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生的生命不犯罪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壹3:9)重生的生命是不犯罪的生命,我们所得到的新生命,是不能犯罪的生命,一次罪都不能犯,一丁点罪也不能犯。 那么,这是不是说得救的基督徒不会犯罪呢?当然不是,我们说我们这新生命不犯罪,不等于说我们这个人不犯罪。重生得救的人里面有新生命,但还有旧造老我的残余。雅各说我们里面还有“盈余的邪恶”(雅1:21),保罗说:“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罗7:20)因此,基督徒软弱时的犯罪乃是旧我的隐恶在作祟。 我们要非常清楚,在我们肉体里面毫无良善,我们的良善都在基督的生命里。几时我们不住在基督里面,几时我们就在随从肉体,就会犯罪。犯罪的时候,你的新生命一定会痛苦、会忧愁、会不安。这样的时候,你更要晓得,这不是在你里面的基督的生命在犯罪,而是你里面亚当的旧我在犯罪。所以圣经说,要让基督的平安在心中作主。 圣徒不是不会犯罪之人,而是不愿犯罪之人。恨恶罪恶是圣徒的基本特征,圣徒的灵命越丰满,对罪就越敏感;对罪敏感的程度,是圣徒内在灵命深度的风向标。
3、与罪争战是新生命的特征 基督徒是已经罪得赦免的人,但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保罗说:“断乎不可!”(罗6:15)所谓基督徒的省察和认罪,都不是功劳主义的道德自省和苦修主义的苦苦挣扎,因为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唐崇荣牧师曾经说,世上最痛苦的事就是圣徒犯罪。这真是有经验的智慧之语。真基督徒会犯罪,但真基督徒不会不悔改。基督徒是活在持续不断的悔改之中的人,那一次的悔改必定带来持续不断的悔改。因为今生之中,圣徒还未完全,还在经炼的过程中。
悔改是成圣的催化剂。悔改的精义,乃在于意识到罪与“己”的关联,罪与“己生命”的关联。罪既是在“己生命”里,义当然就在“主生命”中。活在主里就不犯罪,活在自我中就不能不犯罪。因此,意念犯罪,言语犯罪、行为犯罪,无论所犯的罪大小,都说明你正活在当初已经离弃的、已经与主同埋葬的那个生命形态中。这当然不是说你旧生命没死,而是说你此刻没有活在圣灵中,在实践治死地上肢体的信仰。 那么上帝要我们省察、悔改、认罪,到底要达到什么目的呢?我们的神所要的是叫我们离开那个旧地位,丢掉那个旧生命,藉信活在祂所赐给我们的新生命中,活在感恩的、尊祂为主的神儿子生命中。当初难道不是这个样子的吗?当初我们岂不是自愿离弃那旧生命,与主同死同活的吗?已死的人怎能还活着呢?向罪死的人怎能还在罪中活呢? 因此,我们要认罪,认思想行为的罪,但认罪对基督徒的成圣至关重要,但每一次的认罪都不是为认罪而认罪,而是藉着认罪持续地弃己归主,活在新生命中,这才是持续归正的真正意思。对每一位基督徒而言,每一次他的认罪,所离弃的都不单是这一项罪,更是要借此离弃那已与主同钉死的旧我形态。不是罪死了,乃是我们向罪死了。律法的功用不能够发动在已死之人身上,所以真实的认罪不是律法之下的控告和折磨。 但愿你能听懂这些话,这些都是很重要的救恩论原则的运用,我们在后面的讲座中还会详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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