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被“过劳”,连续加班,家庭孩子都不能得到适当的照顾,否则就被冠以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负责的罪名,睡觉、吃饭都要时时刻刻想着工作,如果提出异议,则更受到批评,面临这种状况,基督徒该怎么办呢?奋起反抗,搬出《劳动合同法》指出公司做法违反法律?还是适当抗议,于事无补后就默默忍受,对孩子家庭的愧疚,待有机会再弥补?还是干脆辞职,走人不干了?我估计面临这种境况的弟兄姊妹应该不少,大家怎么平衡自己的心态及工作与生活呢?敬请指导!
ps:也常为自己的工作祈祷,愿自己能享受工作,从工作中得到收益,但现在太过频繁的加班已经让我筋疲力尽,实在没有办法保持好心情,软弱,犯口舌之罪这几天非常的多,常常是这边认罪,那边又犯罪,没有办法胜过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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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你工作过吧?
非常有感慨,工作确实太让人费尽心力了,911事件里面一些幸免于难的人就是上班不认真,迟到的
我自己工作压力也很大,有时候不认真,学着偷懒[em130]
计划赶不上变化!
如何维护呢?
我上周刚试着维护了一下,没有效果,我提到因为我经常加班没有办法照顾孩子,领导说:没有办法。
今天早上部门开会,又点名要我加班加点!
总不能法庭上见吧!
工作有时候对人是一种折磨。处理得好还可以,处理不好又伤身又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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