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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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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经:

 

【罗9:4】 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 

 

【弗2:12】 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

 

引言
 
      有人说:「读圣经要好象读情书,因为圣经将神对人的爱表达出来。」又有人说:「读圣经要好象读圣旨,因为神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祂所说的话就是君王所颁布的圣旨。」这都是正确的。然而我想在这里再加一点,圣经就是「约」,是神与人之间所立的约,我们读圣经就是读神与我们所立的约,其中有些是有条件的,有些是无条件的。

 

      「约」是整卷圣经的中心,约的观念在圣经中尤为重要,圣经主要分为两约:新约及旧约。神在旧约中曾与个人立约,例如:亚伯拉罕、大卫、非尼哈等人,神亦有与团体立约,又如:亚伯拉罕的后裔以割礼为立约记号,神也有为一切活物立约,如:以虹为记,神不再以洪水灭绝一切的活物。

 

      圣经中第一卷书创世记,记载了神与人立的约,神不断的显明神对亚伯拉罕的约,也向以撒及雅各重新确立祂的约,后来神不断与以色列人立约,但经过三千多年的日子,人背弃了神的约,结果神在旧约最后一卷书-玛拉基书,说出神的选民多次违背了与神所立的约,他们背弃了生命和平安的约(玛2:5)、神与利未人所立的约(玛2:8)、神与列祖所立的约(玛2:10)、甚至也背弃了丈夫与妻子所立的盟约(玛2:14),神差派先知玛拉基去警告以色列人,若他们不悔改,审判便要临到他们,但他们仍不悔改,结果神沉默了四百年,与他们订立更美之约(新约):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耶31:31)这新约本是神与以色列家立的,但可惜他们不愿接受这恩典之约,甚至将传这道的人杀死,当司提反殉道之时,对以色列人说:「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常时抗拒圣灵,你们的祖宗怎样,你们也怎样,那一个先知,不是你们祖宗逼迫呢?他们也把预先传说那义者要来的人杀了,如今你们又把那义者卖了,杀了。你们受了天使所传的律法,竟不遵守。」(徒7:51-53)自此之后,耶路撒冷的教会大遭逼迫,福音便临到外邦人,神与外邦人立这新约,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所用的橄榄树的比喻(罗11:11-24):以色列人(橄榄树的枝子)因着不信而被折下来,结果外邦人(野橄榄的枝子)因着信而被接上去,得着这恩典之约。

 

      虽然,这新约原是神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神亦早已知道以色列家不愿接受这约,因此主在圣经中早已预言外邦人在以色列家的新约中有分:

 

      「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叫人知道,像如今借着圣灵启示他的圣使徒和先知一样,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3:5-6)

 

      神与人所立之约的主要目的,就是:我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作我的子民。」(创17:7;出6:7;利26:12;参林后6:16-18;启21:2)在圣经中,神曾与人所立约至少有八个,我们是外邦人,本来与神的约无关,经上也记着说:「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2:11-13)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中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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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亚当之约(何6:7)
 
      创世记并没有提及神曾与亚当立约,惟在何西阿书,主说:「……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他们却如亚当背约,在境内向我行事诡诈。」(何6:6-7)神曾与亚当所立的约,但他背了约,犯罪得罪神。这约的内容明显就是在创世记中,神所吩咐亚当的话:「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

 

      亚当吃了这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至少带来两个很大的后果:第一,将罪和死带入世界:「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第二,人有良心,即:分别善恶之心,即使未听过律法,律法亦早已刻在人的心里: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律法,这是显明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即:良心)同作见证。」(罗2:14-15)但可惜的是人虽有良心,但不能按着良心去行事,以至犯罪得罪神。
 
二、挪亚之约(创9:12-17)
 

      神藉洪水审判世界后,神对挪亚及他的儿子说:「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神继续说:「我与你们,并你们这里的各样活物所立的永约,是有记号的。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创9:11-13)这约是出于主的怜悯,因着人所犯的罪甚大,神用洪水审判世界,但神却伤心难过:「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么?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么?」(结18:23)结果神单方面与挪亚及一切活物立约,不再用洪水审判世界,而且以虹为记,这是一个很特别的立约记号,为何神以虹为记呢?为何神不以地上的实物(如:石头)为立约记号呢?因为实物会衰坏,或因侵蚀而消失,但彩虹却不是,彩虹的形成是由空中的水珠透过阳光折射而产生,由于地球是球体,神总可令全球的生物可看到神这立约的记号,叫一切的活物看到神并没有忘记祂所立的约。而且彩虹不能在大雨之下产生,只有当雨后或微两下,才会产生,可见神要人知道祂并没有忘记祂所立的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17 17:06: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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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亚伯拉罕之约(创创12:1-3)

 

(一)亚伯拉罕之约的背景
 
      考古学发现,有古代国家订立的条约,从主前三千多年的古亚甲文资料,至后铜时代(主前1400-1200年)的赫人条约文献,都可窥见古代条约的形式,以致从世俗性的盟约,看出耶和华圣约的独特性,有异同之处,可以参考:赫人以宗主国(The Hittite Treaty)与附庸国订立条约,前者给予保护,后者献呈忠诚,权利与义务并重,郑重履行,以色列人明白这种条约的性质,这是不平等的关系,由上至下,再由下至上,受着约束。
 
(二)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经过
 
      1、在亚伯拉罕75岁时,神呼召亚伯拉罕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应许之地去,神首次透露约的内容及应许亚伯拉罕(创12:1-3)。

 

      2、亚伯拉罕与罗得分开后,神重复祂的应许,透露约的内容(创13:14-18)。

 

      3、亚伯拉罕打败四王后,神与亚伯拉罕再重新坚立这约(创15:12-21)。

 

      在古代,书写的协议并不普遍,人往往以隆重的宗教仪式约束参与协议的各方。立约人需要带来牲畜,把它们宰杀、斩剁,一块块排开在地面,中间留一道可走动的空间,让立约的人从其中穿过,以证明并确立誓约的诚意。这与近东习俗比较下,显示神单独承担了履约的责任,因为只有神从祭牲的肉块中经过,此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神起誓忠于其应许,并独自承担应验应许的责任,亚伯拉罕并没有起誓,他那时正在沉睡,但他知道神的应许是甚么。

 

      4、在亚伯拉罕99岁时,神呼召他作完全人(因与妾生子而得后嗣,而得罪神),跟着神与这约的承受者,以割礼立约(创17:1-14)

 

      在古代,有许多民族也有行割礼的事,割礼并不是以色列人所独有的,例如:埃及人、亚拉伯人、甚至非洲、澳洲、美洲中一些部族也有行割礼的仪式。在以色列中,割礼是与神立约的记号,象征他们是蒙神拣选,蒙神赐福的子民,并借着割礼在神的子民身上留下记号,叫他们一生不忘是神所拣选,要过圣洁的生活。

 

      5、这是亚伯拉罕献以撒后说的,神向亚伯拉罕起誓坚定所立的约(创22:16-18),显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当初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因为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着起誓,就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这样,亚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应许的,人都是指着比自己大的起誓,并且以起誓为实据,了结争论。照样,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来6:13-17)
 
      这约是神单方面及主动地与亚伯拉罕立的,「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创15:18),在他99岁时,神向他显现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创17:1-2)后来亚伯拉罕离世,神仍与以撒(创26:1-5;23-25)及雅各(创28:13-15)重申这约的内容。

 

      总括而言,神很郑重祂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因为这是新旧约的基础,祂不但与亚伯拉罕立约(创15:12-21),后来祂与亚伯拉罕全家的人以割礼立约(创17:1-14),最后当亚伯拉罕献以撒后,神更起誓坚定所立的约(创22:16-18),这约是永远的约,永不更改,永不悔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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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亚伯拉罕之约的内容
 
       神对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当中包括了以下的应许:

      1、成为大国: 后裔极其繁多(创12:2;17:16)得到应许之地(创12:7;13:15;15:18-21;17:7-8)名被尊为大(创12:2)


      2、赐福给他(创13:14-17;15:6,18;24:34-35)

 

      3、别人得福(创12:3)得救赎的应许
 
      这约是「永远的约」(创17:7,13),神极看重这约:「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创17:14)亚伯拉罕之约(创12:1-3)是新、旧约的基础,神的启示是渐进式的(progressive revelation),后来这约引伸及发展成三个重要的约:
 

      1、地土(创12:1):巴勒斯坦之约(申30:1-10)
      2、后裔(创12:2):大卫之约(撒下7:12-16)
      3、得福(创12:3):新约(耶31:31-34)
 
(1)得后裔的应许

 
      任何无嗣的财产拥有人,可以正常地收养一个继承人。被收养的「儿子」可以是自由人,奴隶或亲属。立嗣的公告刻在泥版上,而在城门口宣告之。当甲方收养乙方时,他便把大部分的土地,建筑等等遗留给乙方,同时换得甲方终其在生之年,乙方需服侍甲方的承诺;甲方逝世时,乙方并须负责一个合宜的葬礼。通常是有附带的条件,如甲方无儿子,乙方即完全承继其财产;如甲方在签定收养书之后有了儿子,则真正血统的儿子便成为继承人,并承继父亲的「神像」。神像通常是小泥偶像,用来做家庭敬拜,但后来逐渐变质,成为一如今天地契。无论怎样,拥有财产的人便拥有神像,而当财富转移给另一人时,便把神像同时转移。

 

      当亚伯拉罕在75岁时,神应许他成为大国(创12:4),当他约在80岁时,神应许他的后裔多如地上的沙、天上的星一样,但他的妻子撒拉却不能生育(创11:30),日子不断过去,年复一年,亚伯拉罕还是没有儿子,亚伯拉罕急不及待想立大马色人以利以谢来承受家业(创15:2),但神却不允许这人来承受家业,但到了他85岁时,他还是没有儿子,这回撒拉也急不及待将她的使女夏甲交给亚伯拉罕为妾(创16:1-3),后来生了以实玛利,但神却不允许这人来承受家业(创17:18-21),神亦保守了撒拉不被埃及王法老(创12:16-20)及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创20:1-18)纳为妻子,免得亚伯拉罕与撒拉的后裔受到参杂,最后直到亚伯拉罕100岁时,儿子以撒才出生(创21:5)。


        神在亚伯拉罕75岁时应许他成为大国,一直等到亚伯拉罕100岁时才给他以撒,其中一个原因是要叫亚伯拉罕认识到神是「使无变为有的神」(罗4:17)一对连生育能力也没有的夫妇竟能生出儿子来,及至当亚伯拉罕在99岁时,神曾两度向亚伯拉罕显现,向他预言他将有一个儿子以撒,第一次预言时,亚伯拉罕俯伏在地喜笑(17:17),第二次预言时,撒拉则心里暗笑(18:12),后来果然以撒生了来,以撒的名字就是「喜笑」的意思。

 

      在亚伯拉罕的生命中曾出现三个可能的后嗣:第一位是他的仆人大马色人以利以谢,第二位是使女夏甲所生的以实玛利,第三位是撒拉所生的以撒,这样等了25年,以撒才是真命天子。巴刻(J. I. Packer)说:「神把所应许的赐给人之前,往往作出拖延,藉此教导信徒更加重视祂所应许的礼物,亦促使人作出更恒切的祷告。」慕迪亦教导我们说:「神从来不会开空头支票。」[32]
 
(2)得土地的应许

 

      「罗得离别亚伯兰以后,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从你所在的地方,你举目向东西南北观看,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创13:14-15)

 

      「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利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创15:18-21)

 

      有关神应许亚伯拉罕所得之地,解经学者众说纷纭。有说:这是所罗门及大卫全盛时期以色列国的版图(王上8:65)。亦有说这地从以色列立国以来,从未有过这样的版图。但无论怎样,神对亚伯拉罕有关应许之地还未完全应验,因为神说:「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创13:15)这应许之地至今还未完全落在以色列人的手中,相信惟有在千禧年时,这地要归到亚伯拉罕的子孙及大卫的后裔耶稣基督的手中时(参太1:1),那时亚伯拉罕之后裔才真真正正得到这地「直到永远」。

 

      因此,希伯来书说:「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来1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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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守约施慈爱的神 

 

      「只因耶和华爱你们(以色列人),又因要守祂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申7:8-9)

 

      神要让以色列人知道耶和华是他们的神,而且是一位信实的神,神向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神不会因人的不信,而不坚守祂对人的约,神也不会因立约人的离世(亚伯拉罕),而不坚守祂与人所立的约,祂更愿与立约的人同在。

 

      当神与亚伯拉罕立约时,曾预言他的后裔在埃及为奴四百年(创15:13),所以后来直至雅各知道儿子约瑟在埃及中作宰相,他很想下埃及去见约瑟,但又惧怕,因为不知道神是否许他下埃及,因为他的祖父亚伯拉罕下埃及时犯了罪,受到责备,而返回迦南地(创12:18-20),后来他的父亲以撒要下埃及,神向以撒显现,不许他下埃及(创26:1-2)。因此雅各带着一切所有,到别是巴献祭给神,不敢凭己意行事,神就在异象中对他说:「神说:我是神,就是你父亲的神,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为我必使你在那里成为大族。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带你上来。」(创46:3-4)

 

      过了四百年后,神没有忘记祂对亚伯拉罕所说,祂将以色列人从为奴之家救赎出来,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当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时,圣经怎样说呢?「正满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华的军队都从埃及地出来了,这夜是耶和华的夜,因耶和华领他们出了埃及地,所以当向耶和华谨守,是以色列众人世世代代该谨守的。」(出12:40-42)

 

      神是信实的神,祂不会忘记祂对选民的应许,以及祂的约,神对以色列人说:「我永不废弃与你们所立的约。」(士2:1)我们有这信实的神,还惧怕甚么呢?祂所说的话永不落空,也不虚假:「因为主曾说:『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所以我们可以放胆说:『主是帮助我的,我必不惧怕,人能把我怎么样呢?』」(来13:5-6)「我们纵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
 
(五)总结
 

      神是信实的神,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神亦要叫「信靠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罗9:33)我们既有这位信实的神,还惧怕甚么呢?神感动希伯来书的作者说:「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祂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来11:13,16)亚伯拉罕、以撒及雅各等人死了,还未得着神所应许的地土及后裔,但神却要叫他们信神而不感到羞愧,因为神是信实的神,祂早已为他们预备了一座城,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

 

      约是相方订立的,约是约束相方的行为,违约的事会招惹立约的另一方愤恨,而且违约的一方要向另一方作出赔偿,就如:业主与租客签订了租约,但后来租客悔约,不愿将租金交给业主,白白的霸占业主的地方,倘若你是那业主,你会有何反应呢?你必定十分愤恨,想办法去对付那违约的租客,这好比主耶稣所说的「凶恶园户的比喻」(太21:33-41)。我们是否就是那位不履行合约的租客呢?我们不愿别人违了我们所立的约,我们又有没有违背与神所立的约呢?我们既是神用重价买来归给祂,要在身子上荣耀祂,我们有没有结出果子归给神呢?在工作上、学业上、事奉上、家庭上荣耀神呢?还是为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喜好而羞辱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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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西乃山之约(出19:5-6)
 
      神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西乃山上对摩西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出19:5-6)神与以色列人立约之后,要以色列人遵守一系列的律法,这包括诫命、律例及典章,这包括十诫、社会生活及宗教生活的准则,这些准则占了出埃及记、利未记及申命记大部分的篇幅,为的是要叫以色列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6)

 

      这约包括「诫命」、「律例」及「典章」:「诫命」(commandment)就是十诫,这是永恒不变的诫命。「律例」(statutes)就是从十诫所引申出来应用于生活上的规条,例如:收割之例,借贷之例等,这些律例是会随时间及环境的改变而改变,但其精义及目的却不改变。「典章」(ordinances)就是指宗教上的条例,如:献祭之例、节期之例等。所以「诫命」是神对人属灵生命要求的总纲(出19-20),而「律例」是生活上应用的细则(社会生活;出21-23)。「典章」则是宗教及礼仪上的规条(宗教生活;出24)。
 
五、巴勒斯坦之约(申29:1-30:20)
 
      「这是耶和华在摩押地,吩咐摩西与以色列人立约的话,是在祂和他们于何烈山(西乃山)所立的约之外。」(申29:1)这约是西乃山以外之约,称为「巴勒斯坦之约」,这约是有关以色列民得应许之地,这约的要点如下:
 

      1、遵守神的诫命将带来祝福(申28:1-14)
      2、背弃神的诫命将带来咒诅(申28:15-28)
      3、若背约,必分散在万民中(申28:64)
      4、最后,神必将他们从万民招聚回来,进入神应许之地(申30:3-5)

 

      以色列的历史引证了神是守约的神,以色列人几时归向神,必蒙神赐福;几时离弃神,必招惹咒诅。但由于以色列人不断悖逆神,以至以色列国先后被亚述、巴比伦及罗马所亡,结果以色列人被分散全地,但神却没有忘记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最后神必将所有以色列民,从列国中招聚归回神应许之地。
 
五、平安之约(民25:10-13)
 
      以色列人在什亭与摩押女子行淫,并且与外邦假神连合,耶和华便使瘟疫在以色列人中发作,后来,非尼哈将以色列中一个支派的首领与另一外邦首领之女一同杀死,这样瘟疫就止息了。耶和华对摩西说:「祭司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消了,因他在他们中间,以我的忌邪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们除灭,因此你要说,我将我平安的约赐给他,这约要给他和他的后裔,作为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因他为神有忌邪的心,为以色列人赎罪。」(民25:10-13)

 

      非尼哈有神忌邪的心,关切神的荣耀,所以神与他立约,选召他及他的后裔永远为祭司,可见作神的祭司必须具有神忌邪的心,关切神的荣耀,但可惜后来祭司却废了神与利未人所立的约(玛2:5-8):不敬畏神,轻忽的事奉及草率的奉献。今天,神将这祭司职任交给我们:「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我们也当具有非尼哈一样有神忌邪的心,关切神的荣耀的心去事奉神,因为这是事奉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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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大卫之约(撒下7:12-16)
 
      当大卫王住在香柏木的宫中时,他想到神的约柜仍在幔子中,他关切神的荣耀,便有意为神建立圣殿,他是圣经中第一位有意为神建立圣殿,就是因着他有这份对神的心意,所以神特别差派拿单先知,赐福给大卫家,并与他立约,神与他所立之约的要点如下:
 

      1. 大卫将有一子承继他的王位,他的国位必被坚立;
      2. 该儿子将要为神的名建造殿宇;
      3. 他的国位被坚定直到永远;
      4. 他若犯罪必被惩罚,但神的慈爱仍不离开他;
      5. 大卫的家、国度及国位在神面前永远被坚立。

 

      这约的大部分内容已实现在大卫的儿子所罗门的身上,但事实上,以上有关大卫的国位存到永远的预言,惟有到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才实现,只有祂的国位及国度是永远坚立,且存到永远。因此神曾差派天使加百列对主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说:「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神要把祂祖大卫的位给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祂的国也没有穷尽。」(路1:31-33)所以耶稣基督(大卫的后裔)才完全实现了神对大卫的约,而主耶稣亦常被称为「大卫的子孙」。

 

      另一方面,虽然大卫没有机会为神建造圣殿,但他在极艰难中为神预备了极多的金子及银子(代上29:1-5),这是圣经中记载最大一笔的奉献,是为儿子所罗门预备材料去为神建造殿宇,虽然大卫王到离世的日子仍未见到圣殿的荣耀,但他却渴慕着神的殿:「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诗23:6)他宁愿住在神的殿中直到永远,也不愿住在香柏木的宫中。
 

八、新约(耶31:31-34)
 
      因为以色列人背了神所立的约,所以神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31:31,33-34;参来8:6-13)该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 神将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圣灵的同在,参结36:27);
      2. 各人不用人教导便能认识神(圣灵的教导,参约14:26);
      3. 神赦免他们的罪孽及罪恶(主的赦罪,参太26:28)。

 

      新约是以色列家的希望及出路,旧约本是好的,但因着以色列人不能守约,以至神与以色列家另立新约,这约又称为「更美之约」(来8:8),它是由主耶稣作这更美之约的「中保」。「中保」(mediator)表示两造之间的居间者,是个晚期的用字,在蒲纸文献中常使用,特指法律记录中的仲裁者或担保人等[36]。主耶稣是新约的中保(来8:6),摩西是旧约的中保(加3:19)。新约是应许那些愿意接受主耶稣的以色列人,不但得到圣灵的同在及教导,也能得到主的赦罪。
 
「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太1:1)
 
      因着以色列人违背神与他们所立的约(参玛2:5,8,10;何4:1-3;士2:20),神感动先知玛拉基去责备他们,叫他们悔改,但他们却不悔改,自此神沉默了四百年,在这段时间,神并没有默示以色列人,圣灵启示马太记下耶稣基督的家谱时,马太福音开宗名义便说出:「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太1:1)这是基督的家谱的精要。这话对我们来说,没有甚么特别意义,但对犹太人来说,这话对他们却产生了极大的震撼,因为犹太人长久以来所等候的弥赛亚(希伯来文)即基督(希腊文),祂必定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也是大卫的后裔,因为这是神与亚伯拉罕及大卫所立的约。

 

      亚伯拉罕之约:神曾应许亚伯拉罕说:「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创22:18)这里「后裔」原是单数,乃是说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加3:16)。主的名称为「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主乃是要将万国中一切属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叫他们得福。

 

      大卫之约:神曾应许大卫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接续你的位……我必坚定他的国位直到永远。」(撒下7:12-13)神所应许大卫的后裔乃是耶稣基督,祂的国位必被坚定直到永远。主的名称为「基督」,这是受膏者,作王的意思。

 

      神的独生子所以被称为「耶稣基督」,因神记念亚伯拉罕及大卫的约,「耶稣」这名字乃是神记念亚伯拉罕之约,「基督」这名字乃是神记念大卫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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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约与旧约(加4:21-31;来8:6-13)
 
      圣经说:「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来8:13)这话的意思并不是说:新约的出现废弃了旧约。主耶稣亦曾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神并没有失信,悔约,只是借着旧约引入新约,新约是旧约的延续。希伯来书就是说出新约的基督比旧约的一切更美:比旧约中神的仆人更美、比旧约的祭司更美、比旧约更美、比一切祭物更美。

 

      律法的目的(参加3:15-29):「律法是我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训蒙的师傅」是指受雇在希腊人和罗马人中上家庭中,负责督导他们的行为,当他们上下课时,他负责陪伴他们。对我们而言,基督是我们的学校的老师;律法则是负责把我们送到基督那里的仆役[37]。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容我这样说:律法存在的目的不是要叫人去守的,而是叫人的罪显出来,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在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因行律法而得称为义,「凡以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说:『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若没有律法在世上,罪也不算为罪,但神为要叫人知道自己有罪,于是不断将祂的律法告诉人,即使你不会犯一条律法,但神不断加添律法的内容,「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叫人知道自己的罪。「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

 

      新约与旧约皆是以血立的:

 

      旧约:「所以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因为摩西当日照着律法,将各样诫命传给众百姓,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草,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
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说:『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来9:18-20)

 

      新约:主在最后的晚餐中,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林前11:25)因为「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因为人
死了,遗命纔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么?」(来9: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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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约与旧约之比较
保罗在加拉太书第四章21-31节,将新约及旧约作一比较:

 

 

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
撒拉的儿子(以撒)
夏甲代表现在的耶路撒
(即:西乃山之约/律法的辖制)
撒拉代表在上的耶路撒冷
(即:恩典之约/新约的自由)
使女生的
自主妇人生的
按着血气生的
凭应许生的
为奴的
自主的
按血气生的逼迫圣灵生的,最后按血气生的被赶出去。
按圣灵生的虽受血气生的逼迫,最后却要承受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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