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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五要点合乎圣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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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然堕落”(Total Depravity)合乎圣经吗?

 


 
Total Depravity - is it Biblical?  

原文链接:http://www.gotquestions.org/total-depravity.html  

 

(诚之译)



问:“全然堕落”(Total Depravity)合乎圣经吗?  



答:全然堕落(Total Depravity)是一个语词,用来总结圣经所教导的,关于堕落之后的人属灵的状态。它是英文中头字语(acronym)“TULIP”(郁金香)第一个字 T 的意思。TULIP 通常被用来总结所谓的加尔文五要点(译按:这不是加尔文自己总结的,而是加尔文的跟随者在1618年的天特会议中,为反驳阿民念者所提出的教义,而做出的总结),或者恩典的教义。因为“完全堕落”容易使人误解,所以有些人会称这个教义为“完全无能力”(Total Inability),或“无能为义”(Righteous Incapability),“极度败坏”(Radical Corruption),甚至“道德上的无力”(Moral Inability)。不过,重要的不是应该用什么词,而是这个教义在多大程度上,能符合圣经关于堕落的人属灵状况的教导。无论你使用什么语词,事实并不会改变,对这个圣经所教导的很重要的主题,如果我们有正确的理解,这应该是很准确的描述。  

全然堕落的教义常受到误解。这个教义是承认圣经教导,由于人的堕落犯罪(创3:6),人的每一部分──他的心思,意志,感情与肉体──都被罪所败坏。换句话说,罪影响了我们全人的每一部分,包括我们的所是,以及我们的所为。罪彻底渗透到我们人的最深处,以至于每件事都被罪所污染了:“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它承认圣经所教导的,我们犯罪,是因为我们从本质(天性)上来说,我们是罪人。或者如同耶稣所说,「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 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太7:17-18)  

人的全然败坏在圣经中到处可见。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17:9),他「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圣经也教导,人一出生,就是死的,死在过犯罪恶中(诗51:5;58:3;弗2:1-5)。圣经教导,因为未重生的人是「死在过犯罪恶中」(弗2:5),他是罪的奴仆(约8:34),不爱光,倒爱黑暗(约3:19),以至于他不会寻求神(罗3:10-11),也不明白属灵的事(林前2:14)。因此,人在不虔不义中压抑神的真理(罗1:18),并且继续选择活在罪中。因为他们是全然败坏的,因此,这个有罪的生活形态,似乎被人视为正路(箴14:12),他们也因此拒绝基督的福音,把它当成是愚拙的(林前1:18);他们的心「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3:9-18真正地总结了人的全然败坏。他是这样开始这段经文的:「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简单地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人在罪的控制之下,被他的罪性(他的本性是趋向于犯罪的)所束缚。没有重生的人被他们自私的欲念所控制,有着犯罪的倾向,这个事实对曾为人父母的人来说,都不会感到惊讶。哪个父母从会教导小孩要自私,要贪恋别人的东西,要说谎?这些行为都是很自然地来自孩子的罪性。相反地,父母要花很多时间教导孩子说实话的重要性,要和别人分享,不要自私,要听话,不要忤逆父母,等等。  

然后,在这段经文其余的部分,保罗大量引用旧约,解释有罪的人真正的样子。例如,我们看到:1. 没有人是无罪的;2. 没有人寻求神; 3. 没有一个义人;4. 他们的言语被罪所败坏; 5. 他们的行为被罪所败坏; 6. 最重要的,他们不敬畏神。因此,当我们只考虑上面列举的经文(还有很多),就会很清楚,圣经的确教导,人是“全然败坏”的,因为罪影响我们全人,包括他的心思,意志,情感,以至于「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2)。  

既然圣经这么清楚地教导,我们全人是受到罪的影响,以至于“没有寻求神的”,那么,怎么可能会有人成为基督徒呢?答案是,神必须胜过人的败坏,以至于人可以认识到他属灵的状态,以及在神的恩典之外他毫无盼望的光景。人属灵的瞎眼必须被神打开,使他毫无盼望而被捆绑的罪的束缚,必须被打断,以至于他能在信心中回应福音的信息,以及基督在十字架上赎罪的工作。有些基督徒相信上帝是透过某种普遍恩典来成就这事,即上帝把人带到一个地步,使他有能力选择或拒绝祂。其他人则相信,对一个“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要能明白且以信心回应福音,他必须先被生出来,或者说,被圣灵重生(约3:3),只有当上帝把属灵的生命注入一个已死的罪人中,他才能“看见神的国”。持这个观点的人,认为这是神主权的作为,被重生的人,「不是从血统生的,不是从肉身的意思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而是从 神生的。」(约1:12-13)  

不过,即使正确被理解了,许多人仍然会反感或拒绝全然败坏的教义,但是对这个事实,我们不应该感到惊讶,因为这个世界就其本性来说,认为人基本上是善良的。因此,这个人本质上是败坏的罪人的想法,是与大多数宗教、心理学与哲学,对人性的基本看法,是相反的。但是圣经的确教导人心是败坏的,而人的问题的根源,不是他成长的环境,而是人天生是邪恶的,他的心是自私的。如果真的正确明白这点,全然败坏的教义会摧毁那些把他们的信心放在根据行为的救恩系统,并认识到神主权的恩典才是人唯一的盼望。而当这个全然败坏的教义摧毁人的自义,以及任何关于人能透过他的自由意志得到拯救的错误观念,我们就会问门徒在马太福音19:25-26问耶稣的问题:「这样谁能得救呢?」当然,答案是一样的,「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19:25-16)  

作为“加尔文主义”五要点的第一点,全然败坏的教义正确地把人的焦点引到其余的“恩典的教义”,宣告神在拯救罪人上奇妙的工作。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无条件的拣选”合乎圣经吗?  

 


Unconditional Election - is it Biblical?  


原文链接:  http://www.gotquestions.org/unconditional-election.html  

 

(诚之翻译)



问:“无条件的拣选”合乎圣经吗?


 
答:无条件的拣选又被称为“不配得的恩惠”(Unmerited Favor)或“主权的拣选”(Sovereign Election)。光是新约(视翻译版本而定)就用了“选民”(eklektos – “chosen ones”)这个字达15次之多。“拣选”用了3次。“被选的”(Chosen)用了23次,而在这23次中,有11次是指基督徒。“选择”(译按:英文为chose,中文和合本译为“拣选”),如同约翰福音15:16所用,约出现15次。在这15次当中,有八次是指神对信徒的拣选。最后,“预定”(predestined)这个字出现5到6次(视翻译版本而定),而有四次是指人被预定得拯救。  

  无条件拣选教导在创世以前,只有限定数目的人被拣选成为神救赎恩典的承受者,而剩下之人的命运是被留在他们的堕落中(弗1:4;罗9:11-13;彼前2:8;启13:8)。同时,只有特定数目的人是被预旨(forordained,罗8:29)或预定(predestined)得拯救(弗1:5;徒13:48),得成为基督的样式(罗8:29),被收纳成为儿子(弗1:5)。所有被预定的,会无可置疑地,并确定是得救的(罗8:30;约6:39)。“选民”(The “elect”)被基督描述为那些“父赐给祂的”(约:37-39;17:2)。“赐给”(Given)是指神将选民给予基督,使祂降世并救赎之。  

  一些人得救是从起初就决定的(林前2:7;帖后2:13)。预定是神将祂的情感投注到特定的一些人身上的结果。这称为“预知”(foreknowledge,耶1:5;罗8:29;彼前1:2)。神知道所有的人,因为祂是无所不知的,但是祂只与选民有个人关系上的认识。注意马太福音7:23,主告诉假先知,祂从来不认识他们。这个特殊的知识是根据上帝的主权选择祂想要认识的人(出33:19)。关于拣选最重要需要明白的是这是为了神恩典的荣耀(弗1:6,12)。如果上帝要在祂的恩典上得到荣耀,按恩典真正的定义来说(罗11:6),人唯一得救的方法就是靠无条件的、不配的,以及主权的拣选。  

  如果人能在他的救恩上贡献任何事,那么,他就有邀功的理由(林前1:29;弗2:9)。唯独上帝能在最后得到荣耀;因此,预定是上帝能拯救人唯一的途径。虽然提摩太前书2:4教导的是上帝“愿万人得救”,我们不可忘记,上帝也同样想要得到荣耀。提摩太前书2:4完全没有要贬低以弗所书1:4-5。上帝选择要祂的公义与忿怒得着荣耀,也同样在祂的恩典与怜悯上得着荣耀。虽然拣选看起来似乎是不公与不义的,上帝却有权做任何祂所喜悦的事(但4:35;罗9:19-21)。 人是有罪的,完全配得永恒的地狱。因此,问题不能围绕着为什么上帝只选了一些人,而应该是为什么上帝拣选了一些人。最后需要记得的一件事是拣选只提到救 恩,而从来不是指咒诅。上帝从来没有拣选人到地狱,只拣选人上天堂。虽然上帝预定了万事,包括每个人的命运,但是祂只拣选人得拯救。预定与拣选不是同一件 事。无条件的拣选是重生的基础,也解答了为什么有些人会来就近基督,但是却有些人仍然留在不信当中。  

一些误解  

  无条件的拣选并不是要否定福音布道,而是肯定之。 有一节美妙的经文可以在使徒行传18:9-10找到:「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这就是保罗为什么在提摩太后2:10说:「所以我为选民凡事忍耐,叫他们也可以得着那在基督耶稣里的救恩和永远的荣耀。」拣选会激励并保证福音布道的成功。这就是基督说:「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约10:16)的意思。无条件的拣选不是根据预先看见的行为。有些人会主张那很历史久远的异议,说神的拣选是因为祂预知那些会拣选祂的人,然后根据他们预知的信心来拣选他们。从这个观点来看,信心决定了拣选,而不是预定支配着信心。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经文并不支持这样的看法。  

  同时,根据全然堕落与可抗拒的恩典,预知的信心是不可能的。有些人说他们相信拣选不是无条件的,不是根据预知的信 心,且无条件的拣选是在创立世界以前就确立的,但是他们会说拣选是为所有的人,为了使他们得到救恩。换一个说法,所有的人都是被拣选的,并且预定得拯救, 但是他们有能力靠他们自己的选择破坏此拣选。这个论证在罗马书8:30之前,就马上站不住脚了。如果预定意味着所有的人都被拣选得着救恩,那么这就意味着所有的人都会得救,因为所有“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又称他们为义……叫他们得荣耀。”无条件的拣选并没有教导上帝上帝要把人送到地狱。是的,上帝是预定了万事,但是这不是说祂使人犯罪。这是你在神的主权和人的意志上会发现的悖论(paradox)。上帝预定了基督会死在十字架上(徒2:23;4:28;赛53章),但是人是甘愿地把祂钉死在十字架上。人自愿地恨恶基督,而这个愤恨应验了上帝的计划。人志愿的行动如何完成神主权的计划是一个悖论。  

  无条件拣选并不隐含着一个意思,是在天堂的人中,有人并不想在那里,却必须在那儿,因为他们是被拣选的。也不会有任何在地狱中的人,会气神没有拣选他们。这 听起来虽然很有奥秘的成分,但是圣经详尽地教导说所有的人会甘心情愿地选择去相信或拒绝,乃是根据上帝预定他们要如何选择。无条件的拣选并不排斥祷告,而 是加以肯定。这个真理是与福音布道吻合的。上帝使用那些对失丧的人的祷告,伴随着福音的信息,来召聚祂的迷失的羊。最后,没有人可以为任何人贴上标签,说 他不是选民,除非他们至死都不信,也没有人能为任何人贴上标签,说他们是选民,除非他们是真正相信的。拣选是个奥秘。因此,我们要向所有的人传讲福音的信 息(可16:15)。  



逻辑推演  

  到现在为止,我们看到人是无力靠自己接受基督的。因此,一个非信徒必须重生才能看见神的国,并且相信基督。我们也看到为什么有些人得蒙重生,而有些人没有得 到重生:“无条件的拣选”。接下来,我们必须问一个非常关键而且是非常有争议的问题。无条件的拣选会影响救赎吗?基督是为谁而死的?祂的死是希望能救赎全 世界吗?或者,基督是为那些在世界开始之前就赐给祂的人的罪而死?我们必须着手讨论限定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或特定的赎罪(Particular Redemption)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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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限定的救赎”合乎圣经吗?

 



"Limited Atonement- is it Biblical?"  


原文链接:http://www.gotquestions.org/limited-atonement.html  

 

(诚之翻译)


问: “限定的救赎”合乎圣经吗?  


答:限定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或特定的赎罪(Particular Redemption),是加尔文主义中最受争议的教义。限定的救赎教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工作不是为了救赎全世界,而是只救赎那些在创世之前就赐给子的人。基督救赎的能力虽然足够救赎任何个人,甚至全世界,但是它针对的只是救赎那些神在创世之前就拣选的人。这意味着(无论它多么难以接受),耶稣在十字架上并没有为每一个个人而死。经文很清楚地说,基督是为多人(many)而死,为教会而死(弗5:25),为羊而死(约10:15),以及那些为义而活的人而死(彼前2:24)。  

当我们看救赎的时候,有许多重点需要记得。首先,很重要的是需要透过无条件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的眼光来看限定的救赎。如果一个人认真地考虑无条件拣选的真理,那么,他就可以看到基督为所有的人而死之逻辑上的错误。基督为什么要为那些永远不会被祂的宝血所洁凈的人而死(彼前3:18)?难道基督和父神不是合一的吗?三位一体神头脑不清楚吗?难道耶稣想为所有的人死,但是父神只想救一些人?如果一个人不属于选民的一部分,他们就无可置疑地会留在他们刻意的不信中,将来会永远地灭亡。他们永远不会被基督的血所洁凈。那么,基督为什么要为那些永远不会被祂的血所洁凈的人流血呢?祂并没有这样作!祂只为那些根据父神的旨意而会相信的人而死。  

其次,很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明白,除非你是个普救论者(universalist),否则你就是相信一个人除非被基督的血所洁凈,不会上天堂,那么,你相信的就是限定的救赎,因为你不相信每个人都会上天堂。如此,问题就不会变成:“救赎是限定的吗?”而是:“救赎是如何限定的?”救赎是被人的自由意志所限定,还是被神的自由意志所限定?答案在“代赎”(atonement)的定义。如果基督代赎了所有人的罪,那么,每个人都会上天堂。因为,这就是“代赎”的意义。  

赎罪(to atone for sin)就是清除一个人身上的罪。“买赎”(atone)或“代赎”(atonement)在圣经中主要是用希伯来文的“kaphar”。“kaphar”的意思是“遮蔽”,“平息”,或“替人挽回”(make propitiation)。在新约中,“挽回祭”(Propitiation,"hilasmos")的意思是“平息”(appease)。约翰壹书2:2,“他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如果约翰的意思是耶稣挽回(平息)了父神的忿怒,那么,为什么还会有人下地狱?你也许会说,“嗯,所有的人的罪已经被挽回了,但是这个挽回祭只能靠个人的信来完成。”我对此的回答有两层。首先,谁决定谁会相信?是人还是神?是神(请复习“全然堕落”,以及“不可抗拒的恩典”),而神是根据拣选来使人相信。如此,要相信挽回祭要“等”人的信心,就是相信一个虚假的东西。其次,如果我们相信,信或不信基督是那咒诅人的罪,那么,必然的结论是那些没有机会决定信或不信的人,会上天堂(译按:即没有机会听闻福音的人,因为没有机会决定信或不信,因此不必受信或不信的罪的咒诅,不必下地狱)。和人分享福音就会变成负面的效果(counter-productive),而其中一个层面是基督的受苦变成无用。没有听到福音的人会上天堂的这个观念,罗马书1:20与2:15已经清楚地排除了。  

第三,很重要的是要记得,基督的死不只是为使救恩成为可能,不,基督是来救人的。祂的受死是为了祂的百姓的罪,而那些百姓是祂预知的。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并没有丝毫的不确定性。基督自己知道是为那些父神在创世以前就赐给祂的人而死,而祂一个也不会失落(约6:37-39)。  

第四,如果父神处罚那些在基督之上到地狱的人的罪,然后又为基督为之而死的罪,而惩罚在地狱中的人,就是不合逻辑的,而且会变成“双重惩罚”或“双重风险”的例子,如此,上帝就要背负对罪人不公,也对基督不公的罪名。如果基督已经为在地狱中之人的罪受难,那么,在地狱中的人是为谁的罪而受苦?因为如果基督也为那些永远不会相信的人而死,会使得祂受难的一部分变成无效。基督流出的宝血,一滴都不会是无效的。  

第五,基督的死是替代性的(substitutionary)!请注意这点。基督为罪而死的意思,是祂是人真正的替代品。替代的意思是一个人实际上填补了另一个人的位置。如果一个代课老师并没有出现在课堂上,这个代课老师还算数吗?如果基督的确为世界上每一个个人受了代赎的死,然后祂真的出现了,也为他们受了惩罚。这代表了什么?这代表了所有的人的罪都已经被偿还。再次,那些在地狱中的人是为谁的罪而受苦?他们是为他们的罪而受苦,因为基督并没有替代他们。  

一些误解  

我首先要指出的是关于“世界”(world)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的定义。我相信耶稣是为全世界而死,但是“世界”这个字永远是指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吗?还是“世界”这个字可以只是指世界中不特定数目的人?我显然是采取后面一个立场。我之所以采取这个立场,不是因为我是个加尔文主义者,必须相信限定救赎,而是因为拣选的事实,更重要的,是经文支持世界的定义不是指“毫无区别的每一个人”。我用启示录5:9来证明我的认信是合理的:“他们唱新歌,说: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  

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来的人就是世人(the world)。是的,“神爱世人(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来的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是的,我同意施洗约翰把耶稣描述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是的,我相信约翰在约翰壹书2:2所写的:“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从各族、各方等等)的罪。”  

逻辑推演  

我们看到基督是为多人而死,为教会而死,为羊而死,以及为那些会顺服基督,向他们自己死(die to themselves)的人而死,而不是为全世界的每一个人而死。这会带我们到下面一点。我们看到神只拣选了一些人得救,而那些被选的人是基督为之而死的人。既然经文详细地教导人无法靠自己来就近基督,那么,一个人是如何变成基督徒的呢?全然堕落主张人爱黑暗,不爱光,不会就近光,恐怕他们的恶行被曝露出来,而且人也不会顺服神所要求的事。那么,人是如何相信基督而得救的呢?上帝是否减低一个人堕落的程度,直到他们到了一个点上,有能力选择或接受?上帝吸引人来就近祂的意思,是否是指祂把人带到一个境地,使他们有能力去选择或拒绝?在下个段落中会回答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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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抗拒的恩典”合乎圣经吗?

 



Irresistible Grace - is it Biblical?  


原文链接:http://www.gotquestions.org/irresistible-grace.html  

(诚之翻译)


 


问:“不可抗拒的恩典”合乎圣经吗?  



答: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可以用许多方法来表述。“有效的呼召”(The Effectual Calling),“有效的恩典”(Efficacious Grace),“呼召”(The Call),“重生”(Regeneration),“内在的呼召”(The Inward Call),或“再生”(Rebirth)都可以用来表述不可抗拒的恩典的教义。不可抗拒的恩典之所以常被误解,是因为“不可抗拒”(Irresistible)这个字。要正确看待“不可抗拒”这个字,要从宇宙的创造这个角度来看。当神说:“要有光”,光不可抗拒地就存在了。当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他无可抗拒地重获生命。当神想完成一件事情,祂就召它,使它存在,它也无可抗拒地顺服之。  

所 以,当加尔文主义者说:“无可抗拒的恩典”时,他们的意思是说,当上帝选择要救一个人,祂是自如地,且肯定地就这样作了。更具体地说,当上帝以祂恩典的拣 选,使一个人从属灵的死亡中活过来,或重生了,并且召他进入一个新的本质,救恩就发生了,这会使一个人心甘情愿地回应福音的信息,因此而得救。你在其中会 看见全然堕落和不可抗拒的恩典之间逻辑的关联。既然全然堕落教导人无法臣服于上帝,人永远无法靠他自己来到基督的面前,上帝就必须在救恩的那一刻改变一个 人的本质。重生不是信心的果子,信心才是重生的果子。  

重生要就全然发生,要就完全不存在,且总是会导致归信(conversion, 按,即悔改与信心)之结果。上帝外在的呼召是给所有的人的,可能会被拒绝。但是,上帝内在的呼召总是导致救恩的结果。如果一个人“几乎”来就近基督,但却 没有来,那么,他就没有被重生。如果一个人正在信心的边缘,但是决定等候,他也没有被重生。一个人必须从里面得到上帝恩典的呼召,才能得救。这是耶稣在约 翰福音6:44节和65节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的意思。另一个揭示这个真理的经节是哥林多后书4:6,“那吩咐光从黑暗里(无可抗拒地)照出来的神,已经(无可抗拒地)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  

这个真理更多的证据可以在使徒行传16:14提到卖紫色布疋的吕底亚时找到。经文说主“开导他的心,叫他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读:“主开启他的心,好让他能回应保罗所讲的话”。耶稣也告诉尼哥底母,除非重生,否则没有人能见神的国。见神的国并不一定意味着实际上见到了天堂,而是说透过基督的信息(天国近了,你们要悔改,太4:17),明白上帝的国近了 。耶稣也在马太福音16:17告诉彼得,他对基督的认信不是从人而来的,而是从天父来的。人只能被神重生,而不能从他们自己里面的任何东西而重生(约1:13)。彼得前书1:3说到,上帝“重生了我们”,雅各书1:18启示我们,是上帝“用真道生了我们”。  

重生是赐给那些圣子所定意要给的人,且是一个已死之人接受生命而因此活着所需要的(约5:21)。最能说明“内在之呼召”的教义的经文可以在罗马书8:30找到。那些祂“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很明显的是不是所有的人的都被称义而得救了。在逻辑上我们只能下结论到那些没有得救的是没有被召的,因为呼召总是会得到称义的结果。这是为什么基督徒会被称为“被召的人”(罗8:28;帖前2:12;加1:15)。这是当基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约10:16)的意思。信心是蒙赐予的(granted,腓1:29);悔改是蒙赐予的(提后2:25);明白是蒙赐予的(约壹5:20)。最重要的是明白一个人重生唯独只能透过福音的信息(罗10:17;彼前1:23,25;弗1:13)!!没有人能随便就重生了。  


一些误区  

有许多关于不可抗拒的恩典的误解。不 可抗拒的恩典不是说一些人被强迫来到基督面前,而是说那些人被赐予了一个新的本质,且从他们罪的捆绑中获得释放,会心甘情愿地来就近基督。没有一个在天上 的人会感到沮丧,因为是上帝强迫他们相信的,正如同没有一个在地狱的人会因为上帝没有重生他们,而对上帝感到忿怒。不信的人是心甘情愿地拒绝基督的,正如 重生的人也是心甘情愿地接受祂一样。同样地,我也读过一些拒绝并诋毁不可抗拒的恩典的评论,因为他们说人得救是因为他们有信心。这是犯了把重生等同于救恩 的错误。重生与救恩是不同的!重生是救恩的开始,正如使徒行传16:14所 揭示的。一个人得救是在当他们的心,由于重生的结果,真心地且切实地信靠基督之时。最后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记得:缺少福音,不可抗拒的恩典是无法存在的。 有些人会主张,“唉,为什么我们要和他人分享福音?反正不管我们做什么,选民一定会相信的。”这是一个错误的假设,而且是与加尔文主义和经文相反的。选民 只能透过基督的信息而相信,而这是我们被吩咐要去宣扬的──别无它法!  

逻辑推演  

到此为止,我们已经看见人是全然无法信靠基督因而得救的。因此,上帝必须重生或使他活过来(弗2:5),他才能相信。除了重生,人永远无法相信。我们看到神已经拣选了一些人得救,基督来是为那些选民而死的。我们现在需要问一个问题:“选民之中有些人会犯一个够严重的罪,以至于推翻预定吗?”更重要的,“一个人会失去他(她)的救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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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圣徒的坚忍”合乎圣经吗?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 is it Biblical?  


原文链接:http://www.gotquestions.org/perseverance-saints.html  

(诚之翻译)


问:“圣徒的坚忍”合乎圣经吗? 
 
答:一个信徒,一旦得救了,有神的圣灵内住,被基督的宝血所洗凈了,会失去他们在天堂的位置吗?好牧人会失去祂的羊吗?信徒会失去他们的救恩吗?圣徒的坚忍也可以表述为“圣徒的保守”(The 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神的坚忍”(The Perseverance of God),“永恒的稳妥”(Eternal Security),或“一旦在恩典中,永远在恩典中”(Once in Grace, Always in Grace)。 人之所以有永恒的稳妥的原因是上帝以祂的能力,不会失去任何一个祂预定要拯救的人,因为祂信实地保守信徒,赐给他们恩典得以坚忍,直到他们生命的末了。永 恒的稳妥真正的定义是根植于预定的教义中的!同时,加尔文主义之永恒的稳妥使上帝在人的救恩上成为一个整体。是上帝预定、拯救、保守,并使人得荣耀。人从 来不在这些事情上有任何功劳。此外,也可能是最重要的,基督的赎罪有力到一个地步,足以彻底地洁净罪人(来7:25)。现在,就让我们来看一些经文。

  

以弗所书1:13-14,和4:30,“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你们原是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 在哥林多后书1:22,我们也有一个类似的声明:“他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原文作质)。”“印”和“质”说明如果一个信徒有圣灵的内住,救恩的应许就是不可撤回的。“质”(pledge)这个字,希腊文是“arrhabon”。“ arrhabon”这个字字面上的意思是“诚挚”,表明买卖中的一笔钱,做为质押或定金,证明全额的款子将来会付清。圣灵的内住是一个保证,保证领受圣灵的人无可置疑地会上天堂。  



罗马书8:30告诉我们,祂“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我们从这节经文看到,所有被预定的,保证会得到荣耀。同时,注意到在救恩的过程中,神是中心。如果一个人会失去他(她)的救恩,那么,不是这个人丢失了他(她)的救恩,而是神。耶稣基督在约翰福音6:37-39说,所有到祂那里来的人,祂总不会拒绝他们对救恩的请求。同时,在39节,耶稣说这是天父的命令,每一个赐给子的人,在末日都会复活。如果一个人真的是基督徒,那么他们就绝对不会走迷,他们的救恩会被保守直到末日。这牵涉到一个坚忍的问题。当一个人作出信仰的告白,但是在某些时刻否认信仰,然后回到原来不道德的生活,会发生什么事?  


答案在约翰壹书2:19中可以找到:“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耶 稣在马太福音13章,马可福音第四章,以及路加福音第八章说了一个比喻,是关于那些欢喜快乐地领受神的话,但是由于遭到**,世俗的忧虑,以及/或被财富 所迷惑的,他们就失落了。希伯来书6:4-6赞成这种看法,说到有人虽然作为一个非信徒,却可以有与上帝同在的非常详尽的经历。我个人曾经有两年的时间, 与一个人同在一个祷告小组中。一年之后,我看着他第一次将他的生命献给了基督。永恒的稳妥不是给那些只是宣称有信心的人,而是给那些真正有信心的人。永恒的稳妥确认所有真正被重生的人,毫无疑问地会上天堂。  


一些误区  

批评圣徒的坚忍的人相信圣徒的坚忍会使基督的肢体被肉(——)欲所充满,因为圣徒的坚忍教导的是“无条件的恩典”(free grace)。 圣徒的坚忍教导的不是无条件的恩典,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随时求赦免,然后随心所欲地生活。人们以为圣徒的坚忍并不关心成圣的问题,只注意称义的问题。这 绝非事实!圣徒的坚忍教导的是那些得救的人就会真的效法基督的样式。当我们成为一个真的基督徒,我们就有神的圣灵内住在我们里面,会为我们的罪而忧虑。  



圣灵会赐给新造的基督徒一个新心,渴望需求圣洁。圣徒的坚忍确保一个刚刚归信的人会真的渴望顺服基督,而不渴望其它。圣洁与恨恶罪会成为一个天然的渴望。 如果一个人“得救”了,却仍然留在未悔改的肉(——)欲中,那么,这个人大概可能从来没有真的得救过。真正的归信意味着基督的身体是由那些喜爱圣洁的人所充满的。 圣徒的坚忍教导行为是必要的,不是为要得救,而是证明你的救恩。雅各书第二章是这个真理最关键的教导。雅各书第二章的前面有一些如1:22的经文,说:“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  



雅各书2:18说:“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雅各书第二章的结论说到:信心没有行为,不是得救的信心,因为它是死的!约翰壹书1:6说,若我们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的人!约翰壹书3:9说得最强烈:“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很显然,如果一个人只是假的归信,或早或晚他们会被人发现。如果一个人成为基督徒,那么他们会心甘情愿地顺服主。圣徒的坚忍不是以任何形式或赶流行地教导 “无条件的恩典”。圣徒的坚忍的确教导当一个真正的信徒犯罪时,即使犯的是很严重的罪,他们仍然在上帝的恩典中,都是因为耶稣基督所归算的义,以及祂宝血 美妙的能力。另外一点也很重要:如果一个人,声称自己是个基督徒,却用基督完美的赎罪去犯罪,那么,那个人大概是没有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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