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圣经中的领受,回复楼主:
1、犹大卖主的事是上帝在创世以前就知道的,且是上帝用他的全能和主权允许发生的,上帝允许发生的事不一定全是上帝主动创造的结果,允许其创造物所作的选择,不代表也并不能证明是上帝的创造结果,因为上帝不创造违背他自己的事物。一定要明白这一点。如此,犹大要卖耶稣,彼得也出卖了耶稣,但两人结果却鲜明的对比有所不同!!站在归正神学的立场来看:犹大是罪人,没有再象亚当没有犯罪前的完全圣洁和自由了,只有犯罪的自由。如此上帝若没有预定拣选犹大得救,犹大是完全不可能得救的;而彼得则所做其实是与犹大所做几乎相同,只是方式不同,也是出卖主耶稣,但是,彼得是创世以前上帝预定拣选的人,因此他是由于天父的吸引,圣灵的感动、洁净和重生的结果,这样,彼得才有悔改的可能,才有得救的确据!大家可以参考经文:若不是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主耶稣)这里来……另一处:若神的儿子(主耶稣)使你们得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这些都证明了一个人若不是上帝的主权预定拣选,谁人能得进神的国度呢?!如此,那些没有预定拣选的人,他们要灭亡难道与他们自己无关吗?他们就没有责任吗?(这是预定论的范畴,详细请到归正福音网上看看文章(百度或google搜索归正福音网就会打开),约拿的家里也有这样的文章,可以参考。)
这样看来,犹大卖主是上帝知道的,但上帝就任凭其去做吧,上帝不欠任何人,上帝反而还要讨他的罪。但是上帝常常是在撒但引诱了人,人也犯罪了,于是神就藉着这苦难等来成就他心意为美的事,这样更显出上帝是何等奥妙,深哉,妙哉,奇妙策士主!!
2、亚当夏娃犯罪吃的果子并不重要,他想吃哪个本来都可以的,果子又没有毒什么的。只是,当上帝在某一颗树上发出他对人的爱的命令时,人其实就该遵从上帝爱的命令,这样,人就完全可以与神之间有亲密的关系和往来,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人一旦失去本位,听从魔鬼而不听从神的话时,而且想眼睛明亮,与神同等,这样,人就犯了罪,神也就要审判人了。所以,起先神和亚当说好了,审判的结局就是:死。其实这死就是灭亡,所以,以后的人类都因为是亚当的后裔,上帝的命令就是其后代全部落在灭亡的审判之中了!如此,上帝就在创世以前,就已经预定拣选了一些属于他的子民,将来要承受永恒的天堂福份,与神同在,这也是神的美意。至于楼主问亚当犯罪是不是和犹大犯罪是一样的,其实严谨点说:不一样。亚当最初是由完全的自由,但他听从了鬼魔,自然落在神审判之下。而犹大,卖不卖主,可以说,神若不拯救都早晚会灭亡。而倘若他卖了主耶稣,最后象彼得一样悔改,也证明其已经被神拣选的话,其实卖不卖主已经是次要的,而他依然会得救,这是必然。因为神是生命的主,他有拯救的主权,而主权不是人,并不是你自己选择神,于是就得救,而是完全在于神。
这样,楼主是否可以明白了:犹大或彼得卖不卖主,最终与得救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得救的实质是上帝的预定拣选,不是人做了什么好处才能得救,也不是因为你杀了耶稣就灭亡。而且犹大和彼得犯罪,都是因为罪的原因导致,不是神安排谁去做就去做,这样就把罪归给神了,这是亵渎神的,万万不可。而犯罪不可怕,重要的是,哪个才是神按他预定的美意所拣选的人,这样的人,才能得救。
OK,楼主是否明白?
只有这些真理的部份明白了,才能再看这些问题,就不至于感到迷茫生疑了,请弟兄们啊,在上帝面前感恩呀,神的拣选注定证明他是何等的爱我们,荣耀归主,阿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