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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和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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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都知道婚姻是二人合为一体,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但我所在的教会,50%以上的人婚姻都有问题,而现在很多人的教导是

当有一方淫乱(如丈夫外遇),无辜的一方(如妻子)离婚后,可以再嫁或再娶。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9)
圣经明明是说休妻另娶,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圣经上从来没有说过妻子可以休夫另嫁,丈夫是头,妻子是身体,那有身体把头休掉的,

妻子只有在丈夫死了,才可以另嫁: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林前7:11)

在这个女权主义的时代,女人不看重自己的丈夫,不把自己的丈夫当头,主张平等,甚至自己做头了,完全失去了神起初造女人,是为了帮助男人。男人是女人的主,

在这个淫乱的世代,我盼望基督徒有正确的婚姻观,

结论:1:妻子如果犯淫乱罪,却不肯悔改,丈夫可行使做头的权柄,休妻另娶。但妻子不可休夫另嫁,(圣经从来没有休夫另嫁的事,这是起初人想都不用想的,没有一个妇人蠢倒休夫的,)

      2:有不信的丈夫要离去,就由他离去,但不可再嫁。

      3:丈夫若死了,妻子可以随意嫁人,但要嫁主内的人。

      4:丈夫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妻子顺服丈夫,如同顺服主。二人合为一体,成为头和身体的关系,这样的婚姻必蒙神祝福。

愿听约拿和众弟兄姊妹的指教,因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请大家顺从圣灵,不要顺从肉体讲这样的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28 20:51: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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