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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对婚姻主题的读后感想,和大家分享,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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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1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好!今天是我初次注册这个ID的日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婚姻方面的主题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部分,做为一个渴慕主怜悯的人,在这方面也在生活和他人的交谈当中通过默想圣经的教导对信仰有了更深的理解。

这个版面有两篇帖子给我印象很深,一篇是有关于妓女悔改后,是否可以做为自己婚姻的对象的投票,另一篇是对配偶容貌的要求的投票。很想和大家一起分享,愿主保守我说合宜的话,彼此造就。

妓女这个职业可以说历史久远,这个职业可以说是始祖犯罪堕落后,随着罪产生的一个为神所憎恶的败坏的毒瘤,在人类历史上,人们大都会将主要或者全部的责任推到女人的身上,会说女人多么不要脸,下贱,有伤风化等等,男性在这方面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则在某种程度上轻描淡写,甚至在人的潜意识当中,也认为女人要在这样的事情上面承担主要责任,是XX勾引,某人才会如何如何。但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因着原罪,男性在这方面所犯的本罪并不是可以推卸掉的,只要是按照常例从男性与女性出生的人,有哪一个可以对着永生神上帝说:“我所行的已经达到你在圣经中所颁布的律法之要求了呢?”圣经上不是说:“一个义人都没有,都是罪人吗?”主耶稣基督在登山宝训当中对于奸淫有很清楚的教导,当我们看到一个女孩子,心里动了淫念,那就是犯奸淫了。按照神的道德律,这就是应该下地狱的。我们外在的行为上按照世俗的观念也许是规矩的,但按照圣经的标准,我们是犯了重罪的,在那为别人所看不到的自己的思想当中,人会有很深、很污秽、很龌龊,很变态,很淫秽的念头,这种念头是伴随着人的一生的,若这个人没有基督做他的中保担当他的罪,赐下一颗悔改的心,将是很悲惨的。纵观历史,无论男人或者女人,当看到身边出现一位仪表出众,令自己倾心的异性时,都会产生追求或者倾慕的想法,希望对方能和自己交往,成为自己的配偶,而这种愿望我们很多人从小到大都在内心想过,更有甚者,他们希望的只是和自己所看中的异性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已,这样的人很多。所以在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君王他们都在这方面想方设法的接近更多的女性以满足他们自己。而在这种现象的背后则是始祖犯罪所带来的堕落的后果,人为了自己欲望使出种种卑劣的手段,在淫乱的问题上,绝不仅仅是女人的责任而已。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这种败坏是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在内的。

在上帝眼中,岂有谁比谁更公义,配得这救恩吗?没有!除了主耶稣基督,没有一个人能够遵守上帝的律法,在上帝眼中都是恶人,若没有耶稣基督做上帝在创世以前预定拣选的那些子民的中保,我们都会下地狱的。我们在罪中成胎,出生就偏行己路,悖逆上帝,悖逆父母,不服管教,自立为义。我们下生就知道要敬畏上帝,知道祂是我们的创造者,我们要顺服祂的教导吗?没有!而在上帝眼中,不把上帝当做神敬拜祂这个罪会比人犯奸淫这个罪轻或重一些么?是不会的,这在上帝眼中都是为一样的可憎。

在圣经中我们可以看到主耶稣基督赦免了一位不检点的女性的罪,因为上帝预先将信心赐给了那个女人而并非出于女人自己的意志的选择,因为按照我们的本性来说,我们都是恨上帝和我们的邻舍,不愿去爱神的,若不是神在创世以前凭着自己的美意将信心作为恩典赐给祂所拣选的人,人是不会爱主的。

一位女孩子,若她之前从事过不检点的职业,而后蒙神恩典,切实的悔改,断绝了自己过去淫乱的生活,内心有了爱主的,属灵的新生命,在上帝眼中,就是一个义人,主耶稣基督担当了她所有的罪。而上帝若要给她一份蒙神祝福的婚姻,就会通过圣灵感动她的配偶让对方爱上这个姊妹并按照主的意思成就这份婚姻,上帝从不强迫人,祂通过护理之工让人有一颗甘愿的心顺从祂,一些朋友谈到此事感觉不知怎么回答,因为本着我们的人性来说,我们是不愿意接触不检点的人的,但若上帝这样安排,人会甘心去做的。而对于悔改归正的女孩子来说,她已经不再是妓女了,而是一位主内的肢体,我们不可轻看对方,而自觉为义。人本身就没有办法持守住上帝的律法所规定的要求,上帝的子民被称为义是因着中保耶稣基督为他们担当了罪孽的缘故,不是我们行的有多么好,因为圣经上说:人的义如污秽的衣服。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我们最好的行为也是不完全的,不能满足神的公义。我们在婚姻上所看重的,是我们彼此是不是有一个主所喜悦的生活态度,我们有没有一个真正的生命,共同来承受生命之恩,养育敬虔的后代,彼此的婚姻是否合适。等等。若上帝出于自己的旨意安排一位弟兄去娶一位敬虔的姊妹,虽然姊妹之前从事过不检点的职业,但只要是在彼此身上能看到一个归正的记号,在自己的罪上死,在基督的义上活,竭力的进入圣洁,彼此帮助,奔走天路。上帝会按照祂的意思赐福寻求祂的人的,也包括在婚姻上的祝福,这福分不是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而是那不能朽坏的,那在创世以来为上帝子民所预备的国。

愿主保守祂的子民,愿祂的旨意成就,阿门!

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08-5-1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爱也要合乎中道,爱也要有智慧。

假设整个基督徒群体都认为可以完全接受这类女孩,那么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我们支持了女孩的放纵。

假设我们完全藐视这类女孩,那么我们便失去了对人的爱。

爱人是我们应该做的,但爱的表达方式很多,为什么一定要表现为娶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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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1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这位朋友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是这样的。

一个之前从事过不洁事业的女孩子,若蒙主恩典,切实悔改归正,离弃自己的罪恶,过圣洁敬虔的生活,并不是出于一时的情感冲动而是出于圣灵的内召的话,这样一位女孩子是主内肢体,我们不能自立为义,轻看对方,一位放纵的,执意要在淫乱中继续生活的女孩子,显出她根本就是一个不肯悔改的属灵的死人的话,我们当然要远避这样的人。只有上帝所拣选的人才会真爱主,远离自己的罪恶,竭力进入圣洁,她当然不会继续在淫乱中活着,口中信主,内心喜爱,不离弃淫乱的人,那是还未归正的人,还不是基督徒。我们怎么能娶呢?

对于主内肢体,我们要本着圣经的教导去彼此关爱,不是说关爱仅仅限制为嫁娶,上帝若安排我们娶一位这样的姊妹,不会强迫我们,会让我们产生甘心情愿的心去爱对方的。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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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1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是的,如果是上帝安排的怎么能不欢喜跳跃的接受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11 23:35: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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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2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一个妓女也会变成一个好妻子,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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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帝不会强迫你去嫁娶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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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4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婚姻上所看重的,是我们彼此是不是有一个主所喜悦的生活态度,我们有没有一个真正的生命,共同来承受生命之恩,养育敬虔的后代,彼此的婚姻是否合适。"很喜欢这句,说的太好了!同领受!以马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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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好!!对男性也是一样,一个男人若是悔改了,信主了,但是还犯罪的话,就会玷污自己妻子,姐妹,当然也会影响自己孩子的灵性,是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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