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x,您好,您所发的信息我看了,我想我们本着圣经的教导来看一下您所接触到的这个让人遗憾的问题,希望主能按照祂的意思成就这件事情,彰显祂的公义和荣耀。愿我们从主的教导中得到智慧,行祂眼中为正的事情。 您所订婚的这位女性朋友,若您按描述的那个样子,那个和您的女朋友交往过的朋友对您所说的话也属实的话,就看出这位女性朋友还不是一个基督徒,也请您能冷静下来看完这封回信,以圣经来查考其中的是与不是。
《圣经》出埃及记20章我们可以看到,神在十诫当中明确教导人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要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不可奸淫;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等等。
这位女性朋友,她没有把神当做神,若她把神当作神,她就不会把圣经中神的训诲当做没有看到一样,在她违背圣经的教导的行为中可以看出她对于信仰到底是一个什么认识,神的话(圣经的教导)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不是可有可无的,因为一个人接受耶稣基督的话,也同时意味着接受、遵行圣经的教导,主耶稣教导说:有了我的命令就去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一个人若不愿遵守圣经的教导,却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信主的,就是说谎。 这位女性朋友心里若把神当神,就不会一味偏行主所禁止的事情,那她口中称“主啊,主啊”的时候就是妄称主的名。 按您所说的那样,这位女性朋友做了假见证,对您和那位朋友说了假话,欺骗两位男士的感情,若是如此,我们和一位对感情不专一,犯奸淫(明知自己已经和别人谈恋爱却还要和别人交往,并且还说谎)的女子结婚,那是对神所设立的婚姻的不尊重,圣经教导我们说:14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基督徒的配偶当然不能是一个迦南地的女子,基督徒夫妻之前是要共同奔走天路的,若对方是个不信神的,没有生命的会友,那么则不能同行,“二人若不同心,怎能同行呢?” 主教导我们孝敬父母,但这位朋友的言行,并没有考虑到会对父母亲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周围的人会有多大的伤害。她不愿意和您说清楚她以前的问题,我们需要想想对方是否愿意悔改并承担以后作为妻子的责任呢? 您现在虽然订婚了,但婚姻不可儿戏,我们恳求主赐下悔改的心给我们,以及您的这位朋友,如果对方确实不能担当作为妻子的责任,那我们本着圣经教导的原则去做,才是合宜的,上帝会按照祂的意思成就,我们当在祷告中向神求祂为我们预备一个敬虔的、彼此合适的配偶,这样的婚姻才是为神所祝福的。有一个误区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基督徒并不等于所有出入教会的人。我们身上是否有新的生命呢?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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