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是从亘古到永远都存在的(semper existens)。这是神的头衔,是祂冠冕上的珠宝。祂被称为永恒的君王(提前一17)。耶和华是一个很恰当的词,描绘出神的永恒性;如此可畏的字眼,甚至令犹太人害怕提到或读到祂的名字;而用"主"这字来代替。耶和华这名字,意味着在过去、现在以及未来都存在。"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启一8),这个经文解释耶和华这名字;"今在(which is)"--祂自我的存在,因为祂拥有一个纯净和独立的存在;"昔在(which was)"--惟独神是存在于世界被造之前;我们无法去察考永恒的记载;"以后永在(which is to come)"--祂的国度没有穷尽;祂的冠冕没有沉寂。"……神啊,祢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来一8);永永远远这些字的重复,表达它的确切性,就像法老重复作一样的梦。我要证明只有神是永恒的,没有开始。天使不是;虽然他们是灵,但他们是受造物;他们是被造的;所以可以知道他们的起源;有历史可以追溯。如果你问,他们是何时被造的?有些人认为是在世界被造之前;但并非如此:因为在世界被造之前,只有永恒。天使的起源不会早于世界的被造。学者认为,天使是在诸天被造时被创造的。"那时,晨星一同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伯卅八7)。圣徒耶柔米(St. Jerome)、贵格利(Gregory)认为,在神立大地根基之时,天使被造了,故欢喜得唱歌赞美。只有神是永恒的,没有开始。祂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一8)。没有一个受造物可以把自己写成阿拉法,因为这惟独属于神。"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也就是说,祂是那从亘古到永远都存在着的。
我们必须像奥古斯丁一样相信:"神对恶人的审判,也许是不易测透的,但绝不是不公义的(occultu esse possunt, injusta esse non possunt)。"所以,"为何在短时间所犯的罪,要受到永远的惩罚?"的原因是:因为每一项罪都是违背神永恒的本体,所以没有任何比永恒更短暂的惩罚可以满足神的公义。为什么背判的罪要受抄家和灭命的刑罚呢?因为这是得罪国王本身,而国王是神圣不可冒犯的;更何况得罪神的权柄和尊严呢?这是极其严重且该受惩罚的,除了永远的惩罚,无法满足神的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