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
督教的另类选择
首先,
笔者认为基督教必须针对祖宗祭祀背后的宗教世界,特别是这些仪式所反映出华人的宗教需要,作出基督教的回应。
为什么
在丧葬仪式上生者要为死者超渡亡灵呢?这岂不反映出华人心底里其实对死后世界及生命(灵魂)有强烈的信念,并且承认死者在离世后必须要面对“审判”。职是
之故,超渡及解幽仪式正是针对这种“罪感”意识而提供的“解罪”与忏悔。一直以来,基督徒均有一个“普通常识”式的误解,以为中国人并没有“罪”观,或是
以为中国人所理解的“罪”就是有否犯法(crime),而不是宗教涵义上的“罪”(sin)。不少人更以此来解释为何基督
徒传福音提及“罪人”时,会引起对方那么大的反应,认为是因为对方并不认同自己犯“罪”(法)。不过。如果华人真相信自己生前没有犯“罪”(法),那么又
何须在丧葬仪式中替亡灵超渡解幽呢?丧葬仪式反映出中国人的宗教需要——如何处理人性及罪性,以及灵魂安息的问题,关键是基督徒有否充分地认识与掌握,以
至我们能更有效地把福音传讲。
同时,
在祖宗祭祀中为什么生者要为死者预备那么多“东西”?就是因为生者相信死后有另一个世界,死者在那里继续生活。其实谁人告诉我们,人死后仍要住大屋、买东
西、上网、交税、娱乐、享受等呢(这从生者焚化给死者的纸扎用品可反映出来)?没有,这一切都是出于生者的“假设”而已。灵魂观念的产生,原于原始人对死
亡的恐惧,不承认死是生命的终结。面对尸体的腐坏,人会感到生命的完全消灭。但灵魂的观念却让人相信死后仍有脱离肉身的生命。我们都是从“已知”去想象
“未知”,我们惟一的经验就是在生的经验,所以生者按着这个世界,投射出另一个死后的世界来。
这种心
态反映出生者的焦虑、疑惧,正因为人不能来回往返于生死世界,作为死者的挚亲,惟有假设有这样一个死后的世界,希望可以为死者预备各种所需。同时,这亦反
映出生者的心理与信仰。有趣的是,生者好像对死后世界有充分的认识,因而为死者作好各样的预备,但这却恰好反映出其实人对于死后世界的真正生活持恐惧、悲
观的态度。孔子言“未知生,焉知死”,把儒家主要的关怀集中在如何做人(“仁”)。然而,儒家对死亡存而不论的结果,却给佛道及民间信仰留下极大的空间。
生与死之间,原来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基督教对生命(生与死)的透视——“未知死,焉知生”,相信正是我们需要向中国人传递的福音与信息。
接着,
让我们回到实际的课题里去,就是基督徒在祖宗祭祀中不同仪式的立场与态度。
笔者相
信,基督教与祖宗祭祀的主要张力,主要是体现在直系血缘的亲属的处境之中。信徒一旦面对未信主家人强大的压力下,他该如何回应?笔者的立场是,如果基督徒
能够跟家人沟通,表明其信仰,希望对方能够尊重,容许他能全部或部分豁免参与由宗教僧道主持的仪式,这自然是上上之策。要是家人坚持不予让步,要求基督徒
必须履行子孙责任时(笔者便认识一位在新界围村长大的基督徒,由于他是长子,在其父亲离世时,必须要负责“担帐幡买水”),则基督徒可以考虑在不同程度上
“被动配合”,把有关仪式视作非宗教的文化行为,拒绝其中的宗教性意义,自己不应因此而良心不安,自责自咎(二十年前家母病逝时,家父“从俗”地举行丧
礼,身为长子的我便在这种情况下参与各种仪式)。毕竟,这并不等于参与异教的偶像崇拜,而只是在华人传统内履行对逝世先人的责任。教会方面亦应予以充分体
谅与理解,不应动辄指斥有关信徒犯了拜偶像之过失。
那么我
们可否在灵堂、坟墓前以及祖先遗像前下跪及鞠躬?笔者以为只要我们并不存着向祖先祈福的心愿,而是带着尊敬及思念之心,则毋须惧怕是否触犯拜偶像之诫命。
不过,要是有信徒对下跪及鞠躬持保留态度,我们也不应勉强他们接受。最重要的前提是互相尊重。另方面,我们亦得留意,由于华人社会的宗教多元化局面,以及
信仰自由的精神越益受到重视,普遍社会已建立了不同宗教信仰共同存在,保障各自特色的共识。不同信仰者须学习彼此尊重,也就是接受对方与我们不同。基督徒
只想到在宗教多元中我们不懂得如何“尊重”其他宗教信仰,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其他宗教信仰者也须学习“尊重”我们。即以香港为例,基督徒如果前往殡仪馆
参加一个以佛、道仪式行的丧礼,当他在步入灵堂时,只要闭目默祷,则主礼者也不会请其行三鞠躬礼,这相信必是多元宗教互相尊重的例子了。
结
语
总结上
文的讨论,笔者尝试从三方面为本课作结:
一、关
于祖宗祭祀的性质,我们不应将之简单地作宗教性或伦理性的判断,而是承认两者在不同程度上有所融合。任何人轻言这是偶像崇拜,因而全然否定其价值与伦理及
社会意义,或是将之纯粹化为慎终追远,而不带宗教关怀,都不是对祖宗祭祀的正确认识。诚然,这种双重性质令基督教在回应时陷于两条战线之中:我们得面对教
外华人社会以及教内华人教会各自的立场,往往陷于腹背受敌,两面不讨好的困境。
二、祖
宗祭祀背后的孝道宗教化,是我们不能回避的挑战。一方面,孝亲是所有仪式的核心价值,基督教不应轻易否定。另方面,丧葬以至祭祖仪式所提示华人的宗教世界
及需要,固然在不同程度上渗杂了佛、道及民间宗教的成分,但这也正好展现了华人对死亡及死后生命的理解。基督教信仰如何切入华人的宗教世界,知己知彼,进
而突出福音信仰的独特之处。这亦是我们实践大使命时必须留意的。华人教会除了把这些仪式一概视为偶像崇拜外,是否还能针对其需要作出对话与回应?
三、在
多元宗教及信仰自由的原则下,基督教与祖宗祭祀的主要张力是基督徒如何面对未信主的家人的压力。正如前述,有关仪式虽然有宗教涵义,甚至更涉及了佛、道人
士在内,但毕竟我们仍不能抹杀仪式的伦理诉求,故基督徒若无法说服家人,又不欲在此哀伤时期弄至与家人的关系破裂,则可以采“被动配合”的下策,参与在有
关仪式之中,这并不代表我们接受异教信仰,也不表示我们在拜偶像。教会方面应予体谅与支持,明白信徒在未信主家人中的角色及责任。
问题研
讨
一、针
对中国祖宗祭祀所反映华人的宗教世界及需要,你认为基督教信仰可以如何切入,与之对话,并阐明福音的独特性?
二、如
果有基督徒在未信主家人离世后,面对长辈要求其参与按佛或道传统仪式时,你会怎样建议这位信徒回应呢?
阅读建
议
一、邢
福增、梁家麟:《中国祭祖问题》,香港:建疲乏神学院,二OO二年,二版
二、许
烺光:《祖荫下——中国乡村的新属,人格与社会流动》,台北:南天书局,二OO一年。
三、华
琛(JamesL·Watson)著,湛蔚 译:《中国丧葬仪式的结构——基本形态、仪式次序、动作的首要性》,《历史人类学学刊》,第一卷二期,二OO三年十月,第九十八至一一四页。原文:”The Structure of Chinese
Funerary Rites: Elementary
Forms, Ritual Sequence, and the Primacy of Performance,” in Death
Ritualin Late
Imperial China, ed.by James L.Watson EvelynS. Rawski(Berkeley:Unic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8),P.3~19
四、罗
友枝(EvelynS·Rawski):《一个历史学者对中国人丧葬仪式的研究方法》,《历史人类学学刊》,第二卷一期,二OO四年四月。原文“A
Historian’s Approach to Chinese Death Ritual,” in Death Ritual in Late
Imperial
China,ed. By James L.Watson Evelyn S.Rawski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8),P.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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