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晓晓85在2010-3-12 15:02:00的发言:
刚刚看了一个贴中说到自杀得不得救,让我想到了一件事情!
有一个信主的朋友,在年轻的时候因为青春期的叛逆就跟别人发生关系了,之后怀孕了!因为知道那是犯罪所结的果子!所以就把孩子打掉了!开始的时候她不知道信徒不能打孩子!之后一次参加聚会的时候才知道基督徒不能打胎!那她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构成了杀人罪???她该怎么做???才能重新开始呢???
自杀得救不得救这是另外的话题,在这里就不讨论了。
之于你朋友的事,她若是向上帝真心的认罪,神就赦免她的罪了。
《约翰一书》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既然罪得赦免,事情已过去了,今日已是在基督里的新人,往日之事就不必再提
《哥林多后书》 5:17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从今往后,要成为圣洁,远避淫行; 要知道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
《腓立比书》 3:13 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 《腓立比书》 3:14 向着标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
认罪之后,就当从被罪控告的状况中走出来,靠神站立。忘记背后,努力面前。朋友/弟兄姊妹们也不要再提此事,更不可用歧视的眼光来看她。多多关爱她,帮助她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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