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954|回复: 10
收起左侧

有个疑问林前5章5节?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22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晚上读圣经,看到哥林前5章

 

5:5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

这句话怎么解释呀?交给撒但了,肉体败坏了,还能使灵魂得救呢?

发表于 2008-10-22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罗写这句话的目的乃是要教会把这个人赶出去(参考5:2),好让魔鬼来败坏他的肉体。我们不知“败坏他的肉体”到底指什么。有人认为是指生病,也有人认为是指死亡。但总是限于肉体的痛苦方面。根据“败坏”这个词在希腊原文中意思是“使染瘟疫、使受灾祸”,也就是说,保罗希望这个人在被撒但攻击之后,会谦卑地悔改,如此他才不会失去救恩。而哥林多后书2章4-7节也证明他后来确实有忧愁和悔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2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5:1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
5:2 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5:3 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
5:4 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
5:5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5:6 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
5:7 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
5:8 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注:或作“阴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
5:9 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
5:10 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
5:11 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5:12 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
5:13 至于外人,有 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会友犯了明显的罪,怎办好?罚?不太好吧,但是……
5:1-13 教会必须对会友所犯的明显罪行采取纪律行动;若坐视不理,只能败坏教会。不过,不能把执行纪律处分视作报复,只能看作是治疗。哥林多教会有 一件严重的罪行,就是有人与他的继母行了不道德的事,但其他会友却装作不知,不予处理。保罗告诉他们,教会有责任维持神所颁布的道德标准。神禁止我们论断 别人,但他也同样吩咐我们不可容忍罪恶,因为纵容罪行会影响其他信徒的属灵生命(5:6)。

若把人“交给撒但”,岂不放弃了他?怎样做才算合宜?
5:5 “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的意思是把他逐出信徒的圈子。若没有基督徒的属灵支持,他会变得孤单无助,也许这种无助绝望的境况会促使他悔改。把人驱逐 出教会是执行纪律处分的最后办法,并且一定不能含有报复心态,必须出于爱心,正如父母管教儿女一样,纠正挽回他。教会的责任是要帮助犯罪者,而非伤害他 们,要尽力鼓励他们悔改转回,重投教会的怀抱。

我包容他,所以我不张声,他犯的罪也不算大啊,我……
5:6 保罗警告那些企图隐瞒这问题的人,他们这样公然容忍罪恶,会影响整体信徒的灵性。保罗并非期望人完全不犯罪,(事实上每个人每日都在罪中挣扎), 只是指责那些故意犯罪、全无罪咎感、也不愿意悔改的人。教会绝不能包容这些罪恶,因为它会影响全教会的信徒。我们对其他信徒负有责任,如果不去纠正明知故 犯的罪,教会就会混乱不堪甚至分裂。信徒应该互相鼓励、代求及彼此建立;绝不应容忍罪恶侵蚀危害教会。

有些人会故意犯罪的,你不知道?我们该怎么待他?这……
5:10-11 保罗清楚指出我们不应与非基督徒断绝来往,因为这样我们便不能实践大使命,将福音传给他们(参太28:18-20)。但那自称基督徒,却 故意犯一些圣经指明的罪行、又为自己的罪强行辩解的人,我们不要与他们来往。因为他们这样做,除损害了基督所拯救的人,也使基督的形像受损。一间教会倘若 容纳这些人,就很难成为世上的光,并且破坏了基督在世的形像。为了教会属灵的合一,教会领袖必须用爱心来纠正罪行。

要管教、审判教内人,就要批评,但又不可论断人,真是……
5:12 圣经常常教导我们不可说长道短或肆意论断。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却要判断及对付那些会伤害人的罪恶。保罗给我们的原则,并不是用在一些琐屑的小事 上或用作报复;也不可以套用在信徒间私人的恩怨上。这些原则是用来处理教会中公开的罪行,或是某些自称基督徒,却不为自己的罪行懊悔的人。教会的责任是以 爱心去管教及改变他。

---
看灵修版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迷迷糊糊呀......保罗说话怎么这么不直接呢,直接一点,偶也不就明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2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摘几段这节经文的注释给小脚印.

 

 

 在这里可以看出,保罗有从主而来的一种特别权柄,可以把犯罪而不肯悔改的信徒交给撒但,使他在肉身受苦。在提摩太书信里,我们也看见保罗同样使用这权柄,对付那些传异端和故意敌挡神的人。就像提前一章二十节所说的:「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力山大,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责备,就不再谤渎了。」

 
  徒五章和十三章也记载,彼得和保罗曾使用主所给他们的权柄,惩罚了亚拿尼亚和以吕马。亚拿尼亚的肉身立即死在使徒脚前(徒五5),而以吕马却是眼睛立刻黑暗了(徒十三11)。


  本句所谓「交给撒但」的意思,不会是把这人的灵魂交给撒但,而是类似神允许撒但试探约伯的情形。使徒有这种权柄,也有运用这种权柄的智能,能准确地按照神的旨意宣告某人要受撒但的「败坏」,让他们的肉身受某种苦害。但在今天的教会里,没有人拥有像使徒保罗这样的权柄。


  这节经文有两个问题应当注意,第一个问题就是:「败坏他的肉体」,这「肉体」是指着甚么说的呢﹖最自然的解释是指身体说的。因下文提到「灵魂」,而身体与灵魂互相关联。第二个问题是:身体被败坏而受苦,能叫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得救吗﹖这两个问题都与这个犯罪的人到底是否为信徒有关。笔者认为这人应当是基督徒,因一至二节说:「……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与下文比较,可看出这被赶出去的人是弟兄,是教会内部的犯罪者,不是教外人。注意,保罗全未提及处罚那位继母,显然因她不是信徒;由此亦可见,这人曾正式被教会接纳为信徒。细读九节以后保罗的讲论,也可证明这人是信徒。十一节说:
  「……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
  又,十二节说:「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么﹖」


  可见这个人是属于教会里面的人,所以,本节:「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绝不是指任何未得救的人(包括假信徒),可以因今生肉体受苦,来生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而是指那些本来已经得救的人,既犯罪不知悔改,就只好让他们肉身受苦,而无损于他们将来灵魂的得救了。注意,这种受苦不是为抵消罪恶,乃是为惩罚罪恶,使犯罪者在受苦中知罪悔改。


  按林后二章五至八节所记,这犯罪的人终于悔改;甚至保罗倒要为他求哥林多教会的人赦免他,免得他忧伤太过。所以,保罗虽说「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可是这人大概在受警戒之后(或教会刚开始要采取纪律行动之后),立即悔改,因而使徒可能未真正运用他的权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2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这样的人』指犯罪的人;『交给撒但』意指将他逐出教会,使他不受教会属灵的保护,自然他就落在魔鬼的手里(参约壹五19)。


  「败坏他的肉体,」这与十字架治死他的肉体不同。十字架的治死是为着加增基督的成分;『败坏他的肉体』是将他那受情欲控制的身体放弃,任由撒但指挥、辖制并摧残(参可五5),其结果甚至可能引起病痛(参林后十二7;路十三16)以至于身亡。这种情形可以收到两方面的功效:
   (1)对于别的信徒,可以作为鉴戒(参林前十5~11)。
   (2)对于犯罪者自己,可能会令他幡然悔悟(参林后二6~8)。


  「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主耶稣的日子』指主再来的日子;『可以得救』这句话再次证明,信徒一旦得救,就永远得救(参约十28~29);信徒的肉体可以被撒但败坏,但他那重生的灵命,仍旧是属于神的,那是神圣的种子,罪恶不能败坏它(参约壹五9)。不过,这个得救,乃是仅仅得救,必将遭致主的惩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很清楚,明白了,刺猬版主辛苦了呀,送一你一杯茶

 

 润润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2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脚印在2008-10-22 11:46:00的发言:

啊,很清楚,明白了,刺猬版主辛苦了呀,送一你一杯茶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润润喉

哇,谢谢小脚印,

 

不过,你下次送糠果好了,俺喜欢糖果!![em29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好的,没问题,嘿嘿,不过糖果容易坏牙的,小刺猬版主没牙看你咋吃东西,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22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3 05: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