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mm969672在2010-7-15 7:38:00的发言:
“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这处经文显示有没有律法犯罪,对待上还是有差别的。
差别就在于有律法的人按照律法的标准灭亡,没有律法的人按照神放在人里面良心的标准灭亡。这节经文不是说没有律法的人就不必灭亡。
“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这节经文也显示神并非在历史的每个阶段对人都有一样的要求。
这节经文英文的翻译是:“And though God have winked at the times of this ignorance hitherto, winked at”。中文翻译成不监察,英文有眨眼、假装不知道的意思,这是用一种拟人的写法来描述神护理的作为,而护理当然是根据神的预旨,凡事有他的时间与美意。这节经文表示神对于外邦人,在一段时间中,没有以律法的标准来对他们的罪进行追讨的意思。并不是表示他们没有罪。也不表示他们得永生了。
“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10:35)
哥尼流是怎样敬畏主的?他是信了犹太教,接触到神特殊的启示——圣经,才懂得敬畏主的。哥尼流没有听过耶稣基督,但他却诚心求神向他显明心意。神垂听了哥尼流的祷告,差遣使徒彼得到他那里,把耶稣的救恩告诉他。当彼得向他传讲时,哥尼流决志信靠耶稣为他的救主。由此可知,任何诚心想要认识神的人,神都会给他机会听到福音。神不会跳过让他听见福音这个步骤,直接把人送到天堂。
从这些经文看,断然把所有没听过福音的人送入地狱,也过于强硬了
我们需要清楚一点:没有人会因未曾听到耶稣基督而被定罪。而那违背律法、或者违背自己道德标准的,将被定罪。
当审判的日子,神将公平地审判全人类,没有人能说,他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所以,讨论这个问题的人要当心,不要以此为藉口,不肯到耶稣跟前。纵然我们不能对这问题,提出人人满意的答案,但是圣经对某些问题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有一个人这样说:“圣经里有许多事,我不能了解;也有许多事,我只是以为我明白;但是圣经里更有许多事,是我不能误解的。”(无名氏)
神会接纳那些非常虔诚,却不是基督徒的人吗?
一个人可能相当真诚,但也可能真的错了。圣经说:“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箴16:25)
每年都有好多奇闻悬案发生。有人开玩笑地拿枪瞄准别人,而他真的相信里头是空的。枪响了,对方应声而倒,扣板机的人说:“我真不知道这枪装了子弹。”
这个人可能百分之百的非常真诚,不想伤害别人,但他却是真诚相信了不真实的事情。真诚并不够,如果信的对象不对,并且泄上所有的诚心,也不能叫那冤死于枪下的人复生。
使徒保罗说,仅有宗教信仰,并不能使人得到赦免,反而会加深其罪恶感。保罗指出,外邦宗教均曲解了真理。他说:“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罗1:25)神的荣耀被受造之物的荣耀所取代,他们的宗教是一种偶像崇拜,而拜偶像是羞辱神的,也是神向来极其憎恶的事。
“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20:3-5)所以不论人多么虔诚,假如他拜错了神,就毫无益处。
如果一个人想去看电影,票价是十元,不管他是有九元五角或五角,他总是买不起票的。假如人信错了,不论他怎样的虔诚,都无济干事,因他达不到神所要求于人的。
神立下的标准是仅仅接纳那些藉着耶稣基督来到他面前的人。“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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