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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蒙福的人:Julieteva82415 和笨鱼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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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神的家要有秩序,不能纷争吵闹赌气。要竭力保守住我们在圣灵里的合一。

 

楼主姊妹的确生命还弱小,真理上不清楚。属灵生命成长有待年日,请弟兄姊妹对她有耐心。

 

用一个弟兄们更能理解的例子来类比一下。故事的大概是这样:几十年前有一个单身的年轻弟兄在教会服侍,常在教堂的书房准备主日信息,有时会和年轻姊妹在书房谈话。尽管对面坐的姊妹们很漂亮,他的心却没有一点杂念,只是把对方看成姊妹来尊重。这是神的恩典在保守他的心。后来这位弟兄和神为他预备的姊妹结婚,同心服侍。另外的一些年轻弟兄们,在这方面挣扎了很久,终于不再受困扰,也能尊重姊妹了。

 

所以我们任何一个人在生活上有一点点得胜,都是出于神的恩典。恩典临到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神保守你不经历挣扎就能手洁心清地活在他面前;第二种是神让你挣扎之后能脱离困扰得以自由。

 

我是属于第二种人。信主以前的我,欣赏的东西常有变动。开始欣赏外表帅的男生,后来欣赏英语好的同事,再后来欣赏在专业上有进取的同路人。信主以后,欣赏追求属灵生命成长的人。这次的欣赏再也不会随风改变了,这是我蒙福的开始。罪人走自己的路,总是害人害己的。如今跟着主耶稣走,真是恩上加恩。

 

笨鱼弟兄的女朋友在事业上走到今天,看透了钱财,没有世俗的势利,我觉得她是第二种蒙福的人。楼主姊妹还在挣扎之中,而笨鱼弟兄的女朋友已经走出了挣扎。原来大家都是主耶稣的门生!所以请有争执的弟兄姊妹在主耶稣面前好好儿安静安静,都有功课要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0 7:45:10编辑过]
发表于 2008-9-10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可以理解Julieteva82415 ,没有穷过,根本不知道贫穷的可怕。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第一次无法选择,第二次物质一点无可非议。至于笨鱼估计没有穷过,根本无法理解贫穷的可怕。他只是以他角度说话,好象别人爱钱很世俗。事实上他对钱的态度也许不世俗(可能他没有穷过)。但他对那位姐妹的态度非常非常非常世俗。

 

我老婆就不信主。我本来也想找信主的,但信主的都嫌我又丑又矮又穷。幸好我没坚持下来,不然恐怕这一辈了永远单身。找不信主的伴侣事实上没有笨鱼说的那么恶劣。我们就很幸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0 12:54: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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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08-9-10 12:49:00的发言:

完全可以理解Julieteva82415 ,没有穷过,根本不知道贫穷的可怕。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第一次无法选择,第二次物质一点无可非议。至于笨鱼估计没有穷过,根本无法理解贫穷的可怕。他只是以他角度说话,好象别人爱钱很世俗。事实上他对钱的态度也许不世俗(可能他没有穷过)。但他对那位姐妹的态度非常非常非常世俗。

 

我老婆就不信主。我本来也想找信主的,但信主的都嫌我又丑又矮又穷。幸好我没坚持下来,不然恐怕这一辈了永远单身。找不信主的伴侣事实上没有笨鱼说的那么恶劣。我们就很幸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0 12:54:03编辑过]

 

老大。麻烦你发帖子的时候动动脑子可以吗?你不发觉很矛盾嘛?

 

~~~~

看看你的一段和第二段的观点,你就能有所感觉了!发表帖子也要立场坚定哦。前后矛盾会怡笑大方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0 13:05: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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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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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08-9-10 13:06:00的发言:
哪里矛盾了?

 

 

既然你非常非常赞同姊妹去找有钱人,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把爱情看作其次。同时又过分肯定那种行为是非常的正确的和值得强烈推荐的!

那么请问你第二段怎么又可怜巴巴的说那些姊妹都嫌弃你贫穷而导致你只能很无奈的去找个不信的女人苟且结婚了?

 

矛盾伐老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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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她们嫌弃我,我没觉得可怜巴巴啊。我很理解她们啊。。就因为理解,才没坚持要找信主的。

还有结婚就结婚,用不着苟且这形容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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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并没有否定姊妹去找有钱有势的去结婚是一种大逆不道。但是一味的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放在婚姻的前提条件,而把3年的感情当作擦 屁 股 的草纸一样的随意丢弃!那有什么可值得多去讨论的呢?反正我觉得我如若是她的话,我会选择低调的!

 

另外,楼主不要把版主锁掉的帖子,再变相的让其复活,那样会引起纷争的!我想你懂我意思!

 

还有那个什么的?enter是伐???你和你那个不信主的老婆过得很好,那是好事情~但是请你不要因为你过得滋润,就否定上帝的话,可以吗?

抢银行未必都能被抓,你怎么不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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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08-9-10 13:17:00的发言:

她们嫌弃我,我没觉得可怜巴巴啊。我很理解她们啊。。就因为理解,才没坚持要找信主的。

还有结婚就结婚,用不着苟且这形容词吧。

 

 

如果有2位女性给你选择。一个是不信的 一个是信的。你会选哪位?

恐怕你会选前者!而且你会因为上帝把她赐给你了,而让你大大感激!生活·工作·学习都有动力! 难道不是嘛???

 

你选择不信的女人做你老婆,不就是因为姊妹们都看不起你穷嘛!你也是无奈的退而求其次罢了!你还堂而皇之说理解她们·······恐怕是违心的吧!

好了,不讨论了!选择谁谁谁都是各人自由,谁都没权力干涉别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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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天气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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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 “艳阳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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