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话有一定道理,但错误也是明显的。要看怎样理解:
1、“基督的真教会是由重生而不犯罪的人组成”是有圣经根据。圣经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约一3:9】。但圣经又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8-9】。可见基督徒的“不犯罪”指的是“不预谋、不主动、不故意犯罪”,不是指客观上的不犯罪。不知楼主能否做到客观上不犯罪?若楼主真觉得自己没有犯罪,可能已经消灭了圣灵的感动;若楼主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犯过罪,那你就与主耶稣的救赎无关了。我真希望你理解的“不犯罪”是不故意犯罪的意思,只有这样理解,是正确的。
2、“只要那人还有罪,就不能做牧羊人,唯一的牧者只是耶稣”不完全对。圣经对监督的要求是“无可指责”【提前3:2】,但不是说这人从来不犯罪,而是说这人信主后经历主的特殊恩典现在不犯罪了、完全圣洁了,以前所犯的罪也全蒙赦免、洗净了。这样的人是可以做牧者的,耶稣是牧长【彼前5:1-4】。“唯一的牧者只是耶稣”一句不对。如今教会“无可指责”的牧者是不多见,但并不能证明楼主的观点。是否正确还是要以圣经为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7 5:17: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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