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经:语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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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称:基督教释经学手册 作 者:格兰-奥斯邦
??大部分现代语言学家都承认,文学和历史情境极其重要,亦即,语言和语言
之外的层面对意义影响深远(参Thiselton 1977:75)。一个观念的语意分析,
不单牵涉到句法,也与这句话背后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有关。分析乃是释经学整体
的一环,然而也是其先决条件。在研读一段经文的时候,这些步骤并非一次只进
行一项,而是不断的螺旋式旋转,因为一个层面(如文法或背景)会提供另一个
层面(如语意)的资料,而所得的结果又会成为它本身的资料。
??了解语意学的真正内涵,是相当具关键性的事,可是,过去对这方面甚为忽
略,让人惊讶。卡森列举出现代许多书中在语言学上的基本错误(1984:25-66
),而希尔法感叹道:
“甚至有些著名的学者,在想要更多探究圣经用语的意义时,却不用现代语言学
研究的成果,只顾自己埋头苦干,……” “我们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这些人可以不明白死海古卷,就写出犹太人第一世
纪各个教派的情形。”(1983:10)
??问题当然是:我们过去学到的,乃是一些错谬的假设。这正是本章头一部分
要谈的。
......
同样,若将一个复合字拆开,个别研究其组成单位,而将结果读成该字的意义,
也是错误的。鲁奥毫不迟疑地指出:「现代语意学理论的基本原则,就是:我们
不能从一个字的外形来探究其意义」(1982:29)。举两个有名的例子,或许有
帮助:ekklesia和paraklertos。头一个字通常被说成是将信徒「呼召出来」,
事实上,在希腊文学界中,ekklesia根本找不到这含义。另外一个字是约翰福音
第十四章至十六章圣灵的主要头衔,里面的字根为para(「在旁」)和kaleo(
「呼召」)。有一段时间,这个字的意思的确与它的字根类似:「被召在旁协助
的人」,希腊人用这个字指「帮助者」或「代辩者」。然而,对约翰福音十四章
16、26节,十五章 26节和十六章7-8、13节而言,这个意义并不足够,因为上下
文没有这种意思。此外,语意的范围不能建立在那些字根上。勃朗(Brown 1970
:1136-37)区分出两种法律意义(代辩者[或律师]、中介者)和两种非法律
意义(安慰者、劝勉者)。然而,他发现,没有一种能充分适用于约翰福音,因
他断定,这里主要的含义是位格与工作的持续。圣灵这「另一位保惠师」,就是
「另一位耶稣」,换言之,它将继续耶稣的工作。
......
?这个原则更适用于单字的研究。现代一般解释上最常见的问题,便是将二十世
纪的意义读人圣经的古代用语中。我们都上过主日学,听过用韦氏字典
(Webster Dictionary)或增订本圣经(AmplifiedBible)来解释神学要点的说
法。另外一个类似的问题,便是将新约的意义读入旧约的观念,如拯救、恩典、
怜悯,和真理。无论何时,意义必须由那个时代的用法和上下文来决定。当然,
未来的意义有其地位。正典批判(Canon criticism,如Childs的出埃及记注释
)已经显示出,明白后来的解释,对一段经文颇具价值。然而,它不能够影响经
文原初的意义,只能显示一段经文或一个词汇后来如何应用在神子民的生活中。
......
??状况性情境比较难确定,因为它包括重塑经文背后的历史状况。这一方面将
在历史-文化解经(第五章)内讨论,不过它和语意研究也有关系,需要谈及。
我将探讨了解过去言论的困难[参附篇(一)与(二)],不过语言学家至少认为
,这不至于是做不到的事。从历史文献不单可以找出单字的意义,还可以找到大
部分古代文献背后的事件与状况。并且,这些状况本身能决定意义。例如,约翰
壹书一章9节要「认罪」的命令,周围有三句话,都是对约翰的读者说的:「我
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6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8节)
;以及「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10节)。对这段讲论的诠释有许多种,但
是最佳的解说当属承认,约翰是在向他的对手发言,那是一群诺斯底派刍形的完
美主义者,他们认为自己的「知识」已经使他们超越了罪。约翰要他的读者认清
自己是有罪的,要认罪,并转向「光」(5节)。提瑟顿的观察很正确:「在新
约[或旧约]中,若要将某个「命题」抽离该言论的特殊状况,而视其为『恒长
性的』说法,不单是很差的神学,也是很差的语言学。因为这样会扭曲该段经文
真正的意思」(1977:79;强调字为他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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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称:基督教释经学手册 作 者:格兰-奥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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