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毛驴的前三种比喻我同意。第四种比喻我认为不应该出现。因为主所拣选的。主必拯救到底。属于主的毛驴,主不会放手的。是不是。请斟酌。
这是某位弟兄给我的短信。可能我在帖子里阐述的不够清楚,没有完全清晰地传递我所要表达的意思,使有些弟兄姊妹在这个问题上并不能正确的领悟,所以,我在此公开的回复一下。在此,也感谢这位弟兄的提醒。
因为主所拣选的。主必拯救到底。属于主的毛驴,主不会放手的。是不是。请斟酌。
是的。主所拣选的,属于主的,主必保守到底。正如我前文所说的,神所爱的,神必管教。感谢神,以不离弃的爱爱我们,在我们行错时,引领我们回归正路。
为什么会有第四种比喻?因为楼主的问题是神做事的法则是自愿吗,又说神好像强迫我们,所以在回答时,自然不能忽略神任凭的一方面;这是其一。
其二。我不知道楼主的所谓的神做事的法则是自愿的是怎么样总结出来的,是怎么样一个概念?难道说,神管教我们,是抹杀了我们的自由意志吗?我们应该很清楚,神不抹杀我们的自由意志。管教是手段,目的是让我们回转(当然,我们回转时,所需要的信心力量等等恩典也是神所赐下的)。
所以,这里有两个重要的概念必须要很清晰:1。属于主的,主不会永远任凭他们。那些被神所任凭的,自以为可以自由自在做任何事的人,是最可悲的,他们的结局就是永远的沉沦。所以,我们不要身在福中,却还抗议抱怨神为什么管着我们。神管我们,是因为爱我们,虽然我们时常都是这样的顽梗、悖逆。我们是何等的应该感谢神的管教,神管教我们,是神给予我们的极大的恩典!!!如果神不管束我们,我们这瞎眼的、无知的、愚昧的,恐怕早就灭亡了。
其二,我们在生活中,时常会犯罪。我们犯罪时,神不是没有提醒,但是圣灵的感动常被我们踩扁(我们很多人时常最可恶的一点,就是当自己承受犯罪的苦果时,每次还是责怪神不阻止)。有时候,神并不一再的提醒我们,强力地阻止我们,神会许可、任凭人去犯罪,例如圣经中的大卫奸淫杀人,这就是神的许可任凭。严谨的说,这是神的许可,但有时我们也用任凭这个词,但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任凭与前面所说的任凭不同,对儿女的任凭只是暂时性的,过后,神必严严地管教——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
另外,不得不一再啰嗦的是:我们犯罪前,神会提醒,但提醒几次,强力阻止几次,这是神的主权。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不要随从私欲,否则犯罪后承受苦果时,我们的眼泪就流不尽了。我们也不要顽梗到一定要神狠狠地抽鞭子才知道回转,这是非常可怜的。
愿神怜悯我们,给我们柔软的心、顺服的心。
再次引用前文,对那些把神的管教当成神强迫我们做事,妨碍我们自由的人说:
若是神任凭我们随着欲心走错误的路,那才可怕——我们这些愚昧无知的人,能看见什么知道什么呢?我们把我们交托在这位全智全能全爱的神的手里,全然的顺服他,这才是最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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