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神让你和你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你会顺服神的旨意吗?????????????????
是这样的情况,你很喜欢一个人,但神就是不让你得到那个人,却让你得到这个你不喜欢的人,,你会愿意吗?你会顺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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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爱这个人的话,可以再等等那个你爱的人再说,难道一定现在就要选择吗
建议楼主别轻易把“神的旨意”跟对你个人婚姻的引导联系在一起O~
你不喜欢对方却勉强跟对方在一起?这样做不是伤害到对方了吗?
神不会让你做这种伤害别人的事吧~~
这是个伪命题。请你翻翻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有哪一个例子是“神让你和你不喜欢的人在一起”?
圣经说神的旨意是“善良、纯全、可喜悦”的(罗12:2),所谓“纯全”就是你喜欢她,她也喜欢你,单相思怎么叫纯全呢?神的旨意是“可喜悦”的,不但上帝喜悦,你自己也会喜悦。
圣经里唯一特别的例子就是先知何西阿,上帝亲自指定他结婚的对象。那只是一个特例,并不是基督徒婚姻的原则。
命题本身就自相矛盾,所以有点庸人自扰,直接了点请勿见怪。
1、如何知道是神让你和你不喜欢的人在一起?有清楚的旨意吗?怎么清楚的?
需要用圣经原则先来判断一下。再戴上“神旨意”的帽子。
不然就成了神没说过,我们这样认为的。冒充耶和华的名。
2、“假如”一词何意?貌似上帝的旨意从来没有“假如”的。所以明显这个旨意是自己假想的。
因为在上帝的词典里,压根就没有“假如”这个词语。
所以既然都“假如”了,那就表明根本不确定,又哪里来的“神旨意”?
既然不确定是神旨意,又何来“顺服”这个问题?
不要为明天忧虑。
要回答这个问题,你先要分清楚两个概念:什么是“真爱”,什么是“一时的感情冲动,头脑发热”。你分清楚这两个概念,你就不会把“一时的感情冲动”误当做“真爱”。
我们每个人都会有糊涂犯傻的时候,有时候会被眼目的情欲所迷惑、所蒙蔽,以至于晕头转向,分不清自己是真的爱这个人,还是一时的感情冲动。我常说的一句话是“年轻的时候我们不懂爱情”,当你生命成熟之后,你才感叹自己年轻的时候原来是那么的幼稚。什么叫做“很喜欢一个人”?你二十岁的时候喜欢上的人,和你三十岁的时候喜欢上的人,绝对不会是同一种类型的人。那么你希望上帝按照你哪一个阶段的标准来成全你的祷告?
感谢主!人会做错事,但上帝永远不会做错事。所以上帝让你得到的,永远都是你最需要的。如果你看不到这一点,总以为说“如果当初和我结婚的是另外一个人,会怎么怎么样……”那就表示你比上帝更聪明,这是不合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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