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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yo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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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7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9 23:55:00编辑过]
发表于 2010-8-7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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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7 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搞清不同居的意义在哪里,以及同居的破坏作用在哪里!你们为什么要同居呢?除了肉体的欲望,基本找不出第二个理由了!既是相爱,也完全可以不同居啊!

抱歉,我也不知道性的更重大的意义!这个意义或许需要你亲身去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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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7 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快结婚吧,为什么不赶快结婚?我不敢说你是否奸淫,但总是不好吧。若是为了经济等世界的缘故不结婚,就是爱世界,这肯定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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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停止同居,向神认罪,正式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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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7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大家的回答?我怎么就没发现啥有点说服能力的话呢,你们好像没有解答我心中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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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7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是你的观点,你没有解答我心中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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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7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婚姻以外的性行为就是犯奸淫,都是得罪神。

 

 

 

 

旧约中有关于行淫的例子:[出 22:16]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他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他为妻。

 

 


神对婚姻的神圣不容置疑,要求人有圣洁的身体。

[林前 6:18]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麽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所以你们要赶紧停止同居,向神认罪,正式结婚。

 

 

 

至于你们吵架什么的,两个人相处得久了,磨合是正常的,不吵架可能是不正常的。因为人都有罪,都很自我为中心,都很自私,都想做王,都不肯尊主为大,都不肯拿出爱心彼此包容,都不肯行出神的话,怎么能不吵架呢?!当然,若是一方先信主,就要先忍耐,好让你的好品行感动对方归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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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7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如果在主面前宣誓结为夫妻,也应该求主来赦免你们以前蒙昧无知的罪。

至于婚前同居的问题,到底什么叫婚前,是领了结婚证呢,还是举行个仪式,本来这些都是无所谓的,神叫人不犯奸淫,主要是除了你妻子以外不能和第二个女人有那种关系(包括心里的意念),所以你说你们在主面前宣誓,你们做的很对。之所以牧者教导不要婚前同居,一方面这是对上帝的不尊重,因为夫妻关系是上帝亲自设立的,人人都应当尊重,另一方面是结婚前两个人的关系还不牢固,如果婚前同居,最后又没有结婚,那更是犯了大罪了。

还有一点,你们现在是基督徒,行事为人就应当像光明的儿女,如果有不信人知道你们还没结婚就同居,也知道你们信主,那你们是不是给主耶稣脸上抹黑呢?而且教会里的人也知道了,会不会绊倒信心软弱的人呢?所以你们还差一步,就是赶紧举行仪式,要在神面前、在众人面前确认你们的婚姻关系。当然前提条件是你们要悔改。

愿神祝福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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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的解答,我们也想早点结婚,让众兄弟姊妹都知道我们结婚了,但我跟我女朋友都刚毕业,经济方面根本达不到要求,我跟她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在一起好多年了,去年我们信基督后就在主面前宣誓结婚了,我们也不想犯罪的,这件事给我们的压力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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