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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读到了一篇文章,转来大家有何看法?

 

关天茶舍』 [思想]杀子献祭是逆天道,捍卫华夏文化应要求基督教停止使用上帝之名

作者:明月对照 提交日期:2007-12-15 12:59:00 访问:694 回复:73
??之前批判圣经亚伯拉罕杀子献祭的故事,有人认为这是侮辱上帝之名。现今许多中国人竟然不知道“上帝”一词是中国宗教的信仰对象名称,这显示华夏文化有逐渐被其它文化消灭的现象。
  事实上是基督教正在侮辱中国宗教上帝之名,却反过来说对方侮辱上帝之名。
  基督教使用了中国宗教上帝一词制造混淆,而因基督教的强势传播,中国宗教没什么传教。导致这个词竟被基督教给霸占了,且使多数中国人听到上帝一词是去想到基督教说的神。
  有网友说这是直接把中国人历史上的上帝给抹去了。基督教这种作法是消灭中国文化于无形。捍卫华夏文化首先要做的就是应纠正要求基督教停止使用上帝之名制造混淆。
  又若基督徒会觉得提出圣经杀子献祭的内容来探讨是种侮辱,可见得自己内心也无法认同杀子献祭的事,那又为什么会将这种逆人道的内容当成上帝的话呢?将这种内容当成上帝的话正是在侮辱上帝之名。
  底下分成几点说明
  一
  底下这是之前一位基督徒的帖子的内容,这位基督徒也承认基督教当初这是取自中国宗教的名称,且在明知与基督教的观念差异很大下依然使用。
  
  “一个到过西藏的传道人告诉我藏文《圣经》中的上帝被翻译成“佛”,也就是说所有的上帝字眼在藏文《圣经》中是“佛”,我非常不解甚至有点气愤,因为我知道基督教的上帝与佛,在本质上真的是天壤之别。但是那位传道人告诉我,整个印度、西藏地区的《圣经》专家和译者在藏语中找来找去,找到的唯一跟《圣经》上帝原意比较接近的词就是“佛”,也就是说在藏语中再没有一个词能比“佛”更接近“上帝”这个词语了。我听后苦笑不得,因为我们汉人都知道,上帝与佛之间的区别,那是显而易见的。但此事对我刺激很大,因为我们汉语中的“上帝”一词,原本也与《圣经》中的独一真神相差十万八千里,只不过在我们汉语词汇中再找不到一个比“上帝”更接近《圣经》独一真神的词语,所以姑且用了“上帝”一词。而这“上帝”与真正的《圣经》上帝间的天壤之别也是当时的宣教士所明知的。
  在一位学者关于“上帝”一词的来历的文章中这样写到:
    今天汉语基督教所称的“上帝”,实际上来源于明清之际天主教耶稣会士对“Deus”的汉译。在此之前,唐代称基督教唯一神为“阿罗诃”,元代称“主耶稣”为“马儿哈昔”。其译法主要是音译,也有意译,意译借重佛教术语颇多。万历年间,著名传教士罗明坚、利玛窦、龙华民等相继进入内陆。在传教过程中,他们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翻译基督教唯一神“Deus”(希伯来文 Elohim,希腊文Theos,法文Dieu,德文Gott,英文God)。围绕这个问题,形成了两派不同意见。一派以罗明坚、利玛窦等为代表,主张意译,将“Deus”译作“上帝”;一派则以后入华的龙华民、庞迪我等为代表,主张音译,把“Deus”译作“陡斯”。前者考虑到了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积淀,从而获得了生命力,所以创译之后就沿用至今。对比而言,音译词“陡斯”就没那么幸运了。但公允地讲,意译 “上帝”并不比音译“陡斯”更适合翻译“Deus”。中国文化传统里的 “上帝”远非基督教讲的唯一神。
    
    如果我们深究汉语中的“上帝”与基督教唯一真神的区别,那这种区别可能比藏语中的“佛”与基督教唯一真神的区别更大。上帝一词其实并不是基督教Deus或God一词之中文翻译,既不是形翻更不是音译。上帝一词只来自华夏传统的儒家文化,史书中最早出现上帝一词的记载的书籍是《尚书》和《诗经》,昊天上帝(尚书)或皇天上帝(北京故宫供奉的牌匾)。 “上帝”一词的使用,在先秦(儒家)典籍中已相当普遍。如《诗-小雅-正月》,“有皇上帝”;《书-尧典》,“肆类于上帝”;《礼记-月令》,“上帝其飨”;《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禋祀昊天上帝”;《易-豫-象传》,“殷荐之于上帝”等等。
  
  传统汉语中的“上帝”与基督教唯一真神之间到底有那些本质区别呢?
    首先,汉语“上帝”,是多神中的一神,是多神中的至上神,但不是唯一神。这与基督教中的独一真神有着根本的不同。《尚书•尧典》曰:“肆类于上帝,湮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这段话直译就是:于是就隆重地祭祀上帝,祭祀先祖,祭奠山神水神和所有的神仙。(肆:于是就。类:祭祀天神上帝的仪式;湮:拜祭六代先祖的仪式;望:遥祭名山大川的仪式)。可见在先古,尧舜等帝王在拜上帝的同时,要拜先祖、山川和群神。”
  二
  再者请参考一文
  http://www.confucius2000.com/scholar/rjdshdgn.htm
  晋统一中国,第一次据《周礼》,称上帝为“昊天上帝”。此后,南朝梁武帝曾称上帝为“天皇大帝”,而北朝则多称昊天上帝。隋承北朝制度,唐又承隋,上帝称为“昊天上帝”终于稳固下来。儒者们据《毛诗》,又对昊天上帝进行了解说:
  《毛诗传》云:元气昊大,则称昊天。远视苍苍,则称苍天。此则天以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列。(19)
  唐代儒者肯定了《毛诗》对于昊天上帝的解说,就使《毛诗》的这一解说成为儒教上帝观念的定说。宋代初叶,儒者们仍然信奉《毛诗》的上帝观。北宋建国不久于开宝年间制订的《开宝通礼》道:“元气广大则称昊天,据远视之苍然,则称苍天。人之所尊,莫过于帝,托之于天,故称上帝。……天以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列。”(《宋史•礼志》)也就是说,那远视苍苍的浩大元气,就是上帝的体。那么,这广大元气之中,是否存在着灵?《开宝通礼》没有说,或者说,这是个不言而喻的问题。宋代著名思想家张载说:“凡可状,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气之性本虚而神,则神与性乃气所固有,此鬼神所以体物而不可遗也。”(《正蒙•干称篇》)神和性,既是气中所固有的。那么,哪里存在着气,哪里也就存在着气中固有的神与性,所以鬼神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而不会有所遗漏。
  
  所以大致上中国宗教的“上帝”一词有两种不同涵义,一是在民间宗教与道教中是多神教众神里面的至高神。再者在儒家中是一种自然神非人格神的概念。
  这两种不同形式的上帝观就是过去影响着中国人的上帝观。
  不论是哪一个都与基督教的神的概念差异很大,所以基督教根本不应该使用这个名称制造混淆,就像基督教不能在印度拿印度教的梵天来当基督教信仰对象的翻译,那一定会遭到印度教徒反感。
  而且难道基督徒认为你们信仰的神会喜欢信徒拿异教的神的名称去称呼他吗?
  印度教梵天一词的概念恐怕还比中国宗教上帝一词的概念更接近基督教的神的概念,请问基督徒会认为在印度以梵天一词称呼圣经耶和华是很好的作法吗?
  三
  我个人较认同,上帝是整个天地大自然,不是一个像人一样的人格神存在。但是对于某些人而言,非得将上帝视为人格化的神来信仰,那民间宗教的上帝思想也提供了这观念。
  中国原本有很完整的上帝思想,且可以因应不同人的心理需要,却因中国人不加以发展传播,弄到今日几乎被消灭的情况。在精神文化的力量上,中国实在是不如印度,印度虽然经济不如中国,但是其精神文化没有被消灭的现象。
  
  还有一点很重要,中国宗教思想,天道与人道是相通的,以中国宗教的上帝思想,上帝不可能会要人必须愿意逆人道杀子献祭来表忠诚。这逆人道也就等于是逆天道了。
  (亚伯拉罕的故事虽然最后被阻止没杀,但他的念头已经要杀了,若拿圣经耶稣的说法,有念头就等于做了)
  今天基督教将一个为中国思想所反对的杀子献祭故事,说那是“上帝”的命令,这是对中国宗教上帝之名的严重侮辱。
  圣经的杀子献祭不只是亚伯拉罕的故事。还有一段故事是杀掉了女儿献祭给耶和华。
  
  圣经士师记11:29-40内容
  29 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经过基列和玛拿西,来到基列的米斯巴,又从米斯巴来到亚扪人那里。
   30 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
   31 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32 于是耶弗他往亚扪人那里去,与他们争战。耶和华将他们交在他手中,
   33 他就大大杀败他们,从亚罗珥到米匿,直到亚备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这样亚扪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34 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
   35 耶弗他看见她,就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阿,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
   36 他女儿回答说,父阿,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因耶和华已经在仇敌亚扪人身上为你报仇。
   37 又对父亲说,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两个月,与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终为处女。
   38 耶弗他说,你去吧。就容她去两个月。她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为她终为处女哀哭。
   39 两月已满,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
   40 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
  
  这段故事,在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后,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战胜后要献先从家门出来迎接他的人为燔祭(也就是用火烧死)。最后也照所许的愿向他的女儿行了。
  
  而且在新约圣经的希伯来书也赞扬耶弗他对耶和华的信仰。
  11:32
  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塞缪尔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
  11:33
  他们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
  
  相反的。中国历史有这样一件事。
  易牙杀了自己的儿子,烹调一汤进献桓公,桓公病愈后知道这事,更加宠爱,大臣管仲有疾,桓公亲往探视,并向管仲说『君将何以教我』?管仲说『请君勿近易牙和竖刁』。桓公说『易牙烹子飨我,还不能信任吗』?管仲说『人无不爱其子,自己的儿子尚且不爱,焉能爱君』。
  
  圣经的观念是认为亚伯拉罕和耶弗它愿意为了耶和华杀子,就表示很忠诚。当时齐桓公的想法与圣经不谋而合。管仲反而认为,一个能违逆爱自己儿子的人类天性的人是很可怕的。
  想想看。易牙为什么愿意杀自己的儿子向齐桓公表忠诚,因为齐桓公决定他的前途,他是为了自己牺牲他人。
  圣经的故事亚伯拉罕又为什么会愿意杀子献祭给耶和华表忠诚呢?因为他相信耶和华掌控自身的命运,这也是为了自己牺牲他人。
  管仲清楚知道能杀子表忠诚的人不代表真的忠诚,这圣经所谓的神耶和华却不懂这道理,要人以愿意杀子献祭来向他表忠诚。
  
  以上使大家思考一下这天道与人道的关系。难道今天再荒谬恐怖的事情,只要有人宣称那是什么神或是上帝的话语,人们就要相信此吗?
  岂能称颂一个逆人道的事是上帝的话语。
发表于 2009-10-10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10 15:01: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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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与之一辨,就算是偶冷漠自私吧,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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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大致上中国宗教的“上帝”一词有两种不同涵义,一是在民间宗教与道教中是多神教众神里面的至高神。再者在儒家中是一种自然神非人格神的概念。

 

不知道怎么说。如果基督信仰传入中国,在翻译[上主]这个词时用了中国文化中的“上帝”或者称为“神”,那也是正常的吧。因为耶和华主正是我们人类所寻找的那一位至高的天上的主宰。

 

今天基督教将一个为中国思想所反对的杀子献祭故事,说那是“上帝”的命令,这是对中国宗教上帝之名的严重侮辱。
  圣经的杀子献祭不只是亚伯拉罕的故事。还有一段故事是杀掉了女儿献祭给耶和华。

 

这个需要作者去认真把圣经看完才能再说。罗4: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   神。”这位至高的上主,他是那创造,赐予,拣选,选召亚伯拉罕的主。亚伯拉罕因着对他的信心所以才献子于他。因为他认为上主能叫人从死里复活过来。

耶弗他献女为燔祭,在上主那里,人都是活着的。(路20:38)如果作者能够明白,信上主的人,死后都回到上主那里,可能就能明白。

 

 

作者需要完全认识圣经中,基督信仰中的    神。第一,他是创造我们人类的主。第二,他是养育我们人类的主。第三,他是为我们人类预备救恩的主,几千年的背叛流离中,他从未放弃过我们人类。第四,他赐下独生爱子,道成肉身,亲身担当我们的罪,为我们失败堕落的人类战胜撒旦。恢复我们人类受造的原地位的尊荣。

 

我们称这样的一位主为上帝,哪里亵渎了我们华夏文化中所说的“天”?这位圣经中所记载的上主,基督信仰中所宣扬的上主,不正是我们内心深处所认为那一位:至善,至爱,公义,圣洁的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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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灵的归回 好一个无聊

 

无聊的人才做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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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羔羊^迷途在2009-10-10 14:52:00的发言:

今天读到了一篇文章,转来大家有何看法?

 

关天茶舍』 [思想]杀子献祭是逆天道,捍卫华夏文化应要求基督教停止使用上帝之名

作者:明月对照 提交日期:2007-12-15 12:59:00 访问:694 回复:73
??之前批判圣经亚伯拉罕杀子献祭的故事,有人认为这是侮辱上帝之名。现今许多中国人竟然不知道“上帝”一词是中国宗教的信仰对象名称,这显示华夏文化有逐渐被其它文化消灭的现象。
  事实上是基督教正在侮辱中国宗教上帝之名,却反过来说对方侮辱上帝之名。
  基督教使用了中国宗教上帝一词制造混淆,而因基督教的强势传播,中国宗教没什么传教。导致这个词竟被基督教给霸占了,且使多数中国人听到上帝一词是去想到基督教说的神。
  有网友说这是直接把中国人历史上的上帝给抹去了。基督教这种作法是消灭中国文化于无形。捍卫华夏文化首先要做的就是应纠正要求基督教停止使用上帝之名制造混淆。
  又若基督徒会觉得提出圣经杀子献祭的内容来探讨是种侮辱,可见得自己内心也无法认同杀子献祭的事,那又为什么会将这种逆人道的内容当成上帝的话呢?将这种内容当成上帝的话正是在侮辱上帝之名。
  底下分成几点说明
  一
  底下这是之前一位基督徒的帖子的内容,这位基督徒也承认基督教当初这是取自中国宗教的名称,且在明知与基督教的观念差异很大下依然使用。
  
  “一个到过西藏的传道人告诉我藏文《圣经》中的上帝被翻译成“佛”,也就是说所有的上帝字眼在藏文《圣经》中是“佛”,我非常不解甚至有点气愤,因为我知道基督教的上帝与佛,在本质上真的是天壤之别。但是那位传道人告诉我,整个印度、西藏地区的《圣经》专家和译者在藏语中找来找去,找到的唯一跟《圣经》上帝原意比较接近的词就是“佛”,也就是说在藏语中再没有一个词能比“佛”更接近“上帝”这个词语了。我听后苦笑不得,因为我们汉人都知道,上帝与佛之间的区别,那是显而易见的。但此事对我刺激很大,因为我们汉语中的“上帝”一词,原本也与《圣经》中的独一真神相差十万八千里,只不过在我们汉语词汇中再找不到一个比“上帝”更接近《圣经》独一真神的词语,所以姑且用了“上帝”一词。而这“上帝”与真正的《圣经》上帝间的天壤之别也是当时的宣教士所明知的。
  在一位学者关于“上帝”一词的来历的文章中这样写到:
    今天汉语基督教所称的“上帝”,实际上来源于明清之际天主教耶稣会士对“Deus”的汉译。在此之前,唐代称基督教唯一神为“阿罗诃”,元代称“主耶稣”为“马儿哈昔”。其译法主要是音译,也有意译,意译借重佛教术语颇多。万历年间,著名传教士罗明坚、利玛窦、龙华民等相继进入内陆。在传教过程中,他们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翻译基督教唯一神“Deus”(希伯来文 Elohim,希腊文Theos,法文Dieu,德文Gott,英文God)。围绕这个问题,形成了两派不同意见。一派以罗明坚、利玛窦等为代表,主张意译,将“Deus”译作“上帝”;一派则以后入华的龙华民、庞迪我等为代表,主张音译,把“Deus”译作“陡斯”。前者考虑到了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积淀,从而获得了生命力,所以创译之后就沿用至今。对比而言,音译词“陡斯”就没那么幸运了。但公允地讲,意译 “上帝”并不比音译“陡斯”更适合翻译“Deus”。中国文化传统里的 “上帝”远非基督教讲的唯一神。
    
    如果我们深究汉语中的“上帝”与基督教唯一真神的区别,那这种区别可能比藏语中的“佛”与基督教唯一真神的区别更大。上帝一词其实并不是基督教Deus或God一词之中文翻译,既不是形翻更不是音译。上帝一词只来自华夏传统的儒家文化,史书中最早出现上帝一词的记载的书籍是《尚书》和《诗经》,昊天上帝(尚书)或皇天上帝(北京故宫供奉的牌匾)。 “上帝”一词的使用,在先秦(儒家)典籍中已相当普遍。如《诗-小雅-正月》,“有皇上帝”;《书-尧典》,“肆类于上帝”;《礼记-月令》,“上帝其飨”;《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禋祀昊天上帝”;《易-豫-象传》,“殷荐之于上帝”等等。
  
  传统汉语中的“上帝”与基督教唯一真神之间到底有那些本质区别呢?
    首先,汉语“上帝”,是多神中的一神,是多神中的至上神,但不是唯一神。这与基督教中的独一真神有着根本的不同。《尚书•尧典》曰:“肆类于上帝,湮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这段话直译就是:于是就隆重地祭祀上帝,祭祀先祖,祭奠山神水神和所有的神仙。(肆:于是就。类:祭祀天神上帝的仪式;湮:拜祭六代先祖的仪式;望:遥祭名山大川的仪式)。可见在先古,尧舜等帝王在拜上帝的同时,要拜先祖、山川和群神。”
  二
  再者请参考一文
  http://www.confucius2000.com/scholar/rjdshdgn.htm
  晋统一中国,第一次据《周礼》,称上帝为“昊天上帝”。此后,南朝梁武帝曾称上帝为“天皇大帝”,而北朝则多称昊天上帝。隋承北朝制度,唐又承隋,上帝称为“昊天上帝”终于稳固下来。儒者们据《毛诗》,又对昊天上帝进行了解说:
  《毛诗传》云:元气昊大,则称昊天。远视苍苍,则称苍天。此则天以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列。(19)
  唐代儒者肯定了《毛诗》对于昊天上帝的解说,就使《毛诗》的这一解说成为儒教上帝观念的定说。宋代初叶,儒者们仍然信奉《毛诗》的上帝观。北宋建国不久于开宝年间制订的《开宝通礼》道:“元气广大则称昊天,据远视之苍然,则称苍天。人之所尊,莫过于帝,托之于天,故称上帝。……天以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列。”(《宋史•礼志》)也就是说,那远视苍苍的浩大元气,就是上帝的体。那么,这广大元气之中,是否存在着灵?《开宝通礼》没有说,或者说,这是个不言而喻的问题。宋代著名思想家张载说:“凡可状,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气之性本虚而神,则神与性乃气所固有,此鬼神所以体物而不可遗也。”(《正蒙•干称篇》)神和性,既是气中所固有的。那么,哪里存在着气,哪里也就存在着气中固有的神与性,所以鬼神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而不会有所遗漏。
  
  所以大致上中国宗教的“上帝”一词有两种不同涵义,一是在民间宗教与道教中是多神教众神里面的至高神。再者在儒家中是一种自然神非人格神的概念。
  这两种不同形式的上帝观就是过去影响着中国人的上帝观。
  不论是哪一个都与基督教的神的概念差异很大,所以基督教根本不应该使用这个名称制造混淆,就像基督教不能在印度拿印度教的梵天来当基督教信仰对象的翻译,那一定会遭到印度教徒反感。
  而且难道基督徒认为你们信仰的神会喜欢信徒拿异教的神的名称去称呼他吗?
  印度教梵天一词的概念恐怕还比中国宗教上帝一词的概念更接近基督教的神的概念,请问基督徒会认为在印度以梵天一词称呼圣经耶和华是很好的作法吗?
  三
  我个人较认同,上帝是整个天地大自然,不是一个像人一样的人格神存在。但是对于某些人而言,非得将上帝视为人格化的神来信仰,那民间宗教的上帝思想也提供了这观念。
  中国原本有很完整的上帝思想,且可以因应不同人的心理需要,却因中国人不加以发展传播,弄到今日几乎被消灭的情况。在精神文化的力量上,中国实在是不如印度,印度虽然经济不如中国,但是其精神文化没有被消灭的现象。
  
  还有一点很重要,中国宗教思想,天道与人道是相通的,以中国宗教的上帝思想,上帝不可能会要人必须愿意逆人道杀子献祭来表忠诚。这逆人道也就等于是逆天道了。
  (亚伯拉罕的故事虽然最后被阻止没杀,但他的念头已经要杀了,若拿圣经耶稣的说法,有念头就等于做了)
  今天基督教将一个为中国思想所反对的杀子献祭故事,说那是“上帝”的命令,这是对中国宗教上帝之名的严重侮辱。
  圣经的杀子献祭不只是亚伯拉罕的故事。还有一段故事是杀掉了女儿献祭给耶和华。
  
  圣经士师记11:29-40内容
  29 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经过基列和玛拿西,来到基列的米斯巴,又从米斯巴来到亚扪人那里。
   30 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
   31 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32 于是耶弗他往亚扪人那里去,与他们争战。耶和华将他们交在他手中,
   33 他就大大杀败他们,从亚罗珥到米匿,直到亚备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这样亚扪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34 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
   35 耶弗他看见她,就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阿,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
   36 他女儿回答说,父阿,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因耶和华已经在仇敌亚扪人身上为你报仇。
   37 又对父亲说,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两个月,与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终为处女。
   38 耶弗他说,你去吧。就容她去两个月。她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为她终为处女哀哭。
   39 两月已满,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
   40 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
  
  这段故事,在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后,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战胜后要献先从家门出来迎接他的人为燔祭(也就是用火烧死)。最后也照所许的愿向他的女儿行了。
  
  而且在新约圣经的希伯来书也赞扬耶弗他对耶和华的信仰。
  11:32
  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塞缪尔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
  11:33
  他们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
  
  相反的。中国历史有这样一件事。
  易牙杀了自己的儿子,烹调一汤进献桓公,桓公病愈后知道这事,更加宠爱,大臣管仲有疾,桓公亲往探视,并向管仲说『君将何以教我』?管仲说『请君勿近易牙和竖刁』。桓公说『易牙烹子飨我,还不能信任吗』?管仲说『人无不爱其子,自己的儿子尚且不爱,焉能爱君』。
  
  圣经的观念是认为亚伯拉罕和耶弗它愿意为了耶和华杀子,就表示很忠诚。当时齐桓公的想法与圣经不谋而合。管仲反而认为,一个能违逆爱自己儿子的人类天性的人是很可怕的。
  想想看。易牙为什么愿意杀自己的儿子向齐桓公表忠诚,因为齐桓公决定他的前途,他是为了自己牺牲他人。
  圣经的故事亚伯拉罕又为什么会愿意杀子献祭给耶和华表忠诚呢?因为他相信耶和华掌控自身的命运,这也是为了自己牺牲他人。
  管仲清楚知道能杀子表忠诚的人不代表真的忠诚,这圣经所谓的神耶和华却不懂这道理,要人以愿意杀子献祭来向他表忠诚。
  
  以上使大家思考一下这天道与人道的关系。难道今天再荒谬恐怖的事情,只要有人宣称那是什么神或是上帝的话语,人们就要相信此吗?
  岂能称颂一个逆人道的事是上帝的话语。

作者如果真心愿意寻求真理,爱慕真理,必会发觉基督信仰中所宣所上帝就是真理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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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若有感动,请您仔细思考一下:耶稣本来就是神,为了救罪人而把自己献为祭,受了那样屈辱的死。耶稣为他的仇敌去死,为羞辱他的罗马士兵祷告。

 

你若用文字抵挡上帝,那是你个人的自由。

 

想想看,古往今来,多少大有能力的帝王、国家领导人、无论是用多么严酷的死刑逼迫基督徒,都消灭不了基督教。有些国家领导人能消灭对手那上百万精兵强将,却消灭不了自己国内的基督教。基督的福音越传越广,欧美国家和一些亚洲国家的国家领导人都成了基督徒。这就应了耶稣的语言“福音要传到地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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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cxbcxb0515在2009-10-10 16:08:00的发言:

心灵的归回 好一个无聊

 

无聊的人才做文字游戏

因为他的水准连方舟子都没达到...太低级了...

写文章之前总要掂量下自己吧...不知道的还天花乱坠...

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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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2007年的文章就不要再转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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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作者明顯對宗教信仰的概念不清晰,所以才得出如此的結論。

 

文章內容表面聽來邏輯十足,但不是對聖經理性的研討。
實質是為反基督而反基督教,為此回應最終只會變成爭拗,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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