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924|回复: 4
收起左侧

[建议]将 不能回复的帖子 锁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3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5-31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两天一直回复n多年前的帖子,前面我都采取的是沉底帖子。完了你又把另外的翻出来。

所以只好删除并通知你,不要回复n多年前的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31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qjy在2010-5-31 11:52:00的发言:

此论坛 不允许 回复数年前的老帖, 否则 删除并扣分,

既然 如此, 就应该 自动将 不能回复的帖子 锁上.

 

[符合XHTML规范,内容为纯文本或UBB(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上帝当年告诉亚当和夏娃,不可以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吃的那日必定死!

 

然而上帝并没有造一个防盗网把分别善恶树围起来,而是希望亚当夏娃能够自觉遵守神的吩咐。

 

今天我也希望你自觉遵守版规。所以我们不会把以前的帖子锁上。但是你若一再违反版规,将被视为故意挑战版规,我们会按照版规进行严肃处理。请你自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31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qjy在2010-5-31 17:25:00的发言:

http://jonahome.cn/bbs/dispbbs.asp?boardid=43&Id=37712

这个 网址 是版规吧, 其中 没有规定 不允许 回复数年前的老帖,

希望 把这条规定 添加进去.

 

[符合XHTML规范,内容为纯文本或UBB(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那是总版规,作用类似于宪法。

 

在总版规之下还有一些细则,你若在【信仰讨论区】、【生活讨论区】等主要版块,你还会看到一些补充规定,其中第六条是这么写的:

 

6、禁止回复超过2个月的老贴。禁止一切灌水贴和广告贴,如有违反,均按版规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3 20:3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