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1
开口与否
读经: 马可福音14章53-65节
「耶稣却不言语,一句也不回答。」(马可福音14章61节)
全年读经: 士师记13-15章 路加福音6章27-49节
有时候,沉默是对于错误指控的最佳回应;但其他时候,我们需要开口澄清。
当耶稣站在大祭司前、有人作假见证控告祂时,祂「不言语」(马可福音14章53-61节)。当时祂为自己辩护可能只是白费力气,除此之外,这正是要应验以赛亚书53章7节的预言。但在耶稣出来传福音的初期,祂指责过法利赛人,也挑战他们找出祂曾经犯罪的证据。(约翰福音8章13-59节)
有位牧师因几个会友对他的不实描述,而辞去教牧一职,他觉得为自己辩护,不像是基督徒的举动。当然,在某些案例中的确如此。但这名牧师的情况不同,他应该质问制造争端的人,并驳斥他们的谎言。他应该要呼吁他们悔改,否则将受到教会的处分。
保持沉默,可能会允许做错事的人执迷不悟,但如果是圣灵引领我们静默不语,或者我们只是想去挽救受伤的自尊,那我们都该不发一言。
你是否曾被人诬陷?如果你发觉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或者你的自尊被伤害,请向上帝求恩典来保持沉默。如果你为做错事的人着想,而且希望见到公义彰显,那就应该开口!HVL
主!赐我智慧辨别, 何时须将真相显明; 或者何时须藉祢力, 紧闭双唇静默不语。 D. De Haan
如果开口无益,谨记沉默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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