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远志明去年在多伦多的布道会中说道,他想自由的概念想不通,就藉着两次祷告问上帝,然后上帝就直接对他说话,他就想通自由是什么了。这样是间接否定了圣经的权威,因为要明白神对于自由的定义,只有在圣经中才能找到,不是光祷告然后就会想通的。
2) 海外校园第六十一期,远志明以“知识等于原罪”的神学论点反知识;请仔细看,结尾他讲出基督教与其它宗教本质上的不同,字面上跟我们是一致的,但实际上他只是把基督教的本质当成生命、佛教智慧、回教律法;生命因为高过智慧及律法所以基督教是超然的。这是他的说法。他也说其它宗教是人找神而基督教是神找人,但我们不可只看他字面上的意思。他的神找人只局限于基督的道成肉身,并不讲圣经是独一的启示。
3) 远志明的启示论、救恩论 (参《老子 vs. 圣经》)
页 164: 远志明否定普遍启示(大自然与道德律)及特殊启示(圣经与道成肉身的基督)之间有任何差别;
页 165: “老子笔下的道,凭人的智慧学问不能企及的,但道将自己启示给人,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为什么说老子不是人为的学问,乃是道的启示呢?”
页 168: “神学家 Bavinck 根据圣经的记述,说启示的方式,一是外在的客观方式,叫‘显现’;另一种是内在的主观方式,叫‘默感’(即圣灵的默示)。这样说来,老子秉受启示的方式显然是后一种,是神道内在地显灵,而非外在地显现。”(在这里补充一下,Herman Bavinck 是我所熟悉的改革宗神学家;远志明在此误解也误用了他的神学,因为改革宗是强调只有圣经是圣灵所默示的。远志明却说圣灵默示道德经。)
第五章第叁节名曰“叁位一体的启示者”,指的当然是老子;结尾的结论(页 184)是:“老子确实是从大道里得着了‘名实像’叁合一的启示”。
页 302 “让我们回顾一下老子与以赛亚的预言” 然后将道德经跟以赛亚书中的弥赛亚预言一一相比,说明老子也预言了耶稣基督的降临,甚至预言了他会为门徒洗脚(页 305)。
另外,关于远志明否定上帝公义的忿怒之论点,可以在此书中见得。本书是以系统神学的方式写成,说明系统地说明《道德经》中的基督教教义,但里面并未提及神公义忿怒之可畏;第一部第六章名为“公义者说”,其中将神公义中的可畏给抽出来了。第二部第七章更明显说明他否定神的公义将使一些人下地狱。
4) 远志明是普救论者:认为没人会下地狱、人人都得救(所以不需认识基督也可以得救)
《老子 vs. 圣经》 页 283 “耶稣的拯救是普世的拯救... ‘无人被弃之不顾’” 远志明认为人人都得救。
请注意,远志明在字面上也说只有基督可以使人得救。但是他又说“老子谈到大道是唯一的拯救” (页281)。稍前也说过,远志明认为老子有启示基督真道。所以意思是,藉着老子的道,人也可以得救。
那么远志明所认为的拯救到底是什么呢?页280-290 谈拯救的功效,说道“神的国就在人心中”,题道很多社会道德层面的进步,却不讲基督将来再临、还有永恒的天国。请注意他整本书中没有提到永恒的盼望,只有提到今生在地上建立属神的国度。
页 287 “神的启示跟神的拯救是合而为一的。接受启示就是接受拯救” 。之前又说老子是启示,所以意思是相信老子也可以得救,因为老子启示基督。
页 283-286 “拯救的内涵”,里面都没有提到永生,只讲了福音的社会功能。
另外,在影片《十字架》中,远志明也未曾提过人的罪会带来灭亡,只讲人的罪带来社会的败坏;不讲福音使人灵魂得救,只讲福音可以使中国重新强盛、建立高尚的道德基础。
结论:
其实远志明的思想不是自己发明的。他是用一种的自由派神学或是新正统派神学来解释道德经。这种神学的内容大致上如下:
1. 惟独圣经:只有圣经的道理最清晰地使人明白生命的本质;但不一定要藉着圣经才能认识神,也不一定要藉着圣经才能得救。
2. 惟独基督:只有基督能使人得救;但是宇宙万物都启示着耶稣基督,因此每个人都可以藉着万物来与基督相遇。所以每个人都得救,没有人会下地狱。
3. 得救:不谈未知的天国,只谈今生在道德上的超越。
4. 福音:不谈个人灵魂得救的问题,只谈福音如何改变社会;反正每个人都会得救,传福音时只需讲福音的社会功能,不需讲灵魂永恒的生命或灭亡。
5. 远志明跟从前的新派及新正统派一样,在 Popular 的媒介(布道会、杂志、影片)中从来不正面提出一些会引起教会正统的反弹的东西,但是在较为学术化的著作中《如老子 vs. 圣经》,就原形毕露了。
6. 远志明已经很大胆地采用新派的路线了。我们是否应该容忍他在教会中发挥他的影响,还是应该阻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