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jiajiashiwo这位弟兄最近和以前的相关帖子,心中百感交集,不知如何表达。
在这个“婚姻与家庭”分版中,有2类帖子常常会多次引起关注和争论。
1 姊妹婚前有过性行为,如何向现在交往中的弟兄交代?
2 清白的弟兄不知如何接纳有过上述行为的姊妹?
实际生活中,显然还有其它三种情况:
1 双方在身体上都完全的清白(自然相安无事)
2 双方都有过不清白的过去(互不计较)
3 清白的女方可以接纳不清白的男方(似乎抱怨的不多)
上述情况对比之鲜明,足以令人深思。
当困扰出现的时候,经常会有弟兄姊妹回帖,“你要仰望耶稣,他为我们的罪无辜受死”“不要总看到别人的刺,不见自己的梁木”等等,诸如此类。
这些意见无疑是好的,完全正确的,但是会有多少效果呢?如果事情都是如此简单的话,恐怕早已天下太平了,恐怕“约拿的家”也早已不存在了。
在目前教会中,存在一种并不值得称道的现象。很多姊妹都是在遭遇情感挫折以后来到教会悔改信主(当然,这是好事),而少数不多的弟兄往往是那种单纯、甚至不谙世事、内心又柔弱的,而他们往往又是始终在保守自己身体的一群人(在这个世界上可能已经成为稀世珍宝)
每个人都有过去,但每个人对过去的定义是不同的。
是不是一定要让清白的弟兄接受有过难言之隐过去的姊妹,才算属灵呢?才算耶稣的恩典落到了实处呢?
恩典一定要通过苦待自己来实现吗?
有些教会的装备、教导乃至智慧都很不够,往往不能有效地进行婚恋的辅导和对青年团契的带领。殊不知,这是多么重要的一部分啊!如果,我们不能在这一方面与世界分别开来,信仰的意义何在?
以上个人意见难免局限,不当之处,请多多谅解指正,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