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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资格对别人的死法指责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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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邮博士的跳楼自杀新闻我看到过。但是他的遗书却是中午在本论坛看到:http://www.jonahome.net/bbs/dispbbs.asp?boardid=12&ID=54473&replyID=54473

 

在几多人不经心地滑过“又死了一个”的念头后面,是死者生前和生后(亲属们)多么惨烈难耐的苦痛!!

 

当看到这个帖子后面这句最看不起轻生想自杀的人,最痛恨自杀还要报警的人!”等跟帖时,我的心跳加速了!真是悲哀死者的遗书,怎么会不幸沦落到了这里……

 

帖子锁了,我没法在那个帖子为死者的尊严说句话了,好在,那个帖子15boldness弟兄说出了我想说的话:

“弟兄姊妹们,不论他多么“没用”,多么不体谅他的母亲,多么脆弱,他也曾是个人,一个有尊严的人,一个我们的同胞。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逝去了(不论是怎么样的死法),我们却在这里评头论足,冷嘲热讽,责备他的决定,目的是什么?为了显示我们比他更坚强?更有能力?更有出息? 这是我们基督徒对于生命的反应吗?我们的同情心何在?我们的爱何在?我们和不信主的比起来有什么区别?!

醒醒吧,弟兄姊妹!他活着的时候已经失去了应有的人的尊严,难道逝去之后还要继续被人指责吗?难道我们真像鲁迅文中所说的那样吗?生命在我们眼里到底有多少价值???
拜托大家停止那让人心痛的评头论足,而是一起为他的母亲祷告吧!”

 

我昨天还去了精神病院探访。最近还因为论坛里一个留言触动,去了精分患者的论坛浏览过。越来越印证了一个我持有的看法——这些群体,还有一些自杀者,他们的心灵,有比某些常人美丽的地方!撇开他们的遭际有或先天,或生理,或儿时体验等不得已因素,他们大多有不愿意随波逐流,不堪挣扎于善于恶、黑暗与光明的冲突,导致崩溃的那一面的尊严。至少他们还懂得冲突懂得挣扎……比一些轻言看不起他们、所谓活得滋润却活得不明不白的人要强。他们的疾病和死法,不是可以随意论断的!

 

有时会想到,很可能"自杀"行为的后面,有一句应该让某些人脸红的潜台词"我不和你们这些同类们‘玩’了”“我已经不屑于与你们为伍了”~~~~

 

拜托!请不要再在未知领域里,让伤害继续!

 

生与死组成人生的架构。懂得尊重“死”才配有“活”的尊严。下午的课堂,这个事例、这个话题将是我的开场白。当然不会好意思说出这个论坛来......(这个帖子中午在家不知为何发不出,现在下课回家路上特意找了个地方看能否发出)

 

请让此贴保留两天,就算为被伤害的死者和“母亲”道歉吧!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30 8:59:03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熟悉同学家这个电脑的用法,输入法也不习惯,编辑了几次

说明下:发这个帖没有为某些行为叫好的意思.都是有大脑思考能力的人,无须多解释了吧~~~~

倘要拍砖,提醒注意点礼貌态度.为了我希望为的.否则可能最近电脑有点问题?回帖不方便的俺,现在就原样奉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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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恩,说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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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谢谢楼上。俺在试自家电脑呢

不知咋回事?不能发长的也不能编辑自己的主帖,这些却能发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29 20:52: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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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To die now is no heroism, it is heroism to 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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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很可惜。

没有来得及认识神的人,就更难做英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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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楼主的,自杀的人并不能用没有勇气这么简单的说法去形容,大多数人是以为没有盼望了,这是撒但的诡计。他们是在活着的时候没有听到福音,这应该让基督徒加紧传福音的负担。有一些基督徒也是在自杀或有自杀的念头的时候信了耶稣的。

 

而且我个人也以为,除了极少数畏罪自杀的人外,大多数自杀的人都是好人(世界意义上的相对的好人),坏人都比较强势、欺压别人,不会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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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卫生组织警告说,过去50年,全球自杀率蹿升60%,目前每年有100万人自杀,平均每天3000人、每小时125人、每分钟2人自杀。根据世卫组织估计,未来全球自杀率可能还会升高。中国广播网也报道说:我国是高自杀率国家,我国自杀率为每10万人中有22.23人选择自杀,自杀已经成为我国人群第五大死因,每年大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而且每年大约有2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已经成为我国15岁到34岁的青壮年人群的首位死因。虽然这些人自杀的原因各不相同,不过有一点是相同的:如果一个人不是走到非常困难的地步,绝不会随便结束自己的生命。然而,我们要思考的是,人有权自杀吗?人如何能走出自杀的困境?我们试从基督教的信仰来反省。


基督教肯定生命的主宰是上帝,不是父母,也不是自己。因为生命的源头是上帝,生命既是上帝所赐,西方哲学家把人的生存看作一种本分。所以德国哲学家康德说,生存不单是本能,而是一种义务。例如一个人在遇到生命危险时,下意识地挣扎保存自己的性命,这行为虽是好的,但只是出于本能,而非出于善良的意志,所以不能算是义务。如果一个人尝尽了生命的各种苦头,感到生无可恋,但由于觉得人有义务(责任)生存下去,于是继续忍受痛苦,设法存活,那么,康德认为,这就是真正的生存义务(责任),这样的生存意志才是善良的意志。为什么呢?因为生存是人的本分,如果环境好便活下去,环境不好便放弃生存,这样的意志便是由环境来决定,不是出于主体的自由。有些人遇到困难,解决不了就自杀,甚至连儿女也一并杀害,就是不明白人作为一个主体,有当尽的义务。人不应该随便结束自己的生命。


英国清教徒哲学家洛克清楚地指出,父母给予了人的肉体,但人的“生命”却是来自上帝。人是上帝造的,生命神圣而尊贵;人的生命在上帝手中。故除了上帝,谁都没有权利终止自己的生命,因为这生命是要向上帝负责的。“十诫”明言:“不可杀人。”(出20:13)杀他人是罪,杀自己也是罪,杀别人与自杀都是违反上帝的旨意。奥古斯丁甚至认为:“杀父母比杀人要邪恶,但是自杀是最邪恶的。”故此,基督教历来反对自杀,古代教会拒绝为自杀的人举行丧葬礼拜,企图自杀者或自杀未遂者会被逐出教会。


有自杀倾向之人,大多因为不堪生活的苦难,诸如穷困、病痛、失业、失恋、离婚、忧虑、烦躁等。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对苦难失去了耐力,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对未来失去了盼望。基督教认为,苦难是人生的常态,无人可以幸免,但苦难亦有其积极的意义,任何战胜苦难之人,都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耶稣说:“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16:33)满有慈爱的耶稣愿意赐给人胜过苦难的信心和力量,所以人们应当靠着耶稣面对苦难,而非以自杀的方式逃避苦难。


基督教反对自杀,但不歧视有自杀倾向之人,相反应同情他们的处境,体恤他们的软弱,并设法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我们对于有自杀企图的人,不应过于苛责,因为他们可能并未看到生命的意义。如果明白生命是一个历炼的场所,生命经过历炼之后必然得到提升。圣经告诉我们:“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罗5:3-5)我们相信,现时的苦难不过是将来之祝福的前奏,有什么可怕的?有人一生病痛缠身,感到生无可恋,我们非常同情这些人。杏林子,轮椅上的画家,在失去普通人的生活条件,仍能让生命发出光辉。他们正是康德提到的,“要活下去”是人的本份,是人类的一种义务,人的尊贵在于认识这种义务而又实践这种义务。


话说回来,事情总有两面,我们不歧视有自杀倾向的人,也不要过分指责那些在遗书中回帖的弟兄姊妹,因为他们是从另一个角度去看问题的。当一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的时候,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所以这件事不能简单地用谁对谁错来下结论。同一宗自杀事件,有人的反应是对逝者的同情与悲哀,而有人的反应却是愤怒。先撇开他下地狱不讲,单单从常理来说,他的母亲辛辛苦苦把他从小养到大,什么苦没有吃过,什么罪没有遭过,什么压力没有受过,而母亲却没有丝毫的怯懦,因为她有一个梦想——让儿子成为人上人,过上好日子。而他是怎样回报他母亲的这份付出?他选择了宁愿母亲痛哭伤心,也不愿意自己继续伤心的方式来回报!他母亲万万没有想到,受过如此多年教育的儿子心里却如此的畸形,面对这小小的压力自己都调节不了,一个受过如此多年教育并且学业如此成功的的人,其他的方面却如此的脆弱,经不起一点的挫折与压力,以至于去做这样一件不理智的事情来。他自己现在是一了百了了,可是他的母亲呢?他想过没有?他考虑过他的家人没有?他想的只是他自己要怎样解脱!!!不得不说,自杀的人是最自私的,自杀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别人、对上帝不付责任的表现。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必须指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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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指责总是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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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10-3-29 22:27:00的发言:
面对这小小的压力自己都调节不了,一个受过如此多年教育并且学业如此成功的的人,其他的方面却如此的脆弱,经不起一点的挫折与压力... 

首先得庆幸这个“为死人说话”的帖子还幸存着。

自杀和杀人不一样,很少有冲动的成分,该遗书的主人如果还有尔等条条是道的自我意识控制能力,何来“崩溃”之说?死者是否只是面临“小小的压力,一点的挫折”?这个说法似乎有那么点子非鱼”的味道。

 

蝼蚁尚且懂得偷生。在好不容易熬到博士的逝者的理念里,自己的生命应该不至于那么“小”那么“一点”吧?俺也还不至于糊涂到要为如此“轻忽”的生命,有闲工夫来此处发不合胃口的帖子吧!

 

遗书开篇一句:“想好了。我想我真的想好了”,重復地“对不起”,道出了逝者之前是怎样的不舍和挣扎!

面对遗书中伤透纸背的悲母情怀,未知你理解的“指责”与我标题所指是否一个意味,我想这才是分歧点。我感受到的是,那种“指责”的况味,连死者最“对不起”的母亲,也会接受不了,会再受重创的。。。。

 

巴巴儿地找电脑发帖、回复此贴,概因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30 9:05: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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