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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苦难(一三七)── 不传福音便有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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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认识苦难(一三七)── 不传福音便有祸了

 

 


经文:
林前九16;犹一11


钥节: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九16)


参考经文:
太十一21;十八7;廿三13~23,25,27,29;廿四19;廿六24;可十三17;十四21;路六24~26;十13;十一42~44,46~47,52;十七1;廿一23;廿二22;启十一14;十二12;十八10,16,19

 


提要

 


        第一三六个有关苦难的原文「ouai(oo-ah'-ee)-GK3759」是个感叹词,其义涵:「阿哟、哀、有祸呀」,中文圣经和合本译为:「有祸了、灾祸、祸哉、哀哉」。这个词在四福音书中,大都是主用来责备那些不愿悔改的人,以及假冒伪善的法利赛人,和误导人的文士和律法师(参阅参考经文)。它虽是一个感叹词,若仔细研读,可提醒我们那些事情和行为,是主所责备且宣告这样的人有祸了(Woe to you),是可悲的,会有灾祸临到。让我们小心谨慎行在主的道路和旨意中,过一个讨主喜悦的生活。虽然在苦难和困苦中,仍然有主所赐的平安和同在。


        特别的是,保罗用这个词,来说明自己传福音的职事:「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Yet when I preach the gospel, I cannot boast, for I am compelled to preach. Woe to me if I do not preach the gospel!-NIV)」(林前九16)他领受从主而来的呼召和负担,以致他不得不传扬福音,有一种力量驱使着他,这力量乃是主的爱和托付、主的灵和责任,迫使他甘心成为福音使者,为要多得灵魂(林前九17~19)。当然,他甘心的选择,主赐他能力足以经历一切苦难、面对一切挑战、得胜一切仇敌,成为主耶稣基督的精兵。信徒哪!当有这样的看见,传福音应是我们生命中当急之务。

 


默想

 


1.「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这样的宣告和献身是完全的,是不给自我留退路的,是舍己的跟随,是荣耀的事奉,是得胜的前奏,是真正的福音使者。亲爱的,唯愿我们也能有如此的心志。
2.保罗见证说:「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林前九19)这种甘心的选择是宝贵的,正如信徒甘心为主受苦,甘心为福音经历苦难,甘心为基督的教会牺牲一切,这是真正的事奉。

 


苦难的金言


1.基督再来,祂是全胜者,一切苦难都将终止。──JE
2.信徒每天面对不同的压力和烦恼,当学习靠主过得胜的生活。──JE

 


苦难的经文


1.我若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九17)
2.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甚么样的人,我就作甚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九22)
3.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九23)

 


苦难中的祷告


        亲爱的主阿,倘若天堂的拱门是用肉眼就看得见,那它的支柱必定会倒塌;而我们的信心若是建立在人为的帮助上,必定会失去光彩。求祢开启我们属灵的眼睛,知道那看不见的比看得见的更为可靠。奉主耶稣基督圣名,阿们!

 

 

转自《大光苦难读经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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