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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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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8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现在是在北京...每天座地铁都能看到一些看上去很可怜的人在地铁里伸手跟别人要钱的...我每次都不忍心,都会给钱....但是我天天座地铁..天天都看到那个人...有一次,我就没给他钱.之后我就感觉心里很不舒服.伸手要钱的是个老太太..老太太后面还跟一个20 ,30岁左右的男孩..不知道是不是他儿子还是什么的..看那个男孩也健健康康的,为什么他就不找个工作去养着他的母亲呢?  像这样的人应不应该可怜啊?

发表于 2009-5-19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

      爱要有,但要简单分辨是真的缺少生活必备的饮食还是为了钱而求施舍。就北京而言,每个区好像都有救助中心,但是那些人好像都不愿去,也许官办的救助中心待遇不够好吧。我每周也会坐好多趟地铁,几乎次次都会遇见,很多时候一趟车能碰见三五次这样的情景。他们路过时,我都会为他们灵魂祷告,求主为他们准备听福音的机会。也许大家会认为我是法利赛人,如果真是求主怜悯、饶恕我,也许还有人责备我为什么不当场向他们传福音。我很软弱,一是觉得自己没准备好,没有胆量,另一原因是觉得在车上他们不会停下来听我。不过最近我倒愿意尝试和他们一起下车,在车站和他们单独聊、传福音。

      还要注意的一种现实是:现在很多为挣钱的乞讨者让人们的心越来越冷漠,而那真正需要帮助者来到时,我们早已视而不见。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若是有钱的话,还是给吧。但像你说的那种情况就免了。

      更重要的是多帮助你们教会的贫穷人,也多供应传道者。现在好多教会的全职服侍者生活费都相对微薄。但要说的是这供应不是可怜他们,而是奉献给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19 0:07: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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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让我想起乃缦了……?

七宗罪?……呵呵……

 

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箴19:17)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箴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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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罗说过不劳动的人不可吃饭,当然这是指有劳动能力却不去劳动的人。我的原则是就是这样,只给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有时给钱,有时买东西给他们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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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凭着自己的心意而行吧,想给就给,这种现象深究下去要探讨出一堆问题,你所付出的只是几块钱而已,好过自己内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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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问题很不好说    看自己的感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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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时也会不安,但是,我想要说的是,如果我们仍然给他们钱的话,他们就以为可以这样一直的不付出劳动就有获得。

 

而且,他们也永远不会找到真正可以帮助他们的地方,不管福利机构能给多少,至少,有一个固定的收入不是吗?

 

 

 

其实,我也很疑惑,有时觉得自己应该要给钱;但有时又想到,这个是纵容就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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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给过一次,两次,再后来没给也没有关系,总不能见了所有的乞丐都给吧,凡事凭信心和心意去做.信心强的犹太人吃猪肉没有罪,信心弱的吃猪肉就有罪,这种罪就表现在心理的不安.不要怕,不要忧虑,父不愿我们为行义而担忧,他愿我们做合乎信心合乎地位的事,祝你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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