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z_qy在2009-12-17 10:25:00的发言:
比如,一女子被恶人**后怀孕。那被奸污的女子不要恶人的孩子。那么这样是否可以堕胎?还有,比如一对夫妻结婚后,发现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不健康,即便生下来存活不会太久。夫妻是要堕胎,还是把孩子生下来?还有一对夫妻发现那妻子肚里的孩子身体或智力有缺陷,但可以存活下去。他们是要孩子还是堕胎呢?夫妻比软弱,不敢面对身心不健全的孩子,没有信心把孩子养大,他们应该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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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都应该祷告后再按照神的旨意做决定,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做决定,就如那些被强暴的女子不要恶人的孩子,生命的主权不在受造者身上,乃在创造者那里,遇到这样的情况更加应该祷告,求神怜悯挪去!而不是自作主张消灭生命!
堕胎是罪的话,神是否赦免堕胎者的罪?
罗马书6:1—3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按照这种逻辑,如果饶恕是必然的,那么我们不是可以任意去犯罪吗?保罗坚定的回答,绝对不能!这种讨神便宜的态度表示人还不了解罪的严重性!神的宽恕并没有减低罪的严重性,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而死,正好反映了罪的可怕!神的怜悯绝对不应该成为人任意妄为的借口!!
首先说明,我并没有说服你的意思,有些事,不能一棒子打死,尤其是圣经里面是关于伦理方面的教导,基督徒在现实中要灵活运用,而不是一味死扣住某段经文的意思,拿出来支持绝对不能,什么绝对能的教导,对于有些教导是明显的,不用多说,而对于基督徒日常生活中荆手的伦理道德的问题,拿圣经中伦理道德来解释!要解释圣经中的伦理道德,要结合当时所处的环境,和人的动机,把这些融入到现今基督徒的生活当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17 11:19: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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