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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靠“圣灵”还是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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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主有一段年日了,也自认为自己是爱神愿意追求神的人,可是最近在属灵上却遇见了一个难题,若是不能得到合理的解答,都不知道怎么继续追求了!因为若是理不顺这个关系,怎么做的都好像不对,因着希望追求亲近神而采取的行动都是被相反的主张‘定罪’的。

 

第一组经文:
 太5:20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太11:12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
 申28全章:大意是遵守诫命蒙福,不遵守遭诅咒!

 

第二组经文:
 加3:3、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麽。你们是这样的无知麽。
 加3:10、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加5:4、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很显然的,第一组经文告诉我们得救之后要努力行善(行义)、遵行神的律法过得胜的生活方能得神的喜悦,逐渐旧造被对付而得以遇见神自己;而第二组经文则明明的指出,我们无法靠着自己肉身的努力来行善(行义),也无法靠着遵行律法得神的喜悦,反而是越想靠着遵行律法得神喜悦反而越适得其反!

 

那么,我们当如何行呢,新约时代,爱已经取代了律法,可是按着我们人的本性是没有爱的,即使是一个已经信主多年的人也会承认自己无法靠着自己遵行神的话语,活出神所喜悦的生活!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有这样的一个实际,让圣灵在我们里面全面掌权,就像保罗所宣告的“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

 

大家可以看到,两种经文从字面看是有不一致之处,若我们靠着自己的努力则会被第二组经文定罪,若我们讲靠着圣灵,是没错,但是意味着我们就可以不努力追求了吗?似乎与第一组经文有不吻合之处,如何平衡呢?思考了很久了不得其解,希望弟兄姊妹予以解答,或进行讨论。

发表于 2009-11-23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2处经文没有冲突的地方。

靠着圣灵的带领,努力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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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尽的本分』和『圣灵感动』的差异 (小小羊)

基督徒在做事时,我们必须分清楚『应尽的本分』和『圣灵感动』这二者的差异,否则会很严重。


我简单分出四种差异状况,分别是:
1. 应尽的本分:不需要寻求圣灵感动,直接诉诸理性运作即可
2. 应尽的本分:不需寻求圣灵感动,就是要去做
3. 可以寻求圣灵感动
4. 一定要寻求圣灵感动


1.应尽的本分:不需要寻求圣灵感动,直接诉诸理性运作即可
当我们开车遇到红灯时,还要寻求圣灵感动,或是要等待圣灵感动,才能停下来吗?
当我们开车遇到绿灯时,还要寻求圣灵感动,或是要等待圣灵感动,才能继续通行吗?
当我们已经到睡觉时间了,而且事情也做完了,还要寻求圣灵感动,或是等待圣灵感动,才能上床睡觉吗?
上帝赐给我们理智,很多时候,我们只需运用理智运作即可,不需去考虑圣灵的感动。
假使真有人连这样的事都要寻求圣灵带领才要去做,那么,这人根本是对不起上帝,因为他已经将上帝赐予的理性全然放弃,没善尽应尽的本分。


2. 应尽的本分:不需寻求圣灵感动,就是要去做
『孝顺父母』,需要先寻求圣灵感动,等到圣灵感动之后,才能去孝顺吗?
『不可偷窃』,需要先寻求圣灵感动,等到圣灵感动之后,才不能去偷窃吗?
这是圣经很明显的规定,属于上帝非常显明的旨意,基督徒根本不需为此先寻求圣灵感动,然后才决定要不要遵守这些东西。


3. 可以寻求圣灵感动
母亲节要不要买礼物送妈妈?要送甚么礼物?
要依自己理性的分析判断,还是看看圣灵有没有给甚么点子?
这类事情,要不要寻求圣灵感动都无妨。


4. 一定要寻求圣灵感动
我找结婚对象,能不寻求圣灵带领吗?
我找工作,能不寻求圣灵带领吗?
当同时有五个单位希望我为他们奉献,而我金钱有限时,我能不寻求圣灵带领,使我做出筛选,同时决定奉献金额多寡吗?


我们可以发现,在我们生活里,当我们做事做决定的时候,有时,直接使用理性即可,有时却是必须寻求圣灵引导的。
哪种情形,必须使用哪种方式,有时很难分得清清楚楚,但大致上我们都会有一种大概的观念。


除了上述概念之外,我还要加入一个观念的介绍:
我的身份。


同样的问题,不同的身份,就会有不同的应尽的本分。
我的身份,有时,就已经决定了哪些是我应尽的本分,哪些不是。


例一:要不要去探访教会里生病的兄姊?
假使我是『牧师』,去探访本教会的受伤会友,这是我应尽的本分,不管我内心有没有感动,我都必须去做。
但是,假使我只是个『平信徒』,我是应该关心教会的肢体,但一定要去探望每个受伤的兄姐吗?这可未必。
我们时间有限、精力有限,不可能甚么都去做。
此时,我们必须留意圣灵的感动。


例二:医院医师探访非自己照顾的病人?
主治医师对自己的病人,本来就必须去巡房探访,这是应尽的本分,不管心中有无感动,都必须去做。
但是,对于其他非我诊治的病人呢?我也必须去探访吗?难道他们没被探访的需要吗?
假使我全部都要去探访,全院有多少人住院,我探访得完吗?
假使我只探访一些,略过另一些,我根据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
此时,我是不是必须重视圣灵的感动?
另外,面对我的病人,在『医疗领域』里,我必须善尽职责,努力诊治他们,因为这是『应尽的本分』,不管有没有感动都必须这样做。
但是,那些『非医疗的领域』呢?
像:我是不是必须去他的家里探访?是不是必须去关心他的家人?甚至去解决他们全家的经济问题?
此时,我是不是该重视圣灵的感动?


例三:为其他教会祷告?
为自己教会祷告,是该教会信徒应尽的本分,但却不是其他教会信徒应尽的本分。
我们的祷告时间毕竟有限,即使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花在祷告上,我们也不可能将全世界所有教会的需要都祷告完毕。
我们只能祷告自己应尽的本分部分,其他的,就只能留意圣灵感动了。
当然,有些人会说,反正祷告时只要加上『全世界』就可以了。
求上帝祝福全世界的教会、求上帝帮助全世界的穷人、求上帝保护全世界的基督徒、、、、。
问题是,这种打高空的祷告,我非常存疑。
我们真的关心到『全世界』的教会、穷人、基督徒、、、吗?
还是只是顺口溜而已?


现在,我则要再加上另一个考虑的因素:
时机与环境。


有时,明明是正确的事,但在错误的时机、错误的环境下做,会非常不理想。
而什么时机、环境,才适合做某件事?
除了要理智判断、考虑社会习惯之外,圣灵的带领,是很重要的。


例一:什么时候传福音?
传福音,当然是我们应尽的本分,但传福音需要智慧,这也是我们不能否认的部分。
当心脏外科主刀医师手术到紧要关头,他该分心去对开刀房的其他医师护士传福音吗?
当病人在半夜三点睡觉时,我可以去对他传福音吗?
当院长召开全院会议时,我可以突然站起来对全院医师传福音吗?
难道这些人不需要福音?
难道因为这些人需要福音,我就可以不管时间、地点、场合,见到每个人,都对他传福音?


遇到甚么人,是我该对他传讲福音的时候?
甚么场合、时间、地点,是我该对他传福音的时候?
我该对他传讲甚么样的福音内容?
我该用甚么策略与方式对他传福音?
这些,我们都需要圣灵带领。


当然,很多人会说我是出于圣灵感动之下,才在那个时间场合做那件事。
然而,我的弟兄姊妹们,请留意我的提醒:
您真的确定那是来自圣灵的感动吗?
内心的感动,来源有三:
1. 上帝
2. 魔鬼
3. 自己
而多数的情形下,根本只是自己的感动而已,和圣灵魔鬼无关。
我们千万别忘了,不要妄称上帝名号,这是十诫第三诫。


事实上,『圣灵感动』这词汇,确实被教会信徒滥用。
太多信徒已经将『圣灵感动』变成随口就能轻易说出来的东西了。
这是不好的行为,因为很可能已经触犯上帝神圣名号。
请参阅:
『因为圣灵感动我,因为上帝对我说,所以、、、』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329197.html


『我们能不能谨慎些来说『上帝告诉我、、、』?』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513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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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1】。我们要遵守主的道,不要守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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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两组表现作出的“矛盾”在于我们认为努力只是肉体的事,而圣灵似乎不许努力就能得胜?肉体的努力往往与肉体的喜好有关,个人喜好的事情就会努力去做,个人不喜欢的事情如果要去做可能会带着消极情绪,做工的效果就大打折扣。靠着圣灵的努力就不一样了,知道这是主所喜悦的事情,主所命定我要去做的事情,行动的过程就忘记了自己,放下了自己的个人好恶,完全顺服圣灵的感动和带引。好比主教导门徒再被捕的时候,不要思量怎样说话,只管张口,圣灵自会教他们说话。在我们靠着圣灵做事的时候,也当是这样,不要自己思谋如何去行,只管放手去做,圣灵自会与我们同在,这里对主的信心很重要。个人认识,请仅供参考。

(诗127:1)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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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把问题复杂话了,不然很多信徒都会因此误解圣经有矛盾,其实是人有问题,不是圣经有问题。

圣灵作工是奇妙的,但圣灵在一个罪人身上乃是这样:

1、一个罪人未重生前,生在罪恶过犯中,在死中的时候,若不是天父的预定拣选、圣灵使我们活过来,洁净和感动罪人,以致于顺服基督、然后基督的宝血赦免其罪,才能得永生。试问:一个罪人在死中的时候,若不是神亲自拯救你,若不是圣灵重生你,使你活过来,清醒的知道何为“人”,清醒的可以回应上帝,且知道他的美善,请问,你如何去靠自己的努力做到这一点,如何自己救自己,也就是说“死人救死人活过来”,这岂不是逻辑混乱?!

2、当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走在“称义”的地位上后,当一个罪人被神救活,重生后,知道何为“人”,何为“人的责任”的时候,你是不是该明白如何做人了呢?既然知道了,神是不是要求我们身披使命,要努力的做事,做他的工?既然是,我们若在重生得救后,努力的去做,又有何不妥?有什么矛盾吗?

 

圣灵做工,一个是在我们死的时候,救活我们,我们不能做一点努力。一个是在我们被救活以后,虽然我们仍常有软弱,但我们却是知道何为当行的,何为不当行的,只是有挣扎,但这和一个没有被重生的罪人是完全不同的,弟兄们要清楚明白。一个没有被圣灵重生的人,完全是不会懂得上帝的事的,请在这两点上不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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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4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到我期望的解释,盼望有过这种挣扎和疑惑已经获得‘真自由’的肢体予以帮助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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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很简单,只是但愿主的灵光照你,你才能突然明白,不然这就是证明:靠自己的努力,有点东西不是努力得来的。是神主动赐予的。但有的事情就不一样(救恩除外),神早就给你了,这是神注定好赐给你的恩典,但是需要你去努力获得。主耶稣就是榜样,天父已经赐予他所预定拣选的人,但主耶稣需要亲自来到世间,亲自为我们死,而最终获得天父所赐的所有权柄、尊贵和荣耀!天上和地上、地底上的一切权柄都赐给主耶稣了。这就是证明。

 

其实最简单的说就是:

1、使一个死了的罪人重生是神的作工,没有人一点的努力。

2、重生得救被称为“义”的人,要努力行在神面前,好好履行使命,做一个守本位,荣神益人的基督徒。这是需要努力的。但与得救无关。

请问,以上两点综述,你能明白吗?

 

愿神帮助你开启心眼,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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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努力的依靠圣灵攻克己身,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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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0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意思是:是否当一个人真正完全被神得着时,就能自然的活出神所喜悦的生活,结出圣灵所赐的果子、自然会有一颗爱神、爱灵魂的心!

 

或者是这种状态之前有一个临界点,在此之前人比较费力,过了之后则能比较容易了;门徒在风浪中‘摇橹甚苦’,但主到了船上,‘船立时到了那地方’!

 

我始终觉得人靠着自己是不能成圣的,‘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麽。你们是这样的无知麽。’

 

希望已经真正靠着主到了这个阶段的肢体予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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