问题。1 创世记难题之多可见一斑。
  这些「难题」自然是本注释研究的范畴,我们会尝试提出合理的答案;可是,这却不是本注释唯一的重点。因为圣经注释除了帮助读者明白圣经,更要鼓励、协助读者实践圣经。圣经的教训不该只是头脑的知识,还必须付诸实行。所以,笔者于一九七九年已提出解释旧约七大步骤:2
  (一)经文研究。(二)文学技巧。(三)背景研究。(四)上下文。(五)经文原意。(六)新约引用。(七)经文与我。
  这七大步骤可说是由研讨至应用,且包括新约对旧约经文新加的亮光。过去十七年,无论是教神学、牧会、作研究,笔者都采用上述方法解释旧约;经验愈多,就愈觉得这样解释旧约是正确的,且十分实用。今次撰写创世记注释也采用类似、但修改过的步骤。每段经文都从下列八个角度研究:
  (一)经文:比较各种中文译本,指出不同的翻译及其原因。
  (二)结构:从文学评鉴学探讨经文结构和修辞学的特色。
  (三)诠释:研究经文的「字」和「句」,尽量从该段经文的上下文、或其他相关经文的用法,找出其意思,并讨论难解的地方。3
  (四)原意:通过上述三步骤,归纳经文原来的意思。
  (五)旧约:探讨旧约其他经文如何引用该段经文,且比较类似的旧约经文。
  (六)新约:新约如何引用该段经文,加上了甚么意义和新亮光。
  (七)应用:以上述的「原意」、「旧约」、「新约」为基础,应用该段经文。4
  (八)附录:从中东其他的文化、中国传统、心理学、伦理学、实用神学等不同的层面,研讨和经文有关的题材。5 譬如,创世记第一篇之贰的附录题目包括:
  (1)第一章的「日」是二十四小时吗?(2)创世记第一章有两种创造?(3)创造论比进化论不可信吗?(4)创世记第一章和科学有没有冲突?(5)将来在天堂有没有男女之分?(6)基督徒夫妇今天还需「生养众多」?(7)巴比伦的创造故事和创世记第一章之比较。(8)中国的创世故事。
  第二篇之肆的附录则包涵:(1)从创世记第三章看人三种的个性。(2)和创世记第三章类似的中东神话故事。(3)创世记第二、第三章的文学类型。(4)创世记第一至第三章对「女性」的看法。
  通过上述八大步骤,本注释一方面帮助读者明白创世记的意思,另一方面也鼓励、协助读者实践创世记的教训。这是笔者在慈爱父上帝面前的祷愿。
  笔者更要向父上帝献上衷心感谢,因为祂帮助、赐力量给笔者,以致可以顺利完成这本注释。笔者特别向张慕皑院长和曾立华牧师致万二分谢意,他们在百忙中抽空为本书撰写「序言」,使本书生色不少。笔者感谢建道神学院同工(汤绍源牧师、林志仁先生)和同学(蔡雄生和王玉兰),义务担任「电脑顾问」,以致本是「电脑盲」的笔者可用电脑「打完」此注释。6 莫巨智同学和黎永明校友为本注释头几章润色修正,笔者十分感激。天道书楼出版部众同工肩负起本书编辑、设计、校对等工作,谨在此向他们致谢。笔者衷心多谢《天道圣经注释》主编鲍会园博士审阅本书初稿,以及他过去十多年来对笔者诸般鼓励、支持。最后,笔者更要向许书楚长老和史丹理基金会致谢,他们资助本注释,以及全套《天道圣经注释》的出版费用;他们这样做,为华人教会文字工作奠立新的里程碑,实是弥足珍贵。

作者序(卷二)
  笔者在(卷一)的作者序已交代了这套注释的写作方法和重点,在此只就读者对(卷一)的回应稍作补充。
  (一)有些读者奇怪笔者用这么多篇幅探讨每章经文的「结构」;这是因为我们首要责任是明白经文想表达甚么(「原意」),而「结构」却指出作者如何表达他想表达的意思,二者相连,不能忽视其一。
  (二)有些读者或许觉得,用八个步骤解经是否必需?笔者这样做,乃盼望读者可以明白创世记的意思,不会极端地只按字面的意思去了解创世记,就如最近加拿大出版了一本新书,书名为《和上帝告别:我否认基督教信仰的理由》。7 这本书轰动一时,因作者在四○年代至五○年代,是加拿大最出名的布道家,和葛培理博士齐名;但在这本书里,他指出为甚么他不再接受基督教的信仰,其中一个原因是他觉得创世记里的创造记录有七大矛盾之处。如果细读这本著作,就发现他所谓矛盾的地方,乃因他极端地按字面意思去解释,故生错谬,难怪有读者指出,他犯了主日学生都不会犯的解经错谬。
  (三)有读者提到他喜欢先看「附录」,再看经文的「诠释」;这并不是最好的做法,因为「附录」的结论乃基于内文研究,最好先读了内文再看「附录」。
  另一方面,有读者觉得「附录」提出了不少有趣和实际的讨论,但似乎「点到即止」,不够深入。这是因为「附录」中不少题目都牵涉很广泛的范畴,而篇幅有限,无法更深入、详尽探讨。笔者希望这些附录有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读者对这些题目的兴趣,自行进步研究。
  (四)创世记最近是美国和加拿大热门的题目。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八日的《时代周刊》,封面以创世记为主题,且指出生命中常遇见的问题如出卖、妒忌、事业都在圣经第一本书卷找到。周刊里面的主题文章,集中报导美国公共广播服务社(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十次在电视讨论创世记,每次都由节目主持人莫比尔(Bill Moyers,他本是美南浸信会牧师,后来成为前詹深总统的发言人),和十位不同背景的学者讨论创世记。这掀起一阵创世记浪潮,出版了多本关于创世记的新书,8 各州都有人用不同形式讨论这本书卷,因发觉它很实际、对人有很大的帮助,和现代人有很密切的关系。9 加拿大最多人看的报纸《环球邮报》,也于1996年11月30日,用很多的篇幅刊登关乎创世记的研究。10 美国心理学杂志也访问翻译创世记的一位作者。11
  无疑,创世记是一本很「实用」的书卷,尤其是第十二至五十章的内容,不少和婚姻和家庭有关。12 这也是引发起今次创世记热潮的「导火线」。纽约犹大神学院一位教授面临离婚,他于是重读创世记,希望可帮助他度过危机。他邀请了几位小说作家,每月一次和他在神学院里的饭堂逐章讨论创世记。这消息传出去,《纽约时报》描述这讨论为「全市最精采的谈话」,电视节目主持人莫比尔参加了一次他们的讨论,该晚在寓所读创世记直至凌晨三时,就决定录制这十星期的电视节目。13
  创世记的确可以帮助人面对家庭问题,如夫妇关系、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兄弟姊妹的关系、遗产分配等;但是,这并不是创世记的主题。这本书卷的主角乃是上帝,14 而不只是族长各人;它记载上帝如何在族长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中,仍然兑现祂的应许。15
  笔者撰写本注释时,一方面不能忘记创世记的实用性,尝试把它的内容应用于现代的婚姻和家庭;另一方面我们更要探讨创世记的真正主角(上帝)如何兑现祂的应许,以致我们不会忘记那永恒的超越真理。16
  (五)本卷的「厚度」比上一卷减薄,以致书本钉装更稳固及容易翻阅;本套注释也会因此由原定的三卷改作四卷。
  最后,笔者除了衷心感谢父上帝赐力量给笔者完成本卷注释,也特别感谢主编鲍会园博士提供许多宝贵意见,以及天道书楼出版部为本书所付上的劳苦。另外,笔者也要向资助全套《天道圣经注释》出版费用的许书楚长老和史丹理基金会致谢,他们实在为华人教会文字事工作出很大的贡献。

作者序(卷三)
  笔者撰写本注释(卷三)的序言,心里充满了感恩,因能完成「创世记注释」五分之三,全是上帝的恩典。若不是祂帮助,笔者不可能有机会和力量把研究创世记的一些心得与读者分享。除了感谢深爱我们的上帝,笔者也特别感激《天道圣经注释》主编鲍会园牧师阅读初稿,又提出宝贵的意见。天道书楼出版部为本书所付出的劳苦,笔者衷心感谢。笔者更向资助全套注释出版费用的许书楚长老和史丹理基金会致万二分谢意,他们为华人教会文字工作所出的贡献实在很大,使多人得益。
  本注释(卷三),和(卷一)及(卷二)的格式略有分别,因删掉了「经文」一项,不像其他两卷每段首先讨论中文圣经不同的翻译;这删减有助节省篇幅。
  笔者想在此再提出撰写这套注释背后的一些理念:
  第一,有人觉得奇怪,近日西方强调「文本」(text)和「读者感受」(reader-response)的释经路向,为甚么笔者仍然如此着重圣经作者的「原意」?因为笔者相信上帝的话,不受时间限制,昔日作者写圣经之目的对今日的读者仍然合用,就如保罗所指出:「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罗十五4;其他经文包括:申六7~25,廿九29,卅一9~13;尼七73~八18;太廿八19;林前十6、11等)。作为基督徒,我们要遵守的圣经教训,就是上帝藉作者所传的原意。
  第二,本注释所提供的「应用」,只是笔者主观的感受,不同人在不同的处境中会有不同的应用。笔者提出应用,只是抛砖引玉,引发读者自己去领受上帝宝贵的话语。
  第三,本注释的「应用」是笔者从作者原意所得的领受,以及通过读者感受的角度释经得到的启发,把二者融合在一起。为何这样做?请参考笔者在冯荫坤博士六十寿辰庆贺文集所写的文章:「华人教会该考虑的释经路线」,17该文解明笔者获取「应用」的原则。
  第四,笔者诠释各段经文时,并没有提及每段属于哪一种底本,也没有讨论这样「分典」的利弊,因已在(卷一)交代了笔者对底本学说的看法,且篇幅有限,不容许笔者这样做。如要知道赞成底本学说的学者如何划分每一段属于哪一个底本,可参考丘恩处牧师所写的注释。对这样「分典」的回应,请参考 Aalders、Leupold、Wenham 的注释;Aalders 的回应很清楚,又有说服力,值得细读。
  本注释(卷三)是献给建道六九班班友。白驹过隙、寸隙难留,转眼间大家已离校三十载,盼望未来三、四十年照样同心、努力事奉。

作者序(卷四)
  笔者存着感恩的心撰写这序,因能完成「创世记注释」五分之四,全是父上帝的恩典。若不是祂帮助,笔者不可能有力量撰写这套注释,特别是卷四乃在焦急等候手术期间完成。除了感谢父上帝,笔者衷心多谢《天道圣经注释》主编鲍会园牧师阅读初稿并指出错漏,也多谢天道书楼出版部为本书的编辑及制作劳心劳力。
  笔者向资助注释出版费用的许书楚长老和史丹理基金会,再次致万二分的谢意。若不是许长老慷慨资助,我们这群《天道圣经注释》的作者不容易有这宝贵的机会,把研经的心得和弟兄姊妹分享。
  笔者如此详细解释创世记,目的是让弟兄姊妹明白上帝话语的宝贵和实用,也藉此更认识上帝。18 我们越认识祂,信心就越加增,也更能面对生命各种的挑战。再者,笔者希望这套创世记注释能提醒大家重视按正意分解真道,不像下文的作者误解圣经。1998年9月1日有作者在《明报》的专栏这样写:19星期日放假,是上帝耶和华定下的规矩,《圣经》创世记写得很清楚,上帝工作了六天......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于是,后人工作六天,休息一天,然后又工作六天,休息一天,循环到老,直至退休为止......但细读一下,其实《圣经》说上帝在第七日收工休息,并没有说祂在第八天又重新上班工作。真相是上帝有生以来仅连续性工作了六天,便放长假,不再上班开工......难怪人们放完周末假期,星期一上学上班时叫苦连天,不愿起床,因为过了第七天又从头做事,不是上帝的旨意,而是被人误读误导。这样解经漠视了经文写作的目的,又假设上帝创造宇宙后永不工作;这才是「误读误导」。
  一些刚出版的书籍和创世记有关,值得一提的是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两位高级科学家合著的 Noah's Flood: The New ScientificDiscoveries about the Event That Changed History;20 作者用最新的鉴定日期技巧,证明主前5600年中东的确有一洪水浩劫。另一本是1988年10月出版的 The Hidden Book in the Bible,21 作者是美国加州大学(圣地牙哥分校)的希伯来文文学教授费文(Richrd Elliott Friedman);他认为「耶典」的作者写了三千句经文(由创世记至列王纪上),这和底本学说一向对该文献的范畴看法不同。这新书再一次反映了底本学说有不少地方值得商榷,不应毫无保留地当作金科玉律。
  笔者最近读到英国有一个慈善团体,名为「生命树」,任何人捐出十英镑,这团体就在印度最需要树木的地方(Sambhar Salt Lake 南面)种植一棵树,藉此帮助该地的人活得更好。22 盼望这套创世记注释有助弟兄姊妹成长,不但自己得到主所赐「上帝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启二9),更能帮助别人得到「生命树的果子」。

作者序(卷五)
  有人问一位传道人:「写书是否很开心?」他回答:「是,但不及写完那样开心。」23 笔者能够写完五本创世记注释,自然开心,但开心的感觉却不及感恩那样强烈,因笔者知道,能够完工,全是上帝的恩典;笔者衷心向父上帝献上感谢。在此也向《天道圣经注释》主编鲍会园牧师致谢,因他花时间阅读稿件,并提出宝贵的意见。笔者亦特别多谢资助出版这套圣经注释的史丹理基金和许书楚长老,若不是他出钱出力,华人教会不知还要等多久,才可有一套这样的注释。天道书楼出版部为创世记注释所付的心血也是笔者万分感激的。
  有些读者奇怪,为甚么要用这么多篇幅讨论创世记一卷书?笔者这样做,因觉得圣经十分宝贵,值得花精神深入研读。这方面我们可以向虔诚的犹太人学习,他们尊崇圣经,视为至宝。就拿他们抄写圣经的过程为例:24 第一,必须用指定的皮革、指定的笔、指定的墨水。第二,抄写时只准用二百四十栏,每栏四十二行,每行三十个字母。抄错一个字母就要重新开始,因不容许有错。
  由于要求如此严谨,现代的文士全职抄写一本摩西五经,约需一年的时间。一本「五经」售价约加币四万元,因材料昂贵(约二万元)。各地会堂把「五经」放在会堂中央的约柜里,每星期拿出来诵读,且用口去亲吻经文。25 如果「五经」因日久和常用而残旧破烂,或在火灾中烧毁了一部分,都不可以修补,要为它举行一个丧礼,把它埋葬。
  犹太人这样尊崇圣经,因它是上帝的话,是绝对和正确的标准,26 这正是今日社会最需要的。笔者盼望这套创世记注释能挑动读者更爱圣经,愿意花时间和心力认识它。
  著名释经者 Bengel 曾说:「你当全人投入去研究经文,又让全部经文应用在你身上。」27 年近八十的葛培理牧师回想他生平,也说:「如果我由头再活一次,必减少讲道,多研读......我会用更多时间读经,默思它的真理,不是为了预备讲章,乃是把它应用在我的生命里」。28 这是笔者撰写创世记注释的动机,不是为了讨论一些牛角尖的问题,乃是帮助读者应用上帝宝贵的话语,以及知道如何解释(尤其是解释旧约)。
  1999年适逢笔者母校建道神学院百周年院庆,谨把本书献给曾在母校事奉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ndeht 于 2014-11-24 08:39 编辑

导论
壹 引言

 创世记和「五经」
  (一)犹太人把他们的圣经(旧约)分为三大类:律法书、先知书、圣书(又称诗篇)。
  律法书也称「五经」(Pentateuch),包括旧约头五本书: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学者曾建议把申命记从「五经」删去,因它和前四部书卷性质不同,应视为「前先知书」(历史书)的引言。这讲法忽视了出埃及记以摩西的诞生为开始,而申命记却以摩西之死为结束;它们首尾相应,不该分割。1
  「律法」(Torah)一词基本的意思是「指标」、「训诲」、「教导」,2 它并非单指法律的规条;不过,用「律法」一词描述「五经」也十分适切,因其中不少篇幅牵涉律例和典章。
  犹太人视「五经」为旧约最重要的一部分,它的权威和神圣的地位,远远超过「先知书」和「圣书」。
  (二)为甚么「五经」这五卷书会放在旧约圣经里面?因为它们符合三个常用来决定圣典的准则:
  (1)它们早已存在,又是人所熟识。
  (2)它们是名人的作品或和名人有密切的关系。
  (3)它们的内容论及犹太人的历史和节期。3
  (三)「五经」记录了犹太人建国的历史;这却不是它唯一的功用。「五经」主要指出「信心」的重要。4 上帝对以撒说:「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廿六5);亚伯拉罕怎样遵守了上帝的命令呢?就是通过「信耶和华」(创十五6)。
  相反,摩西宣告了上帝的命令、律例、法度,但他得到怎样的评价?上帝对摩西和亚伦说:「因为你们不信我......必不得领这会众进我所赐给他们的地去」(民二十12)。就算是颁布律法的领袖,上帝要求他的仍是「信」。
  「五经」的重点就是把那在律法以前凭信心过活的人,和那在律法以下却没有信心的人作对比。5
  (四)创世记就是记录了第一种人的生命历程;它是十分重要的书卷,新约圣经曾引用它二百二十五次。作为活在今天的人,创世记可帮助我们面对物质主义、世俗主义、人文主义。6

Ⅱ 创世记的名称
  创世记是「五经」的第一本。犹太人沿用中东的习俗,以本书第一个希伯来字「伯理西」(〔bresit〕,意为「起初」)作书名;7 后来的犹太人称本书为「义人之书」,义人乃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的子孙。8
  创世记英文名字 " Genesis " 来自七十士译本(希腊文的旧约圣经),其意为「根源」或「来源」。
  创世记记录了四种「来源」或「开始」:
  (1)世界的来源。
  (2)罪的来源。
  (3)救恩的开始。
  (4)犹太人的来源。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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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
 多个作者
一 底本学说的起源
  十八世纪以前,大部分人都接受摩西是「五经」的作者,故惯称这五本书为「摩西五经」。10 这情况在十八世纪下半叶开始改变;学者对于谁是「五经」的作者,提出了新的见解。11
  韦特(Witter)是一位信义宗的牧师,曾于一七一一年出版了一本小册子,论及「五经」用两个名字称呼上帝:「伊罗兴」(Elohim)和「耶和华」(Yahweh);这小册子在一九二五年才被法国学者罗德斯(Lods)发现。12 因此,亚司徒录(Astruc)通常被视为最早提出这理论的学者。
  亚司徒录是一位法籍医生,于一七五三年出版了一本论及创世记的书,他用解剖学的角度研读创世记,指出摩西用「伊罗兴」和「耶和华」两个不同的名字称呼上帝。13 他写书并不是否认摩西是创世记的作者,只不过指出摩西写作时曾结合了不同的资料。14 亚司徒录把称上帝为「伊罗兴」的经文放在一起,成了一本结集;那称上帝为「耶和华」的则串连成为另一本结集。15
  三十年后,德国学者艾希罕(Eichhorn)用同样的原则分析创世记的来源,认为它不是出自摩西手笔,乃是由一位不知名的编者把「伊典」(E)(称上帝为「伊罗兴」的经文)和「耶典」(J)编纂而成; " E " 来自 "Elohim " (「伊罗兴」),而 " J " 源于德文的 " Jahweh " (相等于英文的 " Yahweh ",即是「耶和华」)。到了一八○六年,戴伟特(De Wette)撰写博士论文,指出申命记应写于约西亚王执政时,并不是摩西所写;戴伟特称申命记为「申典」(D)," D "是申命记英文"Deuteronomy " 的缩写。16
由一八○六至一八七六年间,有更多学者把艾希罕和戴伟特的理论加以发挥,相信创世记是由不同的「底本」(documents)组合而成,著名的「底本学说」(documentary hypothesis)正式面世。17
  德国学者威尔浩生(Wellhausen)于一八七六至一八八四年期间,把底本学说发扬光大。18 他本身是一位历史学家,并不是神学家或圣经学者。19 他指出「五经」(包括创世记)是由四种底本编成,就是前文提述的「耶典」(J)、「伊典」(E)、「申典」(D),以及「祭典」(P)(" P " 是「祭司」的英文 " Priestly " 的缩写)。20
  举例来说,赞成底本学说会这样分析创世记第一至第六章四节:
  第一章一节至第二章四节上(祭典),第二章四节下至第四章(耶典),第五章(祭典),第六章一至四节(耶典)。
  同样,他们把第卅七章十八至廿八节分拆为:第十八至廿四节、第廿九至卅六节(伊典),第廿五至廿八节(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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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受底本学说的学者认为四种底本有以下的特点:
  (1)威尔浩生认为「耶典」(J,主前九五○至八五○年)是由一位居住在南方的作家所写,著书其中的一个理由是,证明所罗门虽不是大卫王的长子,却是上帝所拣选的,就如创世记里的塞特、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虽不是长子却蒙上帝拣选。
  「耶典」文章风格庄严而精简,21 它主要是描述上帝创造宇宙至选民入迦南的历史;族长的生平(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等)也多源于「耶典」。
  「耶典」除了爱称上帝为「耶和华」外,也惯用「西乃山」一名,「伊典」则用「何烈山」一名;「耶典」常称巴勒斯坦的居民为「迦南人」,「伊典」则称他们为「亚摩利人」。
  「耶典」另一特色就是常用拟人法描述上帝,把祂勾划为人,像人一样生活(包括吃、喝、讲话、走路),有人的情绪和感受。22
  「耶典」包括了创世记的一半、部分出埃及记和部分民数记。23
  (2)「伊典」(E,主前八五○至七五○年)可能是亚哈时代一位先知所写,指出当时的君王只可媲美约书亚,只是政治领袖;而先知却宛如摩西,是上帝和人的中保。
  「伊典」被认为和北国以色列有关,24 因为它着重希伯仑、伯特利、示剑等北国城市。北国重要的二支派是以法莲和玛拿西,他们的祖先约瑟占了「伊典」不少篇幅。25
  「伊典」惯称神为「上帝」(希伯来文是「伊罗兴」),不喜欢把祂描写为人;因此,上帝启示的方法不是像「耶典」一样直接和人对话,乃是在异象中向人显现(创十五1~2)、在梦里出现(创二十1~17,廿八10~12,卅一10、24)、藉天使或以天使的样式显现(创廿一17,廿二11,卅一11,卅二1)。
  「伊典」关注选民的「宗教」和「道德」,它的篇幅包括了三分之一创世记、部分出埃及记和部分民数记。26
  北国亡国后(主前七二一至六五○年间),有一位编者把「耶典」和「伊典」合成一本。
  (3)「申典」(D,主前六九○至六三○年)即是申命记,可能写于希西家时代,执笔者是一群由北国逃亡到南国的人。约西亚年间在圣殿发现的「律法书」(王上廿二3~廿三25)就是「申典」或其中一部分。
  (4)「祭典」(P,主前五二○至五○○年)包括大部分的利未记和民数记的法则,是被掳后的作品;当时,选民国破家亡,寄居异邦,要通过共有的祭祀制度和祭司体系彼此联系。
  「祭典」除了着重敬拜的礼仪和祭司守则,更注重族谱和一些风俗习惯的起源,又把各时代的法律收集在一起;它的文学风格是偏重细节和规律(参会幕的结构,和创世记十次用「来历」或「后代」去分段)。
  「祭典」的重点是「上帝」和祂的作为,这和「耶典」偏重于「人」和「地」截然不同。「祭典」包括创世记的六分一(主要是第一、第十七和第廿三章)、以及出埃及记第廿五章至民数记第卅六章大部分。27
  威尔浩生和接受底本学说的学者认为:约在主前四五○年,一位或多位祭司把上述四种底本编成现有的五经;文士以斯拉可能有分参与编纂的工作(尼八1~12)。28
  根据底本学说,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属于「耶典」和「祭典」,第十二至第五十章则揉合了「耶典」、「祭典」、「伊典」。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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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底本学说的依据
  接受底本学说的学者,提出不少理由支持「五经」是由上述 J、E、D、P 四种底本编成。以下是他们常提出的理由:30
  1)不同的名字
  赞成底本学说的学者指出:创世记第一章一节至第二章三节称创造主为「上帝」(Elohim),第二章四节至第三章一节是「耶和华上帝」(Yahweh Elohim),第四章一至廿四节用「耶和华」(Yahweh),第四章廿五节又作「上帝」(Elohim)。这种情形在「五经」屡次出现,学者以此证明「五经」是不同的底本编纂而成。
  此外,出埃及记指出「耶和华」一名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未曾知道的(出六3),因此创世记中的「耶和华」一名属于后期的作品。
  不过,有几件事值得注意:
  第一,考古学家在近东发现的文献,不少是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同一位神祇,譬如迦南神「巴力」(Bal)又称为「亚得」(Adad);埃及的太阳神「威亚」(Ra),在同一份文献可叫「亚文」(Amon)或是「威亚-亚文」。31 作者在同一份文献里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同一个神祇,绝不足为奇(可比较新约「耶稣」、「基督」、「耶稣基督」、「基督耶稣」)。「五经」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创造的主宰,也不是不寻常,更不能因此就证明「五经」是由不同底本编合而成。在某些情况里,更换名称乃是避免重复和累赘。
  第二,「耶和华」或「上帝」,各有其独特意思;32 在不同地方用不同名字,可能是作者的写作技巧,也可能基于不同的神学观点(尤其是在创世记前面几章);譬如创世记第三章的头一段,蛇谈及上帝时都只称祂为「上帝」,而不是该章常用的「耶和华上帝」。因为「上帝」着重祂是宇宙的创造者,以及祂不单是犹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外邦人如亚比米勒称神为「上帝」。而「耶和华」则着重上帝和犹太人的关系,特别是通过盟约而产生的关系。33 蛇作为试探者,怎可以称神为「耶和华」?34
  另有人认为,「上帝」是表达祂的威严和权能等特性,而「耶和华」是显明祂的慈爱和怜悯。35 也有学者指出「上帝」是和智慧文学有关,而「耶和华」则和上帝特别的启示相连。36
  第三,一些所谓是「耶典」(J)的经文,却称神为「上帝」(参创七9),而「伊典」(E)的经文却称上帝为「耶和华」。譬如,不少学者接受创世记第十五章属「伊典」,但「伊罗兴」(Elohim)一名却没有在该章出现,而「耶和华」倒出现了七次;又如第廿二章一至十四节通常都视为「伊典」,其中「上帝」出现了五次,而「耶和华」则出现了三次。
  第四,有些学者认为「耶典」使用「迦南人」,而「伊典」则用「亚摩利人」称呼住在巴勒斯坦的居民,因此证明有两种底本;但是,有两点值得注意:
  (A)「伊典」只有两次引用「亚摩利人」,其中一次是创世记第十五章十六节。
  (B)第十五章廿一节同时提及「亚摩利人」和「迦南人」。所以,我们不要因名字不同而仓卒推论有两种底本存在。
  第五,出埃及记第六章三节记载族长不知道「耶和华」一名,可有不同的解释;现在较多人接受的讲法,就是族长惯称神为「全能的上帝」(El Shaddai,可参创十七1,廿八3,卅五11,四十三14,四十八3),37 但摩西却用了「耶和华」来说明族长敬拜的神,就是带领犹太人出埃及的那位耶和华。换句话说,族长可能知道「耶和华」这名字,但他们惯称上帝为「全能」者(Shaddai),因为他们还未看见上帝向亚伯拉罕所宣告的应许完全实现;直到摩西时代,以色列人才经历到上帝的应许一步一步实现,故称上帝为「耶和华」;摩西就用此名字来代替族长常用的「全能的上帝」。38
  此外,出埃及记第六章三节的「知道」可指「完全的知道」;摩西真正体会「耶和华」一名的丰富含意,这是在他以前的人所不知道的。39
  总之,用不同的名字称呼上帝不等于这些经文源于不同的底本。40
  2)矛盾的记载
  接受底本学说的学者认为「五经」有很多矛盾的地方,甚至互相冲突,故必是由不同的底本编成。例如:
  第一,创世记第一章表明创世以前渊面黑暗,而第二章却认为是野地。
  第二,创世记第一章的创造次序是植物、动物、男人 / 女人;而第二章是男人、植物、动物、女人。
  第三,创世记第七章十二节指出洪水乃因四十昼夜不住下雨造成的,而第七章十一节却说是因为大渊的泉源裂开。
  第四,创四记第七章二节记述挪亚带入方舟的动物,各类洁净的有七双,不洁净的只有一双;但是,根据第六章十九节,各类的生物,他只取了一双。
  第五,「别是巴」这个名字有两个出处(创廿一22~31,廿六26~33);「伯特利」一名有两个来源(创廿八10~19,卅五9~15和卅五7)。
  不过,有几件事值得注意:
  第一,这些「所谓」的矛盾不一定互相抵触。举例来说,当上帝首次命令挪亚建造方舟时,吩咐挪亚将各类生物的一公一母带进方舟。后来,上帝吩咐他进入方舟时,再特别说明,洁净的要带七双;第二次的命令补充第一次,这是很可能的做法,不是自相矛盾。
  又如创世记第卅七章记录约瑟被卖,接受底本学说的学者认为这里是由两个故事结合而成:第一个是犹大(创卅七25、27)救了约瑟,并把他卖给以实玛利人,跟着被人带到埃及(创卅七28b);第二个是流便(创卅七21~22)为了救约瑟而把他弃在无水的坑内,后来米甸人把约瑟带到埃及(创卅七36)。41 这却不是唯一的解释,因「以实玛利人」和「米甸人」这两个名称可以互用(参士六1~3,八24)。如果明白这点,我们就发觉犹大和流便所扮演的角色并没有冲突。42
  第二,学者们通常先按己意将「五经」分割成四种底本,然后说各部之间如何矛盾;但他们对于那一段经文属 " J ",或 " E ",或 " D ",或 " P ",有时候并没有一致的看法。例如诺夫(Noth)赞成底本学说,可是他也承认把出埃及记的 " J " 和 " E " 分开实不容易,起码比创世记复杂得多。43 其实,赞成底本学说的学者把「五经」分割得体无完肤,甚至一节之内可以区分出两三种底本,以及把「五经」视为由四种底本「精细剪贴」而成的假设;这在古代东方找不到相同的例子。44
  3)重复的记载
  接受底本学说的学者认为「五经」有不少重复的记录,表明不是出于一位作者的手笔。例如亚伯拉罕在创世记第十二章和第二十章两次以妻子为妹,这就同一件事两个版本;为甚么以撒在第廿六章也重蹈覆辙?这因为第十二章和第廿六章属「耶典」,第二十章是「伊典」;编者将不同底本辑成,因而产生了重复记载。
  学者用同样的方法解释夏甲出走两次、上帝两次应许要赐撒拉一个儿子(创十七16~19和十八10~15)、以撒为雅各祝福两次(创廿七27~29和廿八1~4)、以及「十诫」记载了两次(出二十和申五)。45
  不过,有几件事值得注意:
  第一,创世记第一与第二章记载的重点迥然不同。第一章着重「宇宙的创造」,第二章则是「人的创造」。46
  第二,亚伯拉罕在不同的情况下两次称妻子为妹,这不是不可思议的。以撒仿效父亲的做法,也是可能的;正如俗语所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又如创世记两次记载夏甲出走(创十六和廿一),但重点不同,更有三方面相异:
  (A)亚伯拉罕在第十六章处于被动,个性柔弱;在第廿一章中他却控制大局。
  (B)第十六章记载夏甲的骄傲和冲动,她在第廿一章却是牺牲者。
  (C)在第十六章天使遇见她,在第廿一章天使则从天上呼叫她。
  所以,我们不应仓卒判定两次记载本是同一件事,只不过是来自两份不同的底本。
  第三,学者早已指出:「重复」是犹太人的文学技巧。47 他们通过重复的描述去表达写作之目的。48 另有学者指出这些重复的记载具有「预表性」的意义,一个指向另一个,读者因而知道「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传一9)。49
  第四,上述所谓「矛盾」和「重复」的经文,将会在注释部分详细探讨,不在此赘述。
  4)超然的思想
  威尔浩生曾受进化论和哲学家黑格尔(Hegel)的影响,50 而黑格尔对历史的看法有以偏概全之嫌,认为人类的神学思想或宗教制度应是逐渐进化的。51
  这种进化的过程起初是「泛神论」;进一步是「多神论」;再发展为「单一神」论,从多神中选一位作为一族或一国的主神;最后才进展到「独神论」,否认其他神祇是神。
  因此,威尔浩生认为,「五经」不可能是摩西写的,因摩西时代的人不会这么早便有独神观的看法。
  为了证明摩西不是「五经」的作者,有学者甚至倡议摩西的时代并没有文字,摩西不懂写字,又怎可写出「五经」?
  不过,有几件事值得注意:
  第一,近代人类学的研究结果,对宗教制度的进化学说提出各种质疑。
  第二,选民这么早就有了「独神论」,因为上帝向他们启示。
  第三,考古学的发现,证实远在摩西以前一千五百年,人类已有文字,生在埃及皇宫的摩西绝对不可能是文盲。
  5)申命记和约西亚
  底本学说倡议约西亚年间所寻获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因为:
  第一,后者强调只可在耶路撒冷敬拜(申十二1~7),以及不准设立和敬拜偶像或其他假神(申十六21~22,十七3);这些和其他相关训令也是约西亚推行宗教改革的重点(王下廿三4~27)。52
  因此,申命记(或「申典」)是为了支援约西亚改革而写的,属于主前第七世纪的作品。
  第二,申命记的风格类似列王纪上下和耶利米书,故该是写于耶利米作先知的时期。
  第三,申命记的律例和出埃及记至民数记所记载的有些不吻合(可比较出廿二17和申廿二28;出二十11和申五15;利廿七30~33和申十四22~29),这些都证明「五经」是源自不同的作者。
  不过,有几件事值得注意:
  第一,接受底本学说的学者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在圣殿里找到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或其中一部分。远在一九二○年,贝利(Berry)已指出在圣殿中找到的那书不是申命记,而是利未记中的「圣洁律例」(Holiness Code)。53 近来也有学者提出申命记和约西亚的改革不同的地方,尤其是只准在耶路撒冷敬拜这一件事。54
  另一方面,申命记还有不少地方和约西亚的年代不相符,例如:申命记从不提及犹大国末期的宗教(如拜巴力)和政治的情况;申命记完全没有反映出联合王国早已分裂为二;申命记强调要把迦南七族人杀尽灭绝,这更与约西亚王时期无关,因这七族人在他作王前早已销声灭?。
  第二,即使我们同意那「律法书」就是申命记,这也不等于该书「一定」在约西亚时写的;它可以早就存在,只不过当时才发现和受人注重。我们不能坚持「发现」一本书的日子,就是该书「写成」的日子。难怪举世闻名的旧约学者冯拉德(vonRad)虽然赞成底本学说,也主张申命记在约西亚改革前早已写成,作为改革的基础;冯拉德且将申命记并入利未记的范围内。55
  第三,申命记、列王纪上下以及耶利米书虽然有些地方类似,这却不足以证明它们是同时期的作品;我们可以说申命记早已写成,被列王纪上下和耶利米书仿效和引用。众所周知的,远在主前第八世纪的先知(何西阿和阿摩司)已经引用申命记;申命记成书日期应比第六世纪写作的耶利米书更早。
  第四,申命记和其他三本书的律例不同,不一定因为出自不同的作者;它们互不相同可能因为申命记针对的背景(入迦南),和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不同,故作出相应的修改。此外,申命记有些律例是其他三本书卷所没有的,这和申命记的神学思想有关。56
  第五,不少学者同意申命记根据「条约」(treaty)的格式写成,57 或是「条约」和「法典」并合。58 而且,申命记所根据的条约应属于主前第十六至第十三世纪的「赫人条约」(Hittite treaty),而不是主前第八至第七世纪的「亚述条约」。59 「亚述条约」并没有「历史的背景」和「祝福」,且甚少提及「条约」应放在甚么地方;这几项通常都会在「赫人条约」出现;申命记也包括了这几项内容。60 所以,申命记成书的日期接近「赫人条约」流行的时期(主前第十六至第十三世纪),比约西亚为王时更为早。
  不过,近日有学者认为「赫人条约」由主前第二千年一直沿用至主前第一千年内,故不能用此确定申命记写于主前第二千年内。61
  我们只能指出:申命记的律例类似「汉摩拉比法典」(Hammurabi's Code),这法典约完成于主前一七五○年。
  (6)除了上述五个理由,还有一些牵涉不同的神学思想、不同的写作风格等。不过,这些的「不同」,以及上文所讨论的「不同的名字」、「矛盾的记载」、「重复的记载」,都不一定证明这些经文源于不同的底本,归根究柢,因它们只是出自不同的文学技巧。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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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底本学说的含意
  这学说的含意甚大,影响深远:
  (1)如果「五经」不是出自摩西,而是由一位或多位的编者在主前第五世纪把上述四种底本编纂而成,则「五经」反映的背景和关注的事情,并不发生于书中主角的时代(如亚伯拉罕至摩西约是主前第二十一至第十三世纪),63 而是四种底本写成的时代,即是主前第九至第六世纪。各底本的作者只不过把自己时代的背景和经历「加诸」和「套在」「五经」主角的身上。换句话说,「五经」对于主角时代背景的描述并不正确,因主角(如亚伯拉罕)属于主前第二十一或第二十世纪,而背景却属于主前第九至第八世纪。难怪一些赞成底本学说的学者反对用「五经」的记载作为基础,肯定其历史事实。64
  (2)如果「五经」不是摩西时期的作品,解释的方法自然有所不同。举例来说:学者甲赞成申命记写于主前第七世纪,学者乙相信该书是摩西的作品;甲诠释申命记的取向,和乙着重的层面自然不同,因写书的「目的」和「对象」迥然不同。不过,这并不是说他们对每段经文的解释都完全相反。65
四 底本学说的发展
  (1)自威尔浩生以后,有学者把上述的四种底本再划分成更小的单元,如「伊典」(E)划分成「第一伊典」(E1)、「第二伊典」(E2)、「第三伊典」(E3);「耶典」和「申典」都一分为三。66 艾斯斐德(Eissfeldt)于一九六六年则提出所谓「平民资料」(lay source,缩写为 " L "),和上述的底本并排。其他的「资料」还有「基尼」(Kenite)67 和「以东」(Edomite)底本等。68 有学者甚至建议把「祭典」分为七本。69
  另一方面,无论在德国和英国都有学者反对底本学说;在德国最出名的是韩斯丁保(Hengstenberg),他曾在柏林大学任教四十一年;英国则以在牛津大学任教超过五十年的普斯尔(Pusey)为代表人物。
  (2)就在这阵阵反对的声音之中,新的学说不断崛起。首先出现的是第二十世纪初期的「形式评鉴学」(form criticism),这学说对底本学说提出一些修订。接受形式评鉴学的学者认为单单分析「五经」的底本来源不足够,应独立研究个别经文单元,从而决定它的文学体裁,以及其原来的「生活处境」(Sitz im Laben)。而且,有时候可通过这些生活处境,找出一些「口传的资料」(oral traditions);「口传的资料」远比四种底本更为早期,有一些甚至可以追溯到摩西时代。70
  形式评鉴学的鼻祖耿克尔(Gunkel)指出:以色列人的族长(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的生平,早在犹太人还未安居在迦南地前已一代一代流传下来,成为家传户晓的故事,直至后期才笔录下来。71 革勒士曼(Gressman)采用他老师耿克尔的研究方法,指出十诫最原始的形式源于摩西时期。72
  这些学者认为「五经」的资料源于较古的遗传,而不一定像底本学说所主张,视它为后期的文学产物。早在一九四五年瑞典学者吴立尔(Engnell)已主张「五经」并不是源自四种底本,乃是有些人把他们家庭和社团的口传的资料记下来所编成的。不过,我们并没有足够资料确定创世记的内容是口传下来的。73
  (3)德国旧约泰斗冯拉德(1938)同样着重遗传;他认为「五经」是由两种遗传组合而成。第一种论及出埃及和入迦南,源于在吉甲举行的七七节(士师时代);这种遗传记载以色列人的祖先下到埃及、在那里受迫害、出埃及和入迦南。第二种遗传源于在示剑所举行的住棚节,和西乃山有关,重点是「五经」的律例。这两种遗传由「耶典」的作者约在所罗门作王时期(主前第十世纪),把它们结合。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也是这位作者所撰写。74
  冯拉德是第一位指出这些资料的背景和敬拜上帝有关的学者。
  (4)另一位德国学者诺夫(1943)却仿效耿克尔着重口传的资料,他认为这些口传的资料本来非常片断零碎,后被编成「五经」,而编纂的过程是依据五个主题: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出埃及、西乃山居留、旷野漂流、征服和占领迦南。75
  「耶典」和「伊典」两位作者根据这些资料,再加上其他的资料写成他们的作品。
  诺夫和冯拉德都接受「五经」形成的过程包括遗传和文献,但诺夫却比冯拉德更着重遗传,认为文献只占小部分角色。76
  其实,这两位学者和威尔浩生的分别也和遗传有关,因后者只相信「五经」源于不同的文献,从没有强调遗传在「五经」编写过程中占有任何地位。
  (5)如果我们把上述学者(由威尔浩生至诺夫)的理论揉合在一起,可得到下列「五经」发展的过程(根据底本学说):77口传的资料零碎地流传 主前一八○○至一二○○口传的资料依据上述五个主题编纂 主前一二○○至一○○○「耶典」编成 主前九五○「伊典」编成 主前八五○「耶典」、「伊典」合成一本 主前第八世纪「申典」编成 主前六二一「祭典」编成 主前五五○或以后
  编者把上述底本编纂成「五经」 主前四○○78
  (6)考古学崛起对研究旧约有很大贡献。奥伯莱特(Albright)和他的学生如布赖特(Bright)、韦特(Wright)再次证实「五经」反映的历史背景是可信的。79 在第十九世纪被认为大有问题的人物、名称、习俗、习语,如今通过考古学家掘出来的文献,包括:乌加列(Ugaritic)、马里(Mari)、努西(Nuzi),以及较近代才发现的艾伯拉(Ebla),都找到证据。
  笔者于一九七六年写了几篇文章(在《抉择》刊登),指出考古学的贡献;其中一篇指出努西文献反映的风俗习惯及社会制度,和族长生活的时代吻合。80 到了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傅和德博士在他的新作《旧约的背景》,同样指出马里文献和创世记第十二至第五十章的风俗习惯和背景有间接的关系。他一方面坚持底本学说正确,另一方面承认:创世记一些属于「耶典」的经文(如第十五章)并没有反映出「耶典」写作时的背景(主前九五○年),反而和主前第十八世纪下半叶的马里文献有关;81 而主前第十八世纪正是亚伯拉罕的时代。难怪傅和德总结:「回溯主前一七三○年西北闪族的亚摩利人之马里文献,其法律和宗教习俗与创世记第十五章的情况很相似,很可能亚伯拉罕是主前第十八世纪的人」。82
  不过,傅和德的结论不是人人同意的;就如汤逊(Thompson)和西德斯(vanSeters),他们分别在七○年代撰书,83 指出以前的学者滥用考古学的资料,夸张了创世记和上古文献相似的地方。84 西德斯相信创世记有关族长的背景,比较接近新巴比伦帝国(主前第六世纪)多过马里或努西的时代;他甚至不相信亚伯拉罕的确存在,只视作虚构的人物。85
  无疑,这些批评值得注意,但不可以完全抹煞创世记和主前第二千年的上古文献相似之处,也不能证实这些文献所反映的背景与族长无关,乃属后期的时代。
  究竟族长是否历史人物抑是纯属虚构出来的故事主角,笔者将会在本注释的卷二详细讨论。
  (7)底本学说在过去二十年有种种新的发展。有学者接受底本学说,但对于此学说的一些理论提出质疑;譬如上文所提到的西德斯,他反对用「不同的名字」和「重复的记载」,证明经文来自不同的底本;同时,他否认创世记第十二至第廿六章包含任何「伊典」的资料。86
  另外,这期间最值得我们留意的学者该是德国的温都夫(Rendtorff)。他反对底本学说判别某一段经文属于那一底本的标准,指出创世记基本上是由三组的故事组成,就是亚伯拉罕、雅各、约瑟的故事;它们本来独立存在,再由一位编者把他们拼合。87 同理,温都夫认为论到出埃及的事迹属于另一种资料,和上述三组故事无关,只是编者把它们编纂在一起。
  温都夫认为「五经」主要是出于「申典」作者的作品,他或他们就是编者;而「祭典」所占的地位和篇幅则微不足道。88
  近日有另一位学者威德士堡(Rendsburg)采取类似的看法,反对把创世记肢解,且建议把底本学说扔掉。89
  此外,最出名的创世记专家威斯特曼(Westermann)认为族长的经文基本上属于「耶典」,完全没有「伊典」的成分。90 其实,远在一九三三年已有学者否认「伊典」存在;91 接受底本学说的学者中,赞成把「耶典」和「伊典」两本视为一本的愈来愈多。如果「伊典」不存在,底本学说便要改写,不能称为 " J "、" E "、" D "、" P " 了。
  不过,我们不能否认仍有不少学者认为「伊典」的确存在,92 且作者是耶罗波安时代的人,他写「伊典」之目的乃证明耶罗波安的好处,耶罗波安作王,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大卫家的魔掌。93
  (8)接受底本学说的学者对于那一段经文属于那一种底本,仍没有最后的定论,更谈不上肯定各底本的日期;譬如「耶典」一向被认为在主前第十世纪成书,史密特(Schmidlt)却主张它是主前第七世纪的作品,近日又有学者主张它是写于被掳时期。94 又如「祭典」的「律例」、「法则」通常都视为被掳后的作品,近代学者却用以西结书证明它是被掳前的作品。95
  (9)犹太学者对底本学说也提供了一些批评。譬如沙德梅尔(Sandmel)早在一九六一年前已指出,创世记内的重复经文只是犹太人教导的方法。96
  十多年前,一批学者做了有趣而重要的实验;他们在以色列著名的「理工大学」(Technion Institute)把创世记二万五百零四个希伯来文字输入电脑,研究创世记作者所用的字汇、风格、笔法,和其他有关的资料,看看这本书是否由不同的作品编纂而成。这批犹太学者在一九八○年十月公布研究结果:从语言和文字学的角度来看,「伊典」和「耶典」完全没有分别,二者所采用的字汇、笔法、风格相同。97 论到「祭典」,这些学者承认它采用的字汇和笔法不同;不过,正如这实验的负责人拉地(Yehuda Raddy)指出:这种不同很正常,因「祭典」的主题和内容截然不同,有如现代人写论文和写情信,会采用不同的字汇和笔法,不能因此下结论,认为它们是来自不同的作者。
  此外,犹太学者嘉书图(Cassuto)在他的《创世记注释》中也反对底本学说,强调创世记是一部完整的作品,不应该被「肢解」。98 而且他指出「耶和华」和「上帝」两个名字不仅在「五经」各有特别的意义,旧约的智慧文学,甚至后期犹太拉比,都是按这两个名字的不同意思而选用。99
  另一位蜚声国际的犹太学者孟古(Milgrom),反对把「祭典」当作被掳后的作品。100 他指出利未记的规条和被掳后重建的圣殿的规条并不相同,反而类似主前第二千年近东敬拜的规条。因此,利未记反映出的敬拜方式应属于会幕或所罗门所建的圣殿。另外两位犹太学者也赞同孟古的看法,认为「祭典」并不是被掳后的作品;101 其中一位把「祭典」和以西结书的法律相比,发觉「祭典」写作期应比以西结书为早,这又推翻底本学说判定「祭典」的日期。102
  (10)近代两种趋势:
  第一,学者承认历史研究(如追查经文的来源)是有效和必须的,但不要假设了历史发展理论(如底本学说),才按此学说解释经文,因为这样做会依据那假设把经文分段,而解释只会基于这种假设的分段,没有顾及整体文理。
  释经者首要任务是根据「现有的经文」作出最好的诠释,而不是只寻索经文的演变过程。解经者要先研究「现有的经文」的原意,然后才去追溯经文的来源和发展的历史。103
  第二,「正典评鉴」(Canon Criticism)肯定现有的正典是过往信仰群体订定,应集中研究经文在正典中的形态和功能,寻找此正典在选民的信仰中扮演甚么角色。104
  如「正典评鉴」的倡议者柴尔斯(Childs)所说:「摩西五经的现有面貌可作为对传统的一种特殊理解。现今的评鉴任务就是:一方面要找出正典现状的实际特征,另一方面要确定这现状的神学意义。」105 因此,我们所用的基本方法和步骤,是容让「五经」本身,以现在的姿态出现,因这是犹太人编辑的最后版本,其内容记载了他们传统中最富创造性的年代,也见证了上帝在族长和摩西的年代为他们作的事情。我们不一定要先了解经文成书的过程,才可以正确诠释圣经。106
  (11)总括来说,底本学说再不像以前那般被人当作全无破绽、无懈可击的金科玉律,就如一位接受该学说的学者在一九九二年出版的书里,指出该学说仍有五大问题尚须解决;又如另一位接受该学说的学者在一本一九九五年出版的书里总结:「最重要的是,这方面的讨论纯粹是『假设』,而不是『事实』;如果要找寻像数学或逻辑似的证明,永远都找不到。我们所有唯一的事实,就是『五经』的经文。」107
  同一位学者指出过去二百年这么多的研究,企图推翻「五经」是摩西所写;然而,二百年后的今天,仍不能肯定这些研究的结论是否正确。108
  有学者根据撒母耳记上第十章廿五节:「撒母耳将国法对百姓说明,又记在书上放在耶和华面前」,估计「五经」是撒母耳或他委派别人编成。109 这见解甚有创意,但这节经文的「国法」不一定等于「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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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作者
  较多的学者认为摩西是「五经」的作者,因为:
一 「五经」本身的见证
  (1)「五经」有不少的经文,指出摩西曾写下上帝吩咐他的话;例如:「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全然涂抹了;你要将这话写在书上作记念』」(出十七14)、「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出廿四4)、「耶和华吩咐摩西说:『你要将这些话写上』,因为我是按这话与你和以色列人立约」(出卅四27)、「摩西遵着耶和华的吩咐,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民卅三2)、「摩西将这律法写出来」(申卅一9)、「摩西就写了一篇歌」(申卅一22;就是第卅一章那首歌)、「摩西将这律法的话写在书上,及至写完了」(申卅一24)。
  (2)「五经」有一些经文反映摩西时代的背景,例如创世记第四十七章十一节提到希伯来人的疆界为「兰塞境内」,如果摩西是与兰塞二世同时期的话(根据「晚期出埃及」的理论),他这样写最自然不过。110
二 其他旧约经文的见证
  约书亚记有很多经文提到律法书是摩西写的,如「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书八31,廿三6)。士师记提到「耶和华藉摩西吩咐他们列祖的诫命」(士三4);历史书还记下「摩西律法」(王上二3)、「摩西律法书」(王下十四6)、「我仆人摩西所吩咐他们的一切律法」(王下廿一8)、「摩西书」(拉六18;尼十三1)。先知书也有类似的记载。
三 新约的见证
  新约有二十五次把摩西和「五经」连在一起;当主耶稣与新约圣经的作者引用「五经」,有时候会说明引用的经文从摩西来的,或说经文出自摩西的口;如「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太十九8)、「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可一44)、「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可七10)、「摩西的律法」(路廿四44)、「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约一17)、「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约一45)、「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约五46~47)。其他可参考马可福音第七章十节,第十二章廿六节;路加福音第五章十四节,第廿四章廿七节;约翰福音第七章十九节;使徒行传第三章廿二节,第十三章卅九节,第十五章五至廿一节;罗马书第十章五、十九节;哥林多前书第九章九节;哥林多后书第三章十五节;启示录第十五章三节等等。
四 小结
  (1)有关新旧约圣经提到摩西和「五经」的关系,有两件事不能忽略:
  第一,我们不能肯定圣经这些话究竟指摩西是「五经」的作者,抑只指出所引用经文的出处,让读者知道讨论的是那一段经文。如果是前者,我们就应接受摩西是「五经」的作者,因为圣经的作者在圣灵感动下不会出错。不过,当我们还未能完全肯定圣经的作者真是在讨论「五经」的作者时,千万不要假设任何人否认摩西是「五经」作者,就等于说圣经的作者或主耶稣弄错。111
  第二,新约和旧约圣经提到摩西把上帝的话写下来,究竟是指全部「五经」,抑是单指十诫或「五经」里的法律呢?我们不要以偏概全。
  (2)我们要承认:「五经」本身从没有直接说明谁是作者。112 其实,当圣经写成时,并没有记下每一卷「作者」的名字;因当时的人认为,谁是「作者」并不重要。113 圣经关注的不是「作者」,而是上帝通过作者要传递的「信息」。
  (3)我们承认底本学说有不少优点,但正如上文所说,它并不是无懈可击的金科玉律。直到今日,接受底本学说的学者对于底本的种类、114 怎样划分一段经文属于那一种底本,以及各种底本的写作日期,都众说纷纭;例如「耶典」的日期,以前的学者假设是主前九五○年,但正如前文指出,现代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115 再以「祭典」为例,以前的学者都赞成它是被掳后的作品,现在的学者(包括接受底本学说的)多数同意「祭典」的材料,属于被掳前的时期,比申命记早,与圣经的次序一样。116 此外,有学者从修辞学角度指出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不可能由不同的底本凑合而成,它们的结构紧密、天衣无缝。117
  (4)在犹太人历史中,摩西确是十分胜任撰写「五经」。理由如下:
  第一,「五经」共有一百三十七章,其中八十二章提及他的名字,118 而那些没有提到他名字的经文有不少是律例,根本不会提及任何人的名字。其实,从统计的角度来说,百分之五十的「五经」和摩西有关。119
  第二,出埃及记至申命记描述的事迹都是摩西亲身经历的。
  第三,「五经」的作者似乎对埃及的情况和地理形势非常熟识(参创四十一45,四十七20~27;出一11,十八3;申十10),反而对迦南地比较生疏,并要以埃及的情况作比较(创十三10;民十三22)。120
  第四,有些会幕用的材料产自埃及和西乃,出于迦南地的却不多见。
  第五,「五经」所列的禽兽,不少是迦南地所没有,在埃及才有的。
  第六,「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徒七22),他书写创世记,实在胜任有余。
  这些理由都指向摩西可能是「五经」的作者。121 难怪《巴比伦他勒目》(Babylonian Talmud)清楚说:「摩西写了他自己的书,与论巴兰及约伯之一部」。
  当然,他不一定独自一人写出这伟大的著作,也许有一些人协助他,包括以利亚撒和亚伦作祭司的儿子。122
  (5)摩西撰写「五经」,他一定曾参考及使用当时已有的文献,他提到的有「耶和华的战记」(民廿一14)和「约书」(出廿四7)。
  有学者指出摩西写创世记时,他基本上把当时已有的文献和资料编纂起来,包括有关亚伯拉罕、雅各、约瑟的遗传;123 而出埃及记至申命记乃是他把自己亲身的经历记下来,再加上其他参考资料;124 这些资料可包括其他人和其他国家的:(A)家谱(B)家庭记录(C)年谱(D)法典125 (E)宫廷行事录 (F)诗歌(G)祷文
  例如创世记第十四章,很可能就是作者把别国的记录修改及编辑而成;126 因为此章经文的内容牵涉多个国家,所用的字汇比较特别,且加上许多解释(创十四2、3、8、16),又说明亚伯兰是「希伯来人」(创十四13)。因此,未经修改的文件的原来读者极可能不是以色列人。
  「五经」的作者确实采用了不少其他材料来撰写他的巨著,就像路加撰写他的福音书时,采用不同的资料和经过深思熟虑的研究。127
  (6)假使「五经」为摩西所写,他写作的过程极可能不是一气呵成,乃分几次或多次写的,而且写作时期可能很长;这也解释了「五经」不同的书卷之性质和风格有别。128
  (7)即使说摩西是「五经」的作者,这并不等于他自己写下每一个字;有几点要留意:129
  第一,「五经」在编入圣经正典以前,是经过摩西以后的编辑(一位或多位)编纂和修订的,130 例如创世记第十一章卅一节的「迦勒底」、第十二章六节的「那时迦南人住在那地」、第十四章十四节的「但」(参书十九47;士十八29)、第廿二章十四节的「直到今日人还说」、第卅五章二十节的「雅各在他的坟上立了一统碑,就是拉结的墓碑,到今日还在」、第卅六章卅一节的「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扫罗时才有君王制度)等等,都是编者后期加上的,帮助当时的读者明白作者原来的意思。131
  第二,民数记第十二章四节也可能出自编者的手笔,因为摩西或许不会自诩「为人极其谦和,胜过世上的众人」。
  第三,申命记第卅四章记载了摩西死亡,也一定不是摩西写的;可能出于约书亚的手笔。132
  第四,出埃及记至申命记提到摩西常用「第三身单数」,而不是「第一身单数」;不少经文可能由其他人根据摩西的记录和传统,或是按他的吩咐撰写的,133 就如巴录替耶利米写下上帝的启示一样。134
  第五,无疑,「五经」有一些地方是别人「替摩西」或是「为摩西」写的,也有一些地方是后来编者加上去的;不过,就算这些不是出自摩西,也是编者在圣灵感动下所做的。
  古代的著作流传后世时,若被增删、编辑,和修正,并不像现代人一样加上编者或修订者的名字,一切仍归原作者名下。135 古代近东的「作者」不像现代的作家,前者的责任是修订和编纂旧有的资料多过创作。换言之,他是用旧资料编书的编者,这和现代的作家不同。当时的「文献」是共用而非个人的产物;因此,作者的名字多不记下,就如在数以千计的亚喀得(Akkadian)文献中,只有三份标明作者的名字。136
  因此可以问,我们可否接受摩西是「五经」主要部分的作者,同时候承认「五经」中有许多地方,是日后受圣灵感动的作者或编者增补和修正?
  (8)我们不要只关注「五经」的来源,而忽视或忘记「五经」的整体性和一贯性。它有清楚的中心,各部分联贯得合宜。假如我们按照创世记现有的原状来研读,视之为完整单元,不将它「肢解」,就会感受到其中的人物皆有血有肉、其中的记载是极其真实。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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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ndeht 于 2014-11-24 11:02 编辑

参 内容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创世记的内容:138

 从「五经」整体的内容来看139
  使徒行传第十三章指出:
  (一)上帝拣选了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徒十三17),并赐他们应许之地。
  (二)雅各和后代下到埃及去(徒十三13),后为埃及人奴役。
  (三)上帝按照所应许的,带领祂的选民进入迦南(徒十三19)。
  这些都是「五经」的主干,此外还有:应许、拣选、救赎、立约、律法,及应许之地等内容。
  但作者记载(一)之前,先在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追溯宇宙和人类的起源,进而从神学角度提出论点,说明人类历史是怎样变成这个样子的:人与自己战争、与上帝隔离、与人疏远,原来都是和罪恶有关,包括伊甸园内的反叛、该隐因妒忌而杀弟、拉麦的暴戾、人普遍败坏而导致洪水、巴别塔等。

 从「模式」来看
  (一)创世记描绘出一个重要的「模式」:犯罪、刑罚、拯救。140 这「模式」在第一至第十一章三次出现:
  (1)第一次是始祖在伊甸园犯罪,遭受刑罚,但上帝施行拯救,拣选了塞特延续亚当的后代。
  (2)第二次是挪亚时代的人犯罪,上帝用洪水刑罚人,但拣选了挪亚做拯救的媒介。
  (3)第三次是人建造巴别塔而犯罪,上帝的刑罚就是把人分散,但上帝拣选了亚伯拉罕和他的后代去施行拯救。141
  简单来说,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解释了上帝为何要拣选亚伯拉罕;这些经文可说是第十二至第五十章的导言。
  (二)第十二至第五十章论及上帝如何拣选亚伯拉罕和他的后代,成为上帝拯救的媒介,以及他们为甚么迁徙至埃及。
  所以,「拣选」可说是创世记的主题。上帝在亚当的两个儿子里拣选了塞特、从塞特的子孙里拣选了挪亚、从挪亚的三个儿子中拣选了闪、从闪的后代中拣选了他拉、从他拉的三个儿子中拣选了亚伯拉罕,从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中拣选了以撒;最后,上帝再从以撒的两个儿子中拣选了雅各(又名以色列),上帝的选民从他而出。

 从上帝的「宣告」来看 142
  创世记有四大重要宣告:143
  (一)第一章廿六至廿八节(亚当和夏娃)。
  (1)生养众多(创四、五、十、十一章的家谱,第六章一节记载地上的人多起来)。
  (2)治理这地(创二15)。
  (3)管理其他生物(创二19)。
  (二)第十二章一至二节(亚伯兰)。
  (1)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创十二7,十三15)。
  (2)我必叫你成为大国(创四十六26)
  (3)你要叫别人得福(本是一个命令;创十八18,廿六12、29,廿八14)。
  (三)第廿五章廿三节,第廿七章廿七至廿九节、卅九至四十节(雅各和以扫)。
  (1)服事(以扫本要服事雅各,可是经文记载雅各的服事;创廿九15、20、30,三十16,卅二17~18)。
  (2)生育(创廿七28、39)。
  (3)分隔(创廿七41)。
  (四)第卅七章五至十节(约瑟)。
  (1)兄弟向他下拜(创四十二6,四十三26、28,四十四14)。
  (2)兄弟、父亲、母亲向他下拜(约瑟向父下拜,四十八12)。
  第一个宣告指出上帝原来的计划,祂要赐福人。第二个宣告非常重要(也可算是创世记的核心),叙述上帝在人类连连犯罪后,拣选亚伯拉罕去完成赐福人的使命。第三个宣告指出上帝如何把雅各和以扫分开,雅各的后代继承上帝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第四个宣告解释亚伯拉罕的后代为何会下到埃及。
  这四个宣告并没有全部在创世记实现,因为创世记只记载了历史的开始,跟着还有很多事情发生(出埃及记至列王纪下)。


 从作者叙述的技巧来看


一 第一至第十一章
  由第一至第十一章,作者叙述的重点是上帝如何爱人和人如何背逆爱他们的上帝。作者在第一章勾划出上帝的伟大和慈爱,创造宇宙的主竟按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人,「叫他比上帝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诗八5),且将管理万物的权柄赋予人。作者接着描写上帝把人放在美丽的伊甸园里,为他们预备了食物和工作,且设立了婚姻的制度,好使他们可以彼此帮助,又不用感到孤单。可惜,人犯罪得罪了上帝,愈来愈猖獗,由吃禁果(亚当和夏娃)发展至谋杀亲弟(该隐),再演变成暴戾多妻(拉麦),及至「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以致招来洪水之灾。虽然人的败坏令上帝万分伤痛,上帝仍然怜爱,留下挪亚一家让人可重新开始。想不到人「昌盛繁茂」(创九7),又再次建造巴别塔得罪上帝,结果言语变乱,分散全地。上帝于是拣选亚伯拉罕,要借着他去赐福人类。把这十一章经文串连起来的,就是「上帝的爱」和「人犯罪」这个对比。

二 第十二至第卅六章
  在第十二至第卅六章,作者的写作技巧发挥得淋漓尽致。他首先指出创世记这部分的主题就是「上帝和亚伯拉罕立的盟约」,然后从不同的角度描绘上帝如何插手除去破坏盟约的障碍;这些障碍一件一件的除去,盟约的应许也一步一步的应验。144 亚伯拉罕必会有许多的后代,他们必得到应许之地为业,且要成为万国的祝福。
  第一个障碍就是埃及的法老抢走了撒拉(创十二10~20);如果法老娶了她为妃嫔,她就不能按上帝的应许为亚伯拉罕生子。但上帝保守撒拉,她没有被污辱。
  第二个障碍是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假如亚伯拉罕没有亲生的儿子,罗得便会成为叔父的继承人,而不是亚伯拉罕「本身所生的纔成为后嗣」(创十五4)。因此,创世记的作者在第十三章描写罗得选择约但河的全平原,与亚伯拉罕分开。
  第三个障碍是亚伯拉罕的仆人以利以谢;如果亚伯拉罕没有自己的儿子,以利以谢便会按当时的风俗成为亚伯拉罕的继承人(创十五3)。可是,上帝向亚伯拉罕保证,以利以谢必不会成为亚伯拉罕的继承人,且再次应许把迦南地赐给他和他的后代。到了第廿四章,我们看见以利以谢不单没有阻止应许的实现,且帮助以撒寻妻,完成上帝的应许。
  第四个障碍是以实玛利;亚伯拉罕听从撒拉的话,依从当时的风俗娶了夏甲为妾,夏甲生了以实玛利。差不多有十三年之久,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唯一的儿子,看来会成为他的继承人。那知道上帝再次向他显现,告诉他以实玛利并不是所应许的「后裔」(创十七15),撒拉将会为他生子,那儿子才是他的继承人。第十八章三个使者的出现,再次强调上帝会赐亚伯拉罕和撒拉一个儿子,尽管撒拉不相信。
  作者接着记下两件事情,令人感到惴惴不安,不禁再次担忧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能否实现。第一件是上帝从所多玛拯救了罗得,他的出现会否阻碍上帝的应许兑现呢?答案是:不会;因他和家人「住在山里」(创十九30)。第二件事更加令人担忧,因为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差人抢去撒拉(创二十2)。她会否因而被污辱,以致她不可以按上帝的应许在该年为亚伯拉罕生一个儿子?若她被污辱了,怎可证实她所生的儿子是出于亚伯拉罕而不是亚比米勒?正当读者焦急之际,上帝在梦中向亚比米勒显现,拦阻他亲近撒拉;上帝的应许因此没有落空。
  姗姗来迟的以撒终于诞生了,读者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上帝的应许一定可以实现。谁知道以实玛利再次出现(创廿一9),令人担心他会否影响上帝的应许,叫以撒不能成为亚伯拉罕的后嗣?作者记录了以实玛利被赶走,「住在巴兰的旷野」(创廿一21),所以他不会阻碍上帝应许的实现。
  正当读者以为所有的障碍都清除了,圆满的结局要实现时,想不到新的障碍又在这时候出现;这一个障碍比以前的障碍更难解决。上帝竟然吩咐亚伯拉罕将以撒献为燔祭(创廿二2);如此,亚伯拉罕怎可得着上帝应许像星那样多的后裔,以及得到迦南地为业?亚伯拉罕愈走近摩利亚山,读者的心就愈沉重;亚伯拉罕拿起刀要杀那束手待毙的以撒;他的刀举得愈高,可能读者的呼吸愈急促。
  就在最紧急的时候,耶和华的使者拦阻亚伯拉罕杀死以撒,就是上帝按照祂的应许所赐下的;使者且向亚伯拉罕重申上帝的应许:他必有无数的子孙,地上万国必因他们而得福(创廿二17~18)。
  作者在接下来的两章采用比较平淡的笔法,提及撒拉逝世(创廿三)和以撒娶妻(创廿四)。到了第廿五章,作者再借用以扫和雅各的冲突、仇恨,把读者带入困惑和担心的境界;他们二人会否自相残杀,应验了他们的母亲利百加的话:「为甚么一日丧你们二人呢?」(创廿七45)。如果他们未结婚生子就死去,上帝的应许又怎可以实现呢?直到第卅三章,读者念到「以扫当日起行,回往西珥去了」(创卅三16),才可以放下心头大石。


  由第卅七章开始,作者把焦点转到雅各的儿子,特别是约瑟。作者指出上帝如何借着约瑟被卖去埃及,保存了雅各一家;不然,他们都会饿死,上帝的应许就会因此落空。这十多章的经文同样高潮迭起,读者时而欢欣,时而忧心。最后,作者通过约瑟临终所说的话,确定上帝的应许必会实现,他的骸骨必要搬回迦南地。创世记的结束为出埃及记留下伏笔,出埃及记将会叙述亚伯拉罕的后代如何离开埃及返迦南,按上帝的应许得迦南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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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肆 大纲
 按「后代」分段
  创世记的分段很明显,因作者多次用了〔toldot〕将书的段落表明出来(《和合本》将此字多译作「后代」,二4则作「来历」,廿五12则没有译出来,卅七2则作「记略」)。我们可以根据这希伯来字提出以下的大纲:序言(上帝创造天地) 一1~二3天地的后代(亚当、夏娃和两个儿子的事迹) 二4~四26亚当的后代(塞特和他的子孙) 五1~六8挪亚的后代(挪亚和洪水之灾) 六9~九29挪亚儿子的后代(挪亚后代名单和巴别塔) 十1~十一9闪的后代(由闪至他拉的名单) 十一10~26他拉的后代(他儿子亚伯拉罕的事迹) 十一27~廿五11以实玛利的后代(由以实玛利所出的支派) 廿五12~18以撒的后代(他两个儿子以扫、雅各的事迹) 廿五19~卅五29以扫的后代(以扫后代的名单) 卅六1~卅七1雅各的后代(约瑟和他十一个兄弟的事迹) 卅七2~五十26
  这十组「后代」经文可再分为两组:第一组跟在这个词后面的是叙事文(二4,六9,十一27,廿五19,卅七2);第二组跟着的是家谱(五1,十1,十一10,廿五12,卅六1)。
  在这十次的「后代」里,除了第一次是论及宇宙和万物的创造,其他九次都是和人有关;作者把第一次和其他九次连起来,暗示人和宇宙万物紧连在一起;大家都是上帝所造,彼此相关。145
 按内容分段
  (一)创世记可按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第一至第十一章)是人类的来源,包括:人类被造 一~二人类败坏 三~五人类毁灭 六~九人类分散 十~十一
  第二部(第十二至第五十章)是以色列的起源,包括:亚伯拉罕 十二~廿五18以撒 廿五19~廿七雅各 廿八~卅六约瑟 卅七~五十
  (二)另一个按内容分段的大纲如下:146
  第一部:远古的序言(一1~十一26):创造 一1~二4上犯罪二4下~四26洪水前的代表人物 五1~32洪水及洪水后的事迹 六1~十一9洪水后的代表人物 十一10~26
  第二部:列祖的历史(十一27~五十26)亚伯拉罕及他的家庭 十一27~廿五18雅各及他的儿子 廿五19~卅七1约瑟及他的兄弟 卅七2~五十26
  (三)另一个按内容分段的大纲如下:147上帝对世界发出伟大的呼召 一1~十一29亚伯拉罕对上帝呼召积极的回应 十一30~廿五18雅各面对上帝呼召所有的冲突 廿五19~卅六43上帝对约瑟发出隐藏的呼召 卅七1~五十26
 第一至第十一章的分段
  (一)以洪水为主题:洪水前的创造 一1~二25洪水前的犯罪和审判 三1~24洪水前的家庭问题 四1~26洪水前的家谱 五1~32洪水前的犯罪和审判 六1~8洪水 六9~八22洪水后的再造 九1~17洪水后的家庭问题 九18~29洪水后的家谱 十1~32;十一10~32洪水后的犯罪和审判 十一1~9
  (二)本注释(卷一)的分段:上帝创造宇宙 一1~二3人第一次犯罪、受罚及拯救 二4~四26家谱 五1~32人第二次犯罪、受罚及拯救 六1~九29家谱 十1~32人第三次犯罪、受罚及拯救 十一1~9家谱 十一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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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伍 神学
  差不多每本创世记的注释,无论是中文或外文,都会探讨其神学;本注释不会重复,只集中探讨创世记的神观,希望有助我们更认识上帝。
 名称
(一)「上帝」:这名(El, Elohim)相等于亚喀得文的 " ilu " 和乌加列文的 " el ",乃是神「一般性的称号」(generic word);这名在旧约出现超过二千五百多次;上帝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
  (二)「耶和华」:这名和「自有永有」相连;148 有学者根据出埃及记第三章十二节,把「耶和华」一名解作:上帝同在、上帝要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149 这名字在旧约用了六千八百二十三次,单在创世记已出现了一百六十四次。最近有人建议把「耶和华」译作「永为主」。150
  (三)「主」(创十五2、8):这名常和「耶和华」连在一起,多是在祈祷时用此名号称呼上帝(可参申三24,九26)。
  (四)「至高上帝」(El Elyon):这名有时和「天地的主」同用(创十四19、22),且常出自外邦人的口,如麦基洗德和巴兰;此名的重点是「上帝掌管万国」(参申卅二8)和超越万有。151
  (五)「全能的上帝」(创十七1,卅五11):这名强调上帝会赐福和怜悯(创四十三14,四十八3)。
  (六)「永生上帝」(创廿一33):祂永远活着、超越时间的限制;祂永远掌权(出十五18),也是一切投靠祂的人的避难所(申卅三27)。
  (七)「以撒所敬畏的」(The Fear of Isaac):这名和「亚伯拉罕的上帝」平行(创卅一42),前者强调上帝的伟大,令人震惊。152
  (八)「雅各的大能者」(创四十九24):这名在创世记只出现一次,指上帝帮助约瑟,他虽遇到危难和迫害,仍不会倒下。
  (九)「伊勒罗伊」(创十六13):《和合本》把此名意译为「看顾人的上帝」,在圣经中只在此节用过一次。
 独一真神
创世记的作者虽然没有明显地否认其他神祇的存在(到了以赛亚书第四十至第五十五章才清楚说明),他却直截了当地记载了犹太人的祖先由事奉其他神祇的传统(书廿四2、14),转到只敬拜一位真神──全能的上帝。
 创造 维持
  古代中东各国以宇宙的天体和自然现象为上帝和敬拜的对象,但创世记强调这些天体和自然现象只不过是被造之物,是耶和华创造的。祂是创造主,并不是宇宙的一部分而已。祂的创造都是美好的(创一31);这反映出祂自己的美善。153 祂不仅创造了一切,且继续维持和看顾。
  上帝不但创造了宇宙,更造了人。上帝按祂的计划造人;反观在中东的神话故事里,人是「意外地」造出来,偶然产生的,并不是神祇预先计划。犹太人的上帝按祂的形象样式造人,为人预备了最好的环境,要人得着最好的一切。可惜,人犯罪离弃并背叛上帝,导致被上帝刑罚。
 全然投入
(一)祂说话。祂用话语创造世界,更用说话显示祂自己;创世记描写上帝直接与祂所爱的人谈话。
  (二)祂赐福。创世记一开始就记下了上帝的祝福(第一章);祂赐福祂所创造的一切。「五经」也以摩西向那快要进入应许之地的百姓宣告上帝祝福作为结束。
  (三)祂参与。祂参与人类的历史;祂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我们通过祂过去所做的事、现在正做的事、将来要做的事认识祂。154 因此,圣经的作者叙述上帝的属性,所用的词汇基本上都是「关系性」(relational),例如:怜悯、仁慈、忍耐、公义,甚至圣洁。
  (四)祂审判。创世记的一个主题,就是上帝会对犯罪的人施行审判。无论是第三章的个人犯罪发展至第六章的一群人犯罪,或是洪水以后由第九章个人的罪伸延至第十一章集体的背逆,犯罪者都要被刑罚。正如亚伯拉罕指出:上帝是「审判全地的主」(创十八25)。
  (五)祂拯救。创世记不仅叙述人连连犯罪,也指出上帝一次又一次的拯救。祂且拣选了亚伯拉罕和他的后代去完成拯救的使命(参申四37,十15),尽管他们仍是多次犯罪。无疑,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通过他和他的后代去完成上帝的拯救)乃是本书的主要信息,这是「应许的约」(covenant of promise),与「责任的约」(covenant of obligation)迥然不同。一位学者指出:「五经」最常描述上帝为创造主和救赎主。155
  (六)祂应许。祂应许亚伯拉罕会有很多的后代(创世记有十九次)、他们会得到应许之地(十三次)、他们与祂有亲密的关系(十次);在创世记,上帝首次向亚伯拉罕和雅各说话,都是论及「应许」。156 由于在祂没有难成的事(创十八14),祂的应许必会兑现;上述三个应许在创世记结束时已萌芽,开始一步一步地应验;而「五经」记载了上帝给列祖的应许如何部分应验,以及犹太人如何期望上帝的应许将来会全部应验。157 值得注意的是,创世记虽然记下列祖所犯的错,但差不多完全没有提及上帝对他们指责;为甚么呢?可能因为创世记的重点是上帝的应许,记载列祖犯错的目的,也是强调上帝的应许不会因为他们出错而落空;因此,对于他们是否被责罚,只是轻轻带过,甚至只字不提。
 独行奇事
  创世记的主题(也是「五经」的主题),就是上帝拣选亚伯拉罕和他的后代。158 上帝的拣选反映祂的爱,祂拣选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们有甚么好处,乃是出于祂的主权和恩典;正如创世记的记载显明,亚伯拉罕和他的后代有许多的缺点和罪过,但是上帝随自己意旨去拣选和使用他们。159
  上帝随己意行事,这是创世记其中的一个主题。祂按自己意旨悦纳亚伯的供物,而不悦纳该隐的供物;祂按自己意旨拣选亚伯拉罕;祂随自己意旨去「爱雅各」而不是他的哥哥以扫(玛一2)。事实上,在全本创世记里,祂都是拣选和使用列祖的次子、幼子,与当时「以长子为贵」的风俗背道而驰。这再一次表明祂随自己的意旨行事,不限制在人逻辑的框框内。这正是上帝和外邦偶像的分别;「耶和华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处,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诗一三五6)。正因为祂是随自己的意旨行事,我们有时候不能完全明白祂和祂所做的;这就是以赛亚先知的感叹:「救主以色列的上帝阿!你实在是自隐的上帝」(赛四十五15)。
  亚伯拉罕和他的后代怎样回应这位独行奇事的上帝,就是他们的信仰历程,将会留待本注释卷二和卷三才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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