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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箴言第二十八章1-28节
主题:罪的代价
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逃罪,箴言强调,如果我们不遵行神的话(律法),不但会落入祸坑当中,甚至祈祷也是可憎的。在罪中,我们和人、和神的关系,都被隐藏隔绝,在各方面带来罪的结果。
在国家中,如果各样罪恶不止,政权就不稳定(2节),如以往以色列历史,许多君王不听神的话,崇拜偶像,倚靠外邦势力,不得祝福,也引起国家的动乱。在上位者,如果败德犯罪,整个国家都要承受罪的恶果。但是如果有聪明智慧者,敬神爱民,国家就能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其实,不仅仅国家如此,每一个居领导地位的人都要警醒,不容自己活在罪中,否则影响所及,牵连无辜的人,就不是个人的事了。特别是教会之中,不容许罪恶发酵,否则会众徒受亏损,也亏缺了神的荣耀。
罪也蒙蔽我们的心思。“坏人不明白公义,唯有寻求耶和华的无不明白。”(5节)当我们愿意寻求神,神乐意将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我们,使我们能明白他的心意。人世间难寻真正的公义,因为人难免自我中心与不同角度,被自我的狭隘所限制;惟有神完全公义,能够鉴察人心,在耶和华里面,才能寻得真正的公义。
“转耳不听律法的,他的祈祷也为可憎。”(9节)我们不愿意听神的话,神也不听我们的话。罪人受审判的时候,“愿他的祈祷反成为罪”(诗一百零七7),这是很可怕的咒诅,但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真理。如果我们一直停留罪中,不肯聆听神的训诲,不遵行神的道,就是自我为王,我们所发出的祈祷同样也在自我为王的罪中,不蒙神的喜悦。愿神帮助我们,让祈祷和言行一致,否则听来敬虔的虚假祷告,只会成为控告我们不敬虔的证据。
不知罪、不认罪,会使我们罪加一等。“偷窃父母的,说:‘这不是罪。’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24节)我们常以为父母的财物理所当然属乎儿女,任意使用、偷窃占据,不以为意。不仅对父母的钱财如此,我们对于很多罪都轻忽散漫,不经意间冒犯别人。如果我们对于罪的态度如此漫不在意,不够敏感,不肯对付,小错就会成为大错,终究要付出罪的代价。愿神怜悯,拯救我们脱离罪的捆绑。
回应:主啊,愿你帮助我们成为敬畏顺服的人,脱离罪的挟制,不轻忽散漫,保守我们在你的话语之中。奉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祷读:箴言第二十八章9、13节:“转耳不听律法的,他的祈祷也为可憎。……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
================= 经文 =================
箴言:
28:1 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义人却胆壮像狮子。
28:2 邦国因有罪过,君王就多更换。因有聪明知识的人,国必长存。
28:3 穷人欺压贫民,好像暴雨冲没粮食。
28:4 违弃律法的,夸奖恶人;遵守律法的,却与恶人相争。
28:5 坏人不明白公义;惟有寻求耶和华的,无不明白。
28:6 行为纯正的穷乏人,胜过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28:7 谨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与贪食人作伴的,却羞辱其父。
28:8 人以厚利加增财物,是给那怜悯穷人者积蓄的。
28:9 转耳不听律法的,他的祈祷也为可憎。
28:10 诱惑正直人行恶道的,必掉在自己的坑里,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
28:11 富足人自以为有智慧,但聪明的贫穷人能将他查透。
28:12 义人得志,有大荣耀;恶人兴起,人就躲藏。
28:13 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
28:14 常存敬畏的,便为有福;心存刚硬的,必陷在祸患里。
28:15 暴虐的君王辖制贫民,好像吼叫的狮子、觅食的熊。
28:16 无知的君多行暴虐;以贪财为可恨的,必年长日久。
28:17 背负流人血之罪的,必往坑里奔跑,谁也不可拦阻他。
28:18 行动正直的,必蒙拯救;行事弯曲的,立时跌倒。
28:19 耕种自己田地的,必得饱食;追随虚浮的,足受穷乏。
28:20 诚实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发财的,不免受罚。
28:21 看人的情面,乃为不好;人因一块饼枉法,也为不好。
28:22 人有恶眼想要急速发财,却不知穷乏必临到他身。
28:23 责备人的,后来蒙人喜悦,多于那用舌头谄媚人的。
28:24 偷窃父母的,说:“这不是罪”,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
28:25 心中贪婪的,挑起争端;倚靠耶和华的,必得丰裕。
28:26 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凭智慧行事的,必蒙拯救。
28:27 周济贫穷的,不致缺乏,佯为不见的,必多受咒诅。
28:28 恶人兴起,人就躲藏;恶人败亡,义人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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