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错误在于把我们所受的痛苦和基督所受的痛苦,等同起来。
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到你这里就混为一谈。
1、耶稣在十字架上是以“罪身的形状”被钉。(罗8:3)
祂所受的苦难是神以义的代替我们这些不义的,使无罪的成为“罪”。(林后5:21)
祂本为无罪的,然而在人弃绝祂的时刻,天父也掩面不看祂,所以祂大声呼喊:神,你为什么离弃我!
也正因为祂本身无罪的,却承受了罪的诅咒,所以祂可以大声呼喊“为什么”。
再来看我们的苦难,人的苦难无非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罪而被击打,一个是因为神要治死我们的旧人。
就两者而言,都是人本身的罪带来的,所以你觉得有理由呼喊“为什么”吗?
2、不要把我们的苦难和基督的苦难相提并论,我们是因为不义而遭受苦难,祂却是什么都没做错而被神击打。
我们不过是“补满祂患难的缺欠”(西1:24),记住只是“补满”,而不是“新苦难”,或者“超越祂的苦难”。
因为没有任何人的苦难可以超越基督所受的苦难。只因祂是“无辜的羔羊”。
3、你认为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圣经怎么说。我们也没想过要说服谁,能领受则领受。不能领受只能说你还需要对神的爱进深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