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教会与政府的关系,要本着《圣经》来谈,要先看《圣经》的政治观是怎样的。我们常离开《圣经》在谈自己的观点,带来的必然是混乱。今日教会“政教观”的混乱必须要不遗余力的纠正,否则不是教会之福,而是教会之祸。上帝的律法和国家的法律同时掌握,会让一个清心爱主的基督徒变得非常强大和充满智慧。
1、对家庭教会和政府关系的省察
教会和政府的紧张关系可以从这四个方面去思想:
第一,信仰的原因 无神论和基督教信仰在本质上是对立的;
第二,政治的原因 我们目前所处的国家政府仍然是高度中央集权政府,而不是民选宪政政府;所有的集权政权对宗教团体,尤其是成建制、有组织的宗教社团都存有本能的警戒,除非它能直接控制;
第三,假“家庭教会”的原因 许多异端以家庭教会的名目出现,还有许多不法之徒利用家庭教会来谋财害命,这一切反过来又增加了政府对家庭教会的误解;
第四,家庭教会自身的原因 家庭教会自身内部问题多多:有组织上的,有教义上的,有历史形成的原因,也有现实环境的因素。
对我们而言,要解决好和政府的关系,先要对自身进行三大归正:
1)要从错误的“属灵观”中归正
要从长期把教会置于和社会对立的误区中走出来,重新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离开那种离群索居、不食人间烟火的宗教象牙塔,积极入世发光;
2)要从错误的“政教观”中归正
要从对政治的漠然、隔绝,甚至是敌视状态中走出来,意识到自己的文化使命,意识到自己的政治责任和公民责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基督徒更当在属世领域中扮演好神所赋予的角色,尽诸般的义;
3)要从错误的“顺服观”归正
要正确认识基督徒和政权的关系,要明白基督徒的自由与顺从的实意。顺服当顺服的,不顺服不当顺服的。
这样看来,先认识清楚《圣经》所教导的教会和政权之间的关系就尤为重要。
2、认识教会和政权的关系
慈悲的神为了挽回世人,造就祂的儿女,在地上设立了三大组织形态;一是家庭,二是教会,三是政府。它们各有分工,各自有自身的管辖范围和责任。我们简单讲讲其中教会和政权的分工和关系:
首先,教会权柄在属灵的领域中,政府权柄在属世的范畴里,二者都是要在不同的领域里荣耀神,照神的原则行事,互相补充,互不冲突。
其次,教会是神真道的管家,管理属灵属天的事,她用真理教导人,引导人明白永生的事,要带领人进入永生;政府则是神世事的受托者,行使保家卫国,奖善罚恶的职责。
第三、基督为教会作万有的元首(弗1:22)。政府和教会的元首都是基督,但基督在教会中直接作王,藉圣灵内住管治 ;基督在政府中则用圣灵的一般工作,间接使用罪人作王治理国家。二者的区别在于:教会承认并顺服基督为王来治理,世俗的政府未必会承认顺服基督作王。
第四、教会存到永远,是为永恒的使命而暂时在地上;政府是暂时的,其存在是为了神救赎计划的推行而抑制地上的罪恶,维系地上的和平秩序。
第五、因政府所治理的是不能顺服神律法的罪人,因此,神赋予政府佩戴刀剑的权柄来奖善罚恶、安邦治国(罗13:4~6)。但教会既是已重生的、以遵行神旨意为天职、以乐善好施为生命本能的神子民的聚集,他们何须刀剑管理(可10:42~45)?因此教会的权柄是属灵的,是属真理的,圣灵是用圣道引导信徒的良心。
因此,教会和政府不但不应当冲突,而且还应该是互为补充。可惜,历世历代这种政教的互补、和谐的关系是少之又少。但我们必须知道,政教互补是上帝的心意。教会历史也让我们看到,一旦这种政教互补的和谐局面实现,就是这个教会、这个国家,甚至这个时代真正腾飞之时。
教会不当干涉政府职权的行使,否则就是僭越神所设立的秩序;政府也不当试图控制教会,否则也是僭越神的主权,必要落在神的震怒之下。
3、如何处理教会与政府的关系
虽然地上的政权是神所设立的,但主耶稣也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作为不属这世界的天国子民,又要在这世界上生活,这就要求我们要应用《圣经》原则用智慧为人处世,在与政权的关系上尤其要如此。
1)基督徒要尊重并顺服政府的权柄
从属灵的角度讲,世界的本质和教会是对立的。因此主才要我们必须明白自己的处境和正确处世的方法(太10:16)。从某种意义上讲,神设立政权是对基督徒在世界上事奉神的保护和缓冲(提前2:1~3)。因此,圣经要求我们要顺服在上执政掌权者。我们可以看到,纵然面对不法的政权,主基督也因其权柄是出于神而服在其下(约19:11);保罗、彼得等使徒们面对逼迫基督徒的政权,却始终没有改变要信徒尊重政权的观点。基督徒尊重政府的权柄,根本不是受于压力不得不为,更不是出于谄媚而假装顺从,乃是因为政府最终而言是神所设立的(罗13:1)。作为地上的公民我们应当顺服在上执政掌权的(彼前2:13),而这种顺服始终是以顺服上帝为优先,以顺服圣经为优先。我反对教导信徒用各种手段去介入政治之争。我们可以有自己的政治观点,也要运用和保护自己的公民权益,以反对各种不合真理和正义的事情。但我们不该用非法手段介入世上政治纷争,作“奋锐党人”。尤其是作为有组织的教会,首要的职责是传讲上帝恩惠的福音,因她不是以从政为本的政治团体。当然,基督徒个人若有政治方面的恩赐和呼召,可以以个人的身份从政,这完全是个人托付的问题,其他基督徒也可以根据圣经和上帝的呼召自由做出回应。教会不可在这个方面辖制个人的良心。但地方教会作为一个组织,绝不是政治性的团体,绝不可以政治为主,要始终以传讲主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为本分。这是今天家庭教会在特别复杂的处境中需要特别谨慎的。有许多家庭教会由于没有真理根基,未按真理而行,不加辨识就盲目联合,或者接受海外“教会”培训,或者接受捐赠,甚至有可能落入海外 政治势力的陷阱中还不自知。但不要误会,我绝不是反对普世教会的合一,地方教会再多,基督的身体只有一个。这个身体超越任何民族、国界和政治的界限,我们应当用和平彼此联络(弗4:3),但这必须要在真理中,在同一信仰里。
2)顺服政权的前提在于顺服神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强调,神设立政权是要秉公行义,赏善罚恶,我们所要顺服的也正是这样的政府。但由于罪的侵扰,人性的败坏,世上会有不法的政府存在,合法的政府也会有不正当使用权力的时候。因此,基督徒对政权的顺从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基督徒顺从政权的前提是:政权必须服在主的道下,政权必须在公义和真理之中。我们要顺服政权合法的一面,而不能顺服它不合法的一面。若政权违背真理和公义,我们不但不能顺服,还要尽其所能地予以代祷,予以纠正,要遵行使徒的教训:“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我们要始终明白,任何个人都是有限且有罪的人,都不配得绝对顺服。唯独上帝,唯独耶稣基督配得绝对顺服。如果我们对政权一味顺服,就是盲目服从,就和拜偶像一样,最终必然导致对基督的背叛。另外,纵然面对不法的政权,或合法政权违法执法的时候,我们不提倡基督徒用暴力等强势手段对抗,乃是要在真理和爱心中用合法的非暴力的形式面对政府在立法和执法方面的不公,既要有捍卫真理的勇敢,也要有合乎上帝心意的驯良。如同保罗(徒25:10、11),如同彼得(徒4:18、19)等使徒们一样。
总之,天国的子民在地上时另有一个地上公民的身份。在这个身份中,他(她)不比世上的人更有特权,反倒更应尽诸般的义(太3:15、17:24~27)。但是,我们要深深知道,属天和属地是两个不同的国度,属灵和属世有清楚的界线。我们更加地“不出世”而“入世”,见证真理,造福世人。我们不应当回避世界,不问世事,躲在基督教的象牙塔中闭关自守,自我陶醉。我们要像我们的主一样,走遍各乡各城,进入各个阶层,“迎上前去”,积极在这个世界上发挥光与盐的作用。神赋予我们文化使命,我们为何要拱手相让?神所造的世界是要祂的儿女治理,而不是要撒但的儿女。神已赋予我们诠释万物的身份,赋予我们治理万物的地位,赋予我们代表祂、荣耀祂、引万民归祂的尊荣和特权,我们为何至今犹如浪子在猪圈中与猪争食?基督徒啊,你要兴起,以免沉睡至死!同时我们也要深切铭记:基督徒的文化使命绝不是叫我们伸手过长,陷入世上的政争之中,血气的论战里面(雅4:1,林前5:12~13)。我们也争,但我们只为真道而争,为救赎人的灵魂而争,与罪恶相争,为神属天的国度在人心中拓展而争(犹3、4,提前6:12)!
每一个地方教会,都必须是神掌权的,必然都是由神将祂自己的子民借圣灵用圣道彰显、召聚而建立的。主是掌管历史的主,是教会的元首,是永活的真神,是昨日、今日、直到永远不改变的神。祂过去如何建立教会,如何持续在历世历代中带领祂的教会,今日也依然如何聚集、带领祂的子民,建立祂的教会。过去祂如何真实地、亲自地作工,今日也照样真实地、亲自地作工。主是永活,不死的(启1:18)。不管假冒为善者如何认为,神对祂子民总是真实的、临在的(约14:17~24)。因此,一个地方教会的建立必然是由教会的元首自己亲自建立的。它是极其严肃的事,需要谨慎按神的道“照山上的样式”建造(来8:5);绝不是几个人凭己意随便聚集在一起,就可以自称是已经建立了“教会”。有的所谓“教会”咒咀信徒、赶跑群羊,还私刻公章、逼迫信徒、以俗世经营公司的模式非法敛财、自封“长老”!我们要警告这样的“长老”,要知道旧约之中耶罗波安随己意私设邱坛、私建圣殿,把凡民立为祭司,都是因自己的私欲而置神的道、神的法则于不顾啊!(王上12:25~33)。你们步其后尘,难道不怕遭遇耶罗波安的结局吗?
今天中国大陆教会的问题有很多,但首先体现在这问题上。“三自教会”固然是如此,家庭教会又何尝不是如此?今日的家庭教会中正有多少的人如耶罗波安那样,也是随己意置神的道于不顾,一有“感动”,聚集几个人,就建立了自己的“教会”。这些人置主的主权于不顾,也不求问神,也不等候神,不管主的道怎么讲,也不管主的荣耀有没有得到彰显;也根本不顾所聚集的人有没有重生得救,所传的道合不合圣经,就挂上了教会之名。实际上,这不过是这些人自己表现自我,满足私欲的“两亩三分地”。他们忘记了神的话(申12:13、14),忘记了乌撒的悲剧(撒下6:6、7),忘记了拿答、亚比户的悲剧(利10:1~2)。无论“忘记”还是“不顾”,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真实的遇见神(约14:23),没有真正尊主为大的心。神的儿女不应被人虚假的话所蒙骗,无论这些人自称多么爱主,多么蒙主差派,甚至说主如何向他显现,委托他建立教会,只要他所说的不合《圣经》原则,所行的不出于主的道,他就根本不是出于神(约14:15、24,约壹2:4)。
我们之所以否定假教会的地位,正是由于假教会偏离了《圣经》原则,设立教会极其随便,设立传道人极其轻忽,教会治理极不规范。今日中国大陆家庭教会已陷入了严重的“三不管”(离开了神,神便不管了、政府管不到、人管不到)的混乱状态。中国大陆一些“家庭教会”已成了“养狼”的最好土壤。许多教会领袖在奉主名行恶,却还能够博得“为主受逼迫”的好声名,博得海外教会的大量金援,换得无知信徒的前呼后拥。“家庭教会”这一名称已成了这些邪恶领袖们玩弄权术、沽名钓誉、谋财谋利的最佳招牌。主的羊流离失所,神的子民被掳,神的名终日受羞辱… 哀哉,我主教会!哀哉,曾有无比荣耀的中国家庭教会!
有人说,《圣经》中不是有许多书信是写给“在家中的教会”吗(参林前16:19,西4:19等)?不错,初期教会许多都是这样的“在家中的教会”。但这是在他们“家中”的教会,而不是“家教会”。这些教会是由使徒亲手建立,亲自牧养;有使徒亲自设立的次序;是以真理为基(约贰4),基督为主;是众 的聚集;是为遵行主旨而不以性命为念(腓2:30)。这些 彼此相交,凡物公用(徒2:43~47),同心合意,兴旺福音(腓1:5)。这与我们所反对的自称“家庭教会”的聚会,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若今日中国大陆各家庭教会能基本的合乎这些原则,能名副其实的成为地方教会,岂不是我们所高兴的吗?岂不是我们呼唤、呐喊所想要达到的结果吗?事实上,今日能真正代表中国大陆家庭教会的,也正是那些神自己所建立的真正“在家中的教会”。今日有许多家庭教会都在争所谓的“代表权”,但代表性是由神判断还是由人判断?谁有真正的代表性?哪一些教会能真正代表中国大陆的家庭教会?是靠人数、规模吗?还是靠悠久的历史?是靠与海外的密切联系?还是靠传统的势力或官方的背景?都不!只有一个标准:神把旌旗赐给谁,真理就必在谁的手中扬起(诗60:4)!神在哪里驻足,哪里就必兴起发光(赛60:1~3)!
但我们要特别强调,我们之所以谈到家庭教会的问题,正是爱家庭教会。从整体而言,家庭教会虽有诸多的问题,她还是代表中国大陆神的教会。撒但越掺杂、混乱、败坏,就越说明她是一面旗帜、一个标竿!她所代表的是一条有别于假信仰、假教会的道路。正因其拥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撒但才要千方百计的攻击和渗透。我爱我神的教会,因她是我主的殿,是我的家!我所反对的是那些掺杂的、虚假的家庭教会,而不是那些正统的、行在真理中的神的家庭教会。我们批驳假的,目的是要扬起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