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相信一个人的得救是出于神主权的预定,那么神预定那些夭折的婴孩得救,我们能有什么意见么?
圣经虽然没有明文提及夭折的婴孩能否得救,但按罗马书5章15节:“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死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么?”又5章19节:“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因为婴孩只是因为亚当的犯罪而成为“罪人”,并没有自己所犯的罪。这样看来,无知的小孩夭折,应当能得救。因他既因亚当一人的“悖逆”而成为罪人,亦必因基督一人的“顺从”而成为义人。
有人认为婴孩没有听过福音,也没有信过耶稣,不合乎圣经“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就得不着永生”的原则,所以他们不会得救。我只能说这种理沦受字句的限制所捆绑,而不是受精意的了解所释放。虽然婴孩从来没有表现他们“信”,但是他们也从来没有表现他们“不信”啊,所以这个问题就不能只从字面上去理解。
人之所以必须信耶稣,就是因为人犯了罪,犯罪的后果要受到神的审判,以致灭亡。所以必须信耶稣,才能解决罪的问题。圣经从头到尾都一致地说:“神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婴儿没有行为可言,所以不能定他们不能得救,因为没有罪的人根本不需要听福音。
至于后面关于堕胎的论点“如果基督徒认为堕胎的孩子能得救的话,而基督徒又反对堕胎,那才是真正的大笑话!”用一句话就可以回应了:“既然基督徒认为天堂的生活肯定比地上好,为什么你没有一信耶稣就自杀上天堂?”或者也可以说“既然圣经说人听了福音而不信,罪更大,那么我们不把福音传给对方不是更好?传福音给他就等于害他!”
上帝预先所定下来就效法他儿子的模样,婴孩怎样效法基督呢?这个问题就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理解了。所谓效法基督,究竟是改造自己的旧生命去模仿基督?还是钉死自己的旧生命,让基督的生命从我们身上流露出来?如果你同意答案是后者,那么夭折的婴孩必须在地上效法基督么?在天上效法基督可不可以?或者你认为我们只要在地上效法基督,在天上就不需要效法基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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