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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怎么看待为了真道竭力争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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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犹大书:1:3 亲爱的弟兄啊,我想尽心写信给你们,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
1:4 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 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我们”或作“和我们”)主耶稣基督。

     我搜了一下电子圣经,发现“真道”所指的都是基督的十字架和复活。所以,我觉得犹大的这话是指在传福音的时候说的,不是在指细枝末节的教理。

     因为最近读教会历史,读到马丁路德和慈运理因为圣餐中的饼是不是真是基督的身体的时候,导致他们没有走到一起。多么伟大的两位改教领袖啊,就这样分道扬镳了,导致了慈运理之后就在与天主教徒的战争中阵亡,导致了新教势力一连串的损失。那个时候的人,为了教理的争辩,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我个人觉得,只有十字架的道理是我们值得用生命去“争辩”的,而十字架的道理,在我们得救的人,是神的大能,神让我们因信称义的果效,这个只要我们去与那灭亡的人争辩,以使人不至灭亡。而不是为了其他的教理,让我们互相失去和睦。爱弟兄,就要将他带到神的面前去。不是想着用真理压倒他,而是让人在基督的十架前谦卑顺服是吧。

 

发表于 2008-10-4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十字架的道理是我们值得用生命去“争辩”的,而十字架的道理,在我们得救的人,是神的大能,神让我们因信称义的果效,这个只要我们去与那灭亡的人争辩,以使人不至灭亡。而不是为了其他的教理,让我们互相失去和睦。爱弟兄,就要将他带到神的面前去。不是想着用真理压倒他,而是让人在基督的十架前谦卑顺服是吧。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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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讲道的人更要警醒,不要因为自己的信心,却成了别人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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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不错,关于一些礼仪问题,比如浸水,点水;圣餐时的服装问题等等,各个教会有自己的规定,这些礼仪问题没必要争论,各守各的规则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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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分清什么是绝对的,什么是相对的.

事关教义的,面对错谬时自然要争辩,而相对的,比如一些礼仪方面的,就没有必要争论.

但有些可悲的是,人往往把绝对的拼命相对化,把相当化的拼命绝对化.....

 

说到爱,与对方争辩和爱对方,根本上没有任何的冲突,

而且,正因为是爱对方,要把对方从错谬中挽回,才要竭力的争辩,

争辩可能并不能真正的挽救这个人,但是圣灵光照这个人,他就能从争辩的言词中明白真理.

 

当然,争辩的动机,有的是出于爱,有的是炫耀自己,有的是纯粹为驳倒对方,....有的是兼而有之,

但判断动机,显然不应该是我们人做的事,或者说超过我们的能力,只有神真正的明白人心

我们看一件事,只要看这些人是否为真理而辩即成.

 

的确,因为人的罪性,往往争辩会影响弟兄之间的彼此相爱,

这个,需要求主怜悯保守,自己也要时时审察自己.

在弟兄争辩时,永不可失了谦卑与爱心.

在与异端争辩时,永不可失了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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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字太小了,我给调调:

要分清什么是绝对的,什么是相对的.

事关教义的,面对错谬时自然要争辩,而相对的,比如一些礼仪方面的,就没有必要争论.

但有些可悲的是,人往往把绝对的拼命相对化,把相当化的拼命绝对化.....

 

说到爱,与对方争辩和爱对方,根本上没有任何的冲突,

而且,正因为是爱对方,要把对方从错谬中挽回,才要竭力的争辩,

争辩可能并不能真正的挽救这个人,但是圣灵光照这个人,他就能从争辩的言词中明白真理.

 

当然,争辩的动机,有的是出于爱,有的是炫耀自己,有的是纯粹为驳倒对方,....有的是兼而有之,

但判断动机,显然不应该是我们人做的事,或者说超过我们的能力,只有神真正的明白人心

我们看一件事,只要看这些人是否为真理而辩即成.

 

的确,因为人的罪性,往往争辩会影响弟兄之间的彼此相爱,

这个,需要求主怜悯保守,自己也要时时审察自己.

在弟兄争辩时,永不可失了谦卑与爱心.

在与异端争辩时,永不可失了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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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4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不够严密。相对的教义也是有很多的,那你说的显然就混淆了。
对了,这样说也是在讨论不是吗?但圣经上说得争辩,尤其是竭力的争辩,是对与十字架的道理。比方说你和不信的人说:神的儿子耶稣为了我们的罪被钉十字架。
然后他跟你说:进化论#¥%,客观唯物主义#¥%。你就要和他竭力的争辩。我们弟兄姐妹之间是要讨论,却没有争辩。

 

你有和信徒争辩的经历吗?我想那一定没有恩典。就算有圣灵的光照,也照不到争辩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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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意楼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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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没说完,不过没时间了,明天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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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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