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在未看信之前,当为寄信人作个短祷,出门前、乘自行车前、上班与上学前,也当如此
“不住的祷告。”(帖前5:17)
26.经手钱财要谨慎,切不可挪用公款,更不要侵吞公款
“他说这话,并不是掛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约12:6)
27.当赒济穷人,但断不可只赒济而不为圣工奉献
“……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要向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 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可14:5-8)“……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可12:41-44)
28.救济那些贫寒无依靠的人(特别是信徒),但不要借钱给那些放纵淫佚的人
“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箴19:17)“有求你的,就给他; 有向你借钱的,不可推辞。”(太5:42)“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6:10)“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
29.借钱给贫穷的,不要指望偿还,更不当向他们放债取利
“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给罪人,要如数收回。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 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 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路6:34-35)
30.贫贱的时候不要向人借钱,在路上忘带钱粮,若向朋友借款,应及早偿还
“我告诉你,若有半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路12:59)
31.买货的不可有两样法码,斤两要绝对公道,买物的不要只说不好
“两样的法码,两样的升斗,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箴20:10)“买物的说:‘不好,不好’; 及至买去,他便自誇。”(箴20:14)“两样的法码,为耶和华所憎恶; 诡诈的天平,也为不善。”(箴20:23)
32.信徒为商不可只顾一己获利而囤积居奇,使通货更恶性地膨胀
“屯粮不卖的,民必咒诅他,情愿出卖的,人必为他祝福。”(箴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