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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有害的观点:罪不分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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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听到不少基督徒说“罪不分大小”,我认为这是错误和有害的。理由如下:
1.约一5:16将罪分为“不至于死的罪”“至于死的罪”
2.王上5:15说大卫处乌利亚一事,“一生没有违背耶和华一切所吩咐的”这分明是指大卫犯的大罪就这一件,小罪肯定还有,如数点百姓。
3.约伯不承认三位朋友的指责,不认罪,见伯27:1-6,想必约伯也是指的没有犯大的罪,小罪岂能没有?
“罪不分大小”的说法不知从何而来,是有害的。基督徒信主后仍会犯罪,但完全可以做到不犯大罪。我的意思并非说犯大罪了就不得救。混淆罪的大小是有害的,会使人放纵自己,“反正都是罪人嘛”,从而轻乎了罪的可怕。

发表于 2014-10-28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布偶喵 于 2014-10-28 19:50 编辑

那么什么是大罪,什么又是小罪呢?

首先罪是怎么来的呢?

悖逆上帝就产生罪,不遵守祂的律法和旨意,就产生罪~因为上帝是义的本体,爱的本体,圣洁的本体,所以只要与上帝背道而驰,罪就产生了~

违背上帝,是祂所不喜悦的,而有的人能悔改,有的不愿悔改~

能悔改的,上帝赦免,不能悔改的,自己背负恶果~

在我看来,罪不是用“大和小”这两种程度可以说得清的~真理只有对和错之分,不会说对一半那就是对,只要有一丝错,那就绝对不是对的!

违背上帝,乃是不义~而上帝怜悯人,祂会宽恕人的软弱,但却不能容忍人一直处在罪恶当中~

我的结论是,人之所以要分大罪和小罪,乃是自己想当自己的审判者~楼主好好思考一下,当人犯罪的时候,罪大小的结论是谁来定?

不要为自己犯罪找任何借口,犯了罪,就是亏欠了神的荣耀,必须认罪,罪不在乎大小,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大的黑暗,小的黑暗,大的光明,小的光明,光就是光,暗就是暗,这绝对不是用程度能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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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基督徒是不可能完全不犯罪的,但能做到不犯大罪。
哪些是大罪?加拉太书5:19有所列举。
请楼上看了约一5:16节再说,罪明显有大小之分,这可是圣经提出的观点。
罪有大小之分是常识,通奸之罪当然要远大于动动淫念之罪。
混淆“至于死的罪”和“不至于死的罪”无助于基督徒的圣洁生活,也为放纵,赖恩犯罪寻找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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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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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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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大小,还是罪无大小?

既然上天堂是罪无大小,只要有罪就不能上天堂,

那么,脑海中强暴女生、实际去强暴、强暴还杀人,罪都一样囉?

所以,我们抓到脑中强暴的人、实际强暴的人、强暴加杀人的人,都该一样处罚?

所以,地上的法律都错了?因为地上的法律就明明罪有大小、惩处不同。


别的不说,我们在圣经里,去看看律法书的一大堆律法规定,

明明是犯罪,有些必需处死刑,有些只需赔偿,有些却只需献祭即可。

而且,请留意一下那些惩处规定,很多都是‘实际犯罪’才进行惩处,那些‘脑中犯罪’的并不在处分规定中。


这已经明显显示出‘罪有大小’的情形了。

再者,在圣经历史书里,讲到那些坏国王时,圣经也常会用‘比较级’的字眼,来描述哪些国王行恶比较严重、哪些行恶比较少。

一样的,这也都显示出‘罪有大小’的观念。

这样一来,岂不是和‘上天堂罪无大小’的观念矛盾了吗?

且慢!

圣经就是上帝的话,上帝绝不矛盾,上帝的话绝不矛盾,所以圣经绝不矛盾。

会觉得有矛盾,是因为矛盾的人类产生错误的解读,才会发生矛盾。

在圣灵的带领下,祂会引领我们认识上帝奥妙的真理,

使我们有智慧能正确理解这些反合性的经文(paradox)(看来矛盾,其实不矛盾)。

‘罪无大小’和‘罪有大小’,都是圣经里出现过的观念。

差别在哪里?

差别是你将这观念放在什么议题上来看。

什么情形是‘罪无大小’的?

在关于得救、称义、上天堂的事情上,罪无大小,只要有罪就不能上天堂。

人要得救称义,唯独靠耶稣基督宝血救赎,抹消我们的罪,使我们在上帝面前披上义袍,成为无罪的义人,这样才能得救。

什么情形是‘罪有大小’的?

在关于惩处轻重,不管是今世来世部分,罪行是有大小之分,惩处有轻重之别。

所以,脑中杀人和实际杀人,惩处当然不同。

脑中强奸犯、实际强奸犯、强奸杀人犯,这些人犯罪的程度不同,

那么,他们到底是‘罪无大小’,还是‘罪有大小’?

假使要讲到上天堂,那么,他们全部都有罪,全部都不能上天堂,脑中强奸犯并没比强奸杀人犯更为圣洁。

假使讲到惩处部分,那么,他们罪行大小当然不同,强奸杀人犯罪最重,再来是实际强奸犯,之后才是脑中强奸犯。

假使搞错这种使用状况不同而观念不同的情形,事情会很严重。

例一、 讲到得救称义,却认为罪有大小

天主教就有‘大罪’、‘小罪’的观念,规定某些罪就不得赦免。

这会很严重,违反圣经一贯‘因信称义’的道理。

我们即使信主得救,一样还是会犯罪、一样还是可能犯出严重的罪。

但我们绝对不会被上帝丢弃,而是永蒙保守。

我们在信主之前、信主之时、信主之后,全部都还是唯靠因信称义。

因此,我们拒绝那种在称义领域里,将罪分成大小的观念。

例二、 讲到惩处,却认为罪无大小

假使我们遇见法官,不管对预备犯、强奸犯、强奸加杀人,都全部判同样的处罚,

说真的,我们恐怕不会认为这是一个公义的法官。

身为父母,对小孩进行惩处管教,反正都不管轻重、原因,一律都用同一处罚来进行。

说真的,我们恐怕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父母是适任的。

不管是‘一律轻判’,还是‘一律重判’,这种不分罪的大小而一律看待的情形,

都非常严重。

上帝呼召我们,是要我们从愚昧变成越有智慧。

假使我们越信反而越愚昧,这绝不是上帝害的,而是我们放任自己愚蠢造成的。

为什么一样读圣经,一样信耶稣,

有些人越信越有智慧,有些人却越信越糊涂呢?

原因很多,但其中一个就是:

我们是否认真看待反合性经文?

是否认真去弄清楚上帝透过反合性经文要对我们传达出来的真理?

假使我们都不当一回事,那就难怪很容易越信越糊涂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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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插个队
先不说“罪不分大小”的说法不知从何而来?这样的问题。
楼主先说说那罪是如何分大小的,那个算大,那个算小?
这个大小是人看的,还是神看的?


歪个楼,到7楼为止,出现的猫最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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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称义是凭恩典,藉着信,不靠行为。并不是说在称义上不分罪的大小(称义与罪的大小无关),而是指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足以遮盖任何的罪(因信称义)。

关于审判,无论是基督台前,还是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都是根据人的行为。

所以,罪不分大小,不是圣经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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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0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些是大罪?加拉太书5:19有所列举
具体的标准确实没有,但有些显而易见是“至于死的罪”,如拜偶像,交鬼,杀人,通奸。
有些不信的人和基督徒都认为是大罪,如杀人
有些是不信之人不认为是罪,但基督徒认为是大罪,如拜偶像,通奸
虽然没具体标准,但有些是很明显的,如手淫是小罪,通奸是大罪。
主耶稣山上宝训说动了淫念也算奸淫,我觉得是指着救恩说的,否则哪位弟兄敢说没犯奸淫?
当然我说的大罪并非指犯了就不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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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0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罪不分大小”的圣经教导的经文。

是“罪的工价乃是死”吗?圣经中不是还有一句“死后且有审判吗”?神岂不是根据人的行为审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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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0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10楼回答的可以终结这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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