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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妇女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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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会妇女地位
(陈终道)

 

  今日的妇女,已经不仅走出厨房,进入社会,且已进入经理室,国会议会,总统府与首相府了!甚至有些妇女要争取男性才能胜任的体力工作。不过还未能使男人生孩子!在这么厉害的思想冲激下,基督徒妇女在教会中的地位,更受人注意。无论我们对社会的女权运动观念如何,总得要看看圣经对姊妹们在事奉中的地位,怎样看法,才能建立我们应有的观点与态度。

  
一.除去偏见


  1. 圣经中的男女平等观念


  神是否根据人在教会所站的地位,来估计他所作的工作是成功还是失败,是伟大还是渺小?人的工作在神的眼中是否重要,与人在教会所站的地位有没有关系?我们的观念是:如果一个人在教会站的地位重要的话,他的工作就重要,他这个人就值得受尊敬了。但神的看法是不是这样呢?未必!在我们看来,一个大会主席是从许多人之中选拔出来的,当然是最重要的人物,这种观念促使人都追求地位。但神不是这样看法。所以我们要接受神的价值观,才可以讲平等,如果我们接受的是世俗的价值观,来看人所站的地位,就大不相同,所争取的目标也不同。


  2. 个人对男女平等的偏见


  当我们未看圣经之前,我们必须除去所有能影响我们对圣经男女地位的看法有偏差的因素。


  A. 主观偏见──如本身是女性,觉得应争取姊妹在教会的重要地位;或本身是男人,就会觉得弟兄是重要,这都是偏见,会影响我们对圣经最中立,最正确的看法。又比方我有一个女儿当女传道,我希望她做牧师;或是我因为女儿作女传道,所以也为姊妹讲话。带着这心思来看圣经的话,就不会看到圣经最正确的意思。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要找出圣经的意思是什么,而不是为了争取是男性或女性的地位而读圣经。


  B. 潮流的影响──女权运动,世俗的观念,在争取男女平等方面,不是向好的方面争取,是向反叛神方面争取。例如:不是争取丈夫应像妻子那样忠贞于配偶,乃是争取妻子也可以像丈夫那样有自己喜欢的情侣……。基督徒不应盲从。


二.重要经文选解


  放弃了不应有的偏见后我们才可能留心神在圣经中的观点:


  1. 神的创造(创二:7,18,22-23)


  创世记第二章十八节:“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如果我们撇开属世的观念(如男女平等观念),单看这节经文,我们无法不承认,夏娃的受造是为着帮助亚当,这种看法并没有偏见。从创世记第二章第十八节我们也可以看到亚当先受造,然后神再造夏娃。所以按神的创造来说,第一,先造亚当,后造夏娃;第二,神造夏娃为着帮助亚当。


  下文神叫亚当给各样的活物起名字,第二十节:“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然后神叫亚当沉睡,从他的身上取了一条肋骨,造成女人。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里似乎神先让亚当从许多动物当中找一个配偶帮助他,但找不到,所以神为他造一个女人。是否这样,圣经没有明显的讲出,但无论怎样,我们可以肯定,按神创造的先后,亚当先,夏娃后,夏娃是从亚当身上的肋骨造成的。


  这里有没有轻重的成份存在呢?圣经只有先后的次序,并无轻重之别。在地位上,一个是帮助的,一个是被帮助的。神赋与弟兄和姊妹的特长各有不同,这是一般性的事实,但并非没有例外,所有自然规律中都有例外的事。


  2. 夏娃受诱,亚当犯罪(创三:1-7,提前二:13-15,罗五:12)


  从创世记第三章我们看见夏娃受诱犯罪后,又把分别善恶树的果子给亚当吃,因此亚当也犯了罪。到底新约圣经怎样引用创世记,证明我们的看法没有偏见呢?我们要对照提摩太前书第二章,保罗直接引用亚当夏娃受造的事,提摩太前书第二章第十三节说:“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并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和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保罗的解释把创世记先造后造的次序点明出来。其实神可以同时创造两人,不分先后。祂显然是要把先后的次序表明出来。并且保罗说,不是亚当先受诱惑,乃是夏娃先受诱惑。这当然是直接解释创世记第三章的事,明讲是女人被诱惑,但我们知道圣经讲及罪的时候:“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这“一人”是谁?是亚当不是夏娃。换言之,亚当要负犯罪的责任,虽然先被诱惑的是女人。可见圣经从创世记一直延续到保罗写较后的书信时所持的观念,亚当是要负担责任的,因为他先受造;以家庭来说,他是一家之主,所以他要负责。虽然被诱惑的是夏娃,但那承担责任的是亚当。


  3. 夫妻在家庭中的次序(弗五:22-32)


  保罗在以弗所书解释神最初设立婚姻制度的意义,以弗所书第五章三十至三十二节:“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注意第三十节的小字:“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是直指创世记二章的话。这里说明神最初设立婚姻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要表明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所以亚当是元首,夏娃是他的配偶。为什么神要从亚当身上取一条肋骨造夏娃呢?原来“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是表明丈夫与妻子亲密的关系,而这亲密的关系是为了要表明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教会与基督如何能成为夫妻那样亲密呢?这是极大的奥秘,这奥秘在将来我们可以完全明白,但在今天也可藉着正常的夫妻关系,体会到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基督怎样爱教会。


  以弗所书第五章是婚礼必引用的经文,其中两部分不能分开:妻子顺服丈夫,撇开丈夫是不是好的问题,只要顺服;丈夫要爱妻子,也撇开妻子是不是好,总之要爱,爱到为她舍命的地步。如果细读以弗所书第五章,便会发现丈夫为妻子所作的多过妻子为丈夫所作的,因为没有说妻子要为丈夫舍命,只叫丈夫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所以这两方面应是和谐的。


  按神的创造,男人是用尘土造的,女人却是用人身上器官造的,所以按材料而言是最贵重的。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否重要,神有祂自己的看法,不是用我们的平等观念。


  4. 在基督里不分男女(加三:26-28)


  保罗在加拉太书第三章说:“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里,都成为一了。”其实世界上的平等观念是从基督教的福音起首的,因为福音使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成为罪人,皇帝与乞丐同样是罪人,所有的人都是靠恩典得救,皇帝与乞丐都是一样,这就是平等了。所以真正的平等观念是从基督福音而来的,若有人反过来用男女平等的观念质疑圣经,那人对圣经必然未深入了解。


  圣经对于尊贵与卑贱的观念与世界不同,与普通的阶级观念亦有别。我们在基督里是没有分别,但并非在神的创造里没有分别。当保罗说我们在基督里都成为一的时候,他也同时说在家庭中按创造是有先后的秩序与不同的岗位。我们无可否认神给与姊妹的特长是弟兄所没有的,给与弟兄的特长也是姊妹所没有的。现在越来越多“女强人”,我们得承认这世界的潮流在改变了。问题是这样:例如某国的首相是个女强人,当她最初活跃政坛的时候,她的儿女交给男人照顾还是女人?一个女经理要为她的儿女请个女褓姆还是男护士?若这个女人在外面当经理,另外找一个女人替她在家里看孩子,其实她并没有否定神赐给女人的特长,她不过另找一个女人代替她,而她自己在女人中比较突出而已!当然在神一般的创造中也有例外,有些男人很像女人,而有些女人却像个男人。


三.在事奉中受尊敬的妇女


  新旧约圣经,有不少例子都说明神的确悦纳并称许那些有真正贡献,敬虔爱主的人,并不在乎他们是男人或女人;也不在乎人的地位在“先”的便一定受称许,在“后”的便一定受责罚,足可证明神的阶级尊卑的观念,不是单看地位,性别,乃按人敬虔的实际。兹略选数例:


  1. 米利暗


  在以色列人的旷野行程中,除了米利暗之外,未提别的妇女领袖。她若不是唯一的,最少也是主要的女先知,且有神的话语临到她,可能比亚伦还多。所以在与摩西争权事上(民一二:1-9),她似乎起了带头作用。


  2. 底波拉──女士师(士四:4-10)


  底波拉原希望巴拉能带领以色列人,可惜这男人比不上女人,结果神兴起底波拉。注意:底波拉不单是女士师,也是女先知。士师记第四章五节说:“她住在以法莲山地拉玛和伯特利中间……以色列人都上她那里去听判断。”所以在她未为以色列人战胜迦南王耶宾和他的将军西西拉之前,已经是以色列人所敬重的人。她不像米利暗只作妇女的领袖,乃是判断众民的领袖。她既是女先知,也必有神的话语训导以色列人(按民一二:1-6,米利暗显然也有神的信息临到她)。


  3. 雅亿──杀死西西拉(士四:18-22)


  雅亿虽是小人物,但她杀死西西拉将军,是底波拉得以胜迦南王的主要因素。从前打仗,主将战死就算打败,所以凡是主将都必列于武功最好的将帅之中,雅亿杀死西西拉需很大的勇敢与决断,所以圣经特记她的事迹。


  4. 马利亚──主耶稣的母亲(路一至二章)


  基督由童女马利亚降生,固然是神的拣选,但圣灵是在马利亚向天使说“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之后才使她感孕的。也就是说,是她自己情愿把身子奉献给神使用。这样的情愿是准备付很大代价的,但这成了她一个人独有的福分。神对男女按创造而有的分别,并没有妨碍她在事奉神的事上落后,倒使她独占上风,无可比拟。


  5. 伯大尼的马利亚──最明白主心意的人(太二六:6-13)


  就在那十二使徒还在彼此争大,以为主耶稣上耶路撒冷就要作王时,她很明白主耶稣必定会受死而复活,所以她预先为耶稣安葬用香膏膏祂。在犹大与别的使徒,这些男人们同声指责她枉费声中(太二六:8-9),主耶稣却为她申辩,且宣称:“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作个记念。”(太二六:13)伯大尼的马利亚并没有因为是女人,又没有什么特别的地位,而对主没有认识,反之,倒可能因她有“女人”特有的细心,虔诚,真纯的爱主,而对主有独特的认识,又得着这独有的称许,是任何圣经名人所没有的。


  此外,圣经中还有许多在神的事奉上有特出贡献,极为可敬的妇女,限于篇幅从略。


  注意:这些为神人所共同敬重的姊妹们,她们都是在现代人看来男女不平等的地位上,作出伟大又有永恒价值的贡献的人。她们不用先争取什么同等地位,却受到神和人共同的敬重,所留下的事迹,可作万世信徒的榜样,不论古人,今人也都羡慕她们。


  在人看来,若有人创立了一些“事业”,例如:有一间大教会,又产生许多同一性质的分会或“子母性”的分会;或是一个教会性的机构,分区机构遍及全球,手下员工数以千百计。我们认为这是蒙神重用的明显证据,争取这类团体中的领袖地位,就是站在成功的地位上。但神是否按我们这种观念评估一个人的成败?这绝不是说,凡站在这样高位的人都是贪图虚荣,不作实际工夫,而是说,神不会像人那样评估一个人的成败。而且这是不分男女的。不论弟兄或姊妹,未必每个人都可以创立伟大“事业”,但每一个人都能忠诚爱主爱人,都能用一颗纯洁真诚的心求神的喜悦。每个人都可以不求自己益处地完全高举神,都可以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完全献上为主而用。每个人都可以像仆人等候主人回来那样的心情天天预备主来。这是没有任何性别,权势,虚名能拦阻我们的。为什么不向这方面追求,反要在教会圈内追求那要随这世界一同过去的虚荣地位?


  姊妹在圣经中有许多重要及实际的贡献,是无可否认的事。但问题是:有贡献的人是不是一定站在最高的地位?是否凡站在最高地位的都是有贡献的?不一定。有些人不站在最高的地位,他的贡献或许更大。因为我们的阶级观念与神的阶级观念不同,我们必须先改正我们的观念。假如我是助手,他是主任,我认为必须做主任才能出人头地,那么我会争取主任的地位,这只是世俗的阶级观念。如果神要我作助手的话,我这助手的功能可能比当主任的功能更大,一天我当了主任,可能反而离开神给我的岗位。事奉神,不是在教会内争出头,是按神所分给各人的职责尽忠,不论弟兄或姊妹都是同一原理。  


四.弟兄们应有的反省


  教会事实上是否有轻视姊妹的情形存在?


  虽然神看人的尊卑贵贱,不是按世俗人的权势地位的观念,乃在乎个人在神面前的生活工作,敬虔的实质,生命的成熟,对神关系的亲密,所以教会与家庭应按圣经建立起神国的平等观,尊贵观。但这是否单单姊妹应有这样的平等观?是否弟兄们并不留意他们也当用同样心态事奉神,追求实质的敬爱神,却醉心于争夺权力地位?是否在今日的教会中确实存有一种单凭一个人所站的地位如何,便获得大部份人的敬重;又轻忽一些真正爱主姊妹在教会中所作贡献的情形存在?那些站在教会带领人的地位的弟兄,是否诚心要建立起像神那样的尊贵观?有否因那些真正关心神家,有实质贡献,真诚爱主的人,便敬重他们,使别的信徒效法他们的榜样?反之,是否有不少“弟兄”单凭自己是男人,就以为不必追求长进,也当然在教会中有可能站“带领”地位?是否明知自己灵性肤浅,仍要硬充,作瞎眼领路者?甚至好些姊妹灵性真理都比他更有深度,却为面子不理会别人的劝告,不虚心领教?


  在今日的教会中,有谁能像新约的解经家亚波罗那样,虽然很会讲解圣经,仍虚心领受一位姊妹百基拉的教导(徒一八:25-26)?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女传道的形象与按牧


  男传道是神的仆人,女传道就该是神的使女了!女传道与教会的女执事,或是牧师与长老的分别在哪里?在于“呼召”问题。她既是神所呼召的,她内心的负担必定表现出来,有经验的传道人可以看得出。既是如此,就要尊重她是神的使女。不过在今日教会中,事实上女传道的地位好像是人人都可以差使的“一脚踢”,甚至包括作代罪羔羊。我们应当尊敬的是为主劳苦的人,尊敬真正忠心爱主及爱主的群羊的人,尊敬有神的信息托付给他传讲的人。教会若需要请女职员或干事,大可请合宜的姊妹,无需把女传道当干事用。应让神所呼召的仆人使女在神的话语上多有领受,可以喂养引导主的群羊,看望需要帮助的人。


  按我个人读经的领会,按立的实际意义是那些在主里较年长,又为众教会所信任的工人,向众教会见证(或公开承认)一位年轻的工人,确是神所呼召的传道人。这在神面前要负很大的责任。当教会渐渐发展,假师傅,假传道也日增,这种见证是需要的。彼得,约翰,雅各与保罗行右手相交之礼(加二:7-9),实际上是一种公开的见证,承认保罗是神所设立的外邦使徒。保罗与众长老按立提摩太(提前四:14),也属同类性质。传道人由神自己设立,人不过在有需要时作见证而已!但今日教会之按立牧师,向众教会在神前作见证的意义越来越轻,封立升职的意义越来越重。而圣经中确实没有女使徒或女长老按立的例子,所以我劝告姊妹不要接受这种按立,倒要追求有神在工作上的印证,在领受神的话语上,走在群羊的前头。


六.妇女讲道问题


  不许妇女讲道的结果,使好些蒙召的姊妹不以传讲神的话为职责内的事,最多只看作偶然的需要。既不用讲道,女传道也就不觉得很需要从圣经真理上下工夫,所以少花时间在神面前为会众的需要等候信息。她们自然把时间全花在其他教会事务上。虽然圣经有两处明说不许女人讲道,但也应留心其他有关经文:


  1. 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三十四节提及“妇女要在会中闭口不言”,但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五节:“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两处同样是使徒保罗讲的。这样我们是否应该综合起来领会保罗的意思?“在会中闭口不言”照字句领会不单指讲道,也包括祷告,唱诗。但事实上教会的第一次祷告会已有妇女与弟兄一起祷告(徒一:14),而教会为下监的彼得祷告时,教会中的人多数是妇女(徒一二:12-17)。神不但垂听她们,且行了大神迹。“在会中闭口不言”较可能指在会中发问,因下句说:“他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中问自己的丈夫”(林前一四:35)。可能使徒认为当时她们所问的问题,由那最了解她们的丈夫,在家中细细解说,更胜于在会中问些不适当的问题,破坏了聚会气氛。


  2. 保罗既说:“凡女人祷告或讲道若不蒙着头…”可见当时有女人讲道的事,且在一般情形下,保罗对女人讲道只限制她们要蒙着头讲。


  3. 讲道不是一般演讲,是传达信息,是圣灵的恩赐,这是无可否认的。连最极端反对女人讲道的人,也不是完全禁止,只不过限定她们只能对女人讲道而已。但使徒保罗的限制只是蒙头,因当时妇女在公众面前不蒙头就是不端庄。所以,按精义应用在今日姊妹方面,应该是姊妹讲道时应有端庄的服饰与举止,心态谦虚,言语庄重。


  4. 底波拉凭女先知身分教导警戒以色列人,以女先知身分为他们施判断,又领导以色列人战胜迦南王。这事发生在十分保守,且十分固执于传统的旧约时代,可见以色列人对于出于神的选立以及实在有圣灵恩赐的人,都不敢以传统制度对待她,而按神所赐给人的信息接纳他们。


  5. 女先知亚拿在圣殿里受圣灵感动,而向众人见证孩子耶稣就是要来的那位弥赛亚(路二:36-38),也是很例外的事。圣殿是不会容许女人施教的,但先知的信息超越人的传统观念,不能用人的传统限制,只能按真理承认,虚心接纳。那跟随保罗多年的路加,对亚拿的话完全承认是出于圣灵,否则就不会把它记在圣经里了!


  6. 保罗最得力的女同工百基拉名字常排在她丈夫之前(徒一八:18;罗一六:3;提后四:19),且曾向那很会讲解圣经的亚波罗讲解基督的救道(徒一八:24-26),而且在她的罗马家中有教会,她很可能有讲道。


  7. 在许多开荒布道的工场上,事实上已有不少女传道做得比弟兄更成功,不但讲道,也带领“群羊”行在真理中,看见圣灵的同工。反对姊妹讲道的主张,无法否定这些事实,也无法回答在这种情形下,提摩太前书第二章十二节使徒保罗所说“我不许女人讲道”,是否可以不理会别的经文,单独领会?


七.总结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


  如果神所使用的仆人或是使女,有神的呼召,有圣灵所给的信息与恩赐,我们就该尊敬他是神的仆人和使女。不要将教会的“地位”看作阶级高下的标志,因为在神的眼光中,不在乎这人是否站最高地位,乃在乎有没有实际的贡献和神的托付。无论弟兄或姊妹,按神创造男女的分别,的确各有专长;但按基督里的生命,我们所领受的都是儿子的灵,呼叫阿爸父(加四:6)。


  圣经中的神仆们,不论旧约先知,或新约使徒,都不理会是否在当时的宗教制度中占据一个较重要的地位,而是全凭神所赐给他们的信息,站在神的使者的身份发言。他们受人敬重,并非争取了地位权势,乃是因神有话语托付他们,而成为传神信息的使者。


  所以我们不要为着争取人前的地位,而抹煞男女天赋的专长,也不要去改变神按祂的创造所定的先后次序与岗位,乃要全心追求,作个忠心的神的使者,在我们所处的时代勇敢传讲神的话语。


  人所注重的是人的制度中的高位,神所注重的是神眼目中看为尊贵的人。让这世界和其上的高位都一同过去罢!让我们一心寻求作神所贵重的人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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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借着保罗教导说:“我不准女人讲道”“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这是主的命令”做监督的条件也必须是“一个妇人的丈夫”等等,都不含混,清楚的表达了不准女人讲道的含义。也许有的朋友认为“女孩子站讲台所说的也是圣经中的教导嘛,我们要看实际的效果嘛,等等许多理由”····违反圣经的教导所进行的敬拜绝对不是讨神的喜悦的,因为在主所规定的:“我不许女人讲道”这个教会的次序上就违法了,我们若擅敢行事,并以人数和奉献的数目作为标尺认为主就会喜悦那是自欺。以利的两个儿子岂不是因为违反献祭规定按自己的意思献上凡火而死么?乌撒因为用手触碰约柜而遭击杀,大卫因为将约柜放于牛车之上而不是用杠子抬进去而得罪神,耶波罗安造金牛犊让人在另一个地方私意敬拜导致悲惨的下场,圣经中这方面的教导所表达的就是神要人按照祂在圣经中的教导去敬拜祂,否则就会遭致神的惩罚。

可能有一些朋友认为:不准女人讲道是对女性的不尊重,这样的理解是有失公平的,因为不许女人讲道乃是神订立的规矩,谁可以对神说你不能如此行呢?神反而教导丈夫们要敬重自己的妻子。但在教会的次序方面,神就是定下规矩不准女人站讲台,这是圣经的教导。我们所要关心的是我们有没有按照圣经的教导进行敬拜,听不听话的问题,把这个事情和不尊重女性放在一起,是不是我们心里认为:只有男性和女性都能做某事才叫做尊重?否则就说这个人不尊重女性呢?若是如此,神的教导被我们放之何处?大家都应该学过一篇课文:“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这句话应用在我们的信仰上就变成了“要立自己的义,不服基督的义”了,持上面观点的人认为按照圣经的教导做不能复兴,不能讨神的喜悦,教会不能发展吗?保罗不是教导基督徒要除去旧酵好使自己成为新团吗?错误的教义和认识都被称为酵。允许女人站讲台那是犯罪的行为。不是做的人多了就没有关系,谎言说再多遍也是谎言!即使上帝让所有的人都下地狱,也是公平的,人无限量地亏欠了上帝,上帝不欠人的,我们得救本乎恩,也因着神所赐的信心,真有信心的人是不可能不结出感恩的果子来,尽心竭力的按照神的教导来尽本分的,有的朋友认为遵守神的诫命和教导去行就是靠行为称义的律法主义者,是不对的,靠行为称义的律法主义者乃是靠着自己的行为得救,遵守神的诫命和教导来尽本分不是人的功劳,既是本分,就是当做的,不做就要受罚,人的义在神眼中是污秽的衣服,人无法靠着自己的义上天堂,一个真有信心的人不会废除道德律法,那种认为信心本身以及信心的顺服(虽然不完全)作为律法的完全顺服,并视为借著恩典得永生的赏赐,按教会多特信经的解释,这乃是可恶的索西奴派的人在神面前称义的新奇方式,认为只要内心相信,在心里面归向了神就是归向了神么?耶稣基督不是教导说“有了我的命令就去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么?违反圣经的教导就是罪,离开了圣经的教导,当然包括道德律(十诫),我们何谈尽心尽意尽力的爱神呢?为何要偏行己路呢?主不是说就是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笔一划都不能废去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21 19:39: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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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求吾主怜悯在2008-9-21 19:28:00的发言:

主借着保罗教导说:“我不准女人讲道”“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这是主的命令”做监督的条件也必须是“一个妇人的丈夫”等等,都不含混,清楚的表达了不准女人讲道的含义。也许有的朋友认为“女孩子站讲台所说的也是圣经中的教导嘛,我们要看实际的效果嘛,等等许多理由”····违反圣经的教导所进行的敬拜绝对不是讨神的喜悦的,因为在主所规定的:“我不许女人讲道”这个教会的次序上就违法了,我们若擅敢行事,并以人数和奉献的数目作为标尺认为主就会喜悦那是自欺。以利的两个儿子岂不是因为违反献祭规定按自己的意思献上凡火而死么?乌撒因为用手触碰约柜而遭击杀,大卫因为将约柜放于牛车之上而不是用杠子抬进去而得罪神,耶波罗安造金牛犊让人在另一个地方私意敬拜导致悲惨的下场,圣经中这方面的教导所表达的就是神要人按照祂在圣经中的教导去敬拜祂,否则就会遭致神的惩罚。

可能有一些朋友认为:不准女人讲道是对女性的不尊重,这样的理解是有失公平的,因为不许女人讲道乃是神订立的规矩,谁可以对神说你不能如此行呢?神反而教导丈夫们要敬重自己的妻子。但在教会的次序方面,神就是定下规矩不准女人站讲台,这是圣经的教导。我们所要关心的是我们有没有按照圣经的教导进行敬拜,听不听话的问题,把这个事情和不尊重女性放在一起,是不是我们心里认为:只有男性和女性都能做某事才叫做尊重?否则就说这个人不尊重女性呢?若是如此,神的教导被我们放之何处?大家都应该学过一篇课文:“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这句话应用在我们的信仰上就变成了“要立自己的义,不服基督的义”了,持上面观点的人认为按照圣经的教导做不能复兴,不能讨神的喜悦,教会不能发展吗?保罗不是教导基督徒要除去旧酵好使自己成为新团吗?错误的教义和认识都被称为酵。允许女人站讲台那是犯罪的行为。不是做的人多了就没有关系,谎言说再多遍也是谎言!即使上帝让所有的人都下地狱,也是公平的,人无限量地亏欠了上帝,上帝不欠人的,我们得救本乎恩,也因着神所赐的信心,真有信心的人是不可能不结出感恩的果子来,尽心竭力的按照神的教导来尽本分的,既是本分,就是当做的,不做就要受罚,不是人的功劳,人的义在神眼中是污秽的衣服,人无法靠着这个上天堂,一个真有信心的人不会废除道德律法,那种认为信心本身以及信心的顺服(虽然不完全)作为律法的完全顺服,并视为借著恩典得永生的赏赐,按教会多特信经的解释,这乃是可恶的索西奴派的人在神面前称义的新奇方式,认为只要内心相信,在心里面归向了神就是归向了神么?耶稣基督不是教导说“有了我的命令就去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么?我们为何要偏行己路呢?

 

不知道你的圣经和我们的一样不一样,我们的圣经是有66卷的

其中歌林多前书不是只有第15章,也有第11章

11章5节记载如下:

5 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

 

当然,如果你的歌林多前书没有第11章的话,那么就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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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求吾主怜悯在2008-9-21 19:28:00的发言:

主借着保罗教导说:“我不准女人讲道”“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这是主的命令”做监督的条件也必须是“一个妇人的丈夫”等等,都不含混,清楚的表达了不准女人讲道的含义。也许有的朋友认为“女孩子站讲台所说的也是圣经中的教导嘛,我们要看实际的效果嘛,等等许多理由”····违反圣经的教导所进行的敬拜绝对不是讨神的喜悦的,因为在主所规定的:“我不许女人讲道”这个教会的次序上就违法了,我们若擅敢行事,并以人数和奉献的数目作为标尺认为主就会喜悦那是自欺。以利的两个儿子岂不是因为违反献祭规定按自己的意思献上凡火而死么?乌撒因为用手触碰约柜而遭击杀,大卫因为将约柜放于牛车之上而不是用杠子抬进去而得罪神,耶波罗安造金牛犊让人在另一个地方私意敬拜导致悲惨的下场,圣经中这方面的教导所表达的就是神要人按照祂在圣经中的教导去敬拜祂,否则就会遭致神的惩罚。

可能有一些朋友认为:不准女人讲道是对女性的不尊重,这样的理解是有失公平的,因为不许女人讲道乃是神订立的规矩,谁可以对神说你不能如此行呢?神反而教导丈夫们要敬重自己的妻子。但在教会的次序方面,神就是定下规矩不准女人站讲台,这是圣经的教导。我们所要关心的是我们有没有按照圣经的教导进行敬拜,听不听话的问题,把这个事情和不尊重女性放在一起,是不是我们心里认为:只有男性和女性都能做某事才叫做尊重?否则就说这个人不尊重女性呢?若是如此,神的教导被我们放之何处?大家都应该学过一篇课文:“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这句话应用在我们的信仰上就变成了“要立自己的义,不服基督的义”了,持上面观点的人认为按照圣经的教导做不能复兴,不能讨神的喜悦,教会不能发展吗?保罗不是教导基督徒要除去旧酵好使自己成为新团吗?错误的教义和认识都被称为酵。允许女人站讲台那是犯罪的行为。不是做的人多了就没有关系,谎言说再多遍也是谎言!即使上帝让所有的人都下地狱,也是公平的,人无限量地亏欠了上帝,上帝不欠人的,我们得救本乎恩,也因着神所赐的信心,真有信心的人是不可能不结出感恩的果子来,尽心竭力的按照神的教导来尽本分的,既是本分,就是当做的,不做就要受罚,不是人的功劳,人的义在神眼中是污秽的衣服,人无法靠着这个上天堂,一个真有信心的人不会废除道德律法,那种认为信心本身以及信心的顺服(虽然不完全)作为律法的完全顺服,并视为借著恩典得永生的赏赐,按教会多特信经的解释,这乃是可恶的索西奴派的人在神面前称义的新奇方式,认为只要内心相信,在心里面归向了神就是归向了神么?耶稣基督不是教导说“有了我的命令就去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么?我们为何要偏行己路呢?

 

我再跟您说一遍:

 

至于您那个“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的问题:

 

当时的罗马社会是一夫多妻的,这在保罗看来是不能接受的。

 

保罗的重点不在“丈夫”,而是“一个”妻子。

 

你的知识背景和读经方式是有偏差的。

 

如果像您这样律法主义,认为episkopon(单数宾格)只能是有一个太太的男人,

 

那么请问:

 

单身的男性是否无权担任主教/长老?

 

如果是,那么基督公教的神职人员基本全是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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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猪兄,别再跟他较真了,这人从来听不进去别人的话,说了跟白说一样。

 

这种人抓住自己那点错误主张念叨起来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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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不准妇女在会堂讲道还有明确的圣经经文可以支持,那么允许妇女在会堂讲道则根本找不出明确的经文支持。就连蒙头的经文也只是说到蒙头,而不是用来支持妇女讲道的,作者保罗已经明确表达过对此的态度了。

 

如果不是圣经有此教训,谁会故意反对女人讲道,但既然圣经有此教训,而且是新约圣经的教训,那对不起了,听神而不听人的,这是应该的。

 

如果不是近代以来社会上所兴起的妇女解放运动和现在的女权主义、男女平等,那么这个问题可能根本不存在。这些女权运动到底是对还是错,从神而来还是从撒但而来,我不敢肯定。但是我知道近代所兴起的各种运动不仅仅有妇女解放运动,还有同性恋解放、性解放、婚姻解放等等。凡是在世俗社会上大大流行的什么主义、运动、潮流,我观察了一下,差不多都是敌抵神的。但不管怎么样,因为受到世俗风潮的冲击而产生的教会内部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有时候还真要仔细地观察清楚了。

 

如果基督徒宁愿受社会的影响而不愿听圣经的教训,恐怕就不仅仅是女人能否讲道的问题这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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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于宏洁的讲道里提到,宾路易师母是解释十字架很好的传讲人,

如果上帝根本不许女人讲道,那么这些信息不知道是谁给她的……

 

提到女权运动,我们都该清楚,在伊甸园里,夏娃的任务是帮助亚当,而亚当的任务是看守修理园子。

我不知道是不是女权运动“解放”了姊妹,但可以肯定的是,能不能讲道好像不是最初园中创造的目的。

起初园中的角色分配怎样,值得思考一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21 19:48: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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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为什么428在2008-9-21 19:43:00的发言:

如果说不准妇女在会堂讲道还有明确的圣经经文可以支持,那么允许妇女在会堂讲道则根本找不出明确的经文支持。就连蒙头的经文也只是说到蒙头,而不是用来支持妇女讲道的,作者保罗已经明确表达过对此的态度了。

 

如果不是圣经有此教训,谁会故意反对女人讲道,但既然圣经有此教训,而且是新约圣经的教训,那对不起了,听神而不听人的,这是应该的。

 

如果不是近代以来社会上所兴起的妇女解放运动和现在的女权主义、男女平等,那么这个问题可能根本不存在。这些女权运动到底是对还是错,从神而来还是从撒但而来,我不敢肯定。但是我知道近代所兴起的各种运动不仅仅有妇女解放运动,还有同性恋解放、性解放、婚姻解放等等。凡是在世俗社会上大大流行的什么主义、运动、潮流,我观察了一下,差不多都是敌抵神的。但不管怎么样,因为受到世俗风潮的冲击而产生的教会内部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有时候还真要仔细地观察清楚了。

 

如果基督徒宁愿受社会的影响而不愿听圣经的教训,恐怕就不仅仅是女人能否讲道的问题这么简单了。

 

请不要本末倒置,女人蒙头是为的什么?难道《圣经》里那“讲道”这个词,是人为加上去的?根本不是圣经的话?

什么叫听神而不听人的,那么圣经记载了,你不听,你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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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主教的神职人员的独身制度,本身就不合乎圣经的教导,这种邪恶的制度在宗教改革的历史上被很多前辈们所反对,这种邪恶的独身制度是为主所憎恶的,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小天牛若相信圣经是神的话,也当承认女人不能讲道,圣经岂是我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删加添减的么?监督的条件:“一个妇人的丈夫”,一个熟悉中文语法的人是不可能像您这样解释,“一个妇人的”在此不是修饰“丈夫”的么?而且KJV的经文如下,请您不要强解圣经:1Ti 3:2  A bishop then must be blameless, the husband of one wife, vigilant, sober, of good behaviour, given to hospitality, apt to teach; 经文说的很清楚。

有些人又说, 经上岂不是记著 :

林前11:5 凡女人祷告或讲道,若不蒙著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髮一样。

他们就说, 可见, 女人有讲道的可能啊!!这表明他们又谬解圣经背景之意义. 那时圣经的写作与神的启示未完结, 那时说方言与说说预言都有""启示性"", 当使徒时代时, 可容许查看是否有神的话语从女人的口中出来的可能性, 肺利的四个女儿是说预言的, 如今神的话语全备了, 方言与预言皆止, 所有人都要规规矩矩的按著神的次序行。这次序明列于圣经之中。

不必多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21 20:12: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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