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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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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在520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文士和法利赛人士在守旧约律法上是最谨小慎微的人。耶稣对他们的批评,不是因为因为他们行的不好,而是因为他们行的不够好。他们行的律法,没有,也不可能达到经上要求的完全圣洁。

在赛 61:3 预言弥撒亚到来,要“赐华冠与锡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尘;喜乐油代替悲哀;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使他们称为公义树,是耶和华所栽的,叫他得荣耀 。叫内心真正悔改认罪的人称为公义树,得到义,这个义无论从质和量上都超过文士和法利赛人行旧约律法得的义。这样才能进天国。而不是要在行为上遵守律法条文超过文士和法利赛人才能进天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4-8 23:53:24编辑过]
发表于 2010-4-9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上下文看,太5:20中说的“义”,还是指着行为说的。前面说基督徒是“光”、是“盐”,自然是指信徒在人前要有好行为。下文21-48节通过基督徒与法利赛人、文士在理解和遵守诫命方面的差异,说明基督徒的义胜于法利赛人、文士的义。6章1-18节说法利赛人、文士行为是对人负责,基督徒的行为对神负责,证明基督徒的义胜于法利赛人的义。19-34节是从人对金钱的态度方面说明基督徒的义胜于法利赛人的义。第7章则是要求我们用爱心证明基督徒的义胜于法利赛人、文士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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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9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楼上的意思是 “主在520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好行为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好行为,断不能得救”

呵呵。只发帖,不讨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4-9 20:29: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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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讨论。呵呵。

 

太5:20,主耶稣基督在这里重申了进天国的标准。

 

 我们得救是靠着恩典,借着信心。这不是出于自己,而是 神所赐的;  这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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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帖了。以后在论坛里不说反话了。正话我还绕不清楚呢。[em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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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圣经应该客观,应该联系上下文,不可断章取义。我同意“因信称义”,也知道得救不靠行为,但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尊重经文原意。某段经文的意思可能在表面上与“因信称义”的真理冲突,我们必须正确面对,不可回避,更不可曲解圣经。

我打字特慢,不能详细展开说。愿圣灵带领各人晓得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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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曲解圣经, 要联系本章,本书,甚至从全本圣经的角度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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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救不靠行为不等于不要行为(悔改本身就是行为),你若凭着人正常的阅读思维方式(不带偏见),就应该知道主耶稣的话是十分重视行为的。这是因为:

1、人有活的信心,必有好的行为。这行为不是与法利赛人比赛守律法,而是因信主而听从主。出于信心的行为,表明这人的信心是活的【雅2:20】。哥林多前书15章1-2节:“······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看见吧?若不能因信主而持守主的道,就是“徒然相信”,有什么益处呢?

2、信心有大小之分,行为(遵守主的道)可增强信心。我们信主,必信听从主的话不会吃亏,于是去遵行,行过之后,得到神的赐福,就更觉主的话珍贵、美好,于是更加放胆去遵行。这样循环往复,信心就越来越大。在遵行主道上不肯迈开第一步的,我不认为他有活的信心,或许他就是“徒然相信”,因为这种人的信心是长不大的。

3、主的旨意(大使命)不仅是要一批仅仅得救的信徒,在更大的程度上,是要一大批常常遵守主道、愿意背十字架跟从祂的门徒【约8:31、太10:38】,所以主说:“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28:20】。我们应当体贴主的心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4-10 15:25:1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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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0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悔改本身就是行为这个观点比较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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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讨论这叫码楼,我也不讨论[em13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4-10 16:14: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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