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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8 7:20:01编辑过]
发表于 2008-12-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罪人需要得救,基督徒需要得胜,将来得奖赏,得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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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领受,有一部分还是和我能达成共识的,但也有很多原则性的不相同.
     例如——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有很多人认为“买他们的主”就证明他们是已经重生的人。可是约翰一书 “2: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可见耶稣的血是为全天下人而流,但我们能因此说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得救了吗?不能。是主的羊就会听主的声音也会认主,不认主的就不是主的羊,既然说“假先知”就是不真先知,也不能说这些人是得救的人,这些人从始至终就没有和主发生关系,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不会有些行为。
     再例如:“只要你们长久在神的恩慈里”——我们每个人都不能保证靠自己长久在神的恩慈里,因为我们得在神的恩慈中就不是靠着自己,(提后1:9)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我们不可能跑到万古之先与神商量商量要他拣选我们,所以既然得以在神的恩慈中是神的旨意和恩典,神就会保守我们长久在他的恩慈中,世人说好人做到底,难到神还不如人吗?不是。
      圣经上有很多说要灭亡的经文,但我们要看对象是谁,“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将他成圣之约的血当做平常”——即不承认耶稣的死而复活。却是承认的,所以这些是指从来没和主发生关系的人。但有人会说上文“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 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怎么解释呢?可用以下经文解释:“他们去的时候、看守的兵、有几个进城去、将所经历的事、都报给祭司长。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你们要这样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这是在耶稣在世人他们硬着心不信,最能得到雨水的滋润却拒绝,并且也阻挡别人来接受,掩盖事实,实在可恶!(徒 4:1 使徒对百姓说话的时候、祭司们和守殿官、并撒都该人、忽然来了。因他们教训百姓、本着耶稣、传说死人复活、就很烦恼;4:10-14你们众人、和以色列百姓、都当知道、站在你们面前的这人得痊癒、是因你们所钉十字架、 神叫他从死里复活的、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他是你们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 他们见彼得约翰的胆量、又看出他们原是没有学问的小民、就希奇、认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又看见那治好了的人、和他们一同站着、就无话可驳)从中可看出他们已经听到了使徒所传的死而复活的耶稣,“希奇,认明”证明他们已经看出来他们所说的话从神而来,听见使徒传的,就证明听到了圣灵的话,因圣灵是与使徒传福音的,可说是“与圣灵有份”。并且16节“他们诚然行了一件神迹”可见他们知道却还是不接受,在5章及后面几章中也可以看到这些情况。所以来6:4-8是指大祭司那一群人。并不是重生得救的人。

      重生的人即是神生的儿女,儿女犯罪必要受责打。若一个人自称重生屡次犯罪却不见有管教,我们会质疑他是否真正重生?因为“圣灵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我们”。并不是说得救了不会再灭亡我们就可以放纵情欲了,是主的人他就是管教,例如大卫,作为一国之君,在邦人眼中抢别人的妻子只不过是生活上作风不好而已,李隆基不是将他儿子的妻子都抢过来了吗?这在历史上不算是个大问题吧?但是大卫呢?——付出的代价是失去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且差点亡了国。可见作为神的儿女不是以随心所欲,恰恰是一切要规规矩矩按神旨意而行,若不然就会受责打。有一位阿姨年轻时很热心,但成了家之后就忙着挣钱,不再聚会,不知道祷告过没有,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因为天天忙得袜子都顾不得穿,这样的光景持续了十年;突然有一天七岁的孩子得了怪病大小医院都治不好,花了很多钱也不见起色,最后她想到了靠神,七天神就成全了她,孩子的病好了;我们会远离神,但神却从不离弃我们,他会用他的慈绳爱锁牵引着我们(来12:11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

      总之,我的领受是得救与行为无关,没有一点关系,所以得救了以后就不会灭亡;但并不是说不要行为,正如在家中作儿女的,不听话就多挨打。手被刀子划破了,拿一帖药很快止住了血,并且伤口很快就好了,我们会不会说“因为这药太管用了,所以我要在手上多划几道伤口”。没人会这样干,因为会很疼,同样我们也不会因为得救了不灭亡就故意犯罪,因为那样的话我们会很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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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5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要感谢你能如实把自己的看法回复给我,使我不能不更详细重新整理这篇信息,这对我有很大的造益增进了许多认识。对你的反问我作如下回答:一、你认为我们不可能长久在神的恩慈里。那么、照你这么说,圣灵借着保罗说“只要你长久在他的恩慈里”是一种无理要求了?实际上在你自己话里已经很好的回答了这个问题,你说“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不会有这些行为”,正好说明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随着生命的本能长久在神的恩慈里是很自然的,是绝对没问题的!二、其他问题无非是你有先入为主的观念把圣经给淡化了,这正是我在前言所提的危险。如果为了维护一种观念,一切圣经都围着这个观念来解释,而把圣经本意讲没了,这就不能不给神的儿女带来实际损失,如果我们认为神的儿女不可能背道、不可能背叛主,而他们确实已经背道已经背叛主;如果我们认为他们得救是绝对没问题,死了马上到主那里去;而他们得救确实有问题,不是死了去见主,却是要先下地狱等候将来的审判(至少在地狱的火中到将来审判这段时间是不能蒙拯救的),或者要到永远墨黑的幽暗刑罚里;到我们见主的时候如何面对这些悲哀的灵魂、如何向他们灵魂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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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4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对信徒下地狱的事想不通:以为信徒下地狱会把主的生命一同带下去,这是无法理解的。难道主耶稣对门徒的警告错了吗?
    太18:8-9:“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本章1节告诉我们是“门徒进前来”,这些话是主在警告门徒。       
    太5:29-30:“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本章1节告诉我们是“门徒到他(耶稣)跟前来”,这些话也是主在警告门徒;还有马太10章28节、马可9章43-48节、路12章4-5节都是主对门徒警告的话。
   
    难道我们人想不通的事神就做不来了吗?信徒若不幸死于火灾或殉道死于火刑,当他的灵魂离开身体时,难道主的生命也经过火了吗?根据林前五章淫娶继母犯罪的性质,圣灵借着保罗宣判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难道他里面主的生命和内住的圣灵或属主身体中一部份肢体也交给撒但了吗?这根本是两件毫不相干的事;若是他的灵魂在主耶稣再来的日子能够得救(现代中文译本),请问现在他的灵魂在哪里?
   
    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难以绝对肯定彼后2:17、犹13讲的“墨黑的幽暗”,与启21:8讲的“硫磺的火湖”是指不同所在,若是不同所在,这“墨黑的幽暗”就是一切背道者该有的去处。

 照常理一个重生得救清楚的人,不可能杀人;但不排除被撒但激动时会杀人,据历史记载改革宗的加尔文曾以火刑杀人,慈运理则用河水溺死许多重浸派的弟兄。所以、我在这里要告诫弟兄姊妹:旧约与新约有许多原则性的不同,旧约神常用他子民的刀来执行审判(参利18:25,申7:2;撒上15:2-3);而新约主耶稣禁止门徒动刀(参太26:52);并借着圣灵告诫我们“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一·3:15)。因而、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以护教为理由来杀人;也没有理由拿大卫犯罪作挡箭牌去杀人来试探神。如果你是已经重生得救的人,就是已经拥有永生的人,若是你被撒但激动去犯杀人罪,这是大大亵渎神,神若不再给你悔改的机会,你将来到哪里去?因此、无论如何我们绝不可以被撒但激动堕落到杀人的地步。
    得救的把握是普遍性原则,然而、神对人犯不同性质的罪,有不同的审判,对犯特别超格罪的人,就会有特重的审判临到他;因为神是轻慢不得的,神的审判是严厉的,“落在永生 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31);所以、我们当趁着今天还是悦纳的时候,还是拯救的日子,赶紧抓机会向神悔改,这是犯罪失败的唯一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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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7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督台前审判从广义上讲是今世到千年国度,从狭义上讲是千年国度审判。现在让我们从广义上一同来看基督台前审判:
                                                                                 
    一、今世审判:太10:28:“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从太10:5我们知道这是主对门徒警告的话。路12:4-5:“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做甚么的,不要怕他们。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 我们知道这也是主对门徒警告的话(参路12:1)。这“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和“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不是指主再来的来世审判,而是今世审判。因为这里根本没有提到“将来”或“人子来的时候”。所以、这个审判是现在,不是将来。

    太10:32:“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路12:8-9:“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这里的“不认”也没有提到“将来”或“人子来的时候”。所以这“不认”也是现在“不认”。信徒在人面前不认不认耶稣,耶稣也不认他,若是这人到死不向主悔改、到死不认耶稣;那么、耶稣到他死的时候也不认他,天使就不能把他的灵魂带到乐园去,他的灵魂就要下地狱等候将来审判。
   
    太5:29-30:“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马太5:1节告诉我们是门徒到耶稣跟前来,这些话是警告门徒的话。又18:8-9:“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马太18:1节是门徒进前来,这些话也是警告门徒的话。这里“进入永生”是指进入永生的境界,乐园是包括在永生的境界里。这里同样没有提到“将来”或“人子来的时候”。也是指现在“全身下入地狱”,而不是将来。地狱的火是不灭的,但不等于信徒永远在火里,乃是等候末日的审判。因为这“地狱”死人灵魂受罚的地方,主耶稣是用耶路撒冷南部“欣嫩子谷”作代表,到末日的审判的时候要进入新天新地,那么“欣嫩子谷”就要结束,地狱的刑罚就要停止,但火是永远的,要带进硫磺火湖。凡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都不会被扔在硫磺火湖里。

    可9:43-49:“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入那不灭的火里去。倘若你一只脚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瘸腿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只眼进入 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里。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注:有古卷在此有‘凡祭物必用盐腌’)。”这里的神国是广义说法,以前的永远到以后的永远都包含在属灵神国之内,天堂乐园也包括在属灵神国之内,可1:15‘神的国近了’也是指属灵神国临近。所以、这里“进入 神的国”。也可以是指灵魂进入乐园。因而、这里的审判也应该与太18:8-9节同。

    林前5:1-5:“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这里圣灵借着使徒保罗对淫娶继母的宣判,更清楚的告诉我们是今世对他审判,而且、他的灵魂不是马上得救,乃是等主耶稣再来日子可以得救。故现代中文译本译作:“好使他的灵,在主再来的日子,能够得救。”那么、很自然他的灵魂要下地狱等候末日的审判,那时因生命册有名字可以得救、不会被扔在硫磺火湖里。主对他的惩治是身体灵魂一同受惩治。

    林前11:27-32:“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注:“死”原文作“睡”)。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这里的惩治是普通的,
身体受惩治,灵魂不受惩治。
 
    彼后2:1:“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又15-17:“他们离弃正路,就走差了,随从比珥之子巴兰的路。巴兰就是那贪爱不义之工价的先知,他却为自己的过犯受了责备;那不能说话的驴,以人言拦阻先知的狂妄。这些人是无水的井,是狂风催逼的雾气,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存留。”
犹11-13:“他们有祸了!因为走了该隐的道路,又为利往巴兰的错谬里直奔,并在可拉的背叛中灭亡了。这样的人在你们的爱席上与你们同吃的时候,正是礁石(注:或作“玷污”)。他们作牧人,只知喂养自己,无所惧怕;是没有雨的云彩,被风飘荡;是秋天没有果子的树,死而又死,连根被拔出来;是海里的狂浪,涌出自己可耻的沫子来;是流荡的星,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难以绝对肯定这墨黑的幽暗与硫磺火湖是指不同所在。但我们从字面上看:这里不是讲有不灭的火为他们永远存留,而是讲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一个重生得救的人纵然不会被扔在硫磺火湖里进入第二次的死;但一切背叛主耶稣的背道者,却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他们绝对无份于新天新地的永远福分。

 
    二、千年国度审判:我把有关国度审判的经文列在下面,由弟兄姊妹自己来思考:林前3:10-15:“我照 神所给我的恩,好像一个聪明的工头,立好了根基,有别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谨慎怎样在上面建造。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太7:21-23:“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太24:41-51:“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是哪一天来到。家主若知道几更天有贼来,就必警醒,不容人挖透房屋,这是你们所知道的。所以,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谁是忠心有见识的仆人,为主人所派,管理家里的人,按时分粮给他们呢?主人来到,看见他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倘若那恶仆心里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就动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仆人的主人要来,重重的处治他(注:或作“把他腰斩了”),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罪。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路12:35-48:“你们腰里要束上带,灯也要点著,自己好像仆人等候主人从婚姻的筵席上回来。他来到叩门,就立刻给他开门。主人来了,看见仆人警醒,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叫他们坐席,自己束上带,进前伺候他们。或是二更天来,或是三更天来,看见仆人这样,那仆人就有福了。家主若知道贼甚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贼挖透房屋,这是你们所知道的。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彼得说:“主啊,这比喻是为我们说的呢,还是为众人呢?”主说:“谁是那忠心有见识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里的人,按时分粮给他们呢?主人来到,看见仆人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那仆人若心里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就动手打仆人和使女,并且吃喝醉酒。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仆人的主人要来,重重地处治他(注:或作“把他腰斩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

    路17:34-36:“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注:有古卷在此有两个人在田里,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 

    太25:1-13:“ 那时,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著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愚拙的,五个是聪明的。愚拙的拿著灯,却不预备油;聪明的拿著灯,又预备油在器皿里。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著了。半夜有人喊著说:‘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聪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自己到卖油的那里去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坐席,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
 
    太25:14-30:“天国又好比一个人要往外国去,就叫了仆人来,把他的家业交给他们,按著各人的才干,给他们银子,一个给了五千,一个给了二千,一个给了一千,就往外国去了。那领五千的随即拿去做买卖,另外赚了五千;那领二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二千;但那领一千的去掘开地,把主人的银子埋藏了。过了许久,那些仆人的主人来了,和他们算账。那领五千银子的又带著那另外的五千来,说:‘主啊,你交给我五千银子,请看,我又赚了五千。’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那领二千的也来,说:‘主啊,你交给我二千银子,请看,我又赚了二千。’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那领一千的也来,说:‘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银子埋藏在地里。请看,你的原银子在这里。’主人回答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你既知道我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就当把我的银子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一万的!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路19:11-26:“众人正在听见这些话的时候,耶稣因为将近耶路撒冷,又因他们以为神的国快要显出来,就另设一个比喻,说:“有一个贵胄往远方去,要得国回来,便叫了他的十个仆人来,交给他们十锭(注:“锭”原文作“弥拿”,一弥拿约银十两)银子,说:‘你们去做生意,直等我回来。’他本国的人却恨他,打发使者随后去,说:‘我们不愿意这个人作我们的王。’他既得国回来,就吩咐叫那领银子的仆人来,要知道他们做生意赚了多少。头一个上来,说:‘主啊,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十锭。’主人说:‘好!良善的仆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第二个来,说:‘主啊,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五锭。’主人说:‘你也可以管五座城。’又有一个来说:‘主啊,看哪,你的一锭银子在这里,我把它包在手巾里存著。我原是怕你,因为你是严厉的人:没有放下的,还要去拿;没有种下的,还要去收。’主人对他说:‘你这恶仆,我要凭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严厉的人,没有放下的,还要去拿,没有种下的,还要去收,为甚么不把我的银子交给银行,等我来的时候,连本带利都可以要回来呢?’就对旁边站著的人说:‘夺过他这一锭来,给那有十锭的。’他们说:‘主啊,他已经有十锭了。’主人说:‘我告诉你们: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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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6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彼后2:1:“买他们的主”的“他们”是否指得救的人的回答:

“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这说明假师傅是在信徒中间出现,如旧约时代在神的百姓、以色列血统的弟兄中有假先知起来一样;“买他们的主”的“主”字原文是“主人、主宰”的意思,此字在新约共用过十次,常用在主人与仆人的关系上,但从未用在世人对主的称呼上,世人从未称主是他们的主人、是他们的主宰、是天地的主宰者;唯有虔诚的老西面(路2:29),耶路撒冷众信徒(徒4:24),保罗(提后2:21),祭坛下殉道者(启6:9-10)称主是他们的主人、是他们的主宰、是天地的主宰者。这里既说“买他们的主”证明他们本来是主宝血所买,是已经信主的人;虽然主耶稣的血是为普天下人所流,挽回祭也为普天下人所预备(参约一·2:2);但只有信的人才能被主所买,不信就不能被所主买,如林前6:20只有信徒才被称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信徒既是主重价所买便是主的仆人,从此、主与信徒的关系是主人与仆人的关系(这正是使徒为何在这里用主人的主,不用主耶稣的主之原因);既是这样作仆人的就没有自主权,必须完全听命于主人;但现在他们却满了悖逆不认买他们的主,否定买他们主的绝对主权,硬着心随自己私意引进灭亡的异端(陷害人原文是灭亡)。所以、自取速速的灭亡,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他们绝对无份于新天新地永远荣耀的福分(这里不是讲有不灭的火为他们永远存留,而是讲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主耶稣在约8:17说过“你们的律法上也记著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  如果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那么、使徒彼得和雅各弟兄犹大都见证“有墨黑的幽暗”,我们就可以知道这墨黑的幽暗与硫磺火湖所指的是不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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