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2428|回复: 8
收起左侧

士师记19、20章疑惑求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5-9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弟兄姐妹解答,感谢主。

《士师记》第19、20章记载,一个利未人娶了犹大伯利恒女子为妾,但此妾行淫离开丈夫,回到了父家。利未人便去岳父家将她领回,途中在便雅悯的基比亚过夜。基比亚人人性泯灭,竟然将这个妾强暴致死。利未人将死人带回家,剁成12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
以色列人愤怒了,便聚集起来,要便雅悯人将凶手叫出来,便雅悯人拒绝了。于是以色列人欲攻打便雅悯人,他们求问耶和华,谁先上去攻打,耶和华说:“犹大当先上去。”
第一日以色列人败北。再去问耶和华,耶和华说:“可以上去攻击他们”。第二日以色列人再次失败。第三次求问耶和华,耶和华才说:“你们当上去,因为明日我必将他们交在你们手中。”果然,第三日以色列人打赢了便雅悯人。

疑点:
1、行淫女子遭此劫难,是否为耶和华施行的报应?
2、前两次都是耶和华允许以色列人上去争战的,为什么耶和华要让以色列人失败?

发表于 2008-5-9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士师记第19到21章是此卷书的第二个附录,描述了以色列人信仰腐败、道德败坏至极的情况。

1.妾行淫此处圣经记载有些不同,有些古抄本记载是一时之气而分开,这个说法更为合理一些,因为若是行淫的话,按着以色列的律法是要被石头打死,这利未人也不会去接她回家。这女子的悲剧,责任应全在便雅悯人身上。便雅悯人因此甚至遭到灭族的惩罚。

2.上帝已经允许以色列人上去争战,为的是除净这个大恶。便雅悯人熟悉地形,占了地理优势,起初得胜。也杀了不少人,所以后来以色列人杀便雅悯人的时候不存怜悯,几乎灭尽全族。此处圣经没有记载原因,只是把事件完整记录下来。

百姓已经完全学会了迦南诸族的罪恶,同性恋,淫乱、拜偶像等等,已经罪恶滔天,此处达到一个顶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0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都说了士师记看了之后,要去洗眼睛的.因为太可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0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懂,准备重新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0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人的罪恶其实也不亚于士时世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0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士师记最后17—21章的历史时间是在士师记前段时间而不是后期,后面章这里记载着三件事分别说明了:1、事奉的荒凉;2、道德上的堕落;3、见证的流失。

整个士师记的中心句:以色列国中没有王,百姓任意而行(更好的翻译是:各人按照自己认为好的去行)。

1、行淫的女人的表征是一种“任意而行”的产物,在于她顺着自己意思去做,她的丈夫也是顺自己意思去做,当然对她施暴的那些基比亚人也是这个任意而行的体现。

2、以色列民头二次的失败也是任意而行的结果,因为他认定要攻打便雅悯这个兄弟支派,而不是求问神该不该打?所以神让最有力量的犹大也以失败告终;而便雅悯支派最终的结局也是任意而行,一味护短的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

所有的问题指向只有一个:任意而行。——我认为对的,我可做,我能做的,我应该做的,所有来源于肉体(不管是好、坏)的东西神都要让他付出代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11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希望弟兄姐妹有继续补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3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以色列人从头到尾都有问题,首先求问神不是问该不该打仗,而是直接就问耶和华神,他们谁当首先出战,神说了是犹大支派的,但真正打仗的时候他们又忘了神的话,以色列人全部出战,按理说那么多人应该打胜仗吧,结果却相反。

第二次以色列人吸取了一点教训,问神他们去打仗可以不可以,但是对自己的悖逆却全然无视,而且是“彼此奋勇”,没有一句悔罪的话或行动,所以我认为第二次的失败可能是神故意对他们的管教。

反映的以色列人所犯错误和对我们的警戒:

1。自己作主,似乎神只是他们的军师,人自己做了元帅

2。不遵从神的话语,偏行己路

3。以血气争战的,必然失败(我们尤其要注意,因为我们的敌人是那在空中掌权的)

4。应当认罪悔改,若不认罪,必定落到管教当中(这还算好的,说明神在乎我们)

第三次禁食,献祭,让神完全作主,所以胜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14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弟兄的回答比较好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2 07:3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