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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奇伟牧师:以圣经角度看堕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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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6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堕胎问题不仅是妇女与胎儿权利之间的拔河,亦涉及到伦理道德和信仰的问题,因此反堕胎成为基督徒抵抗社会各种道德歪风、维护生命的神圣使命。不过,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例,基督徒是否仍坚持“全面禁止堕胎”则仍争议不断。比如孕妇的生命因怀孕而受到威胁,或者孕妇将产下有严重缺陷的小孩(可能小孩生下来亦不能存活许久),或因强暴、乱伦而怀孕等,基督徒又该如何面对类似棘手的堕胎问题?

有鉴于此,纽约南塔光浸信会主任顾奇伟牧师近日在本报撰稿以圣经角度谈堕胎问题,并对一些特殊案例坦诚表达出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无论怎样的情况,堕胎都是罪,唯有向神认罪悔改才能得到赦免。

美国妇女堕胎情况

首先堕胎是什么?按照美国历史,从1973年1月22日开始堕胎人数从每年77万5千人激增到每年1千6百万人。1983至1988年调查说明,大约有30%接受堕胎的妇女无意怀孕;其中30%从来不想要孩子,70%不想马上要孩子。以上数据包括结婚和未结婚的人,而百分之五十的人最终接受了堕胎手术。其实,堕胎问题亦是全球性的问题。

堕胎是否就是杀害新生命?

回答这个问题应该从两方面来讨论。最典型的经文包括出埃及记第一章中收生婆保留以色列婴孩的生命,马太福音第一章中希律王杀害了伯利恒城里和四境内所有的男孩。前个案是杀害生命,后个案是害死孩子的生命。

从科学研究看,婴孩算不算人,是否具有和成人一样的生命价值?科学家罗列出以下的婴孩成形的过程﹕

时间 表现
受孕 父亲的精子和母亲结合,遗传基因发生作用,开始形成独特的个体
第一天 细胞开始分裂,二变四,循序渐进
第5-9天 新生命在母亲胎中扎根,从此胎儿性别确定下来
第14天 母亲周期因为胎儿开始形成而受到影响
第18天 心脏成形,眼睛开始发育
第20天 大脑开始,神经系统设立
第24天 心脏开始跳动
第28天 肌肉系统发育连同经脉系统完成
第30天 胎儿成形增长,大脑成比例发展,靠着母亲的血液系统喂养,血液流动开始独立运行
第35天 大脑的垂体形成,嘴巴、耳朵和鼻子成形
第40天 能量输出达到成人的20%
第42天 骨骼形成,大脑协调肌肉和各器官的运动,本能反映系统,思维方式开始,男胎生殖器官形成,母亲渡过第二个周期
第43天 大脑波开始记录
第45天 自发运动系统开始,牙齿发展中
7礼拜 嘴唇感知可知,耳朵形成按照家族遗传
8礼拜 胎儿比例增长,可以直坐,重量增加。可见每个器官的出现。心脏有序跳动,肠胃系统产生胃酸,肝脏制成血液细胞,肾脏开始工作等
8 ?礼拜 手指纹路形成,长大,一生有特点,不改变,同时眼睫毛和手纹路可以感知
9礼拜 手指可弯曲,作四围运动,指甲形成
10礼拜 身体可感知,婴孩可以斜视,咽东西,长毛等
11礼拜 排泄便尿系统完成,面部表情出现,如有微笑
12礼拜 能作出某些运动,会踢脚,转动头部,张开嘴巴,抿嘴,呼吸已经开始
13礼拜 胎儿外型更美,脸部表现更像生身父母。运动量增加,尽管还不会哭叫,声带已经形成,性别器官明显
4月 用自己的手抓东西,好像游泳姿势那样。
4-5月 母亲明显感到胎儿的动作
5月 可以注意到婴孩的动作。一道门打开,婴孩运动量大幅度增加。母亲可以听见胎儿反应的大小
6月 细细的头发开始出现在头部和耳朵两侧,胎儿重量可增加到640克,身高达到23厘米
7月 上尖牙出现,眼睫毛可开闭,眼睛注视四方,小手强烈地抓物,可以听到母亲的声音,辨认出母亲之声音
8月 胎儿体重增加1公斤,同时胎儿运动受到限制
9月 胎儿行动快,生育成功。整个过程长达255-275天

不可堕胎是圣经的一贯教导么?

是的,圣经中无数次谈论人类生命的来源和价值。不应堕胎是圣经的主线,目的是尊重生命之价值。第一,生命来源于神,生命即使在形成中也是可知的,同样价值。

诗篇139章13-16节中,大卫感谢神说“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或作:我被造的肢体尚未有其一),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这段经文指出胎儿的出身前虽然还没有起名,神已经知道他的出身,知道他的灵魂是真实的实体。

以赛亚书49章1节指出“众海岛啊,当听我言!远方的众民哪,留心而听!自我出胎,耶和华就选召我;自出母腹,他就提我的名。”这段经文的意思是,胎儿出身,出于母胎,生命的轨迹已经被规划出来;有的会蒙神使用,好像许多先知神仆人那样。

耶利米书一章4-5节“耶利米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这经文说明人在母腹中的时候,好像昔日的耶利米先知那样,他为主传道的计划和历史使命已经给定下来了。

加拉太书1章15节中,保罗证实说,他宣扬福音的来源是因为“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保罗认为,他也是蒙神从特别母腹拣选出来的人。不管是以赛亚书还是约伯都指出,神是独一无二,是生命的创造者。从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约伯记31章15节说“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么.将他与我抟在腹中的、岂不是一位么。”

而且创世纪1章27节中记载说“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这说明胎儿也是有神的美好形像之分享。

歌罗西书1章16节指出“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这里所说的这一切,包括了胎儿的生命。

以赛亚书64章8节写道“耶和华阿、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这就说明人和神之关系是主动和被动之关系。

以赛亚书49章16节“看哪、我将你铭刻在我掌上、你的墙垣常在我眼前。”以弗所书1章3-4节又指出“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既然神在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生命的火花必然点燃,而消灭生命是不应该的。马太福音18章14节中记载耶稣基督说“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这失丧在希腊文原意为灭亡死亡之意思。

遇到下面的情况是否可以考虑堕胎呢?

比如,一女子被恶人强奸后怀孕。那被奸污的女子不要恶人的孩子。那么这样是否可以堕胎?还有,比如一对夫妻结婚后,发现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不健康,即便生下来存活不会太久。夫妻是要堕胎,还是把孩子生下来?还有一对夫妻发现那妻子肚里的孩子身体或智力有缺陷,但可以存活下去。他们是要孩子还是堕胎呢?夫妻比软弱,不敢面对身心不健全的孩子,没有信心把孩子养大,他们应该如何选择呢?

这两个个案都是非常特殊的,如果夫妻都是信徒,应该从下面经文来来考虑自己的决定﹕

摩西在申命记24章16节中传达神的意思“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另外,保罗在罗马书8章28节的经文中说,“不过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虽然不能全部说明这个问题,但意思就是神可以将坏事变成好事,我们可更加依靠神。

出埃及记4章11节,耶和华对摩西说“谁造人的口呢?谁使人口哑、耳聋、目明、眼瞎呢?岂不是我耶和华么?祸哉,那与造他的主争论的!他不过是地上瓦片中的一块瓦片。泥土岂可对抟弄他的说:你作甚么呢?所作的物岂可说:你没有手呢?”如果堕胎必然会给母亲带来痛苦,胎儿也是同样受苦的,等于杀死新生命。以赛亚书45章10节这样说“祸哉,那对父亲说:你生的是甚么呢?或对母亲(原文是妇人)说:你产的是甚么呢?”

以赛亚书45章9-11节写着“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说:将来的事,你们可以问我;至于我的众子,并我手的工作,你们可以求我命定(原文是吩咐我)。” 既然神许可这孩子健康出生,不应该阻止他来到人间。

罗马书9章20-21节中保罗指出“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甚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么?”这段经文强调了神的主权和人的顺服。

哥林多后书12章7-9节中,保罗再次指出“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有些华人家庭夫妇采用不正确的方法导致意外怀孕,更加添肉身之痛苦;祷告可以减轻生产的痛苦。

因为诗篇127章3节指出“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先知以西结书18章4节指出“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哥林多前书6章19-20节中保罗指出“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这里经文认为,孩子的生命属于神管理,也是神的恩赐之一。

堕胎是罪的话,神是否赦免堕胎者的罪?

是的,神会赦免这样的罪。约翰一书1章9节中,有神给我们的保证“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保罗在以弗所书1章7节中重申“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而旧约先知以赛亚书43章25节再次指出,赦免罪恶是神的美意,“惟有我为自己的缘故涂抹你的过犯、我也不记念你的罪恶。” 新约书信希伯来书4章13节也说“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自然这一切被造还包括我们人类和我们的罪恶。
发表于 2009-12-16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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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一女子被恶人**后怀孕。那被奸污的女子不要恶人的孩子。那么这样是否可以堕胎?还有,比如一对夫妻结婚后,发现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不健康,即便生下来存活不会太久。夫妻是要堕胎,还是把孩子生下来?还有一对夫妻发现那妻子肚里的孩子身体或智力有缺陷,但可以存活下去。他们是要孩子还是堕胎呢?夫妻比软弱,不敢面对身心不健全的孩子,没有信心把孩子养大,他们应该如何选择呢

++++++++

这些情况都应该祷告后再按照神的旨意做决定,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做决定,就如那些被强暴的女子不要恶人的孩子,生命的主权不在受造者身上,乃在创造者那里,遇到这样的情况更加应该祷告,求神怜悯挪去!而不是自作主张消灭生命!

堕胎是罪的话,神是否赦免堕胎者的罪?

罗马书6:1—3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按照这种逻辑,如果饶恕是必然的,那么我们不是可以任意去犯罪吗?保罗坚定的回答,绝对不能!这种讨神便宜的态度表示人还不了解罪的严重性!神的宽恕并没有减低罪的严重性,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而死,正好反映了罪的可怕!神的怜悯绝对不应该成为人任意妄为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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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犹太人在古代可以说是父系传承的

实事求是的,历史上罗马人将犹太人赶散到各处之后

 

由于犹太男子被大量的用作奴隶或惨遭杀害,使得犹太的种族繁衍成为大问题

同时,犹太女子经常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经常有女子被罗马士兵强暴的事情出现

 

这个时候,为了保护动乱中因奸成孕的女子和民族的发展

 

犹太人就有了母系传统的概念,也就是说,母亲是犹太人的才能被称为犹太人

 

好像以色列建国的时候回归法里面也是这样定性犹太人的

 

很幸运,中国河南的犹太人[挑筋教]在生活在中国1000多年后终于可以回到以色列地,获得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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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z_qy在2009-12-17 10:25:00的发言:

比如,一女子被恶人**后怀孕。那被奸污的女子不要恶人的孩子。那么这样是否可以堕胎?还有,比如一对夫妻结婚后,发现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不健康,即便生下来存活不会太久。夫妻是要堕胎,还是把孩子生下来?还有一对夫妻发现那妻子肚里的孩子身体或智力有缺陷,但可以存活下去。他们是要孩子还是堕胎呢?夫妻比软弱,不敢面对身心不健全的孩子,没有信心把孩子养大,他们应该如何选择呢

++++++++

这些情况都应该祷告后再按照神的旨意做决定,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做决定,就如那些被强暴的女子不要恶人的孩子,生命的主权不在受造者身上,乃在创造者那里,遇到这样的情况更加应该祷告,求神怜悯挪去!而不是自作主张消灭生命!

堕胎是罪的话,神是否赦免堕胎者的罪?

罗马书6:1—3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按照这种逻辑,如果饶恕是必然的,那么我们不是可以任意去犯罪吗?保罗坚定的回答,绝对不能!这种讨神便宜的态度表示人还不了解罪的严重性!神的宽恕并没有减低罪的严重性,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而死,正好反映了罪的可怕!神的怜悯绝对不应该成为人任意妄为的借口!!

 

 

首先说明,我并没有说服你的意思,有些事,不能一棒子打死,尤其是圣经里面是关于伦理方面的教导,基督徒在现实中要灵活运用,而不是一味死扣住某段经文的意思,拿出来支持绝对不能,什么绝对能的教导,对于有些教导是明显的,不用多说,而对于基督徒日常生活中荆手的伦理道德的问题,拿圣经中伦理道德来解释!要解释圣经中的伦理道德,要结合当时所处的环境,和人的动机,把这些融入到现今基督徒的生活当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17 11:19: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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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说明,我并没有说服你的意思,有些事,不能一棒子打死,尤其是圣经里面是关于伦理方面的教导,基督徒在现实中要灵活运用,而不是一味死扣住某段经文的意思,拿出来支持绝对不能,什么绝对能的教导,对于有些教导是明显的,不用多说,而对于基督徒日常生活中荆手的伦理道德的问题,拿圣经中伦理道德来解释!要解释圣经中的伦理道德,要结合当时所处的环境,和人的动机,把这些融入到现今基督徒的生活当中.

++++++++

在我看来,不管是哪一位牧师所讲道的, 都要合乎圣经,如若不然我们就当谨慎!

我也相信圣灵保惠师会动工让我们明白!

我个人观点就是:生命的主权不在受造者身上,乃在创造者那里,遇到这样的情况更加应该祷告,求神怜悯亲自挪去!而不是自作主张消灭生命!神是满有怜悯的,必然会恩待和饶恕这样的姐妹!

弟兄,我相信你绝没有要说服我的意思,而是表达你自己的意见罢了,同样我也是如此,表达自己所领悟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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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有了灵魂,被杀就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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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chxy88在2009-12-17 11:46:00的发言:

反正有了灵魂,被杀就有罪

按着这逻辑,圣经旧约上帝命令以色列人统统杀掉亚玛利人所有一切,上帝就是罪策划者了??

还有,上帝一边颁布律法,不可杀人,而且在旧约中经常有战争,杀人的事,按你的逻辑,上帝是罪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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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某个星球。有一群生物,他们有很大的权利。它们规定它们所管辖下的生物每对只能繁衍一个后代

 

当它们所管辖下的那一群弱势生物们如果繁衍超过一个后代之后,它们就把那些弱势生物的后代强制打掉,并且强制像对待动物一样的结扎掉。

 

好在那群弱势生物没有几个能意识到,作为一个活生生的生物,难道自己没有繁衍的权利?

 

于是就更加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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